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灵帮我数钞票的时候有种温柔的神色,一张一张地数,好像钞票是婴儿的手,柔软的。动人的,她并没有问我的感想。
走累了我们喝茶,她说:“真没想到,半年前你搬来与我同住,现在这么快要搬出去。”
“你的房间会空下来。”
“是的,我登广告好了,很快会有单身女孩子搬进来。这次——要租给一个空中小姐。”
“百灵——”我把手放在她的手上。
白天我忙得比谁都厉害,把所有的工作结束下来。预备交给老板,我不愿意离开这些文件夹子。有它们存在我方是有真实感的,人们看见它们会想到我,所以我是重要的,但是现在我搬到新居去……
他打来电话,笑道:“哗,你真会用钱。屋子好吗?”
“好,再买一些字画就可以了。”我说。
“我的天,对了,你买了什么灯?那种价钱?不全是水晶灯吧?”他不置信。
我温和他说:“查起帐来了,不,那些灯才便宜,余数我贴了小白脸了。”
他笑,“早知道娶个红歌女,不必听这些废话。”
“你让我跟你,那是因为你爱听这些废话。”我说,“昨天光在太子行里花了不少,单子在我这里。”
“我知道。”
“你知道?”
“我现在新屋子里,百灵告诉我的。”他说,“百灵送了你一只音乐盒于,原先要给你惊喜的。”
“屋子怎么样?”
“很素,到处只是净色,连瓷器都是蓝白的。”
我说:“那套茶盅与果盒是古董。”
“你上当了,”他笑了,“但是这一切如果能使你高兴的话——”
“我很高兴。”
“铜柱床是从什么地方买来的?”
“你出钱,我自然找得到。”
“可以下班了吗?”
“事情还没做完,跟百灵去吃饭吧。”我说。
“辞了职了?”
“辞了,百灵会将我的情形告诉你。”我说。
“丹,我喜欢你的屋子。”
“屋子是我的吗?”
“你到胡千金律师楼去找梁师爷,签个字儿吧。”他笑。
“谢谢大人。”我说。
那天下了班,连晚饭都没吃,便去买东西,都已经买成习惯,毛巾都挑法国货,雪白的,大大小小,厚叠叠。十多年来的梦想终于实现,买得那家小型精品店为我延迟半小时打烊,衣架都是自缎包的。
多少年来我希望一衣柜内只有蓝白两色的衣服,日日像穿孝,现在办到了。
现在要请一个佣人,事情就完了,那将是我的新家。
百灵比我先回家。
我问:“你们有没有去吃饭?”
“没有,我一个人先回来的。”她在喝茶。
我问:“你送我一个音乐盒?”
“是。”她笑了,“以后你想我的时候,开盒子,就可以听到一阂歌,会想到我们同处一室的情形,怎么样为了省电费不敢一晚开冷气。”
我微微地笑,心中一点喜意都没有。花钱的时候往往又有一种盲目的痛快,花完了也不过如此,这几天。我日日身上只穿有一条牛仔裤与一件衬衫。
“谢谢你。”我说,“我也想送你一件礼物呢。”
“如果真要送,请送我三十年用量的厕纸,我对于常常去买厕纸,实在已经厌倦了。”
“一言为定。”我们哈哈的笑起来。
我当然不能光送她厕纸。
第二天一早我到珠宝店去买了一只戒指送她,买好以后回酒店,老板已经在那里了。
“旅途愉快?”我问。
“开会开得九死一生,”他笑,“但新加坡妞却个个精彩得很。”
他坐下开始看信,没半晌他怪叫起来。
“这是什么?这又是什么?”他大声问。
“你左手是我的辞职信,右手是上级批准的回复。”
“放屁!”
“你不在,出差去了,当然由别人批准。人事部经理恨我恨得要命。”
“你转到什么地方去做?”他问,“那边出你多少钱?”
“一个男人的家。”
“你结婚了?”他诧异。
“不,”我但白的说,“他不肯跟我结婚。”
“丹!”
“对不起。”我说。
“丹,你不是那种虚荣的人。”老板说。
“当然我是,而且我非常的寂寞,我觉得属于他是件好事,至少是个转变。”
“如果你不爱他,你不会快乐,如果你爱他,你更不会快乐。”
“我辞职了。”
“我需要你。”
“登一则广告,你会找到一打以上的人才,都是年轻貌美,刚从大学出来的,”
“我希望。”他说,“你打算几时走?”
“现在。”
“丹!别这样没良心,你在这里蛮开心的,”老板失望,我扭开了收音机。
无线电里唱:“日复一日,
我得对住一群
与我不相属的人,
我并不见得有那么强壮,
……想跨过彩虹……”
无线电是古老的,悠扬的,温情的。
老板一脸不服气。
“所以你干脆穿上牛仔裤来上班,混蛋!欺人太甚!”他敲着桌子,“没出息。”
我微笑着看着他。
“你爱他,是不是?”老板问。
“不,我爱自己,我决心要令自己享受一下。”我说,“我喜欢做悠闲的小资产阶级,做工我早做累了。”他沉默下来。
“我的确辛劳工作过,”我说,“每天下班拖着疲劳的身子回家,第二天又起床,但白的说,我有什么人生乐趣?那几千块钱的月薪要来干什么?想一件银狐大衣想了十年,手停口停,动不动怕炒鱿鱼,老板的一个皱眉可以使我三日三夜不安。要强迫自己学习处世之道,阿狗阿猫都得对着他笑,为什么?扑着去挤车子,赶时间,换回来什么?我有理想,我的理想太高大远,与现实生活不符,我没有一个富有的父亲,我无法突破,你也听过:自由需要很多金钱支持,你能怪我吗?”
“他有钱?”老板问。
“不错,通常有点钱的男人从来不会看中我这种女人,”我苦笑,“我多年前认识他,我要他娶我,他不肯,与别人结婚去了,三年后又来找我,这三年我老了十年,我们的外表不能老,因为还得见同事见老板,但是心却比家庭妇女老十倍。”我说。
“你会快乐吗?”
“不知道,我不会有什么损失,晚上他不回来也是应该的,我不过是他的情妇。”
老板细看我,“如果我能供养你,我也会要这样高贵的情妇。”
“算了,我的薪水已经加得太高,有不少人妒忌。”我笑,“说不定有人说我跟你有什么关系。”
“他干什么?”
“做生意,他妻子的家族在马来西亚很有势力,是做锡矿与橡胶的,每年给税好几百万。”
“到你五十岁的时候,他还会喜欢你?”老板问。
“男人的本性要在月人三万元以后才看得清楚,现在我要是嫁一个小职员,到我五十岁。要不已经挨得一头自发,要不他发财了,找小妞去。有哪个男人发了财不心痒难抓?越是蹩脚的男人越坏!小职员对着老婆不外是因为他没有地方可去!”
“你看透了人生?”他看我一眼。
“也该是时候了,你看看,老板,这间酒店上下三百多个员工,有谁可以嫁的?”我问。
老板说:“你在为自己找藉口。”
“或者是的。”我忽然发现声音中有无限的苍凉。因此住嘴不语。
“穿白衬衫……”老板喃喃的说,“为了什么?”
“这件自衬衫是圣罗兰的开丝米羊毛,时价一千三百五。”我说。他摇头,“看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