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歇,微温的唇下滑,踏雪,寻梅。
喉咙里发出难觅踪迹的细微喘息,风予诺缓缓地合上双眼,此刻感官比视觉更为敏锐、纤巧。仿佛回到春日西斜的午后,风儿跳进窗户嬉戏他的黑发,吻在脸上痒痒的,全身的毛孔都懒洋洋地张开,有沙砾在细胞中滑过。
气氛极好,一簇蓝色的文火在体内微弱地燃烧着,化蝶的灵魂在男人的手指下轻盈飞升、物我两忘……几分油几成热才能把青菜抄得生青碧绿?
这是一种技巧、一门学问,沙穆无疑是高手。他不是粗人,美人临水的优雅姿态需要慢慢地磨合。
前戏都做得差不多了,他不落痕迹地移到关键部位,满腔激昂,整装待发。
芝麻开门、芝麻开门,本殿下要进去喽!
吸气、收腹、挺腰、前进——
他成功了!
他做到了!
他进去了!
礼花与玫瑰齐飞,天使共魔鬼同舞。
多少艰辛、多少磨难,今日终于一偿夙愿。
他很体贴,一波一浪中仍不忘观察对手的反应,会不会弄痛他了?低头看去,身下人眯着眼睛,嘴唇一张一合地呼着气。
嗯,这种表情让他满意。“怎么样,很舒服吧!”
“……”呼气、吸气,没声音。
“风予诺?”沙穆有点疑惑了,轻轻拍了拍他的臀。“说话啊!”
“……”细长的眸仍然闭着,呼吸均匀。
心脏漏跳三拍,手足开始发抖,沙穆的脸部肌肉不受控制地狂跳。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
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
他咬牙、切齿、皱眉,不定时炸弹在五秒钟后暴发,“风、予、诺,你给我醒过来——”
……回应他的,除了空气里一阵颤动,还有如小动物一般低鸣的呼噜声。
神啊,他已经完全绝望了!
风予诺醒过来的时候是凌晨五点,他很少会这么早起床,扭头看看了身侧躺着的男人,多亏了他不同于岑越的温柔,沙穆很勤劳,每一寸肌肤都不愿放过,比手指更好的按摩术是他的唇舌。
一夜好梦,梦里有他。
肚子有点饿了,昨天下午开始就没吃东西,不过还好,有秀色可餐。
睡着了的男人是毫无杀伤力的,横冲直撞的性子全部隐藏在他的黑发里,那丰润热情、有太阳味道的唇瓣此刻无邪的像一个孩童,那些叫嚣霸道的话乖乖地闭门不出。
他记得他的吻,也记得他在他身上的种种流连,虽然只有些模糊的片段。依稀感觉到他的进入,一点也不痛,那种律动就像在微风吹拂的海面上缓缓飘浮,比他以前买的水床还要舒服。
可是……后来呢?好像他就在那片水波荡漾中睡着了,一定又惹他生气了吧。错失那个男人喷火大叫的样子,有点遗憾呢。
不想惊醒沉睡中的王子,风予诺悄悄地下床,悄悄地翻开扔在地上的大背包,悄悄地进入浴室。他决定先洗个澡,然后换件干净的衣服。
昨天他做到无力、气到无力、伤心到无力,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扫了扫天花板,又扫了扫大床——没人!
他一惊,慌忙坐起。
地上的运动背包还在,浴室里有水声传出。
还好!没有跑掉。
放心了,大手大脚行躺回床铺。枕头上有一根黑发,他拾起。
“哼,不给我面子,敢在做爱的时候睡着!”那根无辜黑发被他当成某人的替代品,强迫接受他没营养的喃喃自语。
心脏一阵抽痛,妈的,又想起他的伤心事了。
可恶啊,那个小男宠究竟是哪来的怪胎,就他这种素质还能当“情妇”?简直想不下去了。
不行,他要替天行道!
