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是容易的事,可以很快速地发生,马上就变得「非常」喜欢。
……困难的是,要如何传达它,让那个你喜欢的人知道。
以王逸来说,他就花了十多年的功夫,而且还挑了最差劲的方式,让喜欢的人知道自己有多喜欢他。
其实,他并不是崇拜他的球技,他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他是个篮球选手。那时候,他便已经爱上他了。是的,王逸对铁曜辉一见钟情。
一个人一辈子会发生多少次邂逅与相遇?假如有人仔细地计算下来的话,那可能是个看了都会令人昏倒的数字。所以没有人有办法去记得每个萍水相逢的人的睑,何况那只是个短暂的,甚至不到十分钟的过程,因此王逸对曜辉不记得自己的这件事,一点儿都不感到奇怪。
那么矬、那么胖、那么不起眼的自己,不过就是个随处可见的邋遢胖子。
物以类聚,像铁曜辉那样,身边围绕着许多脑袋既聪明、也比自己漂亮、美丽、帅气、英俊的各种出色人物的他,怎么会记得一个顺手搭救的普通矮小胖子呢?
而且当时自己非常自卑,在面对陌生人时,瞧都不敢瞧对方一眼,头永远是低低地看着地面。铁曜辉大概连他的脸是长得怎样的,都没看清楚吧。相反地,王逸却记得清清楚楚,站在向光处的铁曜辉,是怎样的威风凛凛。
话说,那是个阴雨绵绵的天气。
几个应该是中辍生的混混,拦住了从快餐店中买了大包、小包食物出来的王逸,将他带到旁边的小巷子里,捏造谎言说他撞到他们,要他拿钱出来赔医药费。虽然下是没有钱,但是王逸很不服气,自己明明没撞到他们,为何要拿钱出来呢?还不懂得「花钱消灾」的道理,刚上国一的他,傻傻地和对方起了争执。
结果,几个人围着他打。
汉堡、炸鸡掉了一地,他也被打倒在地。他抬起双手遮挡着拳打脚踢,从手臂的缝隙中,也可以看到巷子口处聚集着一些人。只是那些旁观者没有一个进来解救他,大家只是在看热闹而已。
「你们几个!在干什么?」
在王逸眼里,那时跳出来怒斥的铁曜辉,就和漫画书中的「英雄」没两样。铁曜辉抛下手上的伞,冲过来将那些人推开,然后站在王逸身前和那些人对骂。也是那时候,王逸有机会瞥见他制服上所绣的校徽、班级,以及他的名字。
第一学府的金字招牌。
挺身而出的高贵情操。
还有……非常、非常英姿焕发、挺拔俊帅的外表。
在这之前,王逸对于「情窦初开」四字,顶多保持「那是什么东西?能不能吃?」这种低等级的兴趣。在那那,王逸的心跳扑通扑通地跳好快,快得引发了耳鸣。普通该对女孩子产生的反应,他却拜铁曜辉之赐,初次尝到了。
「你没事吧?」的一句话,是他们交谈的全部。
接下来,赶跑了流氓混混的铁曜辉,拾起雨伞,拍拍灰尘,不曾留下什么姓名,翮然离开。
那凭着一股正义凛然,出手相助的大男孩,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举动会令一个国一的小男生展开长达十数年的单恋吧?
千辛万苦地寻找到那所学校,不惜逃课也要埋伏在校门口附近,做着近似跟踪狂的举动,偷拍大男孩的照片。每张照片都当成传家宝似的,小心再小心地收进照相本里,再一笔笔写下日期、地点。
跟踪一段日子过后,很自然的,王逸也知道了曜辉是篮球校队的事,而他找到了能够光明正大当曜辉迷的理由。他对表哥撒了谎,说他爱看铁曜辉打球的样子,骗表哥带他到处跑、到处看比赛……篮球他懂个屁?他只想看铁曜辉而已。
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同性恋。
国一时的王逸,再单纯也知道这一点,同时更明白同性恋就是该关起门来讲,很丢脸的一件事。但他自己并不觉得有什么好丢脸的,因为他绝不承认自己是同性恋,毕竟全世界只有一个人能让他的感受这么强烈。真要说自己是○○恋,那他一定是「曜辉恋」!
他有着全世界搜集最齐全的「铁曜辉」特集,与曜辉有关的大小事,他都记载
下来。这是非卖品、不公开,全部都是他最重要的宝物。
表哥曾说他是「走火入魔」,王逸认为他说的真对。
不过「迷恋」到头来,还是一场空。破灭的关键是他得知铁曜辉终于结婚了。
成了「别人」的东西。即使这是「无可避免」一定会发生的,但王逸还是哭了好几个晚上,最后他下定决心要忘记「铁曜辉」。他用一件事情来增强自己的决心,这辈子从未想过要「改头换面」的他,破天荒地开始「减肥」。
对食物的强烈欲望,和对铁曜辉的爱恋,是占据他生命很大的两个部分。为了公平起见,他在同一天斩断了他们。
接着。他不愿回想的恐怖事件发生了。
按照理想,他彻底地改变了,在外表上是如此,而内在也一样。他瘦是瘦了下来,但不再讲话、不再出去与人接触,深怕受到伤害。他成了一个与外界隔绝的人,让家里的人生气、难过、失望,最后放弃。
想想那时候的自己,再看看现在……痴望着贴靠在身旁、熟睡的曜辉,王逸都不禁要怀疑这是不是一场梦了。自己该不会是活在梦里,才会在他早已不对爱、不对人抱持希望的时候,竟获得了这样的幸福吧?
这感觉,很接近他看见曜辉出现在「碧山庄」时的情景。
那时他呆滞得像个木头人似的。他实在太讶异了,讶异到脑子都停止了转动,只能愣愣地望着数年不曾再见,却高大依旧、潇洒依旧,面容越来越有男人味的铁耀辉,只差没张开嘴巴,流下口水。
能想象断食已久的人,忽然看见自己最爱吃的东西就放在面前,可是你知道自己不能吃它,是什么样的滋味吗?
忍耐再忍耐,还是忍不住地纵容自己说:「一点点就好,让我嗅一点味道也行,我不会把它放进口里,我只用眼睛看、只用鼻子闻。拜托,不要把它拿走,让我多作点美梦吧!」
王逸敢对老天爷发誓,他真的没有破戒的意图。
曜辉给自己的笑脸再迷人、曜辉给自己的温柔再多情,王逸都没有会错意。那
不是说「OK,你可以把我给吃了!」,那应该是「OK,你和我可以是朋友!」。
普通、正常的男人都会这么想,不是吗?
这种诱惑大餐「近在咫尺」的日夜折磨,王逸苦苦撑了一个多月。正当他开始
以为自己能一辈子都这么伪装下去,不被曜辉发现自己日益高涨的渴望,而自己能
在曜辉的许可范围内,享受每天都能看到他(望梅止渴也好)的乐趣时——
曜辉对他做了件很残忍的事。
在溪边,曜辉搂着他入怀,他们肌肤相亲的瞬间,一股形同火山大爆发的强烈欲望淹没了他。
王逸就像个通过了绝食考验、美食当前的考验,却不幸败北在一颗意外送到自己嘴巴里的糖果上的人。那颗糖的威力惊人,破坏他所有的自制力,他不断回味糖的美妙味道,直到再也克制不了,贪心地想要更多,只好跑去抢劫糖果店。
……他强×了曜辉。
自食恶果是他最好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