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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昨夜你落下的那颗泪

    凝成今晨玫瑰办上脆弱的露珠

    我全心全意将它呵护将它照顾



    我愿举手成伞将心作屋

    为它遮风蔽雨不使它消失

    因它点滴来自

    你的情衷你的肺腑

    和我那深深恋你的悲哀作一个永远的爱情梦

    我作的第一个爱情梦我已经忘了,我的朋友却还记得。



    「就是演泰山影集的那个人!」她控诉似的指出。「你写信给他,还口口声声说要坐飞机到美国找他。」

    她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据她自己说,是因为冗长的家庭生活,使她忘了自己的青春。我却觉得她对人生还是带有一股天真,一股兴奋。

    至於我和泰山的事——那是小学升中学的年纪,对於任何一个长大了的人而言,都是过於遥远的距离,远得使人丢掉了许多记忆。

    然而朋友这么提起,我依旧感到很惶恐,回家去重新回忆这位泰山先生,却许久想不起他的睑,只依稀记得那张脸上的一个酒窝,和自己当时对那个酒窝一股热烈的情感。

    後来我得了个领悟——不伤心的爱情梦,你总是忘了他,但是记得自己;而伤心的爱隋梦,你会永远记得梦裏那个人,而把自己忘记。

    於是生命裏有关爱情梦的种种,留下的往往是少许模糊的快乐,以及许多清晰的伤心。

    因这许多伤心,使人恐惧爱情梦,甚而恨它。然而我有个同学不一样。她生得不算美,可是个性举措裏面有著活力,她在眉色飞扬的时候总显出一种美色来。

    她说过不结婚,也不爱任何男子,斩钉截铁抛下在手上的机会,很坚决地出国去了,然後——有如绝望的溺水一般,陷入一场爱的浩劫。死了过去,又活了过来。

    这场爱情最大的不幸在於,她爱一个男子爱得变成另一个人,连她都对自己感到惊悚,而这个男子自始至终和她玩游戏——也自始至终不知道她是如何地把他爱入骨裏。

    幸而爱情有一点好处,它把一个人毁灭掉之後,还能够将他再重新捏造回来——只要这个人够聪明。我的同学够聪明。

    她离开了那场爱,但是记住它的教诲,流著泪去走更长的路。在伤心裏一天天成长,一天天的——陕乐起来。

    爱上这个人让她发现自己——原来她不是不能爱;她能爱,而且,以後还是继续要爱。她终於真正开心了,并且成了一个怀有爱情梦的女人。

    我总觉得这样的爱情,是一种圆满。

    但是有人一生下涉及爱情,连梦也不作。我小时候认识有一家人,兄妹四人都端整正常,却个个未婚终老。做大哥的正值壮年,做媒的仍下在少数,他屡屡推却,叹道:「算啦,我不作这种梦了——怎么也不会成功,看上人家,人家不爱,惹伤心又没面子。』

    他的辣子芳龄三十,姊妹淘闹著拖她去瞧一位美男子,她苦苦抗拒,面色苍白说::「人家会讨厌我,一定会讨厌我!」即使那男子已私下向人提及对她的好感。

    不知怎地,这样对爱情绝望的态度,往後我再想起,始终有种捿捿惨惨,悲伤的感觉。

    我也听过一个故事——一名女子在寒微的时候爱上一位高不可攀的对象,端看两人的层次差距,那简直是无望。然而她无论如何浇下熄、灭不掉心裏对这位先生的爱的火焰。她索性让它在生命裏燃烧,化成一股力争上游的动力。十五年後,她成了他的知己,与他并驾齐驱,是他在各种国际会议中最得力的助手。他的生命再也少不了她。

    一个长达十五年,决心要实现的爱情梦,不知是惊险,还是美丽——却无疑让人在泪光中感觉惊心动魄。

    虽然大多数人最後只要求一个安稳,我依旧要给在爱情梦裏放手一搏的人一声喝采。

    你也有你的爱情梦吗?你且好好努力,让自己足以与之匹敌,总有一天你会与那个美梦面对面,要使它成空,要使它成真——那全在於你。

  第一章

    「隆哥儿,你一定要帮帮我!」

    丽白的沙滩上,一名著花衬衫的男子气急败坏追著另一个男人道。海湾蓝星大饭店前方这片沙滩呈月牙型,质地细白如雪,这裏的海水,被风化贝壳滤出了一层清白、一层碧绿,一层无垠湛蓝的色调,向外海迤逦而去。

    蓝得爽然的天空下,看得到近海几座火山岛屿开满野百合,险礁之间赫然有艘古沉舱半没的影子,百年来一直搁浅在那儿,斑驳的舱身伸出苍凉的桅杆,往日的灾难成了蓝星大饭店今日最美的景观之一。

    然而李隆基此刻却被扰得没有赏景的心情。他穿蓝绿色莱卡泳裤,绘有地中海情调的花草,他的身材高大匀称,鼻梁上架一副雷朋太阳眼镜,脸庞虽看不全面,却依旧可窥出是极其英朗的一副长相。

    几个欧洲航空公司的空中小姐,都倚在躺椅上拿娇眼睨著他,她们喜欢东方男子健康温润的肤色,那不是西方男人死气沉沉的皮相能够比拟的。他对欧洲美女一笑,大步行走过去,一边对花衬衫男子说:「叫我去追你的未婚妻,亏你也想得到!」

    「叫你去追她,又不是叫你娶了她。何况她也还算不上是我的未婚妻。」

    「明明是家族分配给你的对象。」

    「要命就要命在这儿,」花衬衫男子拿手背直拍打手心,急道:「赵家四个女儿,大小姐二小姐都嫁了咱们家族的哥儿们,老三不听话,自己找了对象,老人家一直扼腕,说老四这门亲事一定要结成——否则咱们爷爷在天之灵不会心安的。」

    戴太阳眼镜的男子放声大笑。「大卫,原来你是完成祖先遗志的那个人。」

    大卫白他一眼。「你得意吧——你这漏网之鱼!」他踢了沙地一下,又道:「他们逼我去跟她见面,培养感情,好谈婚事,可是,你知道我和宝琳——」

    「你和宝琳又怎样?你换女人像换鞋子一样快。」

    大卫跳起来。「下,这次是真的,而且宝琳已经有了……」

    李隆基陡然打住,转过脸看大卫。大卫往後一退说:「我会负责的!」

    他冶嗤。他这表弟连倒杯咖啡都负不了责,甭论其他。

    「这种事,我能帮什么忙?」他继续其开阔的步伐。

    「你想办法私下接近她,分她的心,迷得她昏头昏脑,到时自然她对我意思缺缺,老人家也勉强不了,这比我脚底抹油,或是踩在天弓飞弹上跑掉还要俐落。」

    李隆基摘下太阳眼镜瞪他表弟。「然後我再踩著你扔下来的天弓飞弹跟著跑掉是吗?」

    大卫突然有点不安,奸像发现他的天弓飞弹计画不甚理想,但他用一种安慰的口气道:「你等我和宝琳的事搞定,顶多几个星期,你和她不可能牵涉太深,脱身容易——要不然……」大卫咧嘴笑了。「你要接收她也可以,据说人家四小姐也是个小美人。」

    李隆基下理会,改口道:「你干嘛不直截了当拒绝,偏要拐弯抹角的搞一些辛苦主意?」

    大卫叫道:「我哪有你那种胆子,违抗上命!」

    李隆基望著脚下的白沙被他深深踩出脚印于来。在他们李家做叛逆的孩子,损失会很大,不是个个像他,父母死得早,份内的财产早巳在握,况且他天生又有点倔性子,我行我素惯了,不服人安排,谁也奈何不了他。

    「你可以找别人代你。单身未婚的,二伯家有一个,大姨家也有一个.」

    「他们?」大街不层地吹一口气。「他们连槟榔西施都泡下上,想追报业大亨的宝贝孙女?八百公尺外就被轰定啦!」

    李隆基扬眉。「你对我就这么有信心?」

    大街睨著他,暧昧地笑了。「别的我下知道,这我可清楚了,你是杀手级的情人,连蒙娜丽莎看到你,都会从画框裏爬出来,昏死在你脚下!」

    李隆基纵声大笑,特别显出一股意气风发的态势。「你打小和我争长比短,我不晓得你偷偷的在崇拜我。」

    这时候他们已走到饭店所属的码头,一列十部红白双色崭新的水上摩托车,整整齐齐停靠在那儿,等著验收。

    大卫又叫了,「隆哥儿,」完全是谄媚的口吻,其实他们表兄弟俩都是二十九岁,相差才半个月。「拜托嘛,帮帮我——」

    李隆基仔细审视饭店新购入的水上摩托车,过片刻,他抬头眺望海面,一群燕鸥绕著错落的墨绿小岛屿飞舞。他掉过头来,脸上带一抹近乎顽皮的笑意,拍著水上摩托车黑亮亮的把手道:「咱们赛一场北方三岛,如果你赢了,我就帮你。」

    管理码头的小罗一旁听见了,连忙朝其他工作人员大声疾呼,「大家快过来下注——隆哥儿和大卫又要展开海上大赛车了。」

    他的赌场立刻开张。*****************************************

    赵家四姊妹团坐在玻璃花房裏,四周婉蜒著青翠的热带植物,极品的蝴蝶兰端然坐落在架上,非洲仙人掌巨大如柱,开著金碧辉煌,碗口大的花。

    雕花铁铸几椅新髹上白漆,大小姐赵婉婉穿一身宝蓝,二小姐赵娴娴则著全套翠绿,端坐如仪——两位都是雍容的美人,从小便是一副富贵相,奸像生来要当皇后似的,可借时代没对上,委屈转任做企业家夫人,也算是贵妇。

    三小姐赵娉娉可就有点差异了,彻底不认为淑女贵妇的举止非得跟个机器人一样不可,所以她一向坐没坐相、站没站相,像这会儿,她抱个花花绿绿的靠垫,整副身子斜牵在椅上。该姿势求其舒适而已,和国际标准美仪扯不上关系。

    赵娉娉接二连三把核桃酥片丢入嘴裏,眼波一转,把她二姊瞧了又瞧,噗哧一声笑道:「二姊,你老是从头到脚裹一身绿,小心哪天二姊夫没戴眼镜,把你当戍一座池塘。」

    二姊毕竟富有涵养,没理会她,迳把一杯花茶端给大姊。大小姐浅啜一口,打量著三妹,训她:「你自己才该当心,都有三个月身孕了,还穿那种东得死紧紧的迷你裙。」

    赵娉娉有著丰满的身段儿,上头一件泛珍珠色泽的宽松上衣,缀双层荷叶边,底下则是珊瑚红超短的窄裙,体态俊俏得很,看不出一丝的「孕」味。

    她三个月前去一赵美国,回国时带了一枚炸弹往自己家裏丢——她不声不响在美国闪电结婚,并且有了身孕。赵家被她这么一炸,还在那儿天翻地覆、昏头转向的当儿,她已经悠悠哉哉辞了家族企业公关部门的职务,准备安心在家待产。

    赵家四姊妹当中,赵娉娉是相貌最明艳、胆子最大、头脑最灵活的一个,调皮跳脱,长辈根本管东不住她,闹到最後,往往只得由她去。

    本来给她安排了赵家的青年才俊,几年来她推三阻四的——这回自己在美国找到意中人,据她说是个华侨,有自己的事业,正巧碰上公司在扩增,没法子陪她回来拜见长辈,补请客人。总要等他忙完一段落,才能筹备正式的婚礼。可是一追问她确切的日期,她却又答得含含糊糊,模棱两可的,再问下去,她就对你抛一个媚眼,巧笑道:「孩子都有了,其他的有什么关系?」

    她善於说理,说的是自己的理——弄得人不知该笑还是该气,索性撒手不管了。

    大小姐的注意力一转,看著坐在一旁,始终一言不发,把头埋在书裏的小妹。她蹙眉问道:「小妹,你又在看什么书?」

    印象中,她这妹妹打从十岁开始,就再也没把头从书上抬起来过,奸像她决心以这种鸵鸟姿势过完她的一生。

    「她在看《冰岛渔夫》。」二小姐说。

    「这本书她十岁那年就看了。」大小姐指出来。

    赵娉娉娇笑。「功夫磨练了十二年,小妹现在一定很会打鱼。」她就是爱挖苦人,

    一捡到机会,一张嘴巴能够说得人脸都挂不住,不过,若在外头,她很护著她的姊妹,对於家里最小的这一个,赵娓娓,她可也是宝贝得很的。

    赵娓娓慢慢把头拾起来,姊姊们看了她,都忍不住打心底微笑——因为她实在是太可爱、太教人疼惜的一个女孩子。娓娓生了一张娇滴滴、滴滴娇的瓜子脸,一身吹弹得破的白皮肤,柔柔长长的头发披在肩上,她那双永远是云雾弥漫梦幻般的大眼睛,很可能是被这一头秀发烘托出来的——不过也很可能是她五百度的近视所造成。

    她有五百度的近视眼,但是从不戴眼镜,因此总是跌跌撞撞,像梦幻仙子在云雾中找不到路。有时她折衷戴副三百度的眼镜,为了要在黄昏的花园看她怀里那一堆书——

    她阅读的主题很专门,《葛至齐拉》、《茵梦湖》、《红楼梦》与《西厢记》……一切可歌可泣、惊天动地的伟大爱情故事,她是一切可歌可泣、惊天动地伟大爱情故事的专家——从古代的梁山伯和祝英台,到近代的郁达夫和王映霞;她背得出罗密欧对菜丽叶所说的全套台词,以及徐志摩写给陆小曼的所有情书;她每次一读陆游的钗头凤,或是林觉民的与妻诀别书,眼泪流得会把自己都淹死。

    不过别以为她毫无选择——黛安娜和查理王子那种金雕玉砌的组合她不爱,越是悲苦缠绵的那一型,她越感动。上回她在报上读到一对墨西哥画家的生死恋,哭得她三姊娉娉威胁要把她送到阿拉伯大公国去解除旱灾才停止。

    吱,有什么办法呢,娓娓自己轻叹,自己解释——世上有太多的低俗之人,太多的低俗之事,倘不是这些崇高、圣洁、美丽的爱情故事在鼓舞人心,人又怎么感受到生存的意义和价值,愿意在憧憬与期待中活下去?

    吔今年二十二……呃,该二十三了吧?她不是很清楚,她一向对算术没兴趣——计算有什么用处呢?计算又不能提升人的性灵和境界,她只想从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里去汲取人生的养料,她有她的期待,她的梦想……

    想著想著,娓娓那双大眼睛便产生一种脱离现实的蒙胧感,像充满云岚的小湖,千百种幻想在那裏面悠悠浮浮,多情种子跌进去了,痴心人儿跌进去了,难分难舍,生死相许的爱情在湖水里湿淋淋的荡漾……

    三小姐赵娉娉又娇声笑了,「小妹不打鱼了,她现在以幻想派的手法在脑子里写爱情小说。」

    现实中,永远有一桶零下五度C的冰水当头朝她泼下来,娓娓眼睛里的梦幻感立刻烟消云散。她朝三姊白了一眼,来不及开口,她大姊倒说话了,「李家来提小妹的事了。」

    「也该是时候了。」二小姐道。

    「我没兴趣。」娓娓坚定地说。不作梦的时候,她非常固执而有主见,有绝对自我的打算,比方说她不做寄生虫,坚持要出去工作,她也不接受家族企业高官厚爵的位子,宁可做外面的事,赚微薄的薪水——她想得开嘛,反正她吃得很少,从不化妆,姊姊会给她买衣买鞋,捡旧的穿她也无所谓。她一生只做一种消费,那就是买书,至今也尚未有破产的迹象。

    三个姊姊完全没听到她的意见。大小姐问二小姐,「这李大卫算来是你的表小叔子,你见过他吗?是怎么样一个人?」

    二小姐却摇头。「我一直没和他打过照面,他二十岁就随家人到澳洲去了,近二年才回来。」

    赵李第二代当家的时候,两家走动要勤快些,彼此也熟络些。到了第三代,年轻人天地广,出国的又多,往来的情况渐疏,也难怪彼此并不太相识。大小姐、二小姐虽嫁入李家,却也明白,要向夫家打探他们自家人的人品,那绝对得下到真相。大户人家好面子,手上的疮疤也不给脚看到,凡事欲知详情,总要旁敲侧击。

    「不过上回倒是听我那小姑提到,李大卫在外有些花名,好玩得很,才不久前,把人家一个未成年少女带出去疯了二天,差点就挨告!」二小姐说。

    娉娉闻言,立刻喊道:「那可下行,咱们小妹不能要一个花花公子当老公!」她自己的婚事不经家人打点,但是娓娓不一样,她总觉得她这妹妹单纯老实,不能不费点心替她张罗。

    二小姐赞同。「我也觉得这大卫不怎么理想。」

    大小姐沉吟道:「既然如此,到时我们托个辞把他回掉算了,不过这么一来,李家适合的对象可不多了,」她略把脸一偏,思索著道:「大伯一个儿子体弱多病的,二姨那个又好像神经兮兮,其余年纪小的又太小了……」

    「我说我没兴趣的嘛!」娓娓朝三个姊姊喊。然而每每这种时候,她们总把她当成五岁以下儿童,没资格加入讨论。

    娓娓鼓起了腮帮子。她不是不爱她爷爷,可是爷爷留下这条祖训,简直是三分滑稽里带了七分强人所难!

    两家联姻这件事自然是有点渊源的——原来赵家爷爷和李家爷爷都是当年第十军的抗日英雄,起初都为著对方气焰太高而互下顺眼,後来在惨烈的衡阳一役当中,所有袍泽牺牲殆尽,独存他两人,一个以机智,一个以英勇,联手合力歼灭日军十二人,逃出重围,从此英雄借英雄,指天誓地两人结为兄弟,两家结为亲家。战後两人各在商界和报业平步青云,两家也果然成就了几对佳偶,两老一乐,索性定了家规,乃有今天赵李两家这非卿莫娶、非郎莫嫁的局面。

    但是娓娓现在非常不以为然,觉得爷爷真是聪明一世,胡涂一时——男女配对又不像衣服配色那么简单,两个人在一起性情要相投,志趣要相契,这样才能够合得来,人生价值观要一致,才不会时时起冲突,最重要的是感情必须融合,相爱才会深,日子也才能久,因此要找到生命中的另一半,灵魂永远的伴侣,那绝不能像在钓鱼,钓到什么算什么,你非得在千万人口中寻寻觅觅,觅觅寻寻,你非得历经「过尽千帆皆不是」的煎熬,然後才有「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那样的狂喜与甜蜜……

    思著想著,娓娓的秀眉颦蹙了起来,不觉捧了心,仿佛此刻她正好就处在煎熬和狂喜之间的那个断层。

    虽说她大姊、二姊未曾历经她所想像的那些境界,也都嫁于不错的对象,然而她依旧最佩服她三姊。三姊拒绝家里给的安排,另辟蹊径,去闯自己的人生幸福,瞧——她成功了,她找到了如意郎君,有了爱的结晶,也难怪她从美国回来之後,满脸是甜美的光辉,天天喜不自胜,真是教人羡慕。

    不过她三姊自己追寻人生幸福,却不能够推己及人。现在全力调度娓娓婚事的人,偏偏就是她!

    娉娉坐正身子,说:「其实李家的人才也还下少,有些平常忙於事业,亲戚聚会少露面罢了,仔细筛选筛选,不难给娓娓挑个得意的老公。」

    娓捤才不领情,质问道:「是这样的话,你自己干嘛把李家的对象都推掉,自己跑到太平洋另一端找了个老公?」

    娉娉轻笑起来,尖尖的食指敲了妹妹的手臂一下。「你三姊就是爱作怪,像那句汽车广告词儿一样——敢与众不同,你要学吗?」

    做大姊的连忙暍斥,「老三,你少教坏小妹。」

    「我不是教坏她,是吓唬她,给她警惕。」

    娓娓说:「我不需——」

    娉娉忽地把施了红蔻丹的手一拍。「我想到了——李家有个人,很能干,很有为,到现在还没结婚,」她掉过头上上下下瞧著妹妹,乐不可支道:「和小妹很搭,真的很搭。」

    「我不要!」娓娓大叫,一听到能干、有为这一类字眼,马上她联想到的不是一身官味,就是一身铜臭的男人,要把她和这种对象送作堆,不如一刀杀了她!

    她三个姊姊却顾自眉飞色舞地讨论,热烈得好像在敲定奥斯卡金像奖的男主角。

    娉娉说:「我几年前在瑞士修公关学时碰上他,他刚接下家里的饭店事业,特地赴欧洲考察,我和他会了几次面——看得出来是个企图心很强、很有能力的男人。」

    「我不——」

    「我们见过他吗?」大小姐、二小姐的问话压过娓娓的抗议。

    一这人事业心重,有点个性,他自己说自从父母去世,就很少出现在亲戚圈子裹。」

    大小姐二小姐越发兴趣浓厚了,一迭声问道:「哪一家的?叫什么名宇?现在人在哪里?」

    娓娓望著空中,无奈地呼一口大气出来。她认输,她搞不过她这三个以媒婆为志业的姊姊,让她们去瞎忙——反正她们别想把她推给那种整颗脑袋除了肥肠之外,就只图著沽名逐利,俗不可耐的男人,她要的男人下在这世俗的社会裏,她比什么都清楚!

    她重新捧起《冰岛渔夫》,把头埋进书里——一转眼即沉陷在歌黛和尤恩动人肺腑的爱情里,如痴如醉,全然没听见姊姊们在聒噪什么了。

    然而大小姐、二小姐却竖起耳朵,听著娉娉侃侃道来,「……他就是海湾蓝星大饭店的负责人,大名鼎鼎的李隆基……」

  第二章

    李隆基在滨海公路上驾著银灰跑车,像闪光的箭向前飞驰,左首是苍翠的山陵,右是碧蓝的大海,他的前方和他的心境一样,是海阔天空明亮的世界。

    随时他把头一扬,遥遥地,海湾蓝星大饭店那典丽的午夜蓝斜檐,便映入他的眼帘——二十七层的宏伟建筑,是本地的地标,是他的成就,他的骄傲。

    他孜孜屹屹经营它三年有余了,全力改造为主题饭店,以海洋育乐为诉求——饭店所属的海洋生态博物馆,甚至具有国际学术水准,尚未正式开馆,各界的参观申请书包括国外,已如雪片般飞来。

    他不能不感到志得意满,最新一季的全球观光饭店总评监,蓝星囊括了十二项最优,如此傲人成绩,使得欧洲老字号的饭店集团都要慕名率团前来观摩。

    蓝天白云间,他仿佛看见父亲的在天之灵,对他敞开笑脸喝采,「干得好,儿子,真有你的!」他抡起拳头挥了一下。「继续加油,拚下去!」

    「那当然。」李隆基掌著方向盘笑应,阳光下他的睑相成熟而俊扬。

    他的脑筋随时都在思考,想得很深,做得要更好。蓝星已扎下基础,上了轨道,今年它还要接待两位外国元首,一对北欧皇家夫妇,以及诺贝尔得奖人访问团——一切作业早已展开,一切准备井井有条。

    他嫺熟地把方向盘一转,在公路上回了个弯。接下来他要著手革新中部老城的红石大饭店,事实上一年前他即有构想——他注意到老城人文苍萃,古迹众多,红石本身便是一栋具有五十年历史的古典建筑,它的文化走向再清楚不过了。

    他母亲的在天之灵於半空中向他喊话,「儿子,你别只顾事业,忘了给我们讨一房媳妇回来!」

    李隆基大笑。他妈妈真的不必过虑,结婚之事也在他的规画之中,这几年事业上全力冲刺,成家敲定在三十五岁,至於结婚对象……

    他微微一笑,带著自负。从十六岁开始,他就被无以计数的女人包围,他倒不是嫌她们烦,事实上他喜欢女人——老的、小的,所有女人都算数——她们是非常奸玩、非常逗人的一种生物,奇妙得很,迷糊的时候很迷糊,精的时候又特别精,平常小奸小坏的,多心使性子,爱起你来呢,又是风情万种、我见犹怜;她们固然喜欢爱人,但是更喜欢被爱,他则是被女人爱惯了,更喜欢爱她们。

    然而十八岁之後,父母相继过世,他便蓄意发愤图强,求学、工作,多方吸收经验,累积实力。攻读企管硕士那几年,他同时也在饭店工作实习,为接管家业做准备,在这种情况下,纵然不乏享受男欢女爱的机会,但是要像他家族里的兄弟,大卫之属的那干花花公子,玩得那么起劲,那倒不至於,他也没兴趣。

    想到大卫,李隆基又不禁蹙眉头。这家伙的爱情事件永远前伞部如火如茶,後半部後继无力,他做什么事似乎都是这副德行,他和他赛车,当然永远也赢不了——教大卫输得没话说,省得他在那儿纠缠不清,李隆基可没兴致去追人家的未婚妻,他打定主意三十五岁才要结婚,他自有人生计画,也自有择偶的条件……

    对於未来的老婆,也是有几点理想——名门闺秀对他则非必要,不过他希望她是个落落大方,优雅出众,积极有为的女人,能与他并肩创造人生成就的巅峰……思量至此,李隆基的脑子便油然想到贾桂琳·欧纳西斯,或是蒋宋美龄那样的女性典范来。

    他再度微笑,这一次,他的笑容更昂扬了。他加速驰骋著,突然,一群燕鸥从海上窜起,扑著翅膀,以一副「遵守交通规则是你家的事」那种态度冲过公路,正前方一部小厢型车猛地减速下来——

    「要命!」李隆基叱了声——然而来不及了,这部他从欧洲带回来的林宝坚尼,在全然没办法爱惜自己的情况下,撞上了那部厢型车,两部车在满天燕鸥的喝采叫好声中,一起冲向路旁的草坡。

    李隆基竭力停稳了车,重重地呼吸。那部厢型车倾斜在他的左前方,前轮落在洼洞里呈倒栽状。

    「要命!一他又叱了一声,推门下车。他开了十年车,从没出过车祸,谁让他开了先例谁就倒楣。

    才这么一想,李隆基就发现厢型车的驾驶趴在方向盘上,动也不动。不要死!他心里大吼,等我跟你算了帐再死。他急忙冲过去救人。

    原来那是部娃娃车,黄绿色的车体印著;「吉利龙儿童学园」几个字,驾驶是个女性。李隆基拉开车门,把人抱出来。

    这女子身轻如燕,肌肤清凉,穿象牙粉红的连身洋装,李隆基将她放在草地上,她一头云雾般的长发散开来,披露出一张年轻皓白的脸,李隆基突然心头一震,看著那张脸——紧闭的双眸,娟秀的鼻,那下巴可能是方才撞到了,略有点红……他忍不住,他忍不住伸手去触碰它。

    他有生以来从没见过这么漂亮可爱的下巴!