所谓“替天行道”,就是要带着那个让他极度不爽的男人回沙漠,由他这个美貌无双高贵无双聪慧无双盖世无双的沙漠之王亲自调教,一个完美的关于“ONE ON ONE”的培训计划。
心潮翻涌,血脉逆流。
兴奋,如六月飞花,流连不去。
转了转手中的黑发,幽深的颜色、轻忽的质感……他的五官不属于细致精巧型的那种,更谈不上粗犷。唇瓣略微单薄,但笑起来上扬的弧度出奇的好看;鼻梁挺直,却不突出,所以显得一派温和;眉是很清爽的那种,不粗不细,微微飞起;最吸引人的还是那双忽儿普通地像个上班族,忽儿又灵气满满的魔幻眼眸。
当透明蝉翼覆在眼前,那一刻的平凡,是竹枝与灯影投射而出的静谧;当晶透星光掀开幕帘,那眼里的风情,是草原上最活泼的苏格兰舞。
一直以来,他喜欢的是那种看起来圆圆大大的杏眼,偏偏,就遇上了他,一双细长微挑的眸,笑起来弯成一对下弦月,简简单单、清清亮亮,喘息间就直直逼进人的心里。
可是欣赏到那下弦月的人并不只有他一个,那在某些程度上看来称得上是奇迹的嗜睡症也不是他首先发现的,想到这,情绪有点闷塞。
这种闷塞,需要打死十只蟑螂来解决。
他把此类渴望打死十只蟑螂的心情,归为收集欲的膨胀,有他相伴,这一路应该不会太寂寞。
对于这个决定,他有着意外的好感,忍不住想笑,边笑边抱怨:怎么搞的,都快半个小时了还不出来,洗个澡也慢吞吞地……整个人从床上跳起来,鞋子也没穿,猛地打开浴室的门。
水龙头开着,发出滴滴答答的声音。
一样处于打开状态的,还有镶着漂亮印花的窗子。
有风从外面吹进,他的长发飘舞,形象唯美,只是细窥眼球深处,道道裂痕,趋于石化。
转身,冲到卧房,打开地上那个和它主人一起被掳来的大行囊,它的存在是造成他以为他没有离开的原因之一。
翻了翻,衣服差不多都在,独独缺了钱包、护照和手机。
狡猾的男人……
轻轻叹了口气,想发作却无力,些许的不甘,些许的佩服,纠缠在一起突变成一种复杂的情愫,混和着柠檬茶、草莓派以及奇异果的味道。
这种有点酸,有点甜,又有点古怪的复杂心态,好像就叫做“喜欢”。
原来喜欢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如呼吸那般随意,那般不知不觉,没有那么多的该与不该,愿与不愿。他,突然明白——那个二十六岁的中国籍男子,风予诺,是个不折不扣的狐狸精。
狐狸精原产自古老东方,古书上有记载,他记得。
时代进步了,人类越来越精明,假使你长得柔媚万千,风姿款款,那种不愿在一颗树上吊死的人事先就会提着,他们隔开一道屏障,伸出手来摸你的脸,自己的心却还好端端地收着。
狐族也懂得适者生存,开始转型。所以只有那些出道不久的狐狸才以绝美的容貌示人,而新一代的狐族都有一副寻常面目,慢慢地接近对手,浅浅的眉眼、低低的姿态让人放松警惕,一个微笑、一抹细发,或是一记波光流转在无声无息间勾去人的魂魄。
人类有三魂六魄,狐狸只拿走一半,还有一半让人自个儿留着,只是那一半偏偏也不争气,丝丝缕缕绕着那个妖精转。若是不幸遇上高手,功力深厚,恐怕一辈子也就这么缠上了。
二十四岁那年的挫折教育,让沙穆深刻体会到了所谓千年狐精的道行。
第六章
他不敢迟疑,直冲机场,也不管有没有直飞香港的航班,总之先离开布拉格再说。经过转机转机再转机之后,无包一身轻的风予诺,终于回到他的地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