小妇人的私房话 雨菱
嗨!不盖你们吧,五月、六月、七月都有雨菱的新书上市,这次可是密集安打哦!
这样是不是稍稍可以满足了你们喜新厌旧的心情呢?
很高兴收到老朋友和新朋友的“心得报告”。
每封可都不含糊哦!
雨菱看得出你们真的很用心,很用力(看小说应是不必用力吧,难不成有人把它带进了……哇!太不浪漫了吧!)
也有人写了三个小时坐得太久而不良于☆※◎。
雨菱真的好生感动!
再次的谢谢你们。
在此雨菱要特别将朋友来信的问题一一作答:
朋友总是好奇我为什么要写小说。
特别我又是那种超级懒又超级爱钱的人!
说是为了理想嘛……
似乎太崇高了点。
说是为了挣钱嘛……
靠爬格子挣钱?!
套句常红老作家讲的“那你准会饿死”。
“那是为什么?”
读者的姊夫又来插嘴。
他也很想知道老婆为什么半夜只陪电脑不陪他。
“老虎都想留层皮哩!”我随口应。
“是母老虎的皮吗?”
老公咧嘴笑。
“去睡,别吵!”
又给我“请”出书房。
书房静了半晌。
我也问自己写小说有什么好?
它究竟有什么魔力让我想一写再写。
最后自己终于理山一个结果!
因为跟人家签了三个月交一本稿的合约,于是非写不可!
这个理由够合理了吧!
但是说也很奇怪——
每当我想投笔从“良”(听从良人之劝别写了)。
却又在收到你们热情的来信时埋头苦“写”。
有人说写小说是寂寞的。
但是有你们,雨菱并不寂寞!
也有朋友问写小说是不是雨菱的副业。
姑且算是吧!
那正业是什么!
当然是带小孩了!
有几位朋友想要雨菱的玉照。
其实说真的,有些东西用想像的会比校美哦!
况月身为一个BABYSITTER及专职的HOUSEKEEPER,和一个浪漫的文艺小说作者,可说是南辕北辙不同方位的角色。
我相信造两种角色很难让读者在心中划上等号。
但爱情可以是多方位的!
可以用丰富想像营造的。
如果真的是那么对雨菱的长相感兴趣,不如看我的小说哦!
那里面有真正的我。
无论是上一本书里令人又爱又恨的常世稀。
温柔多情的白可人。
世故沉着的常敬庭。
以至于《勾引姊妹花》里的多疑善妒的龙浩。
能言善道的董絮洁。
《东方恋人》里美丽出众的麦琪,阴柔古怪的书呆子。
以及最受各位俏丽姊妹青睐的最佳男主角李察?汉克斯……
雨菱自己塑造出来的人物,都是雨菱性格上的缩影呢。
也有读者朋友期待雨菱再写一次东西方的恋情故事。
并且提供了一个真实故事,故事相当凄美感人。
但我不知目前自己合不合适对您做出承诺。
因为目前手中还有三本未完的稿。
不妨雨菱建议您也可以试着自己写哦!
我相信以您的文笔一定会别有一番动人的文采。
最后我要感激各位可爱的读者朋友来信小不仅关心雨菱,也关心我的小BABY。
目前BABY已经七个月大了,并且健康活泼。
而我呢。
一手抱着他,一手爬格子功夫算是到家啰,但是挺累的。
哇,他在不安分了哟,是喝奶的时间到了。
雨菱要就此搁笔了。
再告诉你们一件事:
BABYMILK的味道不怎么好哩!
还好我们都断奶了!
好……好……好……
小BABY没耐性了,这回真的搁笔了。
下回再聊。
第一章
今天常世欢把自己打扮得好漂亮,她穿着她酷爱的粉红色背心短裙,里头衬着的是滚着蕾丝边的雪白薄衫,白皙的腿上则是配上日本少女最流行的白色长统袜,可想而知的那袜子必定也是滚有蕾丝边的,双足则是两公分高的白色皮鞋。
自然卷的头发扎成了好可爱的小甜甜发型。
她五分钟不到就打对讲机到门房问:“我爸回来了没!”
但门房给她的答覆总是:“老爷还没到呢,小姐。”
常世欢不免失望!她在客厅里左等右盼,如坐针毡的等着,除了对父亲一个月不见的思念,另外一个大原因就是昨晚电话里爸爸提到他将从越南带回来一个她从来不曾拥有过的洋娃娃。
十六岁的常世欢,总是比同年龄的女孩多上一点娇贵,一点稚嫩。
因为常家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而且父亲常敬庭又特别宠爱,加上常家在香港的名望及非同小可的富裕,因而她自自然然的就是一颗被高拱的掌上明珠,温室里幸福的蓓蕾。
“哥,爸爸为什么还没到!”常世欢在客厅里等急了,索性到书房找她同父异母,大她八岁的哥哥常世稀问。
在常家里除了常敬庭,最疼爱常世欢的人莫过于常世稀了,虽然父子俩不是很合得来,而且常世稀对父亲的花心一直是那么不能谅解,彼此间的心结又是那么不可言喻的根深柢固。但是对小妹的疼爱却是始终相同的。
因为常世欢一直都是他们父子之间的润滑剂,一个化解干戈的甜蜜天使。
“哥,你说爸爸会买什么样的洋娃娃给我呢?”常世欢搂着常世稀的脖子,黏着正在看书的他问,可是不待他的回答她又说:“爸说那个洋娃娃会动,会说话呢,我真是迫不及待想抱抱它。”
年轻俊朗的常世稀合上他正在研读的“香港法律案件实例”,轻松的靠着真皮柔软又舒服的椅背。
毕业于香港M大法律系的常世稀,其实正为到英国留学而忙碌,有时候他真羡慕妹妹能有这份闲情逸致,会为了一个洋娃娃而如此坐立难安。
一颗亦子的心怀!那是他早已遗失在少年岁月里的东西,谁也唤不回!
“小欢!我倒觉得你就是个洋娃娃。”
常世稀分明性格中带着斯文的五官漾起笑意,他伸直了长腿,穿着运动服,身高一八三的体格,慵懒的舒展了挺直坚毅的腰干。
“讨厌,哥,我的眼睛才没有洋娃娃那么大呢!”
“眼睛的大小是美、丑的关键吗?”
“当然不完全是……可是你的莫雪莉不也正有一双大眼睛吗?”
常世稀失笑的摇头,在这屋子襄只有世欢能这么直截了当的叫出莫雪莉三个字!
因为莫雪莉是香港富商莫以俗的孙女,而莫以俗正是被父亲常敬庭视为“同行冤家”的头号商业大敌。
其实起初两人并没有进一步交往的意思,可是同在一所大学,又是同一社团,两人在外貌上又是那么出众,于是就这么顺理成章,理所当然的,才子佳人配成双了。
虽然父亲常敬庭对这件事一再的反对,甚至扬言要与常世稀脱离父子关系。
但是常世稀依然故我,他丝毫未受到父亲的影响,只要是常敬庭反对的,只要是常敬庭不喜欢的,他都要坚持到底!
他根深柢固的认为,世界上最不能令他折服的人便是那个他称之为父亲的人!
在他最敏感的年少时候,在他最需要父爱的年少时候,他的父亲总是沉醉在外头的温柔乡里。
于是母亲含恨而终。而他,在衣食上虽过得比别人得意,实际上心灵远比一个乞丐好不了多少。
直到他遇见莫雪莉,她的善良、美丽及真心赢得了他全部的心;没有人可以改变他对莫雪莉的感情!没有人。
“怎么了,哥,一提到莫雪莉,你就那么失神,她真的那么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