    她「咿唔」出声,头部略微动了动,李隆基连忙凑近去问:「你还好吧?听得到我说话吗?」

    「小……小朋友……」

    李隆基一愣。度过十二岁生日之後,就再也没人称他为小朋友了。

    她的睫毛在颤动,黑而疏的长睫毛,眼睛还未睁开来,却又喊了声「小朋友」,虚弱的口气,十分忧急。

    李隆基回头,果然看见娃娃车上钻动的小影子——一群孩子在车上。他掉过头快速查看草地上的女孩,没有明显致命的外伤,应该只是一时撞晕了,无大碍才是。

    他一跃而起,大步跨到娃娃车旁,打开车门,像打开潘柪渎帜训暮凶印蝗河淄鹛旒巯斓目奚蘩怂频钠说剿成侠矗舷⒘巳耄会峤吡φ蚨ㄗ约海酵的谧纯觯醪脚卸挥醒现氐纳送觥�

    他尝试安抚他们,「孩子们,不要怕,没事了……」

    没有用,他们声如洪钟。李隆基非常伤脑筋,他应对过最激烈的外国工会领袖和流亡政府的成员,但是他没有应付一群哭得比五级飓风还要狂暴的小孩子这种经验。

    「不要哭,孩子们,安静下来,」他继续说,然後大吼,「不要哭!」

    霎时间所有哭嚎为之一断,一张张惊惶失措,泪痕狼藉的小脸望著他。他立刻心软,以愧疚的口吻道:「乖,小朋友——」

    不乖则已,这一乖所有开关又全部启动——三个小孩冲下车,在草坡上团团转,像苍蝇掉了它们的头:两个把在车门边不知为什么,四个继续坐在车上,但是哭得更加嘹亮。

    李隆基挫折地抓了抓头发,回身想把跑掉的小孩找回来,却发觉左脚怪怪的,低头一瞧——一个小女孩抱住他的腿在抽泣,眼泪鼻涕全糊在他价值一千美金的鸽灰亚曼尼裤管上。

    李隆基抬头看天上,完全被击败。

    这时,有人跟呛挤过他身边,是那晕过去的女孩起来了。她一手抱个孩子,一手另牵一个,连同车门边那两个一起带上车。她著急地检视学童的情况,拥抱他们,慰问他们,有如春风化雨那么神奇,把一车号眺大哭的孩子一一安抚下来。李隆基惊奇地望著她,仿佛见识到人类的超能力。

    她清点人数,又点一遍,然後回头看他,两人四目交接——他顿然倒吸一口气。

    那双眼睛,他想,那双眼睛简直是梦幻湖嘛,那样的氤氲,那样的迷蒙,那样扑朔迷离的美丽——

    「还少两个,我问你——他们哪里去了?」

    李隆基听到她如此质问,语气焦虑且下耐,好像已连间数声了。他一愕,低头瞄了瞄还箍著他的腿不放的小女孩,说:「一个在我的裤管上,另一个……」他回头往草坡张望。「我去找找看。」

    他一跛一跛拖著左腿那小女孩走,她像某种咬住东西就不松口的囓齿动物。

    草坡上空荡荡,再过去是蓝丽的海与天,没有任何小孩的影踪,他回头喊:「没见到有什么小朋友!」

    那女子关上车门,忧心仲忡赶过来,四下寻找,忍不住责备起他来,「你刚刚为什么不把他们看好?」

    「我——」李隆基有点哑口无言,他问自己——我该负责看管这群歇斯底里的小孩吗?被她这么一诘问,奸像他确实该负点责任。

    「伦伦,伦伦——你在哪儿?」她迎著海风喊。

    他望著周遭嘀咕,「人躲到哪里去了……」底下的小嚼齿动物扯著他的裤管,他低头看她。「什么?」

    小女孩不哭了,睁著一对亮晶晶的眼睛,指著草坡一端的山壁,一处露头的排水涵洞,说:「伦伦在那里面。」

    那漂亮的年轻女子立刻回头问:「伦伦在洞洞里面吗,小苹?」小女孩肯定的点头,她走来把女孩抱起。「来,老师抱你回车上,然後再把伦伦找回来。」

    片刻後,李隆基和幼稚园老师一起蹲在排水涵洞前,一筹莫展。这涵洞像座小矿坑,可容一人钻入,那孩子就蜷曲在洞裏头,千呼万唤不出来。

    李隆基稀奇地问:「他干嘛钻到里面去?」

    「他一害怕就会把自己藏起来。」幼稚园老师回道。

    「我以为只有土拨鼠才有这种习性。」他喃喃道。

    老师往洞里喊,「伦伦,快出来,让老师看看你有没有怎么样,」她又哄道:「大家都在等你呢,伦伦——我们还要到体育馆去参加小朋友运动会,你忘了吗?快出来呀,伦伦。」

    他不出来。李隆基想到要逼迫地下动物出洞,只有灌水一途,可是他抬起头,阳光下看见漂亮的幼稚园老师望著他,睑上的表情带著某种含意。

    她不会是想……李隆基开始摇头,不,不,她不能教他钻入这又黑又窄又脏的涵洞里,她不能——

    「没别的办法了。」她冷静地说,她可爱的下巴依旧红红的,头发上沾了一根草秆子,那双大眼睛带著梦幻感,由於刚才撞晕了那一下。

    李隆基如果是个男子汉,他就不能容许自己袖手旁观,他就不能不代这弱女子钻入涵洞,把孩子带出来……

    他呻吟著,被迫脱下亚曼尼外套,把丝质白衬衫的袖子卷起来。二十分钟前,他还是个春风得意的男人,现在,他钻进一截满是污泥的涵洞,他的鼻腔充斥著浊臭的气味,管洞太狭隘了,他宽大的双肩与两侧擦撞,一只有须的东西爬过他的头发——

    他痛切地了解到这个社会上男女是如何的不平等——一只蟑螂在你头脸上乱爬,你下能尖叫,你是个男人。李隆基牙根一咬,奋力匍匐前行,把生死置之度外。

    他快接近那孩子了,孩子的老师在洞口一端不知对他说些什么,他听下清楚,声音嗡嗡地回响,这地方阴险得像地狱。他向那孩子伸出手——

    「你碰他的时候要小心,伦伦会咬人……」幼稚园老师喊道。

    然而太迟了,两排尖锐参差的牙齿狠狠咬住了李隆基的虎口,他大叫:「松口!伦伦——我是来救你的,下是来杀你的!」

    但是伦伦继续攻击,好像他自己是只鳄鱼。李隆基揪住那小身于倒爬回去,一路上,伦伦啃他的手指、他的手腕、他的肩膀。李隆基退出涵管,把那只鳄鱼猛甩开来——伦伦被甩在地上哇哇大哭,他的老师赶上前抱起他,却冲著李隆基道:「你怎么把他弄哭了?」分明有责怪之意。

    李隆基抱住一条满是牙齿印子的手臂,咻咻喘气。「他——他是人吗?」

    然而这女子怜借的不是他,是那穿著粉蓝围兜的小恶魔,她像个慈母般抱紧他,上下摸索、检查著他,李隆基听见她发出颤抖的音调道:「伦伦,你的腿受伤流血了!」

    李隆基的目光移过去,瞄一眼说:「不过刮破一点皮,死不了人。」

    幼稚园老师听出来他毫无同情心,生了气,追究起肇事责任,「都怪你车速太快,才把我们撞戍这样子。」

    李隆基叫道:「是你突然紧急煞车,我才撞上你的!」

    「我是为了闪避那群鸟才紧急煞车,如果不是你开快车,就算我紧急煞车,你也不会撞上我。」她振振有词,说完,抱了孩子掉身就往她的车子走。

    李隆基握住拳头——老祖先教训过,好男不与女斗。他拾起外套,也往他的跑车走。今天算他运气背,现在他只想头也不回地离开这条倒楣的公路。

    但是有时候他真恨自己,他就是注意力过於敏锐——他注意到那女子步履摇曳不稳。她把孩子抱上车,关上车门,踅往驾驶座。海滨好大的风,扑著女孩纤丽的身形像弱柳。

    李隆基眉头一揽,喊道:「你还要自己开车吗?」

    她回头嗔怒地看他一眼。「谢天谢地,我握方向盘的手还在,没被你撞断!」

    话才说完,她却身子一软,贴靠在车门上。李隆基见她不仅面容泛白,连嘴唇都失了血色,他跨几大步上前将她扶住。「你得躺下来。」

    她却仿佛十分讨厌他似地挣扎著,力气极微弱,却依然倔强。「我没事,你放开我。』

    李隆基眯起眼睛,这辈子从没有女人对他有这样排拒的态度。「你真固执,明明都站不住了!」他说,把她抓得越紧,她挣扎得越厉害。

    「你走你的——你没自己的事好做吗?要在这儿多管闲事。」

    李隆基咬牙。没错,你要赶走一个男人,侮辱他就对了。他陡然放开她,她跌在车门上,但是现在就算她跌进大海里,他也不理她。

    李隆基将外套一抄,返身上车。银灰林宝坚尼虎虎有力退出草坡,在滨海公路上做几声英雄似的怒吼,倏然便往前窜,抛开了风,抛开了海,抛开了娃娃车上的孩子和门边的女于,一去下回。

    然而才过五秒,精确的说是四秒半,碧蓝潇洒的天空下却起一阵响亮的紧急煞车声,那部发誓一去下回的林宝坚尼来了个大回转,又冲回原来的草坡。

    千不该万不该,他在临去之际往後视镜那么一瞄——後视镜银亮的光里,那条象牙粉红纤秀的身影旋倒下来。

    李隆基跳下车,奔向那倒地的女子,像奔向他缘定三生的情人。*******************************************

    黄绿相间的一部娃娃车飞抵教学医院的急诊处,跳下一名身形高昂的青年男子,看得出来他身上的服装相当地考究,却不知怎么弄得污秽不堪,纵然如此,这男子依旧是眉宇英爽,显得潇洒极了,引得急诊处的护士小姐都为之注目。

    他急急抱下一个昏迷的女孩,已有女医师和护士主动过来处理,他向医师简述意外经过,把女孩交到医护人员手中,然後到走廊去打电话。

    李隆基吩咐蓝星的女秘书查出吉利龙儿童学园的电话号码,通知他们派人过来处置。他随後回急诊处,医师向他表示女孩应该没有大恙,不过还要观察。

    未久,吉利龙匆匆来了两名职员,说是园长已由体育馆赶往医院途中。李隆基把一车小孩交给两人,心里大大松一口气——应付小孩比应付丛林里的游击队还要恐怖,他很高兴能够逃过他们的毒手。

    他回急诊处看了看,那女孩安安静静躺在病床上,显然一时间还下不了床。

    他想到他的林宝坚尼犹孤零零停放在滨海公路的草坡,感觉好像他把自己的小兄弟遗弃在那儿,大不忍心,遂决定赶去取车。

    三十分钟後,李隆基又匆匆回到教学医院,这时候他对於自己的行为有些不能了解。不知他为什么这么急於去探看那女孩,他的心情似乎有些超越「车祸肇事者」的反应——如果他算是肇事者的话。

    他在宽亮的医院长廊一边走,一边想到他们对意外的争论,下禁笑了——她比他更像资深的辩论社社员。一回想,一回笑,他加快步伐赶到急诊处。

    她躺著的那张病床空了!

    李隆基拉住一名护士小姐询问,护士小姐说:「她走了。」

    「走了?」李隆基一怔。「可是她不省人事……」

    「她醒过来,医师要她留院观察,她坚持她没事,幼稚园的人就把她接走了。」李隆基顿然感到一种可笑的、失恋似的沮丧感。他又沿著医院长廊往回走,一旁的玻璃长窗泛著微青色的光,他的身影映上去,他打住,愕然望著自己——这一生除了驰骋在下过雨的足球场上,他没有这么狼狈过:而她,竟然走了!

    当然,她如果没事,也没有理由把人生浪费在医院裏下走。

    李隆基一咬牙,掉过身去,跨二步,又旋过身,仔细打量玻璃窗上的影于,发现问题出在哪里——他身上全套的亚曼尼少了一件。他的外套穿在那女孩身上。

    ***************************************

    两天後,李隆基才踏进他在蓝星十二楼的办公室。就听见一声笑问:「听说你前天一度成了"魔鬼孩子王",隆哥儿?」

    他表弟大街占据了他的位子——桃心木的办公桌上琳琅满目摆著奶油烤吐司、培根肉煎蛋、瑞士甜起司、咖啡和香橙,他可怜的秘书匆匆端来一杯葡萄汁,为这大少爷疲於奔命。

    他没理会大街前头那句话,说:「纪小姐,你忙你的——别理这家伙。」

    大街给临出门的纪小姐一个飞吻,「好久没人对我这么好了,纪小姐,我爱你!」

    李隆基拿手上一份简报,往大街跷在桌角的二郎腿打了一记。「少向我的女秘书卖骚。」他把他赶下位子,对一桌酥香四溢的蓝星特级早餐皱眉头,忍不住回头去望巨幅落地窗外的蓝天大海。

    「不要望了,天空没有下红雨。」他表弟非常了解他。

    李隆基掉过头。「那你为什么会在早上十点钟前就醒来面对世界?」

    「不要这么看不起人——我也有振作的时候!」他抗议过後,拉过一张扶手椅坐下,一边啃起甜起司。

    李隆基在他的黑色皮椅上落了坐,伸手把描金花鸟的玉瓷土司碟子推开,却教大街一把抓住了手,端详起来。

    「啊哈,」大卫分析著他手背上粉红的牙齿印,笑得非常诡秘。「这印子这么细小,一定是个贝齿美人,咬得这么深——可见当时两情缱绻,多么激烈!多么销魂!」

    李隆基拿最迫人的眼神瞪他表弟,甩脱他的手。然而他自己却下由得瞄一眼手背上的牙齿印,离奇地从这牙齿印联想到那天那女孩——他几乎能够断定,她必然有一口贝齿,小小巧巧,整整齐齐,笑时露出莹白的一线;倘若咬他的是她,是她那口贝齿,且轻且重,如吮如吻,在他的肩膀,或是他的胸膛……

    李隆基体内产生一股耸动,一股迫切,使他想要——

    「告诉我,这位咬你的热情佳人是谁呀?」大街忽然凑在他脸孔边呼呼地问。

    李隆基震了一下,回到现实。「他叫伦伦,」他做深呼吸,让自己恢复平静状态。

    「是个小男孩,大约五六岁。」

    「嗄?你竟然偷偷有了个五六岁的儿子?」

    「别胡扯了——这就是前天当了"魔鬼孩子王"的後果。」话只说到这里,想要有点保留似的。李隆基把桌上一叠文件栘到面前,逐一审视,改口道:「你老实说吧,你又闯什么祸了,七早八早到这儿来——」

    李隆基一语末毕,大街转眼间换上一副声泪俱下的表情,攀住他的肩头道:「你要救救我,隆哥儿——我爸妈已经和赵家约了时间,就这个星期五晚上七点,到赵家和赵四小姐相亲,如果我不去,我爸妈会杀了我,如果我去了,宝琳会杀了我,现在我唯一的生路全在你身上!」

    李隆基将皮椅一转,手上的金笔一戳就戳在大街额头上。「如果你再逼我去追你未婚妻——我也会杀了你!」

    「你怎么这么死心眼!我说过了,人家赵娓娓小姐也是个可人儿。」大卫嚷道。

    皮椅旋过去,李隆基望著十二楼高窗外的蓝空偏头思量,假如这赵四小姐及得上滨海公路那女孩一半的有趣,一半的可爱,那么他倒愿意考虑考虑大街的请求。

    事情可真稀奇,这二天他脑子里绕来绕去老在这女孩身上打转,他见识过的女人也不在少数了,不知为什么独独这一个特别觉得难忘。

    话说回来,他也不是常常有机会把一个女人撞晕在路上,这么想的时候,他对那女孩下能不有一丝歉意,虽然严格来说,她的道路行驶技术很有改进的必要。

    大卫见他兀自在那儿思想微笑,说道:「我不知道你吩咐纪小姐订的,放在外边那东花,是准备向谁献殷勤,但是你能不能——」

    「不能。」李隆基一口砍掉他的话。他签了两份文件,批过一份人事案,然後收笔而起往办公室外走。

    大卫追出来。「你上哪儿?」

    李隆基把外装的下摆拉平,拿起置於白色写字楼上的香水百合,粉艳艳的一束,说道:「去要回我的亚曼尼外套。」

    OOO

    吉利龙儿童学园坐落在市区的边缘,四周遍植茂盛的丰蹄甲,闹中取静,环境相当清新可喜。李隆基事先早打听清楚,顺利的按址寻来,把车停在彩色的围墙外。

    那天他把他的外套披在那女孩身上,送她到医院,她走时把它也带走了——

    藉这取外套的机会,他想向她表达歉意,展现男人的气度,所以带了花来。送花给女人,一向就是愉快的事,而今天这种愉快,感觉又格外的不同,他迈著洒脱的步伐,进了幼稚园大门,孩子们的嬉笑声从教室後方的游戏场传过来。

    突然,一位老太太走出办公室,把李隆基挡在正门口。这老太太短小精悍,穿一身扑克牌似的服装,双手交握在身前,神色举动十分的严正凛然,奸像她从年轻时代便对社会负有一种崇高的使命感。

    「我是花园长,」她说,逼视李隆基。「你有什么事?」

    李隆基咳了咳。「你好,范园长,前两天贵学园在滨海公路发生一起车祸——」

    老太太蹙起一双咖啡色的细眉。「本学园没有发生什么车祸,你搞错了。」

    李隆基愕然道:「这里不是吉利龙儿童学园吗?」

    「是吉利龙儿童学园。」

    「那么两天前贵学园有部娃娃车在滨海公路出了事故,车上有九名学童,驾车的女老师还晕过去……」

    「这恐怕是误传,和本学园没有关系。」她斩钉截铁地说。

    李隆基望著花园长威严的表情,感到诧异,如果不怀疑对方,那就要怀疑自己了——是他找错地方了吗?而范园长已摆出送客的姿势,正值尴尬的时刻上,忽有一条小影子从红白相间的教室直奔过来,一把抱住他的腿。

    李隆基低头看。「这不是小苹吗?」他笑说,摸摸小女孩的头。小苹的出现给了李隆基有力的证据,他对范园长道:「小苹是当天娃娃车上其中一个孩于,我认得她——范园长为什么要否认这件事?」

    范园长对败露事迹的小女孩说:「小苹,回教室去。」然後她愤慨地质问李隆基,「你是什么人?到底来这里做什么?」

    「我就是那天撞上娃娃车的人——因为娃娃车在我前面紧急煞车的缘故……」他不能不把事由稍作说明。「发生这事故,我感到很遗憾,今天特地来道歉。」

    老太太「哦」了一声,脸色缓和下来。「你怎么不早说呢?我以为你又是那些没事

    找麻烦的督察、记者、好奇的、看热闹的、心怀鬼胎的竞争对手。」

    她差不多把天下的人种全囊括进去了。她眯眼看著李隆基手上的花束。

    「这是要送我的吗?」她问,伸出鹰爪般的手。

    下,不是要送你的!李隆基心里大叫,使劲抓著他的花不放,然而老太太的力气太过惊人,两人拉锯了片刻,李隆基不敌,眼睁睁看她把花夺了去。

    她一边嗅著花香一边说:「行啦,年轻人,我接受你的道歉,谢谢你的花。你可以走了。」

    她转身欲去,李隆基从颓丧中恢复过来,忙道:「我想当面向那位女老师道个歉,可以吗?」

    老太太打量他一眼,或许看在花的面子上,给他通融。「去吧,她和小朋友在游戏埸上。」

    李隆基充满渴望地望著拿在老太太手上的香水百合,然而她已经踅进办公室去了。

    他只得抖擞起精神,相信凭他独到的个人魅力,即使没有鲜花帮衬,也能收服女人——任何女人——的心。他是有这样自信的。

    有实力的男人都不免自负,李隆基自然不在话下,下是每一个名门子弟都像他这样的优秀有才干,而优秀有才干的名门子弟,也不是每一个都能够生得相貌出众,风度翩翩的。

    教室後方一座长方型的游戏丛林,有各式游乐设施,数不清的一大群孩子在场上奔跑笑闹,教人眼花撩乱,然而李隆基仍旧一眼看见了她。

    她立在场子中央,穿件白上装,系著长裙,裙上洒有淡绿色的花萼,人像那花萼一般的清雅。一头云发,侧面的眉目口鼻,仍然是那么娟丽,那么扣人心弦。

    李隆基看得心头阵阵跳动,呼吸都带点微喘——他仿佛到现在才赫然了解什么叫「心动」的感觉。难道过去都是白活了吗?难道从前对女人有过的感觉,都是不够真、不够深,不足以撼动他的心?

    他站在那儿著迷地望著她有半晌,终於她感觉有异,徐徐掉过脸来,那场面就像一幕慢镜头,还配有动人音乐的那一种。李隆基屏息等著——等她与他四目交接,天雷勾动地火的那一霎,爱的火、情的焰,就会熊熊燃烧起来……

    她与他四目交接了,她定了定,在阳光下眯著眼又看,然而半天没有反应,也没有表情——什么爱的火、情的焰,一概没有发生。

    这可奇了,这女人居然对他无动於衷!她的脸孔没有绽出光芒,她的双眸没有变得痴迷,她没有一头朝他撞来,然後双膝一软,拜倒在他脚下,从此心甘情愿做他感情上的奴隶……

    李隆基不信邪,向她走过去——啊哈,她脸上渐渐有变化了,那双漂亮的、梦幻的大眼睛蓦然瞠大,红润的小嘴也张开来,接著,她的眉心开始扭曲、变形,她的脸出现一种特殊的表情——那表情与看到一堆垃圾类似。

    整个场面全然不是照李隆基所设想的那样发展。从来没有女人,从来没有,看到他会是那副表情。他忍不住低头瞧一下自己,他还是一样,四肢健全,风流倜傥,尤其今天穿的是纪梵希西装,一身的蓝调,说有多潇洒就有多潇洒。

    然而李隆基有所不知,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见解,像这会儿站在那儿的幼稚园女老师,把李隆基一身的设计名师服装、进口草履虫领带、义大利名牌皮鞋一一看在眼裏,当下即断定此人是个花花公子,而花花公子一向是她最不欣赏的人类,毫无尊敬的价值。

    不知道这人今天闯来做什么?滨海公路出车祸那天她就对他印象不佳,西装革履又开高级咆车,闯了祸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

    现下她根本懒得搭理他,转身绕过一座溜滑梯要走。不出几步,却撞上那一身纪梵希,原来这家伙仗著他腿长,一跨跨过溜滑梯,把她拦截下来。

    四周的孩子在喧哗,他在阳光下低头看她,说:「你的下巴……」

    她倔强地把下巴一抬。「我的下巴怎么样?」

    「有点瘀青。」

    她听了就有气。「托你的福——要不是你的话,我的下巴也不会肿这一块!」

    他是有点心疼,不过他笑道:「又要怪我撞你了?」

    「不是你撞的是谁撞的?」

    他把头歪下来,横著脸瞅她,似笑非笑的。「你好凶呀,老师。」

    她狠狠瞪他一眼,移步要走,他却又闪身把她挡住。「我听说女人越爱一个人,就会对他越凶。」他存心逗她。

    她可经下起这样玩笑,脚一抬,便朝他的义大利皮鞋重重踹下去,趁他惨叫之际,她扭身就走,然而一转眼,整个人又被拉了回去。

    他把她捉拿在胸前,她的身子与他相贴,他的脸逼临她,光下形成一面暗影,热熟的鼻息拂上她的面颊,她不由自主地心跳起来,胸腔内突然间骚动奔腾像这座游戏场。

    他压著很低很低的嗓音对她说:「我真的相信越爱就越凶这句话。」

    他的嘴压迫而下,吻住了她。她惊著了,也呆著了,咿唔出声,然而此外不能有所反应。她下曾被吻过,下曾接触过男人的嘴,不知道唇与唇的厮磨是这种感觉——柔软的、湿潮的、灼热的,令人神魂颠倒;他吸吮著她,使她不能呼吸,不能思考,甚至不能站立,她像个布娃娃挂在他身上,失去自己的力气。

    四周一片安静,静得出奇,绿绣眼在羊蹄甲上啁啾。他的嘴终於移开了,两人都略

    有中暑的现象——面孔发烫,呼吸喘急,四肢无力。

    她仍在他怀裏,杲呆地望著他,仿佛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他微弱地对她一笑,她颤了颤,回过神来,这才发现周围一点声音都没有,她左右张望——整个游戏场上的小朋友全都定在那儿,眼睛张得大大的看著他们,像看马戏团的一个男小丑和一个女小丑。现在他们全神贯注,想知道两个小丑接下来表演什么节目。

    她的脸孔涨得通红,这辈子没有这么羞愤过,她把拥著她的男人用力一推,他猝下及防,倒栽在溜滑梯板上。小朋友捧腹大笑。她旋身欲去,他躺在那儿出声喊道:「等等!」他说,「如果你不希望我再回来找你,你得把我那件外套还给我。」

    她捧著双颊跑走了。

    过片刻,一件鸽灰色外套从办公室窗口飞出来,准确无误地落在他脸上,把他蒙在那儿。他人未动,吸嗅著衣上的香气——是她穿过了的,留有她的一缕淡淡的芬芳。

    李隆基觉得他暂时不要动的奸,他的身体仍处於激动状态,他的脑子也晕眩得厉害。另外来了两名老师,把操场上兴奋的小朋友整了队带回教室去了。

    那一吻的麻醉作用著实剧烈,他在溜滑梯上躺了不知有多久,然後,有人将他脸上的衣服拎了开,一道人影投在他身上。

    是范园长,神色峻厉地审视他。这下挨她一顿训斥是少不了的,说不定她已经报警叫人来抓他,因为他在操场上当众吻她幼稚园裏的女老师。

    「年轻人,」她极其严肃地说:「追求女人千万不能急躁,一定要用爱心、诚心和耐心,三管齐下,循序渐进,如此假以时日,必能奏效。」

    李陆基简直不敢相信,花园长这是在指点他求爱技巧。

    他呐呐道:「爱心、诚心、耐心是吗?」

    「没错,」她郑重道,向他伸出手。「起来吧。」

    李隆基再次见证到这老太太力气之大,已到骇人的地步,一个身强力壮、身量高过一八四的大汉,就这样教她单手给拉了起来。

    她看出他的惊疑之色,自承道:「我年轻的时候是举重皇后,破二次亚洲纪录。」

    他惶恐地说:「失敬,失敬。」

    范园长把外套还给他,送他出大门。她在围墙边轻抚一丛媚红的玫瑰花,闲闲道:「不过我个人倒是比较欣赏积极热情的追求手法。」

    「是吗?」他咧嘴笑说:「事实上,我个人也比较喜欢采取积极热情的追求手法。」

    两人带点心照下宣的意味,相互一笑。

    「谢谢你的指导,後会有期。」他向她做一个绅士的欠身,上了他的车。

    女人真是可爱的动物,连六十岁的老太太都不例外,李隆基微笑心想,想到那女孩……脸上的笑意更浓了。那女孩抗拒他的态度太有趣了——她真的像她表露出来的那样不喜欢他吗?

    他发出笑声,越发觉得事情新鲜,有意思。最後他看一眼吉利龙红白的校舍,缓缓驱车离开。他会再来找她的,有耐心也好,没耐心也好,很快他都会拿下她,收服她的、心。

    在他面前,没有女人能够僵持著下投降。

    OOO

    接连二天,为著红石大饭店的规画工作,李隆基南下做了一番考察,返回海湾区已是周五的下午,他随即又在蓝星与干部开了会议,奸不容易才回到自己的办公室,稍事喘息。

    高楼的窗外,晕染著漫天的霞光,羞人答答的绋红色,是美人害臊时候的娇靥。李陆基心一动,念头一转又想到了他的幼稚园女老师。

    他的。

    什么时候他已经把她当戍他的了?然而她不是他的又能是谁的?李隆基霸气地想,

    心头沸腾起来,他没有要不到的女人——即使到现在他还不知道她的名宇、她的来历。

    他会知道的。

    李隆基沉住气,啜饮纪小姐为他端上的蓝山咖啡。

    赶在下班前,纪小姐把一叠文件送到他桌上,并且报告道:「少董,你要我查的资料我已经查出来了——」她翻阅手上的纸张。「这位小姐姓赵,名叫娓娓。」

    李隆基的咖啡杯在半空中顿了一下,他的眉头微蹙。这名字好熟!

    他的秘书小姐川流不息说下去,「赵娓娓,年二十三,未婚,师范学院毕业,在吉利龙任教一年,生活与交友状况单纯,她的身家相当特殊,但是在外刻意避谈,外人知道的不多。」

    李隆基啜著咖啡,问道:「怎么个特殊法?」

    「她出身豪门,是报业大亨赵颂天的四孙女。」

    他猛呛起来,把咖啡杯掷下,整个人的冷静於焉崩溃。

    「赵颂天的四孙女?」李隆基不可思议地问:「赵四小姐?」大卫的未婚妻,家族分配给大卫,而现在大卫拚命想推塞给他的对象!

    事有这么凑巧、这么刚好的吗?他有一种直觉的、不怎么太妙的感觉。视线落在那面雅致的蓝星桌历上,忽地一惊。

    星期五,大街说过,是他赴赵家和赵四小姐相亲的日子,时间约在晚上七点。李隆基拾起手腕一看,那支精工打造的瑞士名表确切指著六点四十分——他诅咒起来,完全顾不得教养。

    「把赵家地址给我。」他霍然起身道。

    纪小姐忙乱地撕下纸来。

    他抄了地址便大步往外走。要是让大卫见著了赵娓娓,这花心大萝卜就绝不会放手。

  第三章

    赵家所在的华贵住宅区,距离并不远,按理十来分钟便该到,李隆基却花了一个钟头才从黄昏汹涌的车阵中赶来,他在不銹钢电动大门前揿了铃,一面咒骂交通部长之无能。

    管家太太去为他通报。想到大卫这会儿不知已对赵娓娓扯了多少花言巧语,李隆基直忍不住要直接登堂入室。大卫最大的本事就是灌女人迷汤,而女人笨就笨在总是信以为真。

    一名穿黑色镶珠紧身装,形色明媚的女郎,自车道那一端款款而来,人未到娇声已传了来,「隆哥儿,真是稀客,真是难得!」

    李隆基迎上前,她一把挽住他,笑脸嫣然,显然十分惊奇又十分高兴。她身上仍然微荡著一缕奇特的、独一无二的香调,也不知是什么香水。

    其实说来也没什么稀奇,赵娉娉并没有独到的香水配方,只嫌那女性香水往往过於浓郁不讨她的喜,一向洒的是男性古龙水,无心的有这特殊的效果。

    「娉娉,好久不见。」李隆基对她笑道。几年前,他们在瑞士巧遇,相谈甚欢,回国後断断续续保有联系。赵娉娉是个极为聪颖、极有风韵的女人,就是一口伶牙俐齿,有时让人招架不住,不过与她相处,李隆基倒下时感受到她心地善良的一面。

    「够久的了,久到我熬不住,都嫁了人喽。」

    李隆基大笑。「希望这不是我的错。」

    她送了一个秋波过来,想说什么,却是欲言又止,脸色似乎微红。李隆基看著她,感到有些惊异,以往难得见到她的娇羞样儿,她现在竞有这些改变了,是因为新婚燕尔的关系吗?

    他拍拍她的手道:「我听说你结婚的消息了,恭喜你。」

    娉娉的面色却更红了,不论婚姻,拉著他絮絮叨叨,「走吧,走吧,大姊、二姊都在花园;这阵子才打算去找你,没想到你倒捷足先登—你吃过饭没有?待会儿一起吃饭。」

    李隆基只一路盘算,等一下见了大卫要如何把他铲除掉。

    夏天里,夜幕初落,幽丽的花园擎著法国式艺术园灯,光色十分柔亮。紫藤花架下坐两位贵妇,有个衣著邋遢、头发像茅草的男人站在一旁,听她们说话,大约是替赵家整理花园的工人。咦?不见大卫的影子,李隆基顿时惊悸起来。这么短的时间,大卫已经把赵娓娓拐带出去了吗?

