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并不关心世人想什么。”张分辩。
“那么我也没有损失。”
“对了!”他鼓掌,“不要替他设想,他已经与你没有关系了,替你自己设想。”
我叹口气,“你的话中有很多真理,但是很难做到。”
“过去的事总是过去了,”他把手插在口袋中,“想它是没有用的,老实说,好像根本没有发生过,那么干脆就当没有发生过吧。”
“我可以的,我绝对可以当没发生过。”我说,“生命在今日开始,昨日永远是过去,今天甚至是皮肤也不一样。”
“但你的记忆会告诉你,你曾经做过什么,你不怀念?”
“当然,那些名贵豪华的东西,”我微笑,“永远忘不了。你记得那张玻璃茶几吗?下面放满了好东西。名贵的图章石头,银粉盒,水晶镇纸,香水瓶子,金表,记得吗?”
“我记得那只透明的电话——你从哪里找来的?”
“只要有钱,当然找得到。”
“还有那只透明镶钻石的白金手表。”他提醒我。
“可不是!”我遗憾的说。
“你倒是很够勇气。”他笑,“是什么令你离开的?”
“要付出的代价太大,”我说,“剩下一生的日子,永远要在那里度过,夜夜等那个男人回来——多么的羞耻与痛苦。当然我现在一直想念那件双面可以穿的法国貂皮大衣,但只有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
一月复一月。
我现在很出名了,行内人都会说起“珍珠酒店”那个丹薇周……
张汉彪一直没有走。
他找到了工作,在一家厂做工程师,他在我面前永远卖乖,他以为我搬出来是为了他那一席废话,那使他快乐,他认为他救了我。
那聪明的驴子!
但是我常常约会他。
事情过去以后,我也弄不清楚我是哪里来的神力,那天居然背着三件大行李跑到青年会去。
我的意思是,我可能永远找不到工作了,我可能饿死。我的天!但是我搬了出来。
有时候我也觉得笨,至少那套手刻水晶玻璃器皿应该带出来的,我抛弃了一整个奢侈宝藏,真是天杀的奢侈。
我储蓄够钱买了只烤箱,每天做一点甜品。我的
“苹果法兰”吃得张汉彪几乎役香死。
“丹,”他说,“这才是女人呵!”
我用木匙敲打桌于。
“男人!当你要求一个女人像女人的时候,问问你自己有几成像男人!”
“我的天,又来了。”
“老实说,我很喜欢煮食,但是找不到一个甘心愿意为他煮食的男人。当然我会煮食,我会煮巴黎美心餐厅水准的西茶,英国政府发我文凭承认的。”
“我我我!自大狂。”他把苹果法兰塞进嘴里面。
“你吃慢点好不好?慢慢欣赏。”
“那么你为什么煮给我吃?”他问,“有特别意义吗?”
“没有。”我说,“没有特别意义。”
“那是为了什么?”张问。
“你是我惟一的朋友,”我说,“有福同享,你总明白吧。”
“那只方钻戒指,是他买给你的吗?”
“是的,”我看看手,真是劫后余生。
“在那几个月中,你到底花了多少钱?”他好奇。
“我不知道,让我们忘了这些吧。”
“你要去看电影吗?”他问。
“与你去?”我尖着嗓子问,“当然!熟人见了会认为我们是男女朋友。”
“我岂不是你的朋友?”他摊摊手。
“不,”我说,“我们是兄弟。现在是你洗碟子的时候了,好好的洗刷,你知道我的要求很高。”
“我知道。”他绑上围裙,“你有洁痹。”他说。
他到厨房去洗碗,我在客厅看画报。
没有客人来的时候,我很少开客厅的灯,张汉彪这浑蛋是我惟一的客人,所以你可以想象。
第九章
电话响了,“喂?”
“丹薇。”
我马上放下话筒,是他!
“丹薇。”
“打错了!”我说,挂上了话筒。
电话又再响,张抹着手探头出来。
张诧异,但是拿起电话,等了一等,他说:“你打错了。”他放下电话。
张看我:“那是谁?他明明找丹薇。”
“他找到了我,像一篇小说,他又找到了我。”我摊摊手。
张看我一眼,“你可以与他讲条件,要他娶你。”
“他不会,他比鬼还精。”
而且他有了百灵,同样是职业女性。
张说,“是有这种男人的,越是得不到,越是好的。”他取过外套,“我要走了。”
“这次为什么不讲道理?”我追上去替他穿外套。
“你已经得救了。”
“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魔鬼。”我替他开门。
“我明天再来。”
“再见。”我说。
“明天烧羊排给我吃。”他问,“怎么样?”
“当然。”我说,“明晚见。”
他走了。
我看着电话,它没有再响。
我觉得这件事处理得很好。想想看,我曾经那么狂恋他。社会上像他这样的男人是很多的,英俊。富有、具气派。够性格,但如果他不是我的,没有益处。
我决定不让任何事使我兴奋,爱恋,升起希望,落得失望,不不不。我喜欢张汉彪是因为他使我平安喜乐。他像一种宗教,我不会对他沉述。
这是张的好处。
我睡了。真不知道如何可以形容这么镇静的,像个没事人一样,我的意思是,我曾经那么爱他。为他几乎发狂。(我为卿狂。)可是现在心中这么平静,短短一个半月中的变化。
现在如果有人提起他的名字,我真的会冲口而出,“他是谁?”真的,他是谁?是的,我认识他,但是现在他对我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呢?我一点也看不出来。
他对我一点意义也没有。
第二大我照做我应该做的事,买一张汇票,在银行里排长龙,心中××声。银行那张长凳上坐着两个妇女。四五十岁模样,唐装短打上是丝线背心,把脚跷了起来,在那里搔香港脚。
我心中不是没有作呕的感觉,就像看到防火胶板上的三层床,统计一下,那张床上大概可以睡八个人,心中非常苦闷,一点乐趣都没有。
我去上班。
我的工作环境是美丽的,圣洁的,犹如一座高贵的实验室,我是一个暴君,我叫两个学徒天天放工之前把炉箱洗得干干净净,可以照亮人的面孔,地板要消毒,拖完又拖,掉下的面粉屑要马上扫干净。
我们的制服都是雪白的,头上戴一顶白帽子,每日我脱下牛仔裤,穿上制服,把手洗得干干净净。
我对助手说:“不准留指甲,不准戴戒指,不准化妆!”我是个暴君,在我的国度里,都得听我的。
(有一次我自己忘了脱戒指,钻石底下都是面粉。)
不过我与我的臣民们同样地苦干,有时候手浸得发痛。我们的“美艳海伦”梨子用新鲜莱阳梨,罐头?不不。香港不是没有不识货的人,那些会得摆架子的太太小姐,穿姬仙婀皮大衣的女士们会说:“珍珠酒店的甜点真好吃。”
我的服装开始简化,日常是T恤、牛仔裤、男童鞋。一个大袋。另外有一双自球鞋放在公司。我每天都准时上班,早上十一点,准时下班,下午八点,伺候着爷们吃完晚饭才收工。
我自己在酒店吃三顿。
会有笑脸的同事们来问我:“周小姐,还有甜点剩吗?我的小女儿喜欢你的蛋白饼。”
我就会说:“阿梅,给她半打。”
我很大方,懂得做人情。
我可以发誓我在发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