    李隆基感到胸口像火灼过一样,脱口便问:「四小姐人呢?」

    娉娉怔了怔。「娓娓吗?她人还在房间,一会儿就下来。

    这么说大卫今晚并没有到赵家?八成是宝琳给他造成的生命威胁太大,他临阵逃脱了,李隆基做如此的揣测,重重提在半空的一颗心至此才放下来。

    娉娉兴高采烈把他拉过去,引介给姊姊们。算来他们都是亲戚,李隆基客气地喊著「嫂子」。大小姐、二小姐连口招呼他坐,一面来来回回、上上下下的端详他、审视他,都有一种丈母娘的神色。

    娉娉显得极为兴奋,她朝灯光通明的华宅望一眼,嘀咕道:「小妹不知道在磨蹭什么—我去叫她。」

    她摇曳跳跃地定,她大姊在她背後喊:「你上下楼梯可小心点,别又跌跤了。」随後掉过头对李隆基笑道:「坐,坐,别客气—我要是没记错,你该是四叔家的吧?」

    「我是。」

    她那笑容带了一抹满意,有点接近牧场主人相中一头种牛那种表情。李隆基心里纳闷著不明所以,正要朝那张白色织花椅坐下,忽然一旁的邋遢男人喊了声:「隆哥儿。」

    李隆基吓了一跳,回头看见那男人咧开一颗虎牙对他笑—他可以什么都不认得,却不能不认得这颗虎牙,他惊道:「大卫,是你!你—你怎么成了这副德行?」

    大卫向来自认为上流社会的表率,没有一天不把自己修饰得光鲜亮丽,平日头发不抹上法国进口发油,整理得油滑服帖,绝不出门亮相,可是现在……

    大卫把他拽过去,抑著声调说:「我是故意的,好让她们失掉兴趣。」

    「到……到这种作践自己的地步?」李隆基瞧著他褴褛的打扮,嗄声问。

    「我有什么办法?你又不帮忙。不过—你怎么来了?」

    李隆基咳了咳,做出慷慨正义之状。「我想来想去,实在不忍心对你见死不救,所以在最后一刻赶了来。」

    大卫差点当场拥抱他。「你真是我的恩人。」

    「现在别说这个,你找个藉口先走,其余的我来应付。」

    这时候大小姐喊了道:「唔,她们来了。」

    李隆基急催,「快走快走。」

    「可是—一大卫回过头眺望。由那白色华宅的大理石阶袅袅走下两个人,著黑装的那个是赵娉娉,而穿一身飘逸烟蓝的却是位无比秀美的长发少女。

    李隆基听见他表弟从咽喉里发出奇怪的声响,好像他突然冒出了满嘴的涎水。李隆基揪紧他表弟,他却挣扎开来,茫茫地向前走一步。

    李隆基咬牙。苍蝇见著了糖,现在无论如何也赶不走了。为什么他没事先预备一把苍蝇拍来?他懊悔不迭地想。

    赵娉娉托著妹妹像托著一朵花。赵娓娓有著不情愿的模样,勉强来到花架下,那双迷蒙的大眼睛一转,照例眯了眯,却突然瞪大,望著李隆基嚷了起来,「这个人怎么在这里?」

    她的睑一阵红一阵青,李隆基手抄在裤里,双脚在石材砌地上挪了挪。她那股子震惊是能够体会的,一个小时前他才刚有过相同的经验,然而此刻见著了她,他反而觉得整个场面有趣,支不住要笑。

    娉娉诧异道:「这位是李家四叔的公子。」

    李隆基缓缓踏上前,唇边带著嘲弄的笑意,自荐道:「是的,我是李隆基。」

    「理容鸡?」娓娓仍在那儿犹犹疑疑,神色不定。「有这种名字?」

    「你想到哪里?他是兴隆的隆,基业的基,」娉娉说:「哎,就是大唐天子李隆基这名字啦。」

    中国历代做皇帝的当中一个?娓娓猜忌地觑著他。「令尊曾经抱有什么企图心吗?」

    「我爸?」李隆基不解事情为什么牵扯上他爸爸。

    「没事他干嘛给你取一个皇帝老爷的名字」她质问。

    她显然对他的名字很不满意。李隆基喃喃道:「我还以为我这名宇很有魄力呢。」

    娓娓鄙夷地从鼻子里嗤了一口气。兴隆的隆,基业的基—简直像暴发户刚发了财,兴奋过度,满堂子孙不是叫大发就是叫大旺一样,这样的名字没有灵气、没有意境,只让人觉得俗气不堪。

    难道别人那些深沉优美的名姓没有给他们一点启示吗?难道整部中国大字典挑不出更有品味的字眼,来做为一个人的代表吗?想想散文作家「尚诗怀」,现代舞者「任展云」,旅法艺术家「秦若尘」,这些如诗如画的名宇,是多么令人陶醉、令人悠然向往呀!就连他们幼稚园小班最近刚来的一个小朋友,都有个迷死人的名宇,他叫「白之云」,而且小小年纪他已立志要做画家,终生与艺术为伍—她要嫁的就是这种高格调的男人,绝不是满脑子兴隆、满脑子基业,以赚钱为能事的俗人。

    娓娓眸光一拾,见到那李隆基站在她跟前,一味瞅著她,要笑不笑的一抹意味在嘴角,他的嘴……娓娓觉得腮边儿烫了起来,仿佛再度感受到他的嘴贴在她唇上的那股灼热感,那股激震。

    她咬住唇别过脸去,另一个男子趋前向她陪笑道:「四小姐,你好。」

    她讶道:「这位是?」

    「我是李大卫,」他说:「我实在非常高兴,终於—终於和你见面了。」他把手按在心口上,一脸流露倾心至诚的模样。

    他开始了!李隆基咬著牙根想,大卫做出来的那副表情,再配合上满嘴巴的甜言蜜语,就是让女人变成傻瓜的武器。他真想一拳头打歪他的脸,让他没法子造假。

    李隆基到底忍了下来,反正大卫今晚休想得逞—这家伙自作孽,把自己打扮成丐帮弟子,不见赵娓娓三个姊姊俱在一旁皱眉头,根本对他缺乏信心吗?保管赵娓娓也不会对他假以辞色。

    然而大卫自有一番表白。「我必须为我的仪容向你深深地致歉,这段时日我一头栽在工作里,吃饭睡觉都抛诸脑後,更别谈打扮自己了。」

    李隆基不敢置信地瞪著大卫—这天大的谎话他也说得出口?大卫这一生没有干过一天活儿,他能够知道「工作」这个词汇,已经是奇迹了。

    李隆基按捺著,他肯定赵娓娓会拆穿大卫,不上他的当。

    果然,娓娓凝视大卫半晌,然後非常冷静地问:「请问你忙的是什么工作?」

    「剧团。」大卫庄严地说:「为了理想、为了创新、为了艺术,我在奋斗。」

    为什么娓娓的双眼忽然像耶诞树上的灯泡一样,亮了起来?李隆基心里猜疑著。所谓剧团,就是大卫和一群女团员打情骂俏,并且把台柱宝琳搞大肚子的地方,绝没有多少神圣性在其中。

    然而他坚信娓娓能够明辨秋毫,不是每一个女人脑子都那么胡涂的。他打定了主意回去一定要揍大卫一顿,拿剧团这种幌子来哄娓娓!他怎么也没料到,娓娓竟挨了近去,丝毫不嫌弃大卫的一身破烂相,柔声道:「李先生,谈谈你这剧团的情形好吗,我很有兴趣。」她甚而还微微一笑。天呀,她那笑靥真美!然而她是对著大卫笑—李隆基简直嫉妒得差点死去。大卫毫不知耻的就要挽住娓娓。

    「时候不早了,我们进屋子吃饭吧!」娉娉突然大叫,身子闪过来,一手拉住大卫,一手把李隆基一推,推向娓娓。很快她把大卫带开,一边笑嘻嘻问他,「你这剧团成立有多久了?都演些什么戏码?……」

    大小姐、二小姐也立即起身,簇拥著大卫走了。

    李隆基何等聪明,马上意会到这些动作所代表的意义—赵家三姊妹相中的人是他,要把机会留给他,不是这个死大卫。

    他心里得意的狂笑。

    「你在笑什么?」娓娓冷冷问。

    噢,他连脸上都现出笑容了吗?他略微控制住自己,说:「我在笑……赵四小姐,咱们相遇真是一种巧合呀!」

    「我不是这种感觉。」

    「你是什么感觉?」他好奇问。

    「我觉得是一种倒楣。」

    事实上,她说什么他都不太在意。远远的海湾的风送过来,依然微带著海洋那种甜浓的气息,把她一缕温柔的发丝吹拂起来,在那小巧的、盈盈一握的下巴拂著、搔著,弄得李隆基心痒难捺。

    他移近前去,一手掌著柱子,把娓娓围在花架的一角,做出有点压迫又不会太压迫的举动。他侧头对她笑。「赵四小姐,怎么我觉得你好像不太喜欢我?」

    她自己也发觉到陷在他的半个圈套里,有明显的心神不宁的现象,呼吸变得不太匀称,然而也不愿意示弱,依旧一张脸对著他,微微地恼怒著,反而因此越显出一股娇俏的眉色来。

    李隆基感觉他体内的血流变得和那海洋一样的甜浓。

    「你有什么值得我喜欢的吗?」她问,带了点喘。

    真是俏皮的问题。李隆基把脸庞挪一寸向她,再一寸,他的气息与她的气息轻触,颤著一点抖。

    「那太多了,」他低著声,像在说俏俏话。「你可以一样一样来发掘,我保证你会满意。」

    「要是我没兴趣呢?」

    「我会让你有兴趣的。」

    他的嘴落在她唇上,她启著唇由於惊异,正好就与他整个嘴吻合住了,贴得紧密。

    他吻的动作一波接一波,娓娓被按在花架的柱上,背心紧抵著那凹凸不平的柱子,微感到痛,却不知在身体的哪一处,升起一种感觉—属於熟的、滚的、荡漾的,一种羞耻的快感,冉冉地在体内浮动。

    「娓娓。」这时候娉娉的呼叫声却由屋子那一头传了来。她在大门的亮处,花园这一角是幽暗的,不为人所见。

    娓娓猛一清醒,震惊地抽开身子,推开李隆基要跑,可是被他出手拖住了。他凝目看著她潮红、发烫的脸孔说:「娓娓,不要假装你不喜欢我。」

    她充满莫名的羞怒与激动,回道:「我一点也没有假装,我是发自肺腑、出自内心的不喜欢你—像你这类的男人,不过倚仗著家里的那点财势,沾了前人的一点光,比一般人多了几分方便和得意,就这么一副游戏人间的态度,卖弄风情,自命风流,我可以告诉你,我最唾弃的就是这种男人!」

    说完,娓娓倏忽奔去,李隆基望著她夜色里幽幽的背影,心里想—娓娓对他的这个误会可大了。666

    李隆基受此挫折,不由得心灰意冶,就此对赵娓娓断了念—假如这是一则是非题,那么答案是X。李隆基对赵娓娓非但没有断念,反而燃烧起更强大的斗志。他不是一个轻易能够打败的男人,这固然是原因,但是更奥妙的是,赵娓娓挑起他一种激越的、迫切的,毫无道理可言,却教他心猿意马的热情,他知道他要把这女人要到手,即使不择手段。

    他将事情搁下来有三天,由於忙著饭店夜总会的事宜。对於赵娓娓,他有著猎人般的耐性,肯定她逃不过他。

    他的耐性到了周一面临到挑战。

    宝琳挂电话给他,在那一头哇啦哇啦地哭诉,起先他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宝琳算是个好女人,自从她离开演员男友,跟了大卫,对他一直是死心塌地的。

    「……可是他不该这样待我呀,太过分了,趁我不在,他把人都带到剧团去了,美其名那女人是去观摩,可是莎丽都看到了,两人亲密得很—一

    李隆基一僵。「什么女人?」

    「大卫新的相好,一个长发少女,才这几天的事,好多人都看到了。隆哥儿,我不管,你要替我做做主……」

    一听到「长发少女」四字,李隆基立刻感到如火攻上心头,这长发少女是谁可想而知。那天在赵家入席吃饭,娉娉硬把娓娓按在李隆基的邻座,谁知道那个不要命的大卫,不顾李隆基凶狠的目光,自己涎著脸挨在娓娓的另一边坐,席间逮到发挥的机会,对娓娓大谈剧团之事,俨然他是个戏剧泰斗。

    娉娉三番两次把话头引开,特别推荐李隆基的事业成就,她的大姊、二姊也都兴致勃勃的问起他的企业状况,唯有那赵娓娓自始至终把一个後脑勺对著他,好像他是一面夯起来的墙。

    他向她敬酒,她板著俏脸说:「我不喝酒。」

    大卫那小人马上伺机奉上一杯橙汁,又博得娓娓一粲。李隆基没有此那一刻有更激烈的杀人倾向。

    那天离开赵家,李隆基严重警告大卫,如果他敢随便动赵娓娓,他头一个要他死在他手下。

    很明显,大卫没有把他的警告听进去。

    李隆基安抚下宝琳,电话一撂便立了起来。

    他一头来到二十七顶层开圆型天窗的天悦厅,果然看见大卫惬意地倚在靠窗的老位子上,喝咖啡、嚼胡桃派,穿草绿进口休闲服,头发梳抹得比镜子还光亮。他疾步定过去,侍者都来不及招呼他。:李隆基拉开大卫身边枣红色的法国金线织花椅,好整以暇坐下来,把嘴凑在他耳边低声道:「亲爱的大卫。」大卫打起哆嗦来,把咖啡杯放下,惶恐地看他。「别这么肉麻,隆哥儿。」

    「有比你哄赵四小姐还肉麻?」

    「赵四小姐?」大卫带著戒心间。

    「有一件事你不明白。」李隆基不慌不忙说。

    「什么事?」

    「你只有一条命。」

    「这我知道——」

    李隆基拾起桌面上一把雕银餐刀,在手上玩赏。「现在有三组人马想要宰了你—你故意穿一身邋遢去赵家相亲,你爹妈要宰你;看到赵娓娓你马上见色思迁,宝琳要宰你;我警告你别打赵娓娓的歪主意,你置之不理,我也要宰你,而且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会是这当中下手最毒辣的一个。」

    大卫嚷叫起来,「我又没怎样——」

    那把银闪闪的餐刀指著大卫。「这几天有人看到你带著个长发少女进进出出,还到剧团去"观摩"是吗?你打著剧团的幌子在耍赵娓娓,骨子里根本不安好心。」

    大卫眼珠子一溜。「你确信我是在"耍"赵娓娓?」

    李隆基怒气上身。「你自己心里有数!」

    「可是,」大卫正色道:「赵娓娓是我的未婚妻—这话是你说的,所以我有权力——」

    「你有权力个屁!」李隆基掷下刀子吼道。好在喝下午茶的客人泰半集中在落地窗临海的那一侧,这边的骚动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

    大卫忽然觑著他奸笑。「怪了,你对赵娓娓的事这么敏感、这么愤慨,不会是你对她——」

    「不错!」

    大卫乐了起来,直呼嚷:「不得了,得开香槟庆祝—隆哥儿恋爱了,我们李家的圣人坠人情网了!」

    李隆基一时答不出话来,面庞有点胀热。他站起身严声说:「宝琳你得给人家好好负责,少做一点孽。」

    「我又没说不负责……」大卫拧著白餐巾咕哝。

    「赵娓娓你想都别想。」

    大卫没吭声—他的脸生得小,两颊却有些肉敦敦的,略往下坠,现在那两片颊肉颤著,做狡猾的笑。

    「不许你再去找她、沾她、碰著她一点,否则——」

    「我会被你以最毒辣的手段宰了。」

    「知道就好。」说罢,李隆基绕过大卫的座位就要离去,大卫却扬声把他喊住。

    「我没有熊心豹子胆跟你抢人,」大卫说著,从皮夹子抽出两张票。「这给你吧—本来跟娓娓约好了,今晚七点半,水上餐厅的人妖秀,一张票八千元,外加海陆大餐。」

    「人妖秀?」李隆基把票抢过来,却感到怀疑。

    大卫耸耸肩。「她想观摩他们色艺的表演,纯粹是气艺术乙上的动机。」他特别强调艺术两字。

    李隆基把票放入口袋,拨过身走了。

    这时候,有个长发女子由喷砂玻璃屏风後方的洗手间出来,曳到大卫身边坐下。

    「咦,刚刚和你说话那人不是蓝星的少董吗?」她问,艳妆底下是张年轻的脸,乍看,一股成熟感显得半生不熟的。

    「是呀,」大卫吃吃笑著,伸手拨了拨女子的长发。「看样于你得换个发型了—你这把长发引来他的误会了。」

    「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大卫起身,把她一并拉起来。「走吧,到俱乐部去跳舞。」

    「晚上不是要去看人妖秀?」

    「不了,我们另外找乐子。」大卫道,一阵阵的冲动想就地大笑。今晚的人妖秀保证让一个人碰钉子碰得满头包,那场面绝对精采。0OO

    娓娓傍晚时分回到家,略感到倦累,今天幼稚园出了好些状况—一对双胞胎兄妹得了下痢型的感冒,轮流著拉肚子:一名小朋友,昨晚父母吵架,被吓著了,怔仲哭了

    一整天;另一个,家庭习惯晚睡,孩子跟著熬,白天就只有打瞌睡的份儿,完全跟不上进度,屡次和家长沟通总不见效。

    然而她对儿童教育工作确实是有份兴趣的,今天的疲惫在隔天见到孩子们的笑脸,

    也就化做云烟了。儿童的纯真是符合她单纯、专一的理想的。

    管家太太快步走过云石大厅,对她说:「小姐回来得正好,有通你的电话。」

    她轻轻吁一口气,把皮包放下。「什么人打来的?」

    「是位李先生。」

    娓娓蹙了一双秀眉。这时候娉娉自起居室步出,她穿著宽大的葡萄红家居服,意外地把丰盈的体型显露了出来。

    是李大卫,娓娓心想。「告诉他我不在。」

    是李隆基,娉娉心想,忙道:「告诉他她在。」

    「三姊!」娓娓瞠道,怪姊姊好事。

    娉娉笑吟吟说:「人家已经打了两通电话过来,晚上要请你吃饭。」

    娓娓摇头,自行上楼。「我今天不想出门。」

    娉娉没把她的话当话,兀自调度。「你先回房间准备,我去替你回话。」

    片刻後她兴匆匆上楼,不由分说便把娓娓推入浴室。「还不快点梳洗,他七点钟到,人家今晚是要请你去做艺术观摩。」

    娓娓睁了一只眼睛问:「艺术观摩?」显示有些心动的意思。「什么样的艺术观摩?」

    「你去了不就知道了?」娉娉说,返身去开了衣橱。「我替你挑件衣服,晚上天气凉爽,我看看哦……」她热心地开始一件件的审查起来。

    四十分钟後,娓娓盈盈下了楼,身上一袭薰衣草色的雪纺衣裳,飘著深深浅浅的紫云朵,鬓侧别一只银发夹,微上了点粧的瓜子脸,看来越发的娇秀。

    门铃响时,她亲自去应门。娓娓一向没有派头,凡事不太需要人服侍,应个门不过是举手之劳。

    门开处,一个高大潇洒的男子立在那儿,他生得眉目豁朗,一头短发理得奕奕有神,穿柠檬黄的翻领上衣,乳白长裤,一手抄在裤袋里,笑眼微眯看著她。

    娓娓倒退一步,一颗心自己弹跳起来。

    「你来做什么?」她的嗓子有些微嘶,一碰上此人,她就会有失常的反应。

    「来接你出去吃饭—我们约好的。」他理直气壮道。

    「谁和你约好的?」她一口驳斥他。「我是和大卫约的。」

    李隆基握了握拳。她不知道她这样会造成一个男人的自尊心受伤吗?他断然说:「大卫退出球赛了。」

    「你说什么?」

    李隆基踌躇了一下。他会在适当的时机向娓娓解释大卫对於她之不宜,但不是现在,不是杵在这个门槛上,首先他要把她带出去,展开他们的约会。

    「我们得走了,否则会赶不上开场。」他伸手拉她。

    娓娓挣扎著。她还以为约她的是大卫—大卫这人嘴皮子油滑,她和他谈话不见得投机,那天席上和他所谓「相谈甚欢」,不过是为了抵制李隆基。而这两天大卫屡次约她,都为她所拒,今晚也是她三姊在那裏鼓吹和怂恿,才逼得她出门的。

    但是怎么说,对於大卫她还能够勉强打打交道,要是换上这个—这个浮华、狂妄、粗霸、自鸣得意的李隆基,她是一分一刻、一丝一毫也不能忍受!

    「放开我,我不要和你出去!」她嘶叫反抗。

    「赵四小姐,你好像比较喜欢被人抱著走?」李隆基揪住她的双臂,带著笑对她说。他靠她极近,身上的一股体温拢向她,使她晕热,而且发软。他的人和他的话都充满了威胁性。

    「赵四小姐,请。」他文质彬彬道,趁她一霎的软弱之际,强行把她押出门上了车。

    娓娓不能相信她会在自己家中活生生被人绑走,歪在那部林宝坚尼奢丽的椅座上,气得差点流下泪。她攀住椅背回头望,三姊的影子连看都看不到,都没个人奔来救她!

    李隆基的车引擎轰然一发,冲出跑道,冲出电动大门,骄横地挟持她定了。6O6

    娉娉侧身在书房的落地窗後,隔著花木扶疏的阴影,目送银灰跑车出大门而去。

    李隆基自登门到带走娓娓的全盘过程,她躲在一旁都看见了—她於好笑之中又不能不感到有些挂心,娓娓是个聪慧的女孩,个性却过於单纯,一脑子装些稀奇古怪的,与大家不同的念头,而且还拗得很,和现实有这样一段隔阂,教人不免担心她会在爱情上吃苦头或受到伤害。

    好在娉娉对隆哥儿抱著相当的信任,才能放下心来—他是个有能力、有智慧,能让娓娓得到幸福和快乐的那个人。

    娉娉有这天份,对男人具有犀利的直觉,一眼可看出这男人是不是女人在等待的那一个。

    她对隆哥儿就有这直觉,一如当初她一眼看到仇霄一样。娉娉放开了缇花的长帘,慢慢回转过身。

    仇霄,她肚裏孩子的父亲。

    娉娉轻倚著落地窗,窗于剔透冰凉,她的身子却燥热了起来,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宛如仇霄人就横在她前方,拿那双冷峻的、严酷的,却又是骚动的、挑逗的,教人要在他跟前化成水的眼神看著她。

    她不能相信到现在了,想到他还会有那么大的悸荡。

    娉娉不由得一手按著心口、一手按著小腹,她那小腹似有若无的微隆著,显示一条小生命在那裏孕育,一天天的成长。这条小生命已然不是秘密。

    但是仇霄是个秘密,她人生裏最大的秘密。

  第四章

    娓娓生著闷气,一路僵坐像座雕像。

    挟制她的男人却丝毫没有知错而省悟的迹象。

    到了水上餐厅,他拉开车门还用一张可恶的笑脸对她说:「赵四小姐,请。」

    「别叫我赵四小姐!」她立刻嘶声道。

    他扬眉。「为什么?你不是赵四小姐?人家不都叫你赵四小姐?」他一连声问。

    没错,而她最痛恨莫过於这个称呼!特别是在外头,「赵四小姐」这么一喊,人家还以为她和从前东北军阀的儿子张学良有什么家庭关系,况且这称呼也过度娇贵了,她喜欢认为自己是倾向於风雅浪漫的,而不是娇贵那一型的女人。

    但是这个痞子哪裏知道这么多。

    他把她带入金碧辉煌的餐厅,她从来就没能适应炫丽强烈的光色环境,很快一双患近视的眼睛便花了,脚步也跟著跟呛起来,不得不倚靠著李隆基走时,他还以为她变得小鸟依人了呢。

    他附在她耳边道:「和我在一起,你只管轻轻松松,好好的享受。」

    娓娓别过脸去不睬他。

    而李隆基果真的曲意逢迎,活像那种天打雷劈的多情种子,对女人殷勤眷爱得不得了,连一杯水、一纸餐巾,一点细微末节都顾到,娓娓本来就有点头昏眼花,渐渐地对他无力抗拒,也就由他去了。

    他们享用北欧鲜蒸鳕鱼和匈牙利酱烤羊小排,在美味的薰陶下,一时气氛好转,李隆基宽了心,谈起他游历国外的见闻,娓娓倒也没有再和他抢白。

    八点整,餐厅的照明暗下来,舞台上却放出彩光,主持人上台引出一群载歌载舞的鲜衣女郎,连著三支歌舞,娓娓只觉得眼花撩乱。

    到了第四节,苗头渐渐有点变了,上头的旋律灯色明显的暧昧,底下坐著的客人也忸怩著、期待著。出场的舞者格外妖娆,衣著一件少过一件,兼有边扭下舞台、边脱舞衣甩向在座男客的。

    娓娓开始坐立不安,感觉极其的不舒服,他们看的是什么?脱衣秀吗?

    一名舞者旋过娓娓面前,假意倒在李隆基怀裹,向他搔首弄姿一番,引来一阵笑声,然後扭开去。

    娓娓这时候终於瞧清楚了,浓粧艳衣掩下去的雄性面孔和骨架!她瞪著李隆基说:

    「这些人……这些人……」

    他笑道:「表演得真是维妙唯肖,不是吗?水上餐厅这团人妖秀在东南亚名气很大。」

    「人妖秀!」娓娓的脸色变了,嗓门拔尖起来。「你带我来看人妖秀!来看这种淫佚邪恶的表演!」娓娓觉得她高尚纯净的灵魂彻底被污染、被戕害了,这不肖的男人竟然如此对待她。

    李隆基「咦」了一声。「这不是你自己要看的吗?你说要观摩的,你口口声声崇尚的艺术。」

    娓娓气得浑身乱颤,桌上一杯白酒端起来,泼了他一脸。「只有下流的人才会以为别人也都那么下流!」她羞愤得连嗓子都在发颤,猛然起身奔离开餐厅。

    李隆基坐在那裏,发了一会儿愣,觉得自己像个白痴似的,没一件事是懂的。

    他掏出手帕慢慢拭著脸,怒意却一点一点的窜上来。他推开椅子立起身,在满厅橙的、绿的、紫的飞旋的彩光下,和众宾客的哗笑声中,大步迈出餐厅。

    到这地步,他对这顽劣、欠管教的女人真正失去了耐心。

    他赶到餐厅门外,恰见到娓娓上了一部黄色计程车,飞也似的走了。他咬牙、他诅咒,急急跳上他的跑车,横冲直撞追了上去。

    两部车在夜晚的滨海公路上竞逐。他不愿意迷信,然而现在他肯定他和这条公路犯了冲,只要他人在这条公路上,事情再牵涉到赵娓娓,整个世界就变了样,他不再是个能够掌控一切的男人。

    李隆基越想越是暴怒,猛将车加足马力。

    娓娓在计程车上频频回头看,著急地拍打椅背,逼迫司机先生。

    「快点,你开快点,别让後面那部车追上来。」

    司机先生做著鞠躬尽瘁的努力,拚命踩油门,然而他与他的车毕竟都上了年纪,实在不宜从事这样剧烈的运动。

    「小姐,你是惹了什么麻烦?人家要这样追你?」他颤巍巍抓著方向盘瞄後视镜问。「後面追你的是什么人?」

    娓娓咬牙切齿道:「是个下流、邪恶、粗野、完全不要脸的男人!」

    计程车嘎地一声在道旁停下来,司机先生苦著脸对她说:「小姐,这种人我拚不过他——我也不给你收钱了,你就快下车吧。」

    娓娓站在荒荡荡幽暗的公路上,自己也傻了,不相信她的计程车竟然中途抛弃了她。不远处,林宝坚尼像一头兽,张著一对亮焰焰的眼灯向她俯冲过来。

    她扭身就跑,跌跌冲冲上了草坡。李隆基路旁煞下车,一跃而下,也追上草坡。他有种旧事重演的感觉,要是此处有点光线,让他看一下环境,他几乎要发誓这片草坡就是七天前他和娓娓撞车出事的同一个地点。

    老天爷在开他什么玩笑?

    「娓娓,不要跑,你给我停下来!」他和海边的风一起咆哮。

    娓娓突然惊惧起来,听那男人的怒吼,好像他完全符合她描述的那种人——

    下流、邪恶、粗野、不要脸。她在夜裏荒凉的滨海公路落入这人手裏,天知道会有什么下场!

    一害怕,她更是盲目地奔窜,在黑暗中成了个瞎子,很快不敌李隆基,他从背後扑了来,地身子一倾便倒在草坡上,他整个人压上来。

    「放开我,放开我,你这痞于!」她尖著声叫,竭力挣扎。

    他压著她的身体、她的手和她的脚,也压著他自己的嗓子说:「不要挣扎,否则你会弄伤你自己。」

    不知为什么,他这句话比任何粗暴的力量更让她感到危险。她静止了不动,一方面

    也由於经过刚才的奔一回、跑一回,剩下没多少力气,只能喘息。

    他倒半点也不喘,但是胸膛起伏著,在娓娓胸脯上造成了压力。她越惊怯越摆出高

    傲的态度来。

    「你敢对我无礼,我家裏不会放过你——现在你马上送我回去,我要回家。」她其实无一丝意愿让他送回家,下过想藉著这点高姿态压抑他任何妄动的企图。

    也不知他有没有被唬到,只听见他「嘿嘿」笑了几声,然後把脸迫近她。暗裏她看不清楚他的神色,却感受到他的一股威势。

    「你既然能够和大卫亲亲热热混了三天,那就能够和我处上一晚上。」他的口吻极柔和,然而那柔和之中蕴著有一丝严厉感。

    娓娓从害怕中转为气愤。她最受不了别人诬蠛她,特别是涉及清白的部分。

    「谁和大卫亲亲热热混了三天?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他诧异道:「有人告诉我大卫这三天和一个长发少女进进出出,状极亲密,不是你吗?」

    娓娓寒著声说:「谣言止於智者,这话果然不假,只有笨蛋才会以讹传讹、无中生有,把没有的事当成真的。」

    李隆基挨了她一顿讽骂,却毫不以为意,满口气都是欣喜道:「你是说你并没有和大卫在一起?是我误会了?」

    她把脸一别,冷哼:「我管你误不误会,对於你或大卫我可一点也不在乎。」马上她浇他一盆冷水。

    然而李隆基真的不介意,他感到满心清凉,畅快极了——娓娓和大卫没有瓜葛,他大大松了一口气。说句实话,他对於在选择男人方面能力太差的女人,还真有点不放心。幸而娓娓并没有那么愚笨,让他觉得无比的欣慰。

    李隆基静默了一下,突然间又觉得没有那么快活了——娓娓不要大卫,娓娓也同样不要他!在她的心目中,他的等级似乎和大卫没什么两样。

    他非常不服气,单刀直入就问:「娓娓,为什么你表现得对我这么排斥、这么抗拒——你究竟对我有什么不满意的?」

    「我对你有什么不满意的?」娓娓把脸转过来,固然她在暗裏看不见什么,但是她瞪著他。「我对你什么也不满意!」

    这女人就是喜欢打击别人,李隆基心裏嘀咕。他问她:「我有那么糟吗?」

    截至目前为止,他一直是各界公认最有价值的单身汉,有多少为人父母者争先恐後,使尽了吃奶之力要把女儿硬推给他。

    她又开始挣扎,可是李隆基绝无一丝放开她的意思。他等著她的答案。

    娓娓吸了几口气,说道:「像你这种含银汤匙出生的男人,除了口中的银汤匙,其他的贫乏得可怜,纨裤子弟不懂什么是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感情的人生,纨裤子弟唯一的本事就是游戏人间,除了游戏人间,其他的什么都不会!」她的一番话充分表达了她的鄙夷。

    李隆基喃喃道:「为什么你讲这些话的时候,让我想到"傲慢与偏见"?」

    娓娓不理会他的问题,出手去推他,却无法移动他分寸。

    「娓娓,」他把嘴凑在她唇上说:「我觉得你应该重新检讨你对我这个人的判断有没有失误。」

    他的嘴擦过她双唇,一种温热的接触感,她倒抽一口气,尖叫道:「你放开我,你这个讨厌鬼——我讨厌你,从一开始我就讨厌你!」

    李隆基非常、非常之困扰,他不习惯女人讨厌他,尤其是他看上的女人。

    娓娓在他底下拚命扭动著,犯了一个要命的错误——首先她让他失去文明人的耐陆,紧接著挑拨起一个男人的原始、狂野本能。现在李隆基渴望回到蛮荒时代,可以在半路就把看上的女人扛回山洞,对她为所欲为。

    不,不必回到山洞,他现在就要对她为所欲为,就在这裏,就是此刻。这静僻海滨的夜裏。

    他低下头,劫掠似地、侵占似地吻她。她一张极小的嘴整个被他含住、吮住,烫热地厮磨著,她发出反抗的嘤咛声,他反而越发蛮暴,以舌强撬开她的双唇,深入她口中。

    娓娓没有法子再挣动了,她的人整个地被李隆基压得牢牢的,他的躯体这时候感觉起来特别庞大、特别坚实,像岩石一样。她底下的草茎微微扎著她,草上的清露沾湿了衣裳,薄凉地贴著她的肌肤,她的背面是凉的,但是胸前是熟的——李隆基是一块烧得发烫的岩石。

    她被烫得神智有些迷离了。

    很快他转而吻地下巴、她的颈子,他是一个迫不及待的男人,他要更大的满足。她遍布著紫云的衣领上有一只细细的蝴蝶结,他咬住它,一拉,蝴蝶结松了,领口敞开来,露出雪色的柔腻的胸。

    他把嘴贴在那上面,吻那片雪色。娓娓仿佛重新受到刺激,起了挣扎的反应,他却把她一双手腕按在地上,加强地压制她,谁也不能夺去他此刻的乐趣,即使她也不能。

    草坡再过去是黑夜一般的大海,而四周是大海一般的黑夜;夜是静的,大海却是奔腾的、吞噬的,像饥渴的男人。

    灼热的口吞住敏感纤巧少女的胸尖——那阵强烈的震动不知来自於谁,只知冲动是没有办法停止的,也没有办法阻挡,它照自己的意思进行。娓娓在恍惚中听见裂帛的声音,似乎什么东西被撕开了,风拂过来,她感到肌肤好冰冷,仿佛她裸裎了大半在风裏,然而她太昏沉了,不能判断,也动不了。

    李隆基喘得很急,口裏的热气弥漫在她的身体上,他对她做著一些让她不解的动作,她从未经历过这种事,迷迷糊糊的无法反应。

    「娓娓,」和著海涛声,他发出沙哑的呻吟。「我要你。」

    一阵浪头从海裏扑上草坡,冰冷的浪花分崩离析像一颗颗碎玻璃,激烈地打在人身上。

    娓娓骤然打哆嗦,像作了一个凶暴的梦,蓦地转醒过来。

    她猛地把李隆基推开,挣扎爬坐起来。微弱的星光下,薰衣草色的衣裳淫荡的敞裂开来,挂在她半裸的身子上有如一片疑云,她失声惊叫:「你——你对我做了什么?」

    他怔在那儿,好像不明白自己干下了什么荒唐事。

    娓娓骇然地哭了,觉得她的一生已经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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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候还不算太晚,然而娉娉听见远远的花园那一头电动大门开启,汽车驶了进来,她侧头细听,认出是跑车那特别浑厚有力的引擎声,她感到有些诧异——他们这么快就回来了?最有情调的时刻都还没到呢。

    娉娉把原版的WOGUE扔在绿缎子沙发上,抱著胳膊走出起居室。她先前的家居服替换上一袭薄柔的袍子,上头有些藕断丝连橙绿的花色,走动起来,像花草在春日的风裏摇摇曳曳,颇有一种韵致。

    门一开,她妹妹跌也似地进了来,一件稍早带出门的纱质外衣裹在身上,双臂紧紧环抱自己,头发凌乱,面色如土。

    「娓娓——」娉娉才出声,李隆基随後跟著跨进大厅,同样衣衫不大整齐,一张脸是铁青的,身上有著泥巴。

    娉娉看看这一个,又看看那一个,没有办法确定这两个人是到水上餐厅吃饭,还是上了竞技场去格斗。

    「发生了什么事?」她问。「怎么成了这副样子?」

    娓娓向她颤颤走近几步,下唇不住地抖动,像要掉下来似的,突然「哇」一声哭了,绕过她一古脑儿便奔上楼去了。

    娉娉回头看李隆基。「怎么回事?你和娓娓是怎么了?」

    李隆基张开嘴巴,却没有发话,他用力拨拨头发,神色懊恼之至,好像不知如何说明。

    娉娉见他不吭声,又掉头去望楼梯,旋又回头。「你在这儿等著,不要走。」她命令,很快举步跟著上楼。

    娓娓在她房间,一头埋在粉红色的床裏,纤秀的双肩耸著动著,哭得正伤心。她三姊在床沿坐下,试著搂住她。

    「告诉三姊,发生了什么事,三姊替你做主。」她对泪人儿说。看到妹妹这副梨花一枝春带雨的可怜模样,她一方面著急心疼,但不知怎么,又觉得有点好笑——娓娓和李隆基还真是冤家,头一回出去就吵了回来。

    娉娉的手摸到娓娓的衣裙,发现那上面被剧烈撕裂的痕迹,她吃了一惊,连忙摸索查看,真正觉察到妹妹的狼狈相。

    她一急,严声问:「你的衣服为什么这个样子?到底发生什么事,你快说呀!」

    娓娓一张脸戍了巴掌大,挂满了泪水,抽噎得喘不过气来,只能断断续续说话:「他……他对我做……做出下流的事来……」

    娉娉倒吸一口冶气,脸色也变了。「真有这种事?这李隆基有这么卑劣——可恶!」

    她霍地起身,怒气冲冲复又下楼去了。她饶不过任何欺负她们赵家姊妹的人——特别是男人。

    66O

    夜很深了,窗口上蒙蒙胧胧,映著敷衍似的月色。家裏已安静多时,眼泪和冲突也都止息了。

    娓娓卧在丝绒被褥裏,软软柔柔睡著了的姿态,她三姊陪她到前一刻,刚轻手轻脚的走了。

    她以为她睡了,然而没有,她的躯体或许已经松弛下来,心情却仍旧像根弦,扭得紧紧的,还在哆嗦、悚动,不能释怀。

    她的手握起一个小小的拳头,揪著被子一角。

    三姊在楼下如何的对付李隆基,如何的替她出气,娓娓不知道,她只知道那也是於事无补的,一切都太迟了——她的清白已经断送在李隆基手裏。

    思及此,娓娓疏美的睫毛又开始颤瑟,仿佛新的泪水又要溢出来,不过她没有哭,她颤瑟是由於心惊——她的人生在今天晚上被一个男人改变了。

    李隆基一手结束掉她纯真无邪的二十三年生命,把她带进她一直在抗拒的另一个人生阶段,这个阶段不再是清纯、天真的,在这裏有著人赤裸裸的欲望以及惊悚的激情,他让她赫然发现自己在性灵之外,也免不了有这层原始的表现。

    她便是为了这个而恨他。

    娓娓把脸整个的埋入枕内,今晚在草坡那一幕反而因为这阻绝的空间,越加清晰地在脑中上映——她当时的那些感受,又都一一回流到身上。

    那种火热、那种激越,那种攫住了整个人、整个意识和身体的骇人快感,她在他的热吻、他的爱抚裏面感受到快感,她的情绪和躯体都起了强烈的反应。哦,她忘不了,她永远也忘不了——

    在那一刻,她竟然有一种想要放荡的渴望!

    「我恨他……」娓娓在枕头裏面呜咽。

    娓娓知道从那一刻起,她就此失去了童真,她与冰清玉洁已划下了界线,那欲望的蛇已在她身体裏面成了形。

    因此她恨他!是他挑起她那种放荡的情绪,他或许没有毁掉她身体上的清白,然而他毁掉了她性灵上的清白,这又有什么不同?她的人生总之是变了一个样子。

    她一辈子也不会原谅李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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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失去了赵娓娓。

    她向吉利龙请了假,他到幼稚园找不到她。打电话到赵家,佣人一律照规矩说小姐人不在。他索性直接上门,却被阻在门外。连赵娉娉他都见不到。一连七天,她们姊妹俩隐得像蚌壳似的,丝毫不露个影儿。

    他失去了赵娓娓,让人觉得毁灭的是,他根本还没有得到她。

    他压根儿想不到一件事——赵娓娓是真正讨厌他,一点也不是做作。教他怎么相信?屡次吻她,她那娇软的唇、娇软的身,哪一回不像蜜一样的要化在他怀裏?那副半嗔半羞的模样,绝不是在厌恶的男人面前会有的反应。

    有关范园长的教诲,李隆基反躬自省,他缺了哪一样?爱心,他有;诚心,他有:耐心,他有……呃,或许这部分是略有些不足。

    那天晚上在草坡上,说来他的确鲁莽了点、躁进了点,娓娓是个清纯的女孩,不该对她操之过急,虽然他算不上是个耐心十足的男人,但是保持适当的忍耐和等待,这点修养,他自信还有。

    谁教她——谁教她那么热情嘛!

    到最後他几乎很难控制她,她像一朵乍得到雨露润泽,一定要绽开的花,迸放一种任何男人都压抑不住的蓬勃热情,一切出乎自然——那撩人的嘤咛、颤抖、蠕动,她把自己送向他,那美丽的身子……

    一个男人在热情的女人面前是最无助了。

    好在事情最後他也只是撕破她一件衣服——哪知道她竟然就此不理他,真正教他是无语问苍天,充满了含冤者的悲丰。不过,李隆基走过蓝星的义大利石拼花大厅,依旧是昂首阔步,看不出一丝内心的煎熬。

    象牙白和海蓝两色砌起的蓝星大厅,使人想到欧洲王室所过的夏日,尊贵且从容,然而入门一对青花瓷巨瓶,对应正前那幅龙王春日戏花屏风,各处几款中国骨董,又给欧洲宫廷似的大厅带出一味典雅的东方情调。出入蓝星的人都可感受到它有它代表的主人的那种贵族气质,以及潇洒的情怀。

    他在绿树中庭遇见衣冠楚楚的一家三口,原来是素识的运输公会宋理事长,本身也是一家船公司的老板,携了夫人和女儿来喝下午茶。

    夫妇俩对李隆基态度极奉承、极亲热,他们对他很抱有些期望——女儿是刚从国外念书回来,态度相当大方,人又不失妩媚,和李隆基无论在各方面都是极相衬的一对。

    许多聚会的场合,夫妇俩无不力邀他参加。此外又给女儿制造许多机会与他接近。

    这会儿宋理事长更是兴匆匆道:「宝曼啊,你那工作室上回那些个问题,现成有李少董这位专家,大可以向他请教请教,」说著,转过来向李隆基解释,「宝曼刚成立一个工作室,做的是行销方面的业务——这女孩就是闲不住,喜欢忙著。」

    宋宝曼睨一眼李隆基,对爸爸瞠道:「要请教人家,也得看人家有没有空呀。」

    「这样吧,你和李少董约个时间,请他出去吃饭,一并讨论你公司裏的问题。」宋理事长决定道。

    宋太太却拍了丈夫的胳臂一下,笑著怪他。「人家开大饭店,还用得著你请出去吃饭?这栋楼上上下下十几家餐厅,怎么吃都吃不到外边去。」

    李隆基大笑。「宋太太,你不知道,有时候我也想换换口味,尝点新的。」

    他这么一句话,宋家母女也不知想到哪裏,无缘无故脸都有点红。

    时间没有约定,但是李隆基答应要腾空给宝曼一点工作上的意见。他告退走开时,还感觉到宝曼一双眼睛尾随著他不放。

    女人真可爱,李隆基总是这么认为,有时她们的可爱在於——她们对你永远抱有目的、抱有心机,但是永远以为你不会知道。

    对李隆基来说,女人注意他、爱慕他,那是常态,虽然尚不至於以此沾沾自喜,却也不能虚伪的说他不喜欢。事实上,他是个很懂得喜欢女人,也被女人喜欢的男人,这辈子他没有碰见过不喜欢他的女人。

    现在他碰上了。

    赵娓娓。

    马上那可人儿的模样又出现在心上。李隆基自己也不能相信,他不是个初出茅庐的男人,却对一个小女孩似的女人这样神魂颠倒,究竟为什么?

    她的性子别扭,人又倔气又执拗,还带有点偏激的思想,打一开头就对他冷言冷语,从没给过他好脸色,毫不把他放在眼裏——她是林黛玉,完全不是宋美龄,她和他择偶的条件格格不入,和他心目中理想的妻子形象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然而,他忘不了她!从早到晚的想著她、记著她,像上了瘾,如饥如渴的,没有复原的希望,她微笑也好,颦蹙也好,甚至是咬牙在骂他、发他的火,他都觉得她的一切是那么甜、那么好、那么让人心疼,甘愿让她打、让她骂、受她的气,但是他要爱她,他要……他要她——

    「你病了,病得很重很重。」突然一个声音在李隆基耳下幽幽道。

    他吓一跳,一看,是大卫那张脸。他有点吃力地从迷醉与麻痹的状态还复过来,这才发现不知几时已进了银蓝的电梯,直上十二楼,裏头只他和大街两人。

    大卫的眼睛在他身上指指点点,然後摇头浩叹:「一整个星期,魂不守舍的,比女人弄丢了一支发夹还要丧气。」

    李隆基驳问:「我看起来像为了一支发夹而丧气的样子吗?」

    「这倒没有,」大街搔著下巴说:「不过你像为了一个女人丧气的样子。」

    李隆基要发作,嘴巴张开来,一顿,又闭上了。他从鼻子悠长的呼出一口气,说不上来自己是丧气或不丧气。

    然而他表弟却一口咬定,「隆哥儿,你打起精神行不行?你知不知道你这副郁卒委靡的样子,我看在眼裏有多痛心?有多过不去?」

    李隆基背过身去,反翦著双手,顾自仰望电梯天花板的图案,让大卫去发挥他从剧团学来的演技。

    大卫加上激楚的配音,「那天我不过是开个小玩笑,把人妖秀的票给了你,让你带娓娓去欣赏表演,那无伤大雅之堂嘛——」

    李隆基一阵火气冲上来,回头叱道:「无伤大雅?!我可被娓娓当戍了下流胚子!你谎称娓娓想『观摩乙人妖秀,你忒大的胆子,捉弄到我头上来,我还腾不出时间来跟你算帐呢!」

    他表弟慌摆著双手,退後说:「好嘛,好嘛,是我不好、我无聊、我三八,我道歉,我弥补,可是,哎——」他蹭了一下脚。「这赵娓娓也太生嫩、太不通人情了嘛,我上赵家去找她,想要解释,她——」

    李隆基顿时目露锐光看著大卫。「你去找她?」

    「嗯,是呀,就今天上午。」

    「你见到她了?」他显出不能相信的神情。

    「见到了,」大卫挑挑眉。「怎么?她又不是伊莉莎白女王,难得一窥,她人就在那儿嘛。」

    李隆基两排齿列磨了磨,竭力不让自己看来像个嫉妒得发狂的男人。娓娓避不见他,却见大卫!

    「她对你说了什么?」

    大卫摇头。「没说什么。」

    「那么你对她说了什么?」

    「我告诉她,人妖秀是我开的一个小玩笑,也不能怪你啦,你是无辜的,话说回来——像你这种身价非凡,世界一流男性,外面多少女人在哈你,我劝她要懂得把握……』

    「结果呢?」

    「结果,」大卫嘟出一个嘴来。「她用她手裏那把插花用的大剪刀硬把我逼出门。」

    「娓娓用一把大剪刀把你逼出门?」李隆基很难相信娓娓有这么剽悍。

    「也不是她啦,是她那个三姊赵娉娉——她好凶呀,一张嘴巴比剪刀还利。」大卫—迳昨舌,摇头道:「隆哥儿,我看你就算了,赵家的女人,乖僻的乖僻,凶悍的凶

    悍,都很难惹,何必瞠这浑水?她们要误会让她们误会好了,爱你的女人那么多,像刚刚宋理事长的女儿,我都看到了,她对你可真是如痴如醉呀……」

    李隆基脸庞板著,二曰不发出了电梯,大步跨进办公室,大卫巴巴跟在後面。纪小姐从她的位子站起来说:「少董,有位小姐在办公室等您。」

    李隆基双眉一蹙。「哪位小姐?」

    内间那扇橡木门一开,一口娇嗓子道:「是我。」

    李隆基尚未发言,大街挨在他的肩後头失声说:「是……是三小姐。」

    赵娉娉著一身红衣,胸前一排金质钮扣闪闪生辉。她摇曳过来,递出一只玉手,李隆基即以绅士的风度将她挽住,两人步入办公室,不见任何一丝芥蒂的存在。

    大卫傻眼看著,他听见娉娉一阵口风传了过来,「我等你好一阵子了,隆哥儿——你和娓娓的事,我要和你谈谈呢。」

    大卫忍不住跟进去,追著娉娉嚷道:「可是今天上午你才说这件事情没什么好谈的。」

    娉娉瞟著他,唇边起一个哂笑,但是捺著性子说:「那是和你没什么好谈的,和隆哥儿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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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娓娓爱艺术家?」

    李隆基的嗓声陡然扬高,招来一旁一对散步的外国夫妇的目光,他连忙朝他们颔首表示歉意。他和娉娉是在蓝星大饭店十八层的日光走廊,整条廊一面是斜式的落地玻璃,望出去是无尽的蓝绿的海天,许多人喜欢来到这裏观景;晨起、日落,以至於入夜,仿佛海的一生。

    娉娉在他的身边,打扫一下喉咙说:「其实应该说是娓娓向往艺术家的爱情。」

    李隆基瞠目看她,好像她突然长了两颗头。

    这也难怪,自那天从水上餐厅回来,他就成了世上最迷惑的男人——娓娓会把男人都搞胡涂了。赵娉娉不能不同情李隆基,回想那晚她下楼质问他,他那表情充满委屈,她听他支支吾吾道出事情经过。说真的,她不想表现得那么缺乏人道,可是事情实在是太……太好笑了!

    哎,她真有点不应该,当场就爆出了笑声,使得李隆基受到二度伤害。

    可怜,他不过就是个男人,对自己心仪的女孩表示了一点热情,做出了一点情不自禁的动作,然後「不小心」撕破她的衣服,却落得被当成毫无人格的色魔这种下场。

    娉娉当下赶快为他拍去衣服上的尘埃,拣掉下巴一块乾了的泥巴,极力挽留——可是他还是伤心地走了。

    接著一整个星期,娉娉都陪著妹妹,安抚她的情绪。李隆基来电或上门的时候,碍著妹妹,她又不方便和他接触,免得妹妹又多心了——不过为了这件事,她镇日思索,还真费煞心思呢。

    她想,娓娓因著这天真的个性,如果就此错过李隆基这样上选的对象,那就太教人扼腕了——娓娓现在或许打死不这么认为,可是将来她会明白的。为此,她这个做姊姊的不能坐视不理,务必想出一个方法来,拉拢撮合这小俩口才行。

    她心中已有了好主意,今天来找李隆基,要说服他合作。

    李隆基却一点也不能理解。艺术家?娓娓喜欢艺术家?他脑中马上浮现那种长得像老子的漫画家,或是像个师父的作家,他还记得上回在一个展览会场见到一个家伙,说是所谓「空间装置艺术家」,我的妈呀,人家不说,他还以为那家伙是个捡破烂的。

    娓娓喜欢的是这种人?这女人脑子裏到底在想什么?

    凭他,身家背景,学历经历,眼前的成就,将来的远景,哪一样不胜过那些虚无缥缈、不切实际的艺术家?娓娓却把他批评得一无是处,这……这还有天理可言吗?

    娉娉将李隆基脸上的神色变化看在眼裏,手一摊道:「不要说你觉得匪夷所思,我们自己家人也觉得匪夷所思,但是娓娓从小就有一脑子罗曼蒂克的想法,她是在一堆罗曼蒂克的爱情故事裏长大的。」

    李隆基忍不住道:「那不是没救了吗?」

    娉娉不予置评,但是她掉过头来,正色道:「我要问你——你对娓娓究竟是有心,没心?」

    李隆基缄默了一下,双手抄在口袋裏说:「有心又能怎么样?你妹妹喜欢艺术家,我又不是艺术家。」

    「如果你有心,你就得变成艺术家。」

    李隆基看著她,好像现在她有三颗头。

    「你听我说——必须投其所好,才能收服她的心,娓娓对於有财势、有成就的男人没有兴趣,她要的是一个能满足她那独特幻想的男人,你得从这地方做起。」娉娉一股劲地,一边在廊上来回踱著,一边比手划脚。

    「首先,换个发型,换个装束,做一副艺术家的打扮,挑个艺术行业,嗯……什么都可以,平常你只要说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搞一些谁也不明白的动作,派头就出来了——再找机会重新接近娓娓,娓娓和你总共没见几次面,她又是个大近视,绝对认不出你来,只要你带她去淋点雨,看点星星,她一定——咦,你干嘛这样子看我?」

    李隆基瞅著她说:「你该和大街好好交个朋友——你们同样有些疯狂的思想。」

    「疯狂?」娉娉愕然道:「我觉得这是天才的点子呢。」

    「的确很『天才』。」李隆基举步走了。

    娉娉很快追来。「喂,喂,你觉得这点子不好吗?你不喜欢?」

    「我觉得好或不好,喜欢或不喜欢,结果都是一样——我不是艺术家,我不可能假扮戍这种人去讨好娓娓。」

    「可是舍此没别的方法了。你要知道,娓娓对你有成见,现在芥蒂又深,她是不可能接受你的。」

    李隆基停步,转过来看她,脸朝著落地玻璃,窗外已是紫幽幽的暮色,他的面孔因而显得阴暗。他沉声道:「如果这样,那我只好放弃她了。」

    娉娉望著他高大的身影迳自扬长走了去,她一颗心往下坠著,那股子惋惜不知道怎么形容才奸。

    娓娓和李隆基两个人,势必要相互错过对方了。

  第五章

    黄昏裏,木棉树下定过一条人影子,风扫著他乱长的头发,把他松垮的外套吹得像一片飞起来的羽翼,他似乎什么都没有注意到——或是什么都不在乎,他身上有一种落拓的、恣纵的气息,这跟他那身随便的打扮很有关系。

    他吸引人的就是那种随便的样于,让人想到某一些特殊的人类,他们写诗、作画、搞音乐……从事各种性灵活动,原则上他们虽然也吃也拉,然而一般人会把他们归类在「不食人间烟火」的范围内,常常他们自己也这么认为。

    没错,他是个艺术家,他是诗人,专为人类创造伟大的诗句,以此净化世俗污浊的灵魂,有时他吟咏自己笔下那优美、卓绝、不同凡响的诗作,会油然觉得自己像个神,而不是人。

    一阵风来,一朵橙红的木棉花自天际飘坠而下,热情的、带著重量的,火焰一般投到他的身上,就像在为艺术、为天才喝采一样。

    他俯身拾起那朵木棉花,深深地陶醉了,灵思泉涌,恨不得即刻书写下这一刻、这一幕带给他和全人类的感动。

    但是他自我克制——现在不成,他赶赴著重要约会。不过他向自己保证,—定要以「世纪末那朵如火的木棉花以及花下多汁的那双手」为题,写它一首旷世的好诗。当然一定有人会问,什么叫做「多汁的那双手」,他会解释的。

    他匆匆踅过公园一角,一部樱桃红小轿车恰巧驶到,车门一开,下来一名时髦亮眼的女郎,她体态略丰,小腹有微微隆起的嫌疑,然而丝毫无损於她的丰采。

    他缓步走到她面前,她显得有些错愕。

    「不认得我了吗,娉娉?」他以低沉的嗓声问。

    娉娉面带惊疑,上下打量这个她有预感她会认识的男人,然後大叫:「隆哥儿,是你!」000

    李隆基立在偌大的镜前,研究著自己——六个星期来,任其自由生长的—头乱发已披到颈下,整张脸布满了三天的胡碴,身上穿的是一套绉巴巴酸菜一样的衣服。

    怎么看他都觉得自己像虬髯客,不像艺术家。

    可是娉娉极力推崇。

    「像,像,隆哥儿,像极了!」

    她可比他还要兴奋,而且信心十足。她相信娓娓一定会被他骗过去,然後迷上他。李隆基感到很矛盾,真有点不希望见到娓娓这么呆,再说——

    「这样子欺骗她真的好吗?」再三问娉娉。

    「你有更好的方法吗?」反问他。

    他没有。

    这段日子以来,他辗转反侧,思来想去,心裏就是忘不掉娓娓,放不下娓娓,简直不能相信,这个小女人让他陷得这么深!

    他对於一切一向有种世家子弟的酒脱,不计较失去什么,反正失去之後,他还会有,怕什么?特别是在女人方面。可是碰上了娓娓,他却整个栽了,娓娓让他再也自负不起来,头一次他发现到他所拥有的一切——人人称羡的外型、家世与成就,完全不足恃,这些东西在娓娓眼中,甚至一无是处。她把他看得比什么都不如。

    这可恼却又可爱的娓娓!

    李隆基握住了双拳,显示出决心——娉娉说得对,他必须扭转娓娓的想法,必须让娓娓接受他,唯有她对他敞开了心胸,放下偏见,才能看到真正的他,了解真正的他。

    爱,是从了解开始的。

    经过六个星期的酝酿、准备,李隆基以一副自创的艺术家造型亮相,把娉娉都骗倒了,她直呼他有「艺术天份」。

    「本来我以为你真的要放弃了呢——害我白操了这六个星期的心,」娉娉有点怪他似地说,自己却又换了一副口气,「我就说嘛,你不会是个不争气的男人。」

    娉娉给他提供许多有利的意见和内幕消息,非常高兴他准备展开行动了。

    666

    佣懒的夏日午后,整条林荫街道都在发呆,街旁的露天咖啡座零零落落坐了三两人,有点百无聊赖的,像下午的几个不经心的呵欠。

    娓娓坐在榄仁树边一柄绿伞下,小桌铺花格子桌布,摆有—壶玫瑰花茶和一碟法国煎饼,茶喝去了大半,饼倒是分毫末动。

    她看书看得有点累了,夹上一页绘有白茶花的书签,把书搁在桌上,啜一口茶,拾了一片饼细细啃著。小云朵从蓝天上徐徐飘过去,天色柔和,不早了,然而也还不算太晚。

    平日这时候,她在幼稚园上才艺的课程,但是三姊替她请了长假,要她利用这段期间好好调适自己的身心状况。其实她的身心状况也没什么好调适的,只不过那回从水上餐厅——

    娓娓连忙在脑子裏喊停,不想再思及水上餐厅和後来发生的事,那是她毕生觉得最羞赧、最受打击的一件事,至今只要稍一回想,就会全身发热,胸口拧绞……

    或许三姊说得对,她的确有调适自己的必要,好真正抛却不愉快的记忆,和记忆裏那个人——

    不知怎地,她的周身又发热了——这是一种病症吗?娓娓困扰地想,丢下饼,端茶喝一大口,给自己定定神。

    这时候一阵风来,风裏酝有远处的海洋清新微咸的气息,一张薄薄的白纸被吹到娓娓脚边,她有点诧异,弯腰把它拾起来。

    纸上数行潦草而富有个性的笔迹,吸引娓娓的眸光,她不自禁轻轻念出来:

    梦在何方

    是在穹空辽阔底胸膛

    大河深沉底臂弯

    或是远去的那只青岛底羽翼上

    倘若你愿意小心小心地寻找

    梦所在的地方

    只是一颗小小的多情底心房

    娓娓心儿怦然一动,只觉得这诗句好动人,她四下裏张看,见两张桌子外的位置坐了个男子,侧对著她,他的桌面有杯咖啡,另外是散乱的纸和笔。

    想必这页诗篇是这个人的,被风吹落过来,他自己并没有察觉。娓娓拿了那诗稿,慢慢起身,走到那人桌边,轻声问:「这是你的吗,先生?」

    那男人却仿佛没有听见,一迳凝神望著远处,不知在看些什么,或是想些什么。他穿著旧米黄的上衣,领口敞得开开的,袖子随便卷到肘弯,发长及颈,又蓬又乱的,有点像贝多芬那种款式,不过这个贝多芬蓄有刘海,把脸庞遮去了至少三分之一,其余的三分之二又是胡碴遍生,在这种情形下,要把他的长相看清楚,委实有点困难,然而娓娓注意到他有著极高傲的鼻准,他的一双睫毛浓密得令人惊奇,她猜想放两根火柴棒也

    不会掉下来。

    他依旧没理会娓娓,她有点发窘,轻轻放下捡来的那张诗稿,正待要走,他却突然出了声。

    「你听见没有?」他问。他的嗓音低沉,略微发哑。

    娓娓忽有一种感觉,好像认识这个人,却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他。同时她也不明白他在问什么,呐呐道:「听见什么?」

    他却又不理她了,目光始终没有抬上来看她一眼。

    风又来了,这回更轻佻,把榄仁树拂弄得簌簌作响,还一口气把桌上的纸张全吹走,那男子只兀自锁住眉心发呆,全不理会。

    娓娓无肋地看看他,又看看地面,实在不忍心见到这一堆——大约都是诗稿,散落一地的。於是她沿著红砖道一张一张把它们捡拾回来,咖啡座的小妹也帮著捡了两张,一名路过的老太太拍拍她的手臂,好心地指点道:「街对面还有一张。」

    娓娓只得又过了街去,最後的一页落在绿地的一丛蔷薇花下,娓娓人蹲在粉红蔷薇边,看著写在纸上的诗句。

    昨夜你落下的那颗泪

    凝成今晨玫瑰办上脆弱的露珠

    我全心全意将它呵护将它照顾

    我愿举手成伞将心作屋

    乌它遮风蔽雨不使它消失

    因它点滴来自

    你的情衰你的肺腑

    和我那深深恋你的悲哀

    多么深情款款的文字呀!娓娓感动其中,一双梦样的大眼睛进出了泪光,把那张纸压在胸口,仿佛希望纸上美丽的字句能够嵌入心裏去似的。

    她抬眸朝对街望去,眼底带著敬慕之意,不想那男子所在的座位,却已经空荡荡,徒留下一只蓝色咖啡杯在花格子桌上。

    人呢?

    她非常惊诧,站起来左右张望、寻找,无一那旧米黄的身影。他人就这样走了吗?娓娓的心情不觉沉落下来,那人的诗稿还在手上,她悒悒挪了两步。

    「你听见没有?』

    蓦地一个幽沉的声音在她後脑勺响起,她猛旋过身,鼻尖碰上一片胸膛——是那男人,也不知什么时候过来的,他高大的身架横在她跟前,靠她好近,她浑身起一阵快乐的鸡皮疙瘩。

    她战栗地问:「听……听见什么?」

    到底他听见什么是她听不见的?娓娓心中非常著急,想要和他配合,但是到现在还是满头雾水。

    他低下头看她,眼神是那么深邃、那么沉郁,然而他出现极端失望的神情。「你没听见吗?」

    她不愿让他失望!赶忙道:「如果你提示一下,也许我就听见了。」

    他摇头,低低道:「但凡俗人,都是粗心的、疏忽的,永远也听不见真正值得倾听的声音。」

    「我不是俗——」娓娓想争辩,却又闭上嘴巴。她很沮丧,他不会相信的,谁教她听不见他听见的声音呢,但是,他到底听见了什么?

    这男人把手往空中一挥,说道:「风声、浪声、草木摇曳,鸟叫虫鸣——大地在呼吸、在心跳,大地在踏步走,是那么响亮、那么动听。」

    大地在踏步走?娓娓还是觉得迷迷惑惑的,不过她呢喃道:「我懂了。」

    她有片刻不敢出声,不敢打扰他的「倾听」,末了才迟疑地递上手上那叠诗稿。

    「这些都是您的作品吧?」

    他回头张一眼,脸上的表情忽然显出百般的痛苦,半晌才幽幽道:「这本来为一个女子而作,如今伊人已去,留它何用。你替我把它扔了吧。」

    说毕,他掉身而去,娓娓怔了一下,内心涌起一股不能理喻的醋意——这些动人的情诗是他写给一个女子的?

    她回过神,匆忙追上去,手捧诗稿跟著他在红砖道上走,试著挽回他的心意。

    「先生——我想您是位诗人吧?这些都是难得的佳作,又是您的心血,弃之可惜呀。」她劝著。

    他用眼角的余光扫瞄她,脸上仍是淡漠的神态。「就算是佳作,是心血,如今这个时世,到处是功利思想,有谁了解好诗?有谁欣赏好诗?」

    他那语气充满痛心与颓丧,娓娓立刻表明支持的立场。「先生,我就是一个诗的爱好者!」

    这男人闻言,足步一停,拿那双半掩在乱发之下极其深沉的双眸看她,久久,突然发一声冷笑,走了。

    娓娓愣著,自动又跟上去,颤声问:「您不相信我吗?」

    他回过头把她上下一瞧,淡然道:「一个典型的都会女子,一身香奈儿的包装,上下都是名牌——我很难相信追求时髦和绚丽的人,会是诗的爱好者。」

    娓娓低首望一眼自己白鞋配薄荷绿春装的穿著,一方面感到羞惭,一方面又对他敬服极了——诗人的眼光果然犀利,一眼就看出她衣服的品牌!

    都要怪三姊,这阵子她闲来无事,老在她身上玩服装游戏,今天出门前也是她硬逼她卸下白衣、牛仔裙,非要更换这身打扮才放行的。

    梶娓嗫嚅道:「我也不是常常穿这样的。」

    面对诗人一身的破旧和不同凡俗,她感到好自卑。

    他又慨叹。「我猜你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小姐,所以大部分人在为生计奔波忙碌的当儿,你能够悠悠闲闲泡露天咖啡座,度假似的打发时间。」

    他的口吻有讽刺的意味吗?梶娓倒吸一口气,十分的紧张——不能让诗人知道她是豪门出身,否则他会更加瞧不起她。

    她支支吾吾说:「不……不是的,因为我最近……出了一点问题,所以暂时放下工作,只是暂时!」

    这解释似乎还不能得到他的谅解,她说下去,「其实我家……很普通的,」她咬咬下唇,拣了最悲哀的一点来讲,「我父母都在这一、两年过世了。」她的眼睛有些潮湿。爸爸妈妈,希望你们在天上安息。

    「你是说你是父母双亡的孤女?」

    娓娓点点头。

    诗人在胡碴子下面的脸色,明显地放柔和下来。

    「我也是。」他低声道。

    她很吃惊。「你也是父母双亡的孤儿?」

    他点头。「从十八岁开始我就是孑然一身,求学、工作,一切都靠自己。」

    他说得很辛酸。

    「哦,这真是遗憾的事——但是您真是教人敬佩!」她衷心道。

    他深深凝视她。「我们是同病相怜?」

    「我们是。」她悚栗著应道,感受到一种心与心相互的激荡,仿佛缘份的乍始——可以这么说吗?可以这么想吗?

    气氛在悲伤中又带著点温情,娓娓步履悄悄跟著诗人走,略落後一点,然而亦步亦趋。李隆基屡次偷偷以眼梢瞄她,想她也有紧追著他不放的时候,心头窃喜,表面上仍旧做出一副端凝忧郁的神情。

    到街的尽头,他拾级而上,高高立在海堤上,满天昏黄之下,海风吹他的头发,吹

    他的衣服,他俨然是遗世独立,天地最後一个诗人。望著海天,他不禁吟咏:

    大地

    引天穹悲怆之泪水

    涌注咸红色黄昏血一般的

    大海

    咏毕,缓缓调过息,李隆基回头见娓娓傍石阶而立,仰望著他,满脸都是倾心爱慕。

    他差点拍腿大笑出来。没想到艺术家这么好干,首先你把自己搞戍一副起码有两年没梳过头发、没换过衣服的样子,然後进行哲学式的谈话——一个原则是,你讲的话你自己也莫名其妙,那就对了。同时别忘了呈现那种潦倒了有一百年之久的表情,不出半个小时,就会有女人过来安慰你,然後,爱上你。

    像娓娓这样于。

    李隆基在上头向她伸出手,把她拉上海堤。她有著小小的,颤抖的兴奋,人在他身边,有点站不稳。

    「请问……」堤上风大,她把音量提高一些。「请问您的大名?」

    李隆基想到娓娓嫌弃过他的名字,她不爱具有炎黄子孙气魄的名字,可以,给她一个优雅、诗意、欧化的名字。

    「我名不大,」他维持哲学的风格,慢条斯理说:「我叫李斯特。」

    自己报了名,他却偏过脸去蹙眉——怪了,怎么听来像外国脚踏车的名宇?

    「李,斯,特,」娓娓一宇一宇的说,像吻著那些字。她醉了。「你和一位外国音乐家同名。」

    「呃,是的,家父深爱音乐,曾经想把我培植成钢琴家。」娓娓当初也对他父亲印象不良,现在一并为他父亲翻案。

    她果然肃然起敬。「令尊真是有心。」

    他转过去望著夕阳,而娓娓则在一旁偷偷望他,他在风裏的姿态好放犷、好潇洒,他的身形看来格外高拔,几乎和李隆基差不多——要命,她怎么会想到那痞子身上去了?那个人和这个人怎么能够相提并论?可是……

    为什么这个人会使她想到那个人呢?

    娓娓感到烦恼,咬著手指头苦思,一抬头发现这位名为李斯特的诗人正瞅著她,她—霎红了睑,晕色染著了在象牙白的颊上,久久未褪去。

    李隆基不免被她的俏样子勾得心动,想与她挨近一点,亲近—点,最好把人抱过来在怀裏温存,然而总不能没名没堂的动手这么做,於是突然生了病,抱著头,身子在那裏摇摇晃晃。

    他装得真像,娓娓一吓,赶忙过来把他扶住,问著,「你怎么了?」

    「没什么,」他从喉咙挤出哑调子,故意做微弱的挣扎,其实大半个人都挨在她身上了。「我没什么,你不要管我。」

    「你不要逞强了,你看你痛苦成这样子。」

    李隆基让自己更加痛苦。「这……算什么,小小肉体上之痛苦,怎么比得上心灵之折磨?」他让她拦腰抱著,呼吸她身上若有似无的幽香。「你能体会那种感受、那种滋味吗?我与一个女孩相爱八年,为她付出一切,她却……不声不响丢下我走了,我甚至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走!」

    「天哪!」娓娓低声说,强烈感受到那种椎痛。

    他如泣如诉。「海边的屋子剩下孤零零我一人,白天我没有办法思考,夜裏我没有办法入睡,我甚至不记得我有多久没有吃东西了。」

    「这样下去还得了!」娓娓把他搂得更牢,生怕一不小心他就倒下去,然而隐约中感觉他一副体格相当结实强健,还没有显现出身心遭到折磨的现象,想必是他天生秉赋

    好,但是长此也不是办法。娓娓抬眸看了看天色,果决地说:「你必须好好休养,不能再糟蹋自己了。天要晚了,来吧,我送你回家。」

    李隆基睁开一只眼睛。「你要送我回家?」

    「我不能让你这样子自己回去,你现在太虚弱了。」

    「可是——」

    「你说你住在海边是吧?那应该就在这一带,好在不很远……」

    「不,不,我不能麻烦你——」

    「李斯特先生,」她正色道:「对我来说这一点都不麻烦,我很乐意帮个小忙,我一向都很敬重艺术家,除非,除非是你嫌弃我……」

    「我怎么可能嫌弃你,我还想和你做个朋友呢。」

    她抿嘴害羞地笑了。「我很高兴你不嫌弃,我很高兴能和一位诗人做朋友,」她把他扶下海堤石阶。「你要慢慢走回去,还是要叫车?」

    「这……我……」

    李隆基心裏叫苦,开始憎恨自己——没事他弄出个失恋的故事做什么?还加上一个海边的屋子!他是住在海边没错,然而那是栋临海大别墅,一个潦倒、失恋、身体有病的诗人,绝不可能是—栋豪华大别墅的主人。现在娓娓非要送他回家不可,他怎么办?

    他又不能严拒,好不容易接近她,他们的友谊才刚萌出小小、脆弱的芽,—拒绝就伤了她的心,他也别想再和她混下去了。

    海边的屋子,海边的屋子,这会儿他上哪儿去弄一个适合诗人李斯特居住的地方?

    李隆基心裏七上八下,跟着娓娓沿著海堤下的街巷,磨磨蹭蹭走了半个多小时。远处薄暮的天空,可看见海湾蓝星大饭店灿灿然亮起蓝光,壮丽得像下凡的蓝色女神。

    他们距蓝星有一公里路遥,这一带地域已属蓝星所有,曾有兴建度假小村计画,由於事未成熟而搁置,还有一些零星的屋舍荒置在海边。

    李隆基隐隐觉得他的命运已经形成,然而内心挣扎,有百般的不情愿——他暗中瞧了瞧娓娓,海堤小街起起落落的,路面又崎岖,她穿小跟头的鞋,细致的服装,自己走来已够吃力的了,仍然一路好心好意地搀扶他,娟秀的鼻尖沁著汗,都无暇拭去,走一步轻轻喘一下……

    他不忍心,实在不忍心,硬著头皮只好告诉她,只好说了。

    「呃……到了,我就——」他一咬牙,伸手往海边荒弃的小屋一指。「我就住这儿。」

    她趁著还有一点隐微的日光,四下一眺,小屋,礁岩,临海,傍山,间有一阵阵歌吟似的海涛声,不由得叹道:「你住的地方好浪漫。」

    李隆基差点大声呻吟——她根本不明白,这地方可能缺水、缺电,小屋裏可能有老鼠、蟑螂,甚至娱蚣,你只要站著三秒钟不动,就会有苍蝇那么大的蚊子过来把你包围,吮你的血……

    他不敢再想下去。

    他抱著必死的心,穿过一道栅门,走上几年前蓝星在此所修葺的石板道,在距离最近的一栋小屋之前打住,杵在那儿像根杆子,半晌没有动作。

    「你不开门吗?」娓娓问他。

    开门?谁知道门裏头是什么样子?李隆基慢慢回过身,在乱发下对她痛苦地一笑——这回是真实的痛苦。

    「谢谢你送我回家,我不会忘记你的好意,不过,我这屋子奸乱,我一直没有心情收拾,实在是——」

    娓娓善解人意,马上说:「我了解,你不方便招待客人。」

    「是的,请原谅。」

    娓娓退一步,柔声道:「我就不打扰你了——你可要好好吃饭休息,自己保重。」

    「我会,我会。」他松一口气。她一走,他也会马上走,谁想待在这个地方!

    「那么我明天再来看你。」

    「什么?」他控制不住的大叫。

    「你——你不欢迎我?」她的嗓子发抖了。

    「欢迎,当然欢迎。」他咬著牙筋回答。

    这表示他必须冒著生命危险住在这裏,和老鼠、蟑螂、娱蚣以及苍蝇大的蚊子搏斗,成为名副其实的倒楣、失恋、兼之有病的诗人李斯特。

    为什么?他为什么要这样自作孽?

    娓娓对他微微一笑,把忠心耿耿拿在手上的诗稿交还给他,「你的稿子,」她後退,轻声道别。「那么,明天见了。」

    李隆基把她喊住,走上前,诗稿放到她手上。「这些送给你做纪念。」这是他耗去两个无眠的夜,特地赶写出来——还真亏了学生时代几年加入诗社的历练。

    娓娓却忽然像被他得罪了,秀脸一颦,诗稿如数塞还他,也不说话,转身就走。

    李隆基手抓诗稿,发愣——他做错什么了?

    回过神,大步赶上前,一把将娓娓拉回来。她跌在他怀裏,他忘了自己应该是个虚弱的人,她也忘了。他低声问:「你在生我的气,为什么?」

    她的长睫毛一会儿抬上来,一会儿落下去,盯著他满是胡髭的下巴,说:「我不要你写给别的女人的情诗。」

    李隆基在黄昏仅余的幽光裏凝看她,她的眉目蒙胧而美丽,他的脸慢慢俯下来,嘴压在她唇上。

    娓娓觉得晕热而无力,这个吻给她一种熟悉感,这个人整个地给她一种熟悉感,这就是缘分吗?这就是爱情吗?她感到唇际是甜的,心头是醉的,而人是昏的。

    不知过了多久,她才颤悠悠睁开眼来,他老早没有吻她了,正以奇异的眼光看著她。

    夜色裏,她的脸仍然嫣红可见,她的双眼像个会发亮的梦,引得诗人兴动,又下觉低吟:

    女神所遗落的

    最辉煌天际的那颗星

    不知如何悄悄地落在

    你晶莹的眸心

    两人在诗的袅袅余音中相对。

    「明天来找我,」他的嗓音显得有些惺忪。「我为你写诗。」

    000

    翌日,娓娓如约而至。

    晨间的海边真美,由於微雨,使得坚峻的海崖和长青苔的礁石变得柔和,看来是一片氤氲绿。而海,海是雾蓝色的,像娓娓今天所著的衣色。

    为了衣著,娓娓很费了一番心思——华丽些的衣服,不敢再碰,她又不愿意把自己穿得丑恶。未了,挑了这件蓝底子的洋装,七分袖,裙沿有几道白波纹,有夏日的情调,简净,而且是旧衣,她穿了有信心。蓝发夹别在长发上。

    她提一大袋,裏面有原味优酪乳、全麦面包、新鲜苹果和水蜜桃,一切她认为应当是诗人吃的,实际上更像瑜伽修行者的食物。

    她走上石板道;心微有点怦跳,按捺了一下,到小屋前去敲门。

    小屋像个闷不吭声的人,了无反应。

    娓娓纳罕著,伸手扭了扭门把,门把锈了,僵持一会儿,被她扭开来,她小心徐徐地推开门——一股霉气冲了出来,她呆望著黑鸦鸦的室内,七横八竖堆得满满的木料、建材、工具,哪裏是人住的屋子?

    娓娓感到非常狐疑——是她搞错屋子了吗?

    石板道那一端另有两间小屋,娓娓逐一查看,一间屋内严重积水,另一间根本已经半倾圮,不能住人了。

    诗人李斯特的小屋在何处?

    娓娓失落地立在那儿,茫然四顾——昨天的际遇是她幻想出来的吗?根本没有诗人李斯特,根本没有李斯特的小屋?

    但是为什么他的唇放在她唇上的那种温存的感觉,仍然那么清楚?

    娓娓发著轻颤,觉得她快要哭了。

    突然风中传来一阵碰碰的响声,一簇高大的礁石後方,原来还有间屋子,还要更破烂,一扇小门甚至关不住,被风吹得翻来覆去。

    娓娓很灰心了,转了身定。那门发出更大「碰」的一声,她叹口气,慢慢回转过去,义务性的朝屋裏探个头——没想到这间屋窗明几净,近乎离奇的地步,空气中还荡有一股「稳洁」的香味,好像不出一个小时才刚大扫除完毕。

    屋裏不见人迹,地板几落书,几椅上堆满纸张册子,一幅看不出来是什么的画倒栽在墙角,一切仿佛仓卒间来不及布置。

    这是什么人的家?正怀疑,娓娓瞥见几上一叠发绉的纸——正是昨天她一直捏在手心上,诗人李斯特的手稿。

    她的心突突跳起来。原来他住这裏!都怪她自己没搞清楚,差点以为他骗她,差点要走掉。她赶忙定了定心,把袋子放在门边。

    他人呢?还未起床?娓娓一时担心起来,她来得太早吗?可是都已经早上六点多了。

    「李斯特先生?」她轻喊,走到客厅後面的小房间张望。

    诗人李斯特果然横在床上——从头到脚一身的肮脏!脸上的胡髭更浓了,贝多芬的发型更乱了,穿的还是昨天那套旧米黄,换都没换,脚上一双麂皮旧鞋甚至没脱下来,他整个灰头土脸的,浑身污秽,街上一条流浪狗有可能都比他来得整洁点。

    她吃惊地移到床边叫醒他。「李斯特先生,你怎么搞得这么狼狈?」

    他在密密麻麻的头发下睁开眼睛,看见她,惺忪地吟哦一声,含著浓重的鼻音说:「我……我昨天忙了一晚上……」

    「您究竟忙些什么?」

    「收拾这鬼地方——拔掉两个老鼠窝,扫出十八条娱蚣,花了两个钟头把五只老癞蛤蟆赶出屋子,然後是壁虎和蜘蛛……」

    娓娓张口结舌。「您把这地方说得好像恶魔岛那么可怕。」

    「差不多。」他发出腰酸背痛的呻吟。

    「您就这样打扫了一晚上的屋子?」

    不能据实说,他在恍惚的睡意中还留有一点警觉,务必营造出诗人生活的美感。

    「不,我离开小屋,到沙滩踯躅,仰望星光,俯听涛声,」他双眼半睁著,喃喃背颂。「我的感情像海浪般澎湃,灵感如泉水般涌来……」

    娓娓又感动又心醉。「然後呢?」

    「然後……」他的眼皮好沉重,他努力保持清醒。「我回到斗室,独坐灯下,在破晓那一刻提笔写诗……」

    娓娓捧著心窝儿叹息了。「然後呢?」

    「然後……」他的声音变得非常之低微。

    「李斯特先生?」她讶异地俯身去看。

    诗人李斯特已经累得又睡著了。

    OO0

    李隆基醒来时,有片刻的迷惑,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是谁,却不知道身在何处。然後,他看到床边一张旧椅子,坐了个姣好的长发女孩,霎时间,什么都想起来了。

    她捧一本诗册,垂首专心地读著——他晓得她是在看守他,他像一个升了天的灵魂,内心洋溢著满足、喜悦、安详和死而无憾的感觉。

    「你醒了?」娓娓惊喜道,放下手中的诗册,她的眉目间有些倦意,但却是很愉快的。「感觉好一点吗?」

    「我像重生了一样。」他用沙哑的嗓子说,对她微笑。

    她的面颊色泛起了粉红,但是轻斥地说:「你昨晚把自己累坏了,收拾房子的事,应该找人来帮忙的。」

    是呀,他应该叫饭店一组人马过来大扫除——泄漏蓝星少董假扮成潦倒诗人的秘密。

    不能,他不能那么做,这件事完全不让人知道最好,何况他认为自己该有点为爱而死的诚意,倒楣就倒楣到底,他挑了小屋当中最可堪造就的一间,抱著甘心牺牲自我,甜蜜而又悲壮的心情,亲自动手打理屋子……

    没吃没喝忙了大半夜,这辈子没有为任何人任何事这么卖命过,然而当一个男人睁眼醒来时,见到的是心上的女人守著他、候著他,一步没有走开,这温柔坚决的情意,眼醒来时,见到的是心上的女人守著他、候著他,一步没有走开,这温柔坚决的情意,教人不管付出任何的代价,都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枉屈。

    「你饿了吧?想吃点东西吗?」她殷殷地问。

    李隆基暗中微笑,真好,她开始服侍他了。他抚著肚子,从小床坐起来。

    「还真的有点饿,」他说:「现在几点了?」

    「八点多。」她说,从小客厅拎来一只袋子。

    李隆基接过面包和苹果,惊讶道:「八点多?我以为已经中雨了。」

    「是晚上,现在是晚上八点多。」

    他吓了一大跳,掉头由小窗望出去,这才发现外面一片漆黑,而小屋裏是亮著灯的。他不可思议的直看著娓娓。

    「你从早上一直待到现在?」

    她显得有些拘促害羞,轻轻点了个头。

    李隆基突然间感到很不是滋味,先前的什么满足、什么喜悦,一下全消散掉了。娓娓竟然在一个素昧平生的男人床边守了一整天!他不由得低头望望自己——这男人这副德行,到底有什么魅力,使得她这样子恋恋不去?难道她真的喜欢他,宁可喜欢他?这——这不是见鬼了吗?

    他把面包和苹果重重一放,嗄声道:「你怎么可以在陌生男人房裏待一整天?现在又是晚上了,这海边荒凉无人,你不知道这样子很危险的吗?女孩子怎么这么不小心?」

    娓娓受他一顿骂,脸都胀红了,结结巴巴说:「我……我担心你,你一直没醒,所以……我不是故意的……」

    李隆基用手把自己的脸一抹。他在干什么?他不是为了收服娓娓的心才乔装成诗人的吗?现在诗人吸引了她,表示他成功了,他该窃喜,不是对她发火。

    他叹一口气,伸手轻轻把娓娓的手牵过来,温和道:「对不起,我说话太不客气了,事实上,我是关心你才会这么说的。」

    她瞅他一会儿,然後小小地笑了,细声答道:「我知道。」

    她眼底有温柔的情愫,有对一个男人的信任,李隆基看了,心头是酸的、甜的、苦的、辣的各种滋味搅和在一起,不知要高兴,还是要懊恼。

    他顾不得吃喝了,起身把她肩头轻轻一揽,往前推了推。「走吧,我送你到街上去,你累了一天,早点回去休息。」这时候他说话不知不觉透出权威。其实他才舍不得她走,但是更不忍心让她在这裏熬著,看得出来她倦了。

    娓娓人在他宽大的臂弯裏,心头像有双小翅膀在扑动著,又是赧然,又是欣喜。她对他很感到惊异,这男人乍醒,身上又肮脏,然而流透出一股威仪,使她服从他,听他的话。

    他们藉著星光走石板道,他小心地带著她。她说:「我一整天都在看你的诗,你的作品不少。」

    「哦,那些。」李隆基又偷笑了。昨晚他利用一个空档,跑回别墅翻箱倒柜,把整个学生时代的旧作都找出来,连同几批书籍一起搬了来。当年热中於写诗,也颇得到一些赞扬,但毕竟只是小兴趣,没想到会有派上用场的一天。

    「这些诗你发表过吗?」她问。

    他马上记起自己是潦倒诗人的身分,用一种亘古以来诗人的忧郁和深沉道:「时人缺乏诗情,不爱读诗,这类极度精致的语言,需要细心去玩味、去理解的,如今都乏人问津了。世面上充斥的是速食文化——」他叹了叹,这时候倒有几分真正的慨然。「诗人的作品没有读者,我想发表也没有机会。」

    娓娓忽然站定,把李隆基一双大手紧紧握住,她的手细致而温暖,他的心头荡了起来。

    他听见她坚定地说:「我们一定要想办法让你的诗作发表——好作品不能让它埋没了。」

    为什么他觉得又有一场灾难要开始了?

    66O

    赵娉娉巡看蓝星大饭店,特别在顶层朝东的天悦厅逗留了片刻,由此眺望一公里外度假小村的那片海边,格外的清楚。

    她问随行的主管,「张总,度假小村那一带,安排了保全人员定时去巡视吧?」隆哥儿只身待在那儿,娓娓又会去找他,两人在外的安全,她不能不注意。

    「有的,白天二回,晚上三回。」中年的总经理回道。

    李隆基将蓝星委由赵娉娉暂管,消息并末公开,知情者也只有一、二位高级主管。这本来就是非正式的暂代,时间预计也短,不过借助娉娉的管理才干,一时权宜罢了。娉娉也只做到看管之责,有事还是得通报李隆基来做决定。

    想想隆哥儿还真命苦,追个心上人如此大费周章,虽然这主意一半是她出的,但是看著这男人这样的不辞劳苦,她一方面不忍,一方面还真为娓娓感到窝心。也因如此,格外要帮著他点,连日她从早到晚都待在蓝星。事实上,蓝星的运作十分稳定,几名主管也都称职,并没有太多需要处理的状况。

    娉娉返回办公室时,心裏盘算,还要吩咐纪小姐再和警方联络,确定这段期间他们会加强度假小村一带的巡逻。

    她一脚才踏入,纪小姐即刻从位于上站起来报告,「赵小姐,警局派了人过来,说是关於加强度假小村巡逻的事情,要和你谈谈——他人在接待室。」

    「谢谢你,纪小姐。」

    这时,娉娉已隐约瞥见接待室那条魁梧的人影,一股极其异样的直觉窜上来,她脚步有点颠倒,不是往前,反而後退,她有种要逃的迫切感!

    不,不可能——怎么会再碰上这个人!

    即使隔有一道门,即使只见到其人的形影,她就知道是他。是他!

    娉娉旋了身逃命,忽然一声大暍:「慢著!」

    她以前想不透,现在也还是想不透,这样高头大马一个大汉,怎么身手动作如此敏捷矫健;:闪电也似的他掠过来,整个把娉娉揪在胸前。

    他热热的鼻息喷到她脸上,使她眩晕。

    「总算又让我碰见你了。」仇霄说道,浑厚的嗓音雷一样压下来。

  第六章

    仇霄生平最讨厌女人。

    他发誓绝不沾惹女人这种麻烦,倒不是他在世做人这三十年间吃过女人什么苦头——不是他,是他爸爸。

    他爸爸仇龙是铁血柔情那一型的汉子,可是柔情有什么管用?他一生栽在女人手裏,落得凄惨兮兮。首先是仇霄的亲妈,她还留在仇龙身边的时候,就已是远近皆知的荡妇。仇霄才三岁,她抛下父子俩,跟人跑了,然而她至少还保有一点良知,没有卷定仇龙太多家当。他爸爸第二个女人那才狠,把仇家值钱的东西一扫而空,甚至房地契都偷出去押了,他们父子俩因此流浪街头有一段时日,那年仇霄十岁。

    接下来他爸爸著实有几年不敢再轻易碰女人。仇霄十六岁,已是生得人高马大,英气勃勃,一晚回到家,看到父亲的卧室又多了个女人,那女人拿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直睨著仇霄,举止眉色间不知有多少媚态,仇霄马上知道他爸爸完了。

    也不知是他爸爸太蠢,或是世上尽是这些祸水。半个月後,他爸爸一脚踩进门裏,亲眼见到那女人罗衫半解,半副胴体都压在拚命喊救命的仇霄身上,企图强采这个还没有完全长大的孩子。

    仇龙一气,非同小可,竞因此呜呼送了一命。

    仇龙一生在女人方面的遭遇,使得仇霄寒透了心,他宁可上刀山、下油锅,在任何场合裏冲锋陷阵,就是不接近女人一步。

    事实上,女人也不太接近他。仇霄在警界素有「硬汉」之称,作风十分犷悍,说一是一,如果你跟他来个二,他当场就翻脸。他双目凛然,有一张极其严峻的唇型,从来不笑,男人见之都要忌惮,何况是女人。

    没有女人敢惹他,偏偏有一个例外。

    到现在仇霄还搞不清楚这女人的来历底细,那是因为一开始他并不太在意她,等到後来发现必须在意了,她已经像一阵旋风一扫而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只留下一缕她身上那奇特的、古怪的香水味,弥漫在他整个人、整个脑子、整个身体的所有毛细孔裏。

    後来他连作梦都会梦到这缕奇特的香氛。

    那一阵子,仇霄在码头一带活动,每天入夜之後都上码头酒吧泡上二、三个小时。他很快发现到一名神秘女郎——总在夜裏八、九点钟,悄悄出现在酒吧,只身一人,独来独往。

    仇霄干了多年的警探,特别具有锋锐的识人能力,一眼即看出这女郎完全不属於这裏——她的言行举措太有格调、太有教养了,任凭她怎么伪装,就是显得格格不入。

    他始终猜不透她跑到码头酒吧这种地方来混究竟为什么?她偶尔也跟人搭讪,聊上几句,接受好意喝杯酒、跳支舞什么的,不过她不像芳心寂寞的女人,那也不是她到这裏来的原因,大部分时候她倚在吧台一侧,一杯琴酒在指间荡来荡去,明艳的一双眼睛好奇、搜寻的看著一切,仿佛想要了解什么。

    仇霄总觉得——她像个舒适日子过了太久的那种人,一时厌倦,想爬到底层看看从未尝过的那种生活,她的心态充其量是无聊。这女人看起来不笨,却不知天高地厚。

    所以她竟有胆子来惹他。

    通常,一群酒客熟络的聚在一起谈笑的时候,仇霄总一个人孤坐在角落,一只大手揑著酒杯,黝黑的脸庞带著痛苦的表情。

    他们打过许多次照面了,她并不知道他是谁——一如他不知道她一样。但是第一次面对面,他就把她弄伤了。

    那天晚上仇霄坐得太气闷,推了椅子,踅到外面露台去眺望海港的渔火。风很狂,但是仇霄听到背後有动静,或许只是直觉反应,最主要是风裏荡的那丝奇特的气息——有人偷偷摸摸地挨近他。他一流的身手没见识过的人还真不敢相信——人尚未回旋过来,一脚已经扫出,一双铁腕即抓向对方。

    娉娉什么都还不知道,整个人就被勒在仇霄岩壁一样的胸膛上,她的手被反翦在後,痛得掉出眼泪。

    他一点也不温柔,他真的一点也不温柔,凑在她耳边寒著声说:「下次千万不要再偷偷摸摸靠近我。」

    「我没有偷偷摸摸!」

    「那你为什么走路不声不响?」

    「你要我跳踢踏舞出来吗?」

    仇霄感觉到她的身躯在颤抖,忙不迭把她推开,不是因为她颤抖的缘故,是他赫然发现她所穿的衣著极其单薄,紫色镂空的紧身衫底下是丰白隐约的娇躯,兼之从她身上引荡出来的那股特别的香氛——仇霄立即感觉到危险,体内升起一股没来由的紧张。

    仇霄不明白自己在紧张什么,为了要掩饰,别过身去手抓露台栏杆,望著黑黝黝的码头的海水。

    那女郎边揉著被拧痛了的手腕,边觑著他,她挨在身边让他很不自在,身体有种热胀的感觉,他忍耐著。

    「你不觉得难受吗?」她突然问。嗓音属於略低的那一种,但是很甜腻。

    仇霄吓了一跳。他的不自在有那么明显?越不自在,他的表情越凶,掉过脸来狠狠看她。

    「你在说什么?」

    「你的脸——」她居然翘起一根尖尖的指头敲了敲他的下巴。「你干嘛老把脸绷得硬邦邦的像块石头?」

    等一下他要去照个镜子,看看镜子裏面是不是有块石头。

    「其实你不需要这么辛苦,把自己装得很有威严的样子——事实上你不是威严那一型的男人,你是可爱型的。」

    仇霄瞪著她好像她已经疯了。小时候,就算是小时候,也从没任何人觉得他「可爱」过,进警界八年,别人对他的形容,不是严峻,就是强硬之类,仇霄这人整个地属於强硬派,他连一根小指头都生得强硬。他抵死也不相信他是「可爱型」的男人——那算是男人吗?

    「你好像对你自己很不了解噢,」娉娉在他跟前左挪一步,右挪一步,偏著脸蛋端详他。:兀全是你嘴角这对酒窝的关系。」

    「酒窝?一他的表情还是很凶,然而彻底的茫然。

    看他竭力想把情况搞清楚的样子,娉娉差点噗哧笑出来。他好像连自己脸上是什么模样都摸不著脑。没有错,他是彪形大汉,他不苟言笑坐在那儿的时候,的确是面目凛然——一双浓眉乌云似的压得低低的,双唇永远抿威严酷的一条线,那副样态理该充满威仪,偏偏,偏偏他嘴角嵌了一对酒窝,小小的,深深的,随时在那儿淘气的忽隐怱现,这么一来,他的整副威仪便全毁了,那对小酒窝使得这个大汉有一种小男孩似的可爱相。

    他的可爱吸引著娉娉,她的手管不住的又伸上去碰他的脸,这回没碰到便在半途给他一把扣住。

    「我不需要别人来分析我的长相或是我的心理。」

    仇霄逼视著娉娉,他的凶恶好像对她一点也起不了作用。娉娉一张俏脸依旧笑吟吟的,仇霄放开她,兀自定回酒吧他的位子,她甚至还跟了过来。

    「别这么拒人千里之外,」她挨著椅扶手说,看仇霄皱眉皱脸的把一杯酒灌下。「人在受到感情创伤的时候是需要朋友的。」

    仇霄撂下酒杯,瞪著她看。「谁说我受到感情创伤?」

    娉娉矫笑。「还不承认?我看你八成最近才失恋——一

    仇霄叫起来。「我失恋——」

    「只有失恋的男人,才会每晚一个人躲在酒吧阴暗的角落,用痛苦的表情喝酒。」

    「我——」他嘴巴张开,然後又闭上。每晚躲在酒吧阴暗的角落,那是因为一件毒枭的案子,他负责码头一带的监视。用痛苦的表情喝酒,那是因为他最厌恶喝酒,要装样子不得不喝,不是因为失恋!

    这些事能告诉人的吗?仇霄闷不吭声,她把一张美丽的脸凑过来,对他吹气如兰的说:「想开点嘛。」

    仇霄咬住牙,他和三教九流的人物打交道,但现在他不知如何对付这女人——这个生平仅见,有胆量走到他三步距离以内的女人。

    她让他困扰、让他胀热,让他不自在、不舒服,还让他的身分从「硬汉」变成「小可爱一,同时感情还受到创伤!

    可是仇霄没办法摆脱她,他唯一吓跑女人的方法就是对她们摆出一张凶相,三十年来一直很成功,碰上这女人却整个失效——她根本不怕他,她纠缠他到底。

    最後还把他的人给污了。

    000

    娉娉一直没去厘清自己的心态,那似乎变得太复杂了,她不想去费这个精神,只知道她需要一点什么——然而究竟是什么?

    一个男人吗?她不知道。

    娉娉一向鲜蹦活跳的,日子过得很有兴味,她拥有一切——美貌、财富和智慧,她是那种表面上人家对她有顾忌,而私底下在偷偷喜欢她的女人,但是喜欢也罢,不喜欢也罢,她都十分自得,二十七岁,不觉得人生有缺憾。

    碰上仇霄之後,还是不觉得人生有缺憾——只是多了一种渴望;为什么会对这个严森森的男人产生渴望,著实教人费解。她不认识他,不知道他的名字、他的好坏,他从哪裏来,在做什么,只能确定一点——

    这男人和她完全不相配。

    娉娉有自知之明,早晚她会跟上两个姊姊的脚步,嫁一个门当户对的对象,从一个豪门再跨入另一个豪门。也因如此,娉娉对於婚姻、感情抱一种很优闲的态度,只要婚姻不要来得太早——她压根儿不想七早八早就嫁为人妇,她还想逍遥个十年八年呢。总之,在它未到之前,她过她的,玩她的。它总有一天会到。

    可是不是这个人——不是仇霄。

    他太犷野,太爽直,太敞露。娉娉打赌这个人一生没说过一句违背良心的话。他以何种方式在这个社会裏混,让她很好奇,然而更好奇的是更隐微、更私人的部分,比如说:他有女人吗?他和女人在一起时是什么样子?

    她想知道,而且,是真正的知道。她按捺了一个星期,窥伺他一星期,没办法光坐在那裏幻想,幻想无法满足她——她开始主动,缠上这陌生人。

    很陕,娉娉就发现自己疯了——她想要他,这个她只知名叫仇霄的大汉,不能要永远,要个暂时也好,不能要他的全部,那么要个部分,要个……他的孩于。

    这念头窜出来的时候,连娉娉自己都感到天旋地转,支持不住,她把自己也吓著了,很快她说——不,不能胡思乱想,不能出鬼主意,不能这么做。

    但是,三天之後,娉娉再也控制不了自己,她那魔鬼似的心思出了头,只要了一点手段,几乎不费吹灰之力的,就把仇霄弄到了手。他毫无能力抵抗她。

    那一夜的经过,娉娉至今想来仍然脸红心跳。那晚下著细雨,天应该很冶冽,然而空气中有一股令人骚动的闷湿,娉娉把仇霄搀扶进街口小旅店的房间,身上都在微微沁汗。

    仇霄也差不多,他略醉了,又由於某种原因,他整个人浑浑噩噩的,双眼几乎都睁不开。他好可爱,娉娉心跳地想。放下戒心的他,脸庞线条变得十分柔和,不时自己就微笑起来,那对小酒窝在两个嘴角荡漾像水面上的雨点。

    他像个小男孩似的让人心疼,可是躺在床上,袒露出一身肌肉的他,绝对是个十足的男人——娉娉光是瞧上一眼,人就从头到脚的发红了。

    仇霄的体型异常魁伟,胸肌突出,呈倒三角型,那双腿梁柱一样的又实又长,他有一对铁腕,一只大手张开来可以把她整张脸覆住。娉娉帮他把鞋子摘掉时,他突然伸手一拉,她跌到他身体上。

    娉娉的心脏在胸口猛撞著,像在打退堂鼓,她的胆大还是有个限度,此刻面临考验,在做剧烈的挣扎——真的要?真的要的话,人生会天翻地覆,会完全改变,假使这时候撤退,还来得及……

    来不及了。

    仇霄的身体一碰到女人,便自动发生反应,一双铁臂把娉娉紧紧箍住,她连喘息的余地都没有,更别想挣脱开来。他抱著她翻过身,把她镇压在强大的男性力量与男性气息之下。

    霎时间,娉娉变得和仇霄一样的混沌,就算还存有一丝的理智,也不想顾虑那么多了,激情的狂潮把人卷了进去——她要这个男人,要有一个他的孩子,带有他的骨肉、他的性格和他的味道,她要把这样一个孩子带在身边,永远宝贝他,疼爱他。

    娉娉够周密的了,事先详加计算过日子,这是激情过後最有可能留下结果的期间…

    仇霄突然用力捧住娉娉的脸,俯在地面前含糊地间:「你到底是谁?」

    「别问这么多,今天晚上我是你的女人。」她喘道,攀紧他厚厚的肩膀,狂热地吻他。

    一个雄壮的男人加上一个娇媚的女人,引起可怕的火山爆发,分不清谁最狂野、谁最激烈,因为都在爆发的顶端,都同样惊人。娉娉从来不知道自己有这么野,她吻这个男人,抓他,咬他,用尽力气,然後才知道自己有这么脆弱,任由这男人的激情冲击著她,带她奔驰——到极度颠狂喜悦的境地去。

    过後,娉娉被仇霄紧紧圈在胳膀裏,两人遍身都是欢爱後的汗热,她的喘息呵著他的胸膛,胸膛下的心跳还是那么急远,然而他已渐渐昏沉,挣扎以最後的一丝神智问:

    「你……叫什么名字?」

    她仰头在他的耳根下答道:「娉娉,赵娉娉。」

    他昏睡过去了,她想他没有听见。

    娉娉等他双臂渐弛,才悄悄挣扎开来,爱恋地用手心抚摩那片坚实的胸肌。

    他下巴中央有一道凹痕,很性格地把下巴分成二边,她吻他那儿。

    仇霄咕哝著,下意识的又要来抱她,娉娉赶紧抽身下床。也许是方才床上的动作太过狂野了,身子竟有些酸软,她心慌慌地穿衣,频频望著枕上的仇霄,忽然心头被一股痛楚所占据。

    她穿了衣,在床边蹲下,脸挨著床沿,怔仲望著仇霄。她一直知道他是个英俊的男人,却不知道他有这么英俊,旅店房间晕红的灯光,并末减损他眉宇间的英气,反而给他平添上几分俊美。

    她喜欢这个男人,舍不得就此离开他!娉娉心想,轻轻把他一只硕大的手牵过来,按在心口一会儿,要去吻它。困睡的仇霄陡地把她的手抓住,喊了声,「赵……娉娉!」

    娉娉吃了一惊,仇霄没有她想像的那么浑噩,必须快走,以後不再碰上他,否则她就惨了——仇霄绝对不会放过把他下药迷奸了的女人。

    她挣脱他的掌握,匆匆为他盖上被子,最後看他一眼,拾了皮包仓卒离去。

    仇霄直昏睡到隔天下午才被叫醒,发现自己像个刚落地的婴儿全身赤条条,裹了一床被子躺在陌生的房间,而枕上、被上、连同他身上都漫著一股香气——他熟悉,但一霎时想不起来的香气。警局裏他二名同事站在床边看著他,像在看笼子裏一头穿裙子的狒狒。

    「发生了什么事?我怎么在这儿?」仇霄嗄声问。

    他们告诉他,「局裏一天一夜找不到你——今天中午旅店打电话报警,说是有投宿客人昏睡不醒,过来一看,是你。」

    仇霄从床上爬起来时,脑袋钝得像刚刚它才掉到地板上,他抱头呻吟。「该死,我是怎么了?」

    「如果推测没错,你大概是被人下了药。」二名同事当中较有自制力的那个说,另一个则抱著肚子,举动很可疑,奸像在强行忍住爆笑。

    「什么?」仇霄叫道。

    他同事委婉地问他,「昨晚是不是有个漂亮的女人在酒吧一直缠你?」

    仇霄立刻想起那神秘女郎——岂止昨晚?她已经纠缠他好一阵子了,怎么也摆脱不了,昨晚她特别地腻人,硬要请他喝酒,不得已敷衍她一杯……

    「她怎样?」

    「就是她把你带到这儿来的。」

    仇霄疑惑得不得了。「我为什么会让她带到这裏来?」他同事低下头去,奸像突然间欣赏起自己脚上的旧鞋。「我们到酒吧查问过——酒保说他瞄见那女人趁你不注意,在你的酒裏动了手脚,然後把你带走,酒保怕事没敢声张。」

    仇霄还是不懂。「她动了什么手脚?」

    他同事从口袋掏出一小样东西,丢过来,仇霄一手抄住。掌心摊开来,一只空了的药丸包装片——干了多年刑警,这玩意儿他太热了,他不可思议道:「迷奸药片?」

    他同事郑重点头,「酒保从你的座位底下扫出来的,他相信这就是那女人放在你酒裏的东西。」

    「然後呢?」仇霄的嗓子开始变哑了。

    「然後,」他同事清清喉咙。「你被迷迷糊糊带到这裏来……开房间,旅店柜台说一个小时後那女人结帐离开,还特别吩咐柜台注意你的情况,服务生上来查看时,你就已经是这副——」他瞅了仇霄裹在被子底下的胴体一眼。:垣副残花败——呃……」

    他同事及时收住口,而仇霄整个人紫胀得像根茄子,昨晚一些模模糊糊的画面在脑海飘浮起来,他赫然明白,禁下住吼道:「你是说昨晚我被一个女人用迷奸药片迷昏,带到这裏来……」他的句子为之一断,咬牙切齿,然後咆哮,「妈的,我碰上了什么衰事?」

    他同事极力想呈现同情的态度,可是一点也不成功,另一个则早就夺门而出,在走廊上爆出远在一O二海里外的钓鱼台都听得到的笑声。

    从此仇霄的名气就更响了,因为他是海湾警局成立二十五年首名被女人下药迷奸的执法人员,每天都有同事在他的办公室抽屉塞红包袋,好像全世界人都晓得他活到了三十岁还是个处男——而那天晚上正是他生平的第一次!

    他就这样不明不白失去童贞,还是教一个女人给下药污了的,天呀,他可是个堂堂二线一星的警官——虽然局裏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仇霄交上桃花运,对方又是个大美女,他一点也没吃亏,更没必要感到痛不欲生,但是仇霄却觉得这种奇耻大辱他怎么也咽不下去!

    仇霄发誓不把这不知死活的女人找出来绝不罢休。他几乎翻遍整个码头区,就是查不出一点蛛丝马迹,其实早也知道她不属於这裏,可恨他全然不知她的来历,她的姓名

    慢著,她的姓名……似乎有印象,她告诉过他,她姓张,不对,姓王,好像也不对。妈的!为什么那晚的情形逐渐都想起来了,就是她的名字想下起来?

    她的名字,她的名字……仇霄三个月来绞尽脑汁,怎么也苦想不出来的那三个字,一直到今天奉命来到海湾蓝星大饭店,在接待室一眼望见她——这个已化入他的脑髓,他到死也不会忘记的美丽女人,才猛地灵光乍现想了起来。

    「赵娉娉——就是你!」

    看得出来她吓得花容失色,试图要挣逃,却是丝毫没有力气,仇霄一拖就把她拖入接待室,碰地摔上门,让秘书小姐目瞪口呆站在门外。

    娉娉被仇霄重重压在橡木门扉上,一颗心扑通扑通跳,软弱地说:「仇霄先生,几个月不见,你变得这么热情,一见面就把我抱得紧紧的不放。」

    仇霄没上她的当,恶狠狠道:「别和我要嘴皮子,我找你找了三个月,你今天不好好向我解释清楚,我不会轻易算了的。」

    她装儍。「解释什么呀,仇霄先生?」

    「那天晚上的事!」

    「哪天晚上?」

    仇霄气得咬牙。「不要来这一套,你做了什么卑鄙事你心裏有数,要手段把我骗到旅店,然後又……」

    他却发现赵娉娉根本没在听他说话,一味仰著脸儿痴痴望著他,呢喃道:「你的酒窝还是这么可爱……」

    仇霄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一回事,看著这张这段日子来日夜折磨他的俏脸,突然间他被一股巨大的冲动所推涌,把她的人用力一东,低下头便如饥如渴地吻起她来。

    女人果真是祸水,她整你,她害你,却让你怎么也忘不了她。仇霄到这一刻才明白,三个月来拚了命的找这女人,不是图向她报复,是想再见到她。

    他或许对女人没有太多经验,却仍然有著做为一个男人的热情,何况这份热情已被挑动起来了,是他怀裏的美艳女郎唤醒了他那份男性本能。

    他吻过她,换成她吻他,久久不绝的吻,使得两人呼吸中断,不得不分开来喘息,唇舌间的香醉感依旧缠绵晕散,两人醺醺然对望。

    仇霄一双手在娉娉丰盈的腰围上摩挲,说:「你比三个月前肥了点。」

    娉娉蓦然脸红起来,想把他推开推不开。仇霄怱有点起疑,大手摸到她微隆的肚子,揉搓了半天,赫然发现她不是发福——就算他对女人再土,这点差别也还分辨得出来。

    他惊叫,「你——怀孕了!」

    娉娉挣扎著,啐道:「女人怀孕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你跟什么人怀孕的?」他粗著脖子问。

    「废话,当然是我老公。」

    仇霄的脸黑了。「你有老公?你什么时候结婚的?」

    可恶,这男人的胳臂像链钢厂打造出来的,怎么也扯不开。娉娉心裏著急,脸色也不自在。「三……三个月前,我在美国结……结的婚。」她支支吾吾回答。

    仇霄的双目顿时变得锐利惊人,娉娉根本不敢看他,眼光垂得低低的,脸别得开开的,心裏直祷告。他脸色阴晴下定,挣扎了许久,终於快快地把她放开了,以「别人妻,不可欺」的态度,移去身子,和她拉开一段距离。

    娉娉暗中松了一口气——她不想让仇霄知道实情,不想衍生更多问题,她要独自拥有这孩子,不要丈夫,不需成家,只要有这孩子就好。幸亏仇霄这人好骗,三两句话他就信了。

    她定了心,尝试走动两步,才两步,她就被那个她以为好骗的仇大哥狠狠拖过去,重新回到他铜墙铁壁的臂弯裏。他倾轧在她鼻尖上怒道:「你给我说清楚——这孩子的父亲是什么人?」

    噢,老天,仇大哥没被她骗倒,娉娉在心裏呻吟,这下她麻烦大了。

    666

    相隔一公里外幽静的海滨,同样上演一幕双人戏,带点凄美味道的那一种——穷愁忧郁的诗人与父母双亡的孤女发展出的爱情,正一天比一天茁长,一天比一天浓郁。

    他为她吟咏英国诗人的诗句,她为他孜孜屹屹伏案誊写诗稿,即使小屋这么样的破烂,下雨还会漏水,蚊子多得杀都杀不完,然而每当两人凝眸相对的那一刹那,感受到彼此那深埋在内心的浓情蜜意,世间再大的苦也都忘了。

    爱,就是这样的奇妙,这样的伟大。

    李斯特,呃,正牌的名字叫李隆基——不过现在连他自己也有点忘了他是谁,最近他甚至有所感悟,好像做个穷诗人也不错,偶尔写几句诗,绝大部分的时间没事干,成天呆看云在天上飘、浪在海裏翻、叶子从树上掉下来,牵著娓娓的手走过来又踱过去,嗅著她的发香,简直像个白痴一样的快乐。

    他再也不敢藐视娓娓的思想了。

    这段日子,他深切体会到平凡、庸碌、简单的生活,处处涵藏著无比深刻的兴味,有多少人生的幸福在裏面。这是他以前从来不知道的。

    他把拜伦的诗集一丢,从床头站起来,向坐在窗下振笔疾书的娓娓伸出手。

    「娓娓,走,我们到海滩散散步。」

    「可是我还剩一点……」

    她看到他蕴在满脸胡髭下的笑意,那双深邃的眸于闪动著微光,她的心就好比糖霜溶入热茶一样,什么都不再说了,照他的话离开桌子,把手递给他。

    他们把鞋踢掉,赤足步上柔细的沙滩。娓娓停下来,为他竖起衣领,护住他的喉咙,不让海风吹著。她一直不忘记他的身体是不太好的。

    李隆基动了心,把她的手握住,放到颊边摩挲,柔声说:「娓娓,谢谢你这段时间让我这么快乐。」

    娓娓对他微微一笑,晚霞照著她的脸有几分绋红,她慢慢把头靠在他的肩头上。

    李隆基把她轻拥住,喃喃道:「你知不知道?你启发了我,让我看到人生的另一面,最近我常在想,以前的我实在太肤浅了……」

    「不,」娓娓昂首否定。「你一点也不肤浅,你有丰富的内涵,让我敬佩。」

    她完全不是在说恭维话——诗人李斯特的一切,在在令她惊服,他温存多情,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教人心花怒放,他有诗人浪漫的情怀,更可贵的是,他见识多广,眼光开阔,他甚至对於如何开发休闲胜地有一套见解,能够侃侃而谈,简直像个行家!

    能够遇见他,和他在一起,何其美好,何其幸运,也因如此,她下决心帮助他,让他出头。

    「你的诗稿我今天就能够整理完毕,装订成册,然後,我们亲自送到出版社去。」

    她还是这么坚决要他出书!「娓娓,你这么热心,我很感动,可是那些东西并不值得——」

    捤娓用一根纤巧的手指摒挡他的嘴。「你的作品有意境、有活力,我对它们很有信心,你不要妄自菲薄,」她又握住他的手。「答应我,要发挥你的才华,要写下去,一辈子写下去!」

    教他一辈子爱她,李隆基非常乐意,可是要他一辈子写诗——这不是要他的命吗?

    然而他们站在沙滩上,天边是绚烂的彩霞,娓娓用那双盛满柔情与企盼的大眼睛望著他,像这类诗情画意的场景,男主角对女主角该怎么表现?他把她的玉手紧紧抵在胸口,以激越、发愤的口吻誓道:「我会的,我会的,有你的关爱,你的鼓励,我会写下去,一辈子写下去——写到死为止!」

    然後她会急急拦阻他。「不要说"死"字!」

    她没有。她只是踮起脚尖,亲了他乱七八糟的下巴一下,使他感到心头有点麻痒。她忽然幽幽叹口气,说:「我愿意我们彼此是坦诚相待的。」

    李隆基马上作贼心虚起来。「坦——诚相待?」天呀,是他露出什么破绽,令娓娓陵疑了吗?这时候麻痒的部位换成他的头皮,而心情则变得忐忑不安。

    娓娓却没答腔,挽著他沿沙滩漫步:心裏头思来想去——她还没有把自己显赫的身家背景告诉李斯特,她不敢说,怕诗人鄙视不能接受,但是有一天他会知道,到时候他会不会认为她是蓄意瞒他、欺骗他,而无法原谅她?

    一时间,沙滩上的两个人,都显得心事重重起来。

    隔日,娓娓拉著李隆基在街上疾走,天气骤然炎热,娓娓穿的月白短袖上衣都被汗沁湿了。李隆基屡次叫道:「娓娓,我们休息一下。」

    她却急道:「不行呐,下班时间快到了,我们得再赶一家出版社。一

    事实上,他们今天已跑了三家出版社,有二家拒绝归拒绝,态度上倒是客气,第三家索性直接说::晅种东西没销路,我们做不起赔本生意。」

    梶梶不死心,硬是赶到这家素以出版好书著名的图书公司,职员要他们在门边坐候。娓娓抱著希望,但是显然有点紧张,李隆基不时握握她的手,拍拍她的背,安抚她,倒像要求人出书的是娓娓,而不是他。

    两人枯坐四十分钟,陆续有人下班走了,公司裏开始变得冶清,最後有个秃顶的胖男人行过,瞄见他们,问他们有什么事。

    娓娓抱著诗稿站起来,礼貌地表明来意。

    「诗?」胖男人把这个宇眼从鼻孔裏嗤了出来。

    「是的。」梶娓想踩他的脚。

    「作者是什么人?」

    「李斯特。」

    「听都没听过,」胖男人说,对他们施以忠告。「叫他先抱几个文学大奖回来,或者作品要有相当的见报率,那时再谈吧——我们公司没本钱培植没什么名气的小作家。」

    娓娓听他说得不像话,极气愤,压抑地说:「我们找总编辑谈。」

    「总编辑下班了。」

    「那么我们找老板。」

    「我就是老板。」

    两人重新回到大街上,茫然望著车水马龙的城市——娓梶这一生直到此时此刻,才了解什么叫做世态炎凉,生平第一次她尝到失意者的况味。哦,过去她所幻想的,所谓落魄艺术家的生涯,都是这样子的悲哀和无奈吗?老天,以前的她是不是太天真了?

    李隆基同样沮丧得很,倒不是因为他的诗稿处处受拒——老早知道会是如此。他只是不希望娓娓失望难过,其实凭他的关系和财力,要出本书还不容易?

    可悲的是,现在他只能在这裏苦哈哈,一整个下午顶著烈日奔波,口渴得像亚利桑纳沙漠的仙人掌,却没有半毛钱替自己和梶娓买杯饮料。都怪他粗心,空有口袋好几张百万金卡,却连一块钱现金都没有——只能望著街角小贩冰沁沁的泡沬红茶流口水。

    他自然不能向娓娓邀道:「走,我们到这家有名的义大利餐厅吹冷气,喝午茶,我有百万金卡。」是不是?

    更悲惨的命运还在等候他们。

    天际突地响起一道巨雷,旋即卷来大片的浓云,李隆基喃喃道:「快下雨了。」

    话一说完,大雨便倾盆而下。

    娓娓杲立在大雨中,文风末动,她被内心的悔恨攫住了——在这种节骨眼上,她竟然身无分文!

    过去娓娓的金钱观念极差,那是因为她从不需要为此烦心,出入总由人打点,很少自己带钱。今早出门时没有细想,顺手抓了几百块就走,结果二、三赵计程车坐下来,钱包便一乾二净。她晓得李斯待手头拮据,她空,他也空。

    娓娓越想越凄凉,忽然转过身把李隆基拦腰抱住,呜咽道:「对不起,我没钱叫计程车,我甚至没办法买一把伞!」

    李隆基太了解她的处境了,她和他同样不能拿一张金卡去向骑楼下那个卖伞的阿婆买一把伞。

    他不由得心有戚戚焉的把她搂著,两人在大雨中相拥,悲怆恰似一对苦命鸳鸯。他不忘在这裏做一点戏剧性的发挥,说:「不管如何,我都愿意为你遮风蔽雨。」

    在以前,这样一句话保管教娓娓一听就心醉神迷,现在她却以现实的角度来思考,看著雨裏像个落汤鸡的他,很实际地说:「你都没法子为自己遮风蔽雨了,哪能顾到我?」

    「话是没错,不过……至少我们可以风雨生信心吧。」

    他促狭的语气终於引得娓娓破涕为笑。

    他把她手一拉,豪气万千地说:「我们没钱,我们没名,但是我们有脚——我们用跑的回去!」

    两个人果真顶著豪雨,一会儿笑,一会儿叫,一路跑回海边小屋。

    风雨裏的破屋子给人感觉格外温馨,两人湿漉漉冲进屋裏,都觉得像是回到爱的小窝。他们跌在门上又喘又笑,湿发黏在脸上,水串从全身各处淌下来,然而梶娓知觉到李斯特的手还牵著她,他的掌心奸热,把她冰凉的手指牢牢包著——一路上他牵著她,始终没放。

    她感到满腔的暖甜,蓦然产生一种激动——她要嫁给他,她要做这个男人的妻子,就在今天晚上!

  第七章

    李隆基察觉娓娓抬著水盈盈一张脸,一瞬不瞬凝视他,他微笑问:「我被雨一淋就现出原形,变得丑陋不堪了吗?」

    「你变得非常非常的……英俊。」

    李隆基这不是第一次受到女人倾心的赞美,然而出自娓娓之口,却使得他脸孔燥热,很快他的身体也跟著燥热起来,因为她慢慢的向他挨过来,湿润玲珑的身子与他相贴,当中只有充满水气以至於变薄的衣服做隔阂。

    娓娓依旧看著他,双眸是屋外幽蓝的雨雾迷蒙。「你要我吗?」她的嗓音沙沙的,但极轻柔。

    突然这一问,即使一直都对她满脑于邪念的李隆基也愣了,不知怎么反应。

    娓娓却伸手婉转的攀住他的肩膀,一半是羞涩,一半是大胆,悄声道:「最好是要——因为我想一辈子和你在一起。」

    她吻他颈子、他下巴,他一口气还没透过来,她已经把嘴贴在他唇上,上面有点雨水,凉凉的,然而唇与唇摩擦,很快变得灼热。李隆基人紧紧靠在那扇破门上,眼睛闭著,胸口喘著,像在做痛苦的抵抗。

    他儍不愣登咕哝了一句话,「可是我们全身都湿了。」

    「那么把衣服脱掉吧。」

    他吓了一跳,娓娓毫不犹豫地动手解他的衣扣。解开之後,她静止了一下,忽然俯头,自然而又销魂地亲他潮湿的胸膛,那感觉好像她把那温润饱满的唇苞,烙在他肌理上似的,一股熟意就那地方迅速窜开来,在他体内形成了乱流。「我的天,娓娓……」

    呻吟声一落,李隆基便张臂把娓娓圈住,捕攫她的唇吻她,激动难抑。

    诗人的吻太过醉人,使得娓娓想要更多,那骚动的情意是她自身都感受得到的。奇怪的是,她微茫的脑子忽然想起一个人——李隆基;想起他把她压在草坡狂吻的那一回,她曾经对他那么愤恨,为他那种下流的行为,可是现在她似乎有点明白了,那可能不是下流,只是情不自禁,因为爱情诱惑人,让人难以自抑。

    像她此刻这般。

    娓娓在自己陷入激情的漩涡之後,她理解了,也豁然了,对於李隆基,不禁感到有份歉意,又有份感激——他不是毁掉她的清白,而是开启她的感觉,他让她现在要更懂得怎么爱这个她爱的男人,及被他所爱。

    她感觉到李斯特仍有点欲就还拒:心裏头微笑,没想到他比她还害臊。她的手不知不觉从他的腰际栘到裤头,悄悄探索,诗人突然起了一个剧烈的颤抖。

    娓娓惊问:「怎么了?你病了吗?」

    他摇摇晃晃。「我是病了——而你是医我的药。」

    李隆基什么也顾不得了,把娓娓抱入小卧室,丢到床上。这女孩热情可人——本来就知道她是极其之热情。他想不出有任何理由自己要像圣女贞德那么矜持!

    尽管从一开始,李隆基对娓娓便是情难自已,但是假冒诗人仅为博取娓娓的心,并没有藉机侵犯她的用意。现在情势丕变,眼前的情人这般妩媚主动,而他,不过就是个男人。

    她湿淋淋躺在那儿的模样真是楚楚可人,李隆基也不去理会被拉松了的裤头,只管眼神深凝瞅著她,徐徐移向床边。

    他上衣的扣子全解,胸膛半敞,裤头往下坠著,隐约可见结实的小腹,小腹上的肚脐,形状圆而深奥,他走动呼吸的时候,它随之起伏——看得娓娓意乱情迷,她从来不知道,一个男人的小腹和肚脐也可以这么性感!

    老天,她想,她想碰他那儿。

    他向她一寸一寸迫近,娓娓觉得他突然显现出一种强大的男性气势,她的一颗心怦怦直跳,身子自动地发软——不要说她不想抗拒这男人,就算想抗拒,也已力气全失了。

    「不公平,」他似笑非笑对她说:「你解了我的衣扣,自己还包得密密的。」

    娓娓的呼吸变得喘促。「你……也可以为我代劳。」

    李隆基伸出手,还未解她扣子,先碰到她的胸脯,她震了一下,他也震了一下。诗人努力定定神,开始解扣子,她的扣子小得要命,像是种难以破解的密码,而他一双手偏又变得很不灵活。半晌,他诅咒起来,她把他的手移开,带著羞意自己将整排衣扣解了。

    接下来的工作顺利许多,娓娓的衣衫一件一件被丢开,最後她躺在那儿,双颊发红。

    李隆基自己都可感觉他的瞳孔在放大,快晕过去了——他有生以来没见过像娓娓这么美丽撩人的女人!

    或许小屋的光线是昏暗的,她躺著的那张床小又破旧,然而她那犹含著水气的胴体却是晶莹剔透,似雪一般,她的身材纤巧而清秀,没有一分太多,也没有一分太少……

    李隆基俯在她娇躯上,迷迷地叹道:「娓娓,再精心的诗句,再巧妙的字眼,都无法形容你的美。」

    娓娓闭著眼睛,仿佛害羞得不能面对他。他从她的胸口开始吻起,这一度窥见过,教他始终难忘的酥胸,他还不敢伸手去碰,只能以发烫的唇,一个吻一个吻的梭巡,回味,重新品尝。

    她从喉咙发出一些低低的,动听的声音。李隆基握住她双臂,亲她的肩儿,上溯到耳根,把她小巧的耳珠含在嘴裏,这对她似乎是个很大的挑动,她吟哦一声,忽然伸手将李隆基的颈项勾住,向他拱起了身子。

    李隆基瞬间失去自制,压在娓娓身上,狂吻起她来,他的双唇辗过她整张脸,不停吸吮,好像到地球毁灭那一刻也不会满足。

    他唇下的女孩忘情地呢喃,「李斯特,我爱你……」

    李斯特?海空上的那一道雷,像打到李隆基的脑门一样,他蓦地醒悟——娓娓爱的是李斯特,不是他,她向李斯特献身,不是向他献身。

    可恶,可恶,李斯特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有什么好,娓娓对他迷恋到此地步?情愿在这种破地方向他献身!

    李隆基心头有把火在怒烧。要命,他居然自己在嫉妒自己!他疯了吗?

    「怎么了,李斯特?」娓娓轻轻碰了碰他的脸,她仍然微喘。

    又是李斯特!世上要真有李斯特这个人,他一定要扛十把枪去毙了他!

    李隆基用最大的力量镇定自己,他做深呼吸,慢慢挪开身体,抓过被子把全身裸裎的娓娓盖住——谁都别想碰她,这世界上能碰她的男人只有一个,只有李隆基。

    娓娓见此动作,异常惊疑,颤声问:「我——我不好吗?你不要我?」

    李隆基对她强颜欢笑。「你是个非常非常动人的女人,要抗拒你很难,可是——男女之间有些事必须特别慎重,尤其对一个女人来说,你懂吗?所以,我们……呃,我觉得应该要从长计议比较好。」

    娓娓注视他良久,最後,她嫣然笑了,拉住他的手说:「我懂了,你为我著想——你是位君子,李靳特。」

    去他的,李隆基心裏呸道,李斯特这家伙才没那么神圣!

    娓娓并不放开他的手。「那么,你陪我躺一会儿好不好?」她小小声说。「我喜欢你抱著我。」

    她怎么专给他酷刑受呢?李隆基无声地哀鸣,硬著头皮在她身边躺下来。娓娓把被子拉开,他又把被子拉上,将她全身包裹,然後拥住那团棉被——他从没有想到会有这么感激一团棉被的时候。

    娓娓设法把脸靠到他肩上,满足地叹息,闭上眼睛。

    他听见她悠悠道:「我真的好爱好爱你。」

    李隆基暗中握住拳头。事情发展到这境地,已经太过离谱了,娓娓越陷越深,最後恐怕不能自拔。必须想个办法,不能让娓娓继续爱李斯特——要让她恨他。

    666

    娓娓今天留在家中没有出门,因为照例大姊、二姊下午会回来,姊妹四人相聚喝茶,话话家常。

    娓娓不愿意缺席,免得姊姊们疑心她的去向,她晓得她们定会干涉她和李斯特的交往,这事暂时瞒著好,以後慢慢取得家人的接纳,她并不希望自己的婚事被逼得要仿效三姊那一招……

    提到三姊,娓娓觉得她这二天有点奇怪,前一阵子她一样早出晚归,不知忙些什么,这二天又缩在家裏,神色不宁自个儿发呆——是因为怀孕的关系吗?娓娓有点担心,决定要向大姊、二姊提一声。

    结果不必娓娓费唇舌,她大姊、二姊很快就注意到娉娉的异样——首先,她连衣服都懒得换,套著淡金粉色睡褛,松松挽条腰带,头发随意盘在头上,斜坐在玻璃花房的铁雕椅上,姊妹们说话,她也不搭腔,恍恍惚惚,自己想心事。

    二小姐赵嫺娴啜一口冰茶,优雅地说:「我们得找个人到家裏来招魂。」平日她被娉娉调侃多了,有报仇机会自然不放过。

    「招魂也不一定都能成功,有些人的魂太野,根本招不回来。」原来大小姐也是个话裏藏刀的高手。

    娓娓望著娉娉,喊她,「三姊,你是怎么了?」

    娉娉茫然抬头。「什么怎么了?」

    这时候管家太太来到花房通报,「有位刑警先生上门来——」

    她话末说完,娉娉陡然大叫:「叫他走!不管他说什么,别让他进来——」

    「太慢了。」冷不防一个浑厚的男声响起。

    众人一起回头。娓娓见一名异常魁伟的男人把花房整扇玻璃门堵住,他穿黑色套头杉、黑色便鞋,一件紧身牛仔裤都泛白了,一脸的酷味。

    他双目炯炯,走过来全不理会其他人,直盯住娉娉。「这么怕见我——是做了什么亏心事?」

    娓娓回眸,见她三姊那张一向粉红明艳的脸,一霎化白,但是很快又泛红了。她三姊看著那男人,两人相对,一时无言,忽然好像都有些怔忪,彼此痴痴望著。

    仇霄心裏在咒骂——这女人是生来克他的吗?明明今天他抱了一副铁石心肠来,偏偏给他看到她那副样子,一袭娇薄的睡衣穿在身上,秀发半盘,欲坠末坠,眉目间有一抹慵懒,好像需要一个男人把她抱到床上去一样……妈的,他的魂都被她勾走了!

    娉娉转醒过来,说:「你——你到我家来做什么?我不是把话都说清楚了?你不要一直纠缠我。」

    他冷笑。「你也怕人纠缠?怕的话,就该老老实实做人,不要耍诈,不要用计——不要撒谎骗人!」

    娉娉倒退。「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他逼进。「你根本没有在美国结婚,对不对?我派人透过国际刑警组织去调查,根本没有你结婚登记的资料——三个月前你甚至没有到美国,你去的是新加坡,你住进一家私人医院,在那裏检查出怀孕的情况,」他逼到娉娉跟前,嗓门按低,仍然很有力,「我可以告诉你,娉娉小姐,我这人的预感一向准得很,现在我就有种很强烈的预感——你肚子裏的孩子和我很有关系!」

    花房裏所有女人全体目瞪口杲。娉娉面容苍白,手抚住心口,突然呻吟:「我快吐了。」

    仇霄倒抽一口气。他有到让她见了想吐的地步?其实仇霄要是对女人怀孕的情形多几分了解,便不至於这么震惊了。

    这时赵家大小姐出了面,首先命令,「娓娓,把娉娉扶回房间,让她躺著——梅姨,麻烦你调杯酸甜的饮料给三小姐。」她旋向仇霄示意,「这位先生,您请这边坐,我们谈谈……」

    娓娓惊疑地把三姊扶回她象牙红的房间去,一杯莱姆汁,调了蜂蜜和几滴白兰地,加一小把碎冰块,送上楼来。她三姊让她喂了几口,然後躺下来。

    娓娓透过缇花长窗帘,朝玻璃花房那头望了望,重回到床边,忧心看著姊姊。

    「三姊,·一她轻声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你怎么会认识那个人——他干嘛胡说八道?」

    娉娉眨动睫毛,瞧妹妹一下,悄叹一口气。「他……没有胡说八道。」

    「什么?一娓娓瞠大眼睛。「你是说——那人说的那些话是真的?」

    娉娉却半天没有应声,望著天花板的小水晶吊灯,出神地思想。她挽住的头发已经散下来,纷披在水红色的枕上,她的脸显出一种娇而幽怨的神情。

    忽然她开口,「娓娓,」迟疑了一下。「你说,如果我们爱一个人,我们是不是希望永远和他相爱,永远在一起,永远也不要分开?」

    娓娓立刻想到李斯特,内心汹涌著这样的企盼和渴求,她热烈说:「那当然是!」

    娉娉的面色幽暗下来。「但是到最後,我们终究不会再相爱,不会在一起,不会有永远。」

    娓娓惊异地看她三姊。「三姊,不要告诉我——你对爱情有这么悲观和灰色的想法。」

    娉娉忽然翻身把一个枕头紧紧抱在怀裏,出现心碎的表情。「我是,我是……」她把睑孔埋入枕头裏去,好像把心也一起埋了进去。

    从来也没有人知晓,这个总是活跃、亮艳,似乎还带了点野气的赵娉娉,居然是个爱情恐惧者,在她的信念裏,爱情一开始,就注定了要毁灭——正因如此,她爱仇霄,却不敢让自己爱他。

    OOO

    李隆基非常苦恼。娓娓对他——不,不是他,是海边的假情人,李斯特这混蛋——越来越多清,李隆基一半活在快乐裏,一半活在愤恨裏,终於他能够了解一个人的人格分裂是这样形成的。

    他正苦思要如何让李斯特摆脱娓娓,那方法自己出现了。

    这是他们跑出版社隔二天的事,娓娓的白皮肤由於那日的曝晒,有些发红,李隆基看著心疼得不得了,她却依旧念念不忘要另外设法让他出书。

    她抱一本旧电话号码簿,查阅其他的出版社,李隆基靠在门边,正闲闲拨弄她的秀发,木门赫然被推开,一个满头鬈发的女人闯进来,一瞥见他,马上哭著睑喊:「隆——』

    他不能让这种事发生,他不能让任何人在娓娓面前把他的真名真姓叫出来——李隆基一把抱住那女人,推到壁上,拿一张脸去压她的嘴巴,外人看来都会异口同声说他是在吻她。

    娓娓也这么认为。

    李隆基直到确定这女人已经缺氧,没办法开口说话,才把脸拿开。回头瞧娓娓,她立在那儿,神色疑疑惑惑的,他马上知道他该怎么做,回头对那女人吼:「噢,老天,是你,是你!」

    他的咆哮听在娓娓的耳中等於是热情的欢呼,霎时她明白这突如其来的女人是谁了——她便是一度使诗人形销骨毁的女子,他的旧情人。她回来了。

    娓娓明知在这种场面下,她应该要回避,人却僵著动不了,身子不知哪一处有针在刺。李斯特又转头过来,乱发底下深邃的眸子瞟她一眼,彷佛在支退她。

    被那一眼所刺激,她这才动了,含糊一句,「我出去走走。」说得哭著似的,掩上门去了。

    李隆基硬下心来让她去,然後他摇撼怀裏的女人,问:「宝琳——你怎么跑到这裏来了?」

    宝琳晃了晃头,好像还有点昏晕,望著他说:「早知道你对我有这么热情,隆哥儿,我也不跟大卫了。」

    这时刻李隆基要省略的就是打情骂俏。「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我向纪小姐威胁,如果她不告诉我你人在哪裏,我就吊死在她的办公桌前。」

    李隆基心裏真替纪小姐感到可怜,大卫和宝琳这对活宝三天两头的骚扰她——看来要帮她加薪水了。

    宝琳歪著头看他。「要不是事先知道你在这儿,我还真认不出你来。不过说真的,隆哥儿——你这副扮相还挺迷人的。」

    正要问宝琳为什么找他,她忽然就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嚷起来。「大卫这回真的变心了,他把本来要给我的结婚钻戒,送给了那个最近和他打得火热的长发女人,我要找他理论,两个人不知躲在哪裏逍遥,连个影子都见不到!隆哥儿,如果你不替我站出来讲话,把大卫找回来,我——我真的不要活了!」

    老天,难道他自己的事情还不够他头大吗?

    他劝著,「好了好了,宝琳,别哭了,我会帮你找到大卫,」他往门外望了望。「不过现在,我需要你先帮我一个忙。」

    宝琳止住泪,张眼看他。「什么忙?」

    「你去告诉外面那女孩——说我是个天杀的、没良心、不折不扣的混帐男人,叫她离我越远越好!」

    二十分钟後,李隆基人在小屋裏等著,那扇门终於悄悄开了,娓娓纤秀的身影子镶在门口。李隆基想办法给自己挂上一个最无赖、最吊儿郎当的男人那种表情。

    娓娓望著他默然了许久,後来才低声道:「她全告诉我了。」

    「是吗?」就连嗓音也很无赖。「她说什么?」

    「她说你是个……天杀的、没良心、不折不扣的混帐男人。」

    他做出淡漠的神色。「或许吧。」

    「她还说……」娓娓咬唇停顿了一下。「爱你的女人不知有多少,你是她见过最有价值的男人,她情愿跟的是你而不是别的男人。」

    李隆基两道眉毛弓起来。「她这么说?」天老爷,为什么没有事先警告宝琳不能自创台词?

    娓娓走到他跟前,轻轻抬起他的手,柔声说:「李斯特,我晓得你是为了我才对她那么绝情的,你并不愿意伤害她。」

    照剧本不是这么演下去的!娓娓应该气急败坏赏李斯特两个响亮的耳光,然後和他一刀两断!

    李隆基委实绝望到极点,他使劲抓住娓娓的胳臂对她说:「你知不知道?你真是个天真的女人——不,或许你还不是女人,你还没有成熟到知道什么对自己好,什么对自己不好!」

    就为著这几句话,小木屋那边娓娓绝了迹,没有再去。

    她把自己关在家裏三天,最後,终於把整件事弄明白了——李斯特是个痛苦的男人,他在无法控制自己的情况下伤了别人,自然也伤了自身。

    想出这个道理之後,急急从她花梨色的窗前振起身子,换了衣裳,连忙即出了门。

    她三姊自己虽然与仇霄的事情搞得一团混乱,连日有气无力的,发现到娓娓赶出门去,依旧打起精神拨了电话给李隆基。

    「隆哥儿,娓娓刚刚出去了,八成是要到小屋那边去找你,你赶紧准备准备。」

    他没有多话,只道:「我马上过去。」888

    海边已近黄昏了,远处晕红的海水,恍如心波在荡漾。娓娓赶到小屋时都有点喘息,而且还没想好见到李斯特要说什么,然而,还是先见他吧。

    照例敲了门,却许久没有往常那低哑,老像要笑出来的一声「进来」。娓娓於是迳推了门入内,见到屋裏的景光,她吃了一惊。

    屋子丰空,桌椅横放,一些拉杂的东西散置在墙角,诗人的书画全不见了,地板则有些进进出出凌乱的脚印——好像有人不久才从这屋子搬走似的!

    娓娓的心狂跳起来,瞥见桌上有一纸笺,用块海边的小礁石压著,她捧著胸口走过去,拾起一看,纸上是诗人富有个性的狂草:

    风的相遇是错误的

    云的相遇是错误的

    雨的相遇是错误的

    你我的相遇也是

    错误

    因为无心相遇而无心

    羁留

    娓娓吸一口冷气,感到莫名的震惊。就算再傻、再呆的人,都能够了解这首诗的含意,她也终於明了事实——

    诗人李斯特不告而别了。

  第八章

    李斯特走了。

    娓娓没办法相信他就这样一走了之,连最後一面也不见,最後几句话也不当面说,好像她这个人并不存在,无需交代。

    娓娓觉得她的心像块豆腐落了地,摔得稀烂。难道这段日子两人相处——就算不是相爱,也总有几分情份,对他来说都不算什么吗?难道诗人的心真是如此漂泊不定,竞至於毫不顾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

    她泪流满面冲出了小屋,忽见有条高俊的人影迎风站立在堤岸上,她五百度的近视眼让她无法看清楚什么,然而凭感觉晓得那个人是她熟悉的。

    李斯特在那儿,他人没走!

    娓娓飞奔过去,呜咽地投入他的怀抱。这个人拥著她好一会儿没作声,他身上有种极清爽的气息,他的胸怀紧实而温暖,拥抱她时十分坚定,有种女子可以安心投靠的安全感。

    到後来,她听见他开口道:「赵四小姐,你怎么会在这裏?」

    这嗓音爽朗彻底,具有力量,与李斯特那口低哑含糊的调调回然不同,娓娓猛抬头,泪眼中看见一张脸——五官分明,眉目尤其显得俊迈,头发稍长了点,然而整齐而潇洒。

    很眼熟的一张脸,乍看和李斯特很相似,然而不是他。

    她一僵,失声道:「你——你——」

    他对她微笑。「才隔没多久,赵四小姐,你就把我名字忘了吗?」

    她哽噎道:「我没忘,你是李隆基——你怎么在这儿?」

    他往海边张一眼。「饭店有意开发这块地,我准备好好做个评估,」他又低头看她,显然很关心。「你又怎么会自己一个人在这裏,哭得跟个泪人儿似的?」

    这一问,又把娓娓的泪意引出来,双泪像珠串一样滚滚而下。李隆基柔声问:「什么事,告诉我。」

    她别开身子,不肯说话,肩膀只是颤动。李隆基见她实在可怜万状,便伸手把她肩头轻轻搂过来,她非常脆弱,需要有个人,也不管这个人是谁,伏在他胳膀上哭,把他的袖口哭湿了一片。

    他从口袋掏出一方印有菱格图案的丝质手帕,递给她,温和地对她说:「再糟的事,都会过去的,是不是?」

    她捧著那手帕,哽著声,「我……我不知道。」擦眼泪时,隐约觉得那手帕有一抹松林清新的气味,与他身上相似。

    他把她带到堤边的一株树下,让她坐在铁椅子上。她心思一动,重新又掉一会儿泪,然而他不再追问,也不多话,拣了石阶坐下,双手交叉,静静的只是陪她——像个在你崩溃的时候,可以倚靠的人。

    天渐渐暗了,风吹著让人感到萧索,娓娓拿她仍然泛红的眸子望了一旁的李隆基,有片刻感到迷惘——他身上有丝李斯特的影子,娓娓想起当时乍见李斯特时,也一度联想到李隆基,或许这两人真有他们肖似的地方,不过她现在情绪很乱,没有心思细想。

    李隆基的神态始终是很沉著,忽然娓娓对他生出一种感激——因为有他在这种时刻出现,她才能尽情倾泄她的悲伤。

    自始至终娓娓没有想起过,她曾经发誓要恨这个人一辈子。

    最後,李隆基站起来,向她伸出手,用异常柔婉的语气说:「来吧,娓娓,我送你回家。」

    她拭著眼泪让他带她上车。

    一路上她也注意到了,这男人用一种非常缓和的速度在驾车,好像他车上载著贵重之物。

    车至赵宅银灰的大门前,娓娓突然瘩哑地说:「我不想回家。」她不希望让家人见到她这副模样,情愿在外等到心情平静之後再回来。

    李隆基手按在排档杆上,看著她问:「你想到哪裏?」

    她怔怔地摇头。「我不知道……」

    他略微一思索,然後说:「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车出热闹的市街,迤逦上了一片在暮色裏看来是暗绿色的山坡,一栋几何造型的崭新建筑傲耸在崖端,门面上一片蓝白流丽的线条带有波浪起伏的意象。

    李隆基把车停在建筑物後方,四下旷静。远处便是大海,宏伟的蓝星大饭店坐落在山崖下。娓娓下车时忍不住问:「这是哪裏?」

    他只露出神秘的笑容,拉著她匆匆穿过黝黑的後门廊道,开启一道又一道密码之门,左拐右弯,像进了迷宫。最後,他要她伫立在漆黑中,然後自行走开了。

    娓娓站在那片黑裏,半晌不见有任何动静,四周唯听见一种奇异的「露露』水声,她有些忐忑,出声喊:「李隆基?你在哪裏?」

    没声没息也没亮光,娓娓渐渐颤抖起来……他人呢?他在做什么?

    蓦然幽暗裏扬起天籁般悠柔的音乐,弯顶的灯光一盏一盏的亮起来,她人在一座晶莹开敞的大厅,四壁皆是巨大惊人的玻璃镶成的水族箱——霜亮的光,银蓝的水,无数七彩缤纷的水中生物快乐地在水裏浮浮荡荡,悠悠游游!

    娓娓睁大眼睛,双手按在心口上,又惊又喜,像来到一座瑰丽无比的海中仙境。

    李隆基含笑从控制室走出来,眼中同样进著兴奋的光芒,他扬手道:「欢迎光临蓝星海洋生态博物馆——你现在所在的位置是气特别展示区乙。」

    她转著圆圈,喘息说:「这——这实在太美、太惊人了!」

    「你是进馆参观的第一人——我们预定下个月才正式开馆。」

    她依然惊叹,依然喘息,看著巨幅玻璃缸裏蓝的、紫的、银纹的、红斑的或是闪著光芒……各式各样的鱼群,只觉得美不胜收。她被一座展示槽所吸引,趋前去看。

    「这是什么?」她望著水中一条条垂直著,曼妙飘曳的银带子,好奇地问。

    他笑。「这就是我们餐桌上常吃的白带鱼。」

    「什么?」娓娓不能不吃惊——在水中如此美艳飘逸的银色生物,居然是直立的!

    「你知道,能在水族箱看到白带鱼是非常非常难得的,因为白带鱼出水即死,专家花了很大的心血才使它存活。」

    她敬佩地叹息。

    李隆基领著她沿每一座展示槽仔细观赏,详加说明。虽然说他是这座博物馆的主人,他在海洋生态方面的知识也委实太令人折服了。

    她由衷对他说:「你是很棒的导览——你在这方面一定下了很多苦功。」

    他笑而不语,一群彩色热带鱼从他身後粼粼游过去,他是个骄傲而满足的海博馆主人。

    他们在特别展示区陶醉流连了近一个小时,来到最後的水族箱前,看著一群玫瑰红的鱼儿,他问:「仔细看它们——发现有什么特别的吗?」

    娓娓观察了半晌,眼睛二兄说:「它们都是成双成对的!」

    李隆基笑著颔首。「对了,这些是生长在巴拿马湾很特别的鱼种,俗称爱情鱼,到现在专家对它们的了解还很有限。」

    「叫它们爱情鱼,是因为它们总是成双成对吗?」

    「它们实行一夫一妻制,终生不离,万一当中有一方不幸夭折,剩下来的一只就会孤独以终,不再找寻另一半。」

    梶梶感觉到她的眼眶又潮湿了——老天,这和她读过的那些感人至深的伟大爱情故事,有什么不一样呢?终生不离,深情以终……

    娓娓忽然缄默下来,手抬起来轻轻放在玻璃上,水光映照著,她的睑像玉一样的白致,然而眉心却又笼上了一抹轻愁,仿佛再度想起了自己的伤心事。

    李隆基从旁暗中端详娓娓,心裏痛骂自己必须以一走了之的方式,结束李斯特与她的牵扯,伤了她的心;傍晚眼见她在堤岸心碎哭泣,他不由得深深的自责,然而要结东那已经走火入魔的情况,他没有别的法子了。

    现在,他靠近娓娓,轻轻把她的身子扳过来,挑起那可爱的下巴。她眼梢有泪光,他用大拇指温柔地抚摩她的面颊,意味深长对她道:「娓娓,不要以为你会像失偶的爱情鱼一样孤独以终,不论你失去什么,你都会再得到,而且会更好——永远不要放弃你的信念,不要灰心,不要失望,不要停止追求。」

    娓娓迷惘地望著李隆基,不懂他为什么对她说出这番话,然而他句句打动她的心,使她惊异而且感动。

    玫瑰红的爱情鱼在他们颊边游来游去,李隆基慢慢的俯下头,在娓娓额上浅啄了一下,像个亲爱的朋友。

    梶娓忘了她曾经多么气愤过他的吻。

    李隆基保证,待正式开馆,一定邀她来做一次全面的游览。他回控制室去关灯,娓娓梭巡四面,对幽暗中的鱼儿微笑,答应一定再回来看它们。

    忽然间,一阵警铃大作,娓娓吓一大跳,李隆基冲出来拉著她便跑。

    「我误触安全系统了——我们快走,一会儿警卫和管理人员都会赶到!」

    娓娓边跑边喘。「我以为你是这家海洋博物馆的主人!」

    「我是——但是馆主进馆也要照规炬来,我今天是偷闯的!」海博馆有一套严格馆规,其中有不少是李隆基自订,他贪图方便,违规进馆,被逮了自然难为情。

    他们打开几道密码门,身後依稀听见追来的人声脚步,逼得很近了——再一道门,他们便可脱身。李隆基拚命敲著门键,娓娓回头望见手电筒的亮光,忍不住急催,「快呀,快呀,李隆基!」

    他却咒道:「要命——我忘了最後三个数目是什么了!」

    娓娓顿了一下。「二一四!」她喊。

    他即刻键入,银钢大门豁然而开,他拉她的手逃出海洋博物馆,跳上林宝坚尼。跑车在夜色裏驰骋而去,把保全人员甩在後头跳脚又叫骂。

    车上两个人回过头,喘吁吁相颅一眼,憋了一会儿,一起大笑起来。

    「娓娓,你真是数字天才!」李隆基掌著方向盘笑喊。

    「才怪,我是数字白痴——连自己的年纪都弄不清楚。」

    「那你怎么记得第一道门的最後三码?」

    娓娓嫣然而笑。「因为那是西洋情人节的日期。」别的不行,可是只要与爱情有关,她就能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李隆基转过头来,凝视她半晌。「我还是要说——你是天才。」

    李隆基把娓娓送到家——娓娓自己大约没有觉察到,她脸上的那股哀愁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冲淡了不少。李隆基当然不敢奢望,娓娓在一夕之间就把李斯特这人整个忘掉,她和李斯特固然只相处了短短一星期,她对那男人毕竟动了情,要她忘掉他不是不可能,现在她需要转移注意力,她的心思、脑海和生活需要被其他事物填满,她的人生需要引进更强大的感情——这正是李隆基接下来最迫切、最重要的工作!

    下车之前,她静坐了片刻,掉头看他,轻声细语道:「李隆基,我以前对你是有点成见——其实,你这人挺好的。」

    她唇边微微一抹笑,纯柔而真诚,李隆基觉得用生命裏的一切来换取这样一个微笑,他也心甘情愿。

    0OO

    翌日,李隆基就给娓娓抱来一座小巧的水晶玻璃缸,有群姹紫嫣红的小热带鱼在水裏游。

    「这是要送给我的?」娓娓喜悦地问,隔著水晶缸细细看。今天的她,眼皮有点发红,显示是哭过的,不知她昨夜怎么熬过?幸而似乎也没有如李隆基所担心的,一哭不起。眉眼间或许还有抹轻愁,但他观察著,已感到满意了。

    李隆基教她饲鱼的诀窍,他的指影在缸上一动,鱼儿立刻簇拥而来,娓娓惊喊:「它们认得你!」

    他微笑。「我养它们有两年了。」

    说这话时,他不知不觉以指尖抚摩缸面,凝视鱼儿的眼神十分爱惜。他谈起如何照料鱼儿,份外显出他的悉心和深入——娓娓听著听著,入了迷,注意的却不是他说的话,而是他的人。

    娓娓还真没有想到,这个当初她所认为的纨裤男人,能够卷起衣袖,亲自养鱼,不辞辛劳,他甚至自己动手刷鱼缸,知道用哪家牌子的消毒剂效果最好。

    她对李隆基产生的一股异样的感觉,是从这裏开始。

    往後,娓娓一次一次发现李隆基的特殊:他聪明,有才气,活力十足——他的确是衔著银汤匙出生,可是除了银汤匙,他手上也的确是有两把刷子,随便一个人和他谈上一席话,都可了解他在事业上投注了多少心血。对人他有极其细腻的一面,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裏的一切,最热爱的是她——但是她还不知道。

    她和他做起朋友来了。他本身相当的忙碌,然而总能够安排出下午的一段时间,来邀她出门「活动活动」。他们坐在蓝星的小码头看晚霞,每次他给她一支蓝星咖啡园自制著名的冰淇淋,从黑醋栗一直吃到姜汁威士忌有十二种口味。

    一天他在电话裏要她准备泳装,她说她没有这样的装备。到了蓝星,他塞给她一件像春天下过雨的天空那种色泽的崭新泳装,胸前镂空有一只鱼的形状,到处洒著粉红蓝紫的水滴,非常之迷人。

    娓娓换了泳装出来,李隆基看著她的那眼光,使得她脸红。生平第一次她意识到自己是个漂亮的女人,得到男性的欣赏是愉快的事。他让她喜欢自己。

    他教她骑水上摩托车,站在她身後,健壮的胳膀衬得她一双手臂越发纤白。

    他们在码头附近小小绕了一圈,他把手放开,才一分钟,娓娓所驾驶的水上摩托车便翻了,两个人掉到水裏,水不深,娓娓多少会点游泳,然而还是仰赖他把她给救起来。

    娓娓吃惊地一直笑,嚷叫:「我差点把我们两个害死!」

    他却摇头。「我不会让自己死掉,更不会让你死掉——因为我还有好多事还没对你做。」

    他们在及腰的水中,水面上有许多闪动的光影子,投射在李隆基那张潇洒而肯定的脸庞上,娓娓在他的怀裏浮荡,觉得不管是他的话或是他的笑脸都好邪气,她双颊发烫——可是对他一点都不感到生气。

    渐渐的,李隆基也邀娓娓出席一些重要场合,这对娓娓来说不算太生疏,她长在豪门,就算个性拘谨了一点,大场面也不是没见过。

    她身著晚礼服与李隆基在酒会露脸,他们总是最耀眼的一对,她感受到许多嫉妒的目光——可是当身边这翩翩男子低头对她笑时,不知怎地,她享受起别的女人对她的嫉妒。

    娓娓现在不迷恋爱情故事了,她有了李隆基这个朋友。

    888

    一个月後,蓝星海洋博物馆盛大开幕,当晚在饭店的仙客楼举办庆祝酒会,娓娓和娉娉都受邀做李隆基的女主人,为他招待来宾。

    李隆基一直把娓娓带在身边,而娉娉则像一只花蝴蝶,在众多宾客中穿梭往返。她在家蛰伏了这段日子,不能不感到气闷,今天呼吸到热闹的空气,活泼的个性一下开展起来,到处与人谈笑风生,左右逢源。

    她趁有人献殷勤,为她到吧台那头去端饮料之际,打算到化妆室补个妆,一回身,却见到靠墙的一列日本红枫巨盆旁边,有个男人正目不转睛瞅著她。

    仇霄!

    他身上那套服装,简直让娉娉看傻了眼——认识他到现在,他都是清一色的便衣便鞋,似乎在穿著方面,能够简单就绝不复杂。可是今天晚上,他给自己穿上雪白衬衫,搭深黑双排六粒扣西装——好像还有点燕尾是不是?娉娉不太确定。总之,他又加上一只缎子黑大领结,整个人隆重得像是……呃,说好听点,是参加美国总统就职大典的,不客气的话,他活像个法国餐厅的大领班!配上一副正经八百的严肃表情,今晚仇霄那模样真的是笑……笑死人了!

    娉娉在自己大笑出来之前,赶紧转过身子,虽得失控吓到别人。为她端饮料的男士回来,她拉著他说:「我们跳支舞好吗?」很快两人即旋入舞池。

    仇霄咬牙切齿看著娉娉消失在别的男人怀裏——打从她著一袭镶银丝红礼服,婀娜多姿地出现在酒会那时,他便一直注意她到现在。她身边的男人络绎不绝,当中也有几个特别腻人的,像现在和她跳舞的那家伙即是一个,仇霄要没认错的话,他应该是国内最大汽车代理公司的小老板,怎么看怎么惹人厌!

    仇霄放眼大厅,在场有各界名流,不乏国外一些重要人物,因为如此,蓝星特别央求警方支援,仇霄今天下午便已经来到现场,带了一组人马负责安全工作。

    饭店希望警方配合酒会性质,穿正式礼服出勤务——仇霄只得把他爸爸的遗物又翻出来,披戴上身,打扮得比刚登基的路易十四还要累赘!他确信万一有状况发生,他会先被这一身莫名其妙的衣服绊倒死在这裏,什么事都做不了。

    怪的是,一整天不停有女人拿眼角朝他瞟来瞟去的,仇霄心裏很沮丧——他发现自己越来越没有男子气概了,女人部不再怕他,下午甚至还有个饭店女侍捧著银盘,故意从他臀边挤过去!

    不过他人生裏最大的沮丧,还是赵娉娉。

    赵娉娉抵死不承认孩子和他有关系,她根本什么都不承认!她大姊、二姊同样气急败坏,可是和他同样无可奈何。仇霄觉得自己被这女人害惨了——就为了她的缘故,现在他晚上会失眠,白天会恍惚,见到她就神魂颠倒,简直成了个没出息、不中用的男人!

    这么一想,仇霄振奋起精神,开始绕场,与其他夥伴交换消息,四处查看。

    中途蓝星的少董还特地来向他致谢——近来他们打过几次交道,李隆基这人给仇霄的印象是爽迈,没有骄气,而仇霄乾脆俐落的作风则博得李隆基的欣赏,两人颇有点惺惺相惜的意味。

    二十分钟後仇霄回到原点,一双锐目又不由自主搜寻人群中娉娉那道红影子,一看——火气便冒了上来。

    她还在那男人怀裏,他把她搂得紧紧的在舞池谈笑风生,然後,他低头对她说了句什么,忽然乖机亲了她的粉颊一下。

    仇霄的眼睛红了,拳头紧了,额上青筋绽露,等他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时,他人已经闯进舞池,耸立在娉娉和那男人面前。

    「这位先生,你得让赵小姐休息——她现在身体情况特殊,不能够接二连三的跳舞。」仇霄寒声道。

    那油头粉面的家伙惊愕地望著他。「她……她身体情况特殊?」

    仇霄想把他的脑袋按下去,教他看一看——这家伙眼睛瞎了不成?看不出娉娉是个孕妇吗?

    「赵小姐有孕在身,她必须坐下来歇会儿。」

    说罢,仇霄不管三七二十一,半拉半挽将娉娉带了走,进了大厅左侧一间休息室,丢进法国蓝的沙发。

    娉娉半躺在沙发上冲著他叫:「你非要把我怀孕的事情昭告全世界吗?」

    仇霄也咆哮:「你非要糟蹋自己怀孕的身体吗?」

    「我怀孕跟你有什么关系?」话一出口,立刻她知道自己说错了。

    仇霄,这英俊庞然的大汉,整个地压迫在娉娉上方,面孔绷得正正方方,说:「问题就在这裏——你怀孕跟我有关系。」

    他的鼻息逼得好近,她觉得好晕。她勉强挤出话,「你……你没有办法证明。」

    「我会证明的。」

    「证明了你又能怎样?」

    「证明了你肚裏的孩子是我的——我们马上就结婚!」他这一吼,非但娉娉有点呆,连他自己都呆了。

    他刚刚说什么来著?结婚?仇霄不知道小行星会不会撞上地球,世界会不会发生核子大战,甚至下礼拜他会不会还在警察岗位上,但是,他清楚、确切、从无一丝怀疑的知道——他不会、不想、也不要结婚!

    既然如此,结婚的那个念头,又是从他的脑子裏哪个部位冒出来的?仇霄低眼直视在他胸膛下艳光四射的女郎,内心隐隐有著不祥的兆头——他人生的命运已被这女人完全地扭转了。

    「仇警官,」她喃喃道:「我没想到你是甘愿受家庭束缚的那种人。」

    「我不能让我的女人和我的孩子流落在外。」

    他的话裹充满一个男人的占有欲,娉娉开始娇颤,感觉身子一寸一寸的在他浓烈的男性气息下软化掉了。

    「仇警官,你不能随随便便就说人家是你的女人。」娉娉呢著声说。

    仇霄黝黑的脸庞略微涨红,可是他坚定地重复先前那句话:「我会证明的。」

    娉娉望著他,体内那魔鬼心思又开始蠢动——又来了,它又要使坏了,丝毫不能控制。「那么——那么也许你该先把休息室的门锁了,把灯熄了。」她无助地说。

    「做什么?」他茫然问。

    她软绵绵躺在那裏,双颊漫出一层娇晕,嗓子也变沙哑了。「证明我真的是你的女人。」

    仇霄体内起了前所未有的战栗,他看著赵娉娉那双春水荡漾的美目,赫然间震骇地发现——他爱上她了。

    发誓一辈子不爱女人的仇霄爱上女人了。

    激情一发不可收拾,娉娉的狂野加上仇霄的狂野,娉娉的纵放加上仇霄的纵放,在幽黑、闭锁的小房间裏烈火一样的燃烧,炽热的,呻吟的,喘息的,大厅那一头的人声笑语,仿佛退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

    久久之後,娉娉仍可听见仇霄虎虎有力的喘气,他一双湿热的大手把她的脸蛋捧住,靠在她唇上问:「我……伤到你了吗?」

    「没……没有。」她自己也是呼吸不定。

    「宝宝呢?」他语气裏有点紧张。

    「我想他挺得住。」

    「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受到伤害。」

    他怀裏的女人忽然挣开来,悉悉卒卒(□□□□)地整理衣裙,忙了好一会儿,他晓得她要走,漆黑中出手,分毫不差地扣住她的手腕。

    「照顾好我的孩子。」他沉著声道,出自一股连他都感到惊异的父性。娉娉却用一只指甲尖轻轻刮过他脸颊,娇笑道:「你只证明了我是你的女人,可还没证明这是你的孩子——法国大领班!」

    她甩脱他的手,倏忽便摇曳而去。仇霄横在沙发上,身体仍是热的,心却凉了——经过一场惊人的翻云覆雨,他还以为自己已经收服了赵娉娉,竟然她还在跟他僵持!而且——

    她说「法国大领班」是什么意思?000

    李隆基发挥了毕生最大的潜力在追求娓娓,娓娓却并没有感觉被追求——李隆基太聪明了,第一次追她踢到铁板,第二次下手,又逢著她感情失意,他把自己定位在「朋友」的立场上,给她的是情谊的温暖,绝无感情的压力。

    然而毕竟,没有女人能够抵抗他。娓娓不知不觉对李隆基敞开了心门,她自己或许不自知,李隆基却已明显的感受到,他暗中窃喜,胜利已在前方向他招手。

    这一天,却传来中部红石饭店的总经理急病入院,暂不能视事的消息。红石此刻正进行革新、整建的工作,不能一日乏人,李隆基决定亲自前去主持大计的时候,牵挂的不是蓝星,而是娓娓。

    两人的情况正渐入佳境,忽然要分开,李隆基既舍不得,也不愿意——不过他心中已有了一石二鸟,绝妙的主意。

    当晚他到赵家,与娓娓走到紫藤花架下,想起第一次两人在此处对峙的场面,禁不住微笑。他告诉捤娓他必须南下一段时日,坐镇红石。

    娓娓立刻问:「什么时候回来?」

    李隆基摇头。「很难说——总要一阵子。」

    娓娓喃喃道:「那么,暂时不能见面了?」

    「恐怕是。」

    娓娓咬著嘴唇没作声,内心有种奇怪的、怅然若失的情绪。默然了片刻,李隆基却道:「不过也不一定,也许……」他正色看著她。「你愿意跟我一起去。」

    「跟你一起去?」她讶然道。

    「到中部去,算是度假。」他眼底有光芒。「中部文化气息浓厚,可看、可玩的东西很多,你会喜欢的。」而且在那样的气氛和环境下,他可以向娓娓展开进一步的追求,他都盘算好了,这计画非常理想,成功希望大,只要娓娓跟他走……

    却见她脸上出现犹豫之色,她说:「还是不要吧,并不方便。」

    「为什么?一切我会安排,反正你也没有别的事忙——」

    她马上表示,「我考虑回幼稚园上课,休息得也够久了,该恢复正常生活了。」

    她换上深沉的表情,仿佛她对自己另有考量,那是和李隆基不一样的。李隆基不能不感到意外——这不是他预期的结果,他以为凭两人这段日子熟络的交情,他一开口,娓娓就会欣然同意,不料她的反应全不是如此。

    他忍不住要求,「娓娓,我希望你跟我去。」

    她反而出现更坚决的态度。「谢谢你邀我,不过——我有些自己的事必须好好想一想。」

    自己的事?这时候李隆基十分疑心了,她说自己的事,是哪方面的?难道她心裏还留著阴影?她的感情还寄托在别人——那个虚无的李斯待身上?他这段时日呕心沥血的努力,还没能把她的心收回来?

    李隆基突然觉得整个胸腔有千斤重,一股极度、极度的失望,用任何语言部不能够形容。

    娓娓别有一种心情,他不知道。他定後,娓娓躲回自己的房间,独自咀嚼那份心情。

    她对李隆基的感觉越来越不一样了,他明显不是当初她坏印象裏的那种人——那时把人家想得那么坏,现在她自己都感到赧然。

    前後短短二个月的时间,她仿佛突然成熟不少,李隆基让她脱去一层天真的外衣,李斯特又让她脱去一层——对於李斯特,她现在分不清那是什么味道,但是情绪转移到李隆基身上,她却觉得害怕了。

    如果说她还没有把一切想清楚,至少有一点是清楚的——她不能再以天真的感情,迷迷糊糊去爱一个人了,如果要爱,她必须爱得肯定,爱得确切,也爱得成熟。

    666

    一个星期後,李隆基人在红石的工地视察,忽然听见鹰架上的工人大吹口啃——八成又有饭店女侍绕到工地来了。

    他兀自查看一处坑口,听工人高喊:「小姐,小姐好漂亮,请你,请你看电影!」感到好笑。不久,有个声音在他身後轻轻柔柔响起,「李隆基……」

    那声音让他倏然回头——一条倩影盈盈立在前方,头戴浅蓝编织草帽,著同样浅蓝的绉纱衣裳,蓝与蓝之间是那张他没有一刻不念著、想著、心裏疼著的秀丽脸蛋。

    「娓娓!」他又惊又喜地喊,一箭步上前,张开双臂便把她圈入怀裏,忘我地拥抱。

    四周工人大起鼓噪,然而他不能放开她,不能控制他的快乐,不能说明他是怎样地爱著她。

    「李隆基,」娓娓从他颈间传出微徽的喘息。「我的帽子掉了。」

    「待会我帮你捡。」

    「人家都在看……」

    「让他们看。」他吻她的头发、她的刘海、她的眉毛。娓娓羞得很,东闪西躲,一张脸直往他怀裏钻,最後他把她的脸蛋捧起来,看著她,眼底全是笑意。

    「希望你不是带了一个军团的小朋友到这裏来远足的。」

    「我还没回幼稚园呢。」

    「为什么没有?上星期你说得好像恨不得立刻回去。」然後就此不理我,不见我,不和我说话——和我一起看晚霞,和我厮守到天长地久。

    娓娓仰视他:心裏幽幽地答——因为我想看到你,听你说话,因为不知为什么,这一整个星期,我不断地想到你,思念你。我不能不来到你的身边。

    不过她脸微红地说:「都是三姊啦,她硬把我推出门——家裏最近吵闹得很,那个仇警官三天两头上门,和三姊扯得不可开交。」

    「仇警官和娉娉?」李隆基扬眉道。这可有意思了,他不清楚怎么一回事,也许有空他会问仔细,但是现在他要先安顿好娓娓。

    娓娓说是家裏的司机专程送她来的,李隆基拾起她的帽子,亲自为她提行李,手按在她背心上说:「来吧,四小姐,我安排一个好房间给你——然後请司机先生吃顿大餐。」

    李隆基是个一流的主人,把人款待得欢欢喜喜。隔天,顾虑到娓娓旅途劳累,故而只安排她参观饭店本身及周边景观。

    红石是座古色古香的宏大建筑,他们走在花园的青石砌道,镂著“万”(注:佛教万字)字的红墙边,栀子花正盛开。这些花木都已经非常古老了,李隆基告诉娓娓,曾有人建议他砍掉这些花木,改植较时髦亮眼的花草。「但是我情愿留下它们,年年欣赏它们的花姿,嗅它们的香气。」他说。

    而今古典气息已成了红石的特色。

    他的话非常打动娓娓,她不知不觉伸手去拉他的手。

    他陪她玩了两天。第三天,工地有些状况,娓娓答应会自己享受饭店种种休闲设施,李隆基遂安心去了工地。

    到了下午,李隆基还未回来,娓娓忽然很惦念他,踌躇了一会儿,按捺不住便自行走到工地去。刚下过大雨,工地十分泥泞,娓娓立在木板道上张望,终於,看到李隆基。

    他从地下坑道爬出来,头上一顶黄色工程帽歪著,脸上、身上搞得脏兮兮,不是油污,就是泥巴——娓娓从来只见他光鲜倜傥的一面,没有看过他如此狼狈。

    可是他的神情是坚毅而快乐的,是解决了问题,完成了工作之後的那种满足。他拍著工作夥伴的肩膀,不知谁说了一句话,他豪迈地大笑起来,有人传饮料过来,他先让给别人。最後,他在露了脸的阳光下,与众人仰头痛饮,脸上依稀闪著汗光。

    眼前娓娓所目睹的这个人,不是浮浪子弟,不是花花公子,这个人辛勤、努力、不畏艰苦,她突然能够肯定一点——纵使他无财无势,褪去光鲜的外表,他依然是个真正的男子汉。

    娓娓受到极大的震撼,悄悄转回到饭店房间,倚著窗台陷入沉思。

    没有人知道,来中部之前,她又去了一赵海边小屋,去寻找李斯特的蛛丝马迹——到现在她仍旧不能相信,他就这样不别而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然而小屋还是空的,一如使她心碎的那个黄昏,有的只是一层幽忽的灰尘,诗人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对於李斯特的出现,存在,以迄於消失,娓娓存有许多许多疑问和不解,可是当她伫立在空旷的屋裏,内心所感不是伤心和气愤,而是一股极深、极深的悲哀。

    李斯特,这个与她自小到大所憧憬、所幻想的梦中情人完全如一的男子,竞如此虚幻不真,他的人,他的小屋,他的诗,就像她所作的那个二十多年的爱情梦,空洞而不实在。他跨入她纯情的爱情梦裏,他定了,把她那个梦也一起带走,只留下一股悲哀。

    娓娓带著悲哀离开小屋,然而这天夜裏,她还是又作了梦,梦见的却不是李靳待含糊的影子——而是一张清楚有力的笑脸,一个即使在梦裏也那么打动人心的男人。

    李隆基。

    隔天,娓娓便决定到中部。

    她对李隆基有一种混淆不清的感觉,从一开始,从在滨海公路与他撞车,到现在始终存在。对他表面的抗拒底下,有著更深一层的意义在那儿——她要去找出那是什么。

    两天後,娓娓终於明白了。

    李隆基带著她游老街。她注意到他这阵子晒黑了点,人也比较清瘦,但是精神十分飞扬畅快。她想不透,和他在一起为什么总是这么快乐。

    他们走到一条静幽的红色石巷,青绿的杨柳树从人家的围墙垂下来,抬头可见墙裏阁楼的雕花窗。

    「这个巷子叫『情人巷』。」他告诉她。

    「何以有这名字?」

    他微笑。「等一下你就知道。」

    他牵她走。石巷裏愈来愈窄僻,渐不能行,娓娓想退到他後头,他却把她拉著,到最後两人只能背贴著红砖墙,横著移步。娓娓忍不住笑,当到了巷子那最窄处,她却收住了笑。

    两人的身子几乎是完全相贴了,她明显的感觉到他那结实紧张的男性曲线,她一轻喘,隔著薄衣她的胸与他的胸厮磨,他暖暖的气息拂著她的脸——任谁都没有办法不受这激情的挑动。

    她娇嗔:「一前一後就可以通过的嘛。」

    他却认真地说:「一对有情人无论如何要并肩同行。」

    娓娓心一动,拾眸看他。凝望半晌,他慢慢俯下脸来,而她仰起了唇,情人巷裏热烈拥吻。

    这是头一次,娓娓有所主动,她启开嘴吸引他入内,樱桃似香甜的舌尖与他的缠绵。而李隆基一双手在她娇躯的每一处激切的爱抚,一使力把她抱起来在腰部,朱红洋装的肩带滑落下去,他吻她的胸部,她把他的肩头勾住,他又回来吻她的红唇……

    直到娓娓嘤咛著拔开嘴,两人都非常惊吓,都意识到就在这个巷子——他们差一点就在这个巷子裏……

    娓娓整张脸都羞红了。

    李隆基却忘情的脱口道:「娓娓,晚霞在你的双颊开出了红花,我忍不住要把它摘下。」

    李隆基说出这诗情画意的句子使她心惊,他浓烈而直接的感情表达使她心惊,而更使她心惊的是她自己,她终於明白了——

    原来,她一直爱著李隆基。

  第九章

    红色情人巷裏的激情太过强大,李隆基和娓娓都几乎无法与之对抗。李隆基那一向潇洒带笑的脸,突然变得异常严峻,娓娓看了不禁心悸。

    他把她的手用力一拉,说:「走——我们回去。」

    娓娓被他拉著走,无能为力。哦,她心想,他要带她回饭店房间去,晓得他要做什么,她只是身子娇软,人儿晕旋,一颗心怦怦地跳。

    两人跌跌撞撞回到饭店,李隆基不将她拖进房间,却丢入他那部林宝坚尼,他随之跳上驾驶座,猛然开车。娓娓昏头转向的从座位爬起来,惊诧问:「我们要到哪儿?」

    「回去——回北部去。」

    「回北部去!可是——可是——」

    娓娓吃惊得说不出话来。一个男人要对女人做的事有这么麻烦?她回头渴望地望著美丽的红石饭店,内心充满困惑,究竟有什么这裏不能做的,非要回北部去做?

    李隆基什么都不说,保持他的神秘和冲劲,一路狂飘,扬长北上。他们在中途停车,随意吃了点东西,立刻又奔赴上路。对他感到不解的娓娓,在车上睡著了。

    及至李隆基唤醒她时,车已停,外面一片夜色,他对她说:「我们到家了。」

    「你把我送回家?」这下,娓娓更加惘然。

    「不,不,」李隆基笑道:「是我家——临海的别墅。」他这么说,果然听著了远处低沉的波涛声,像男人倦极困著的鼻息。

    他牵著还有些惺忪睡意的娓娓,走过花园的石子路,进大厅,灯也未开,直接带上卧室。

    娓娓坐在他黑蓝两色单身汉的大床上,心裏怀疑,他非要舍近求远,把两个人的事安排得这么曲折吗?不过看得出来,他很急,把身上那件帅气的栗子色外套脱了,顺手便往一张黑沙发扔下。

    娓娓的心跳开始闯荡。

    可是怪了,他并没有转向她,一举扑过来——他转向墙壁,捻开一盏壁灯,按了许多按钮,墙裂开来,出现一座银色保险箱。他小心翼翼把一只蓝丝绒盒子捧到她面前。

    娓娓往後退了点,瞧他那副恐惧戒慎的模样,好像那是某种火药。

    「这……这是什么?」她谨慎地问。

    「娓娓。」他唤她名宇,轻悄地开启盒盖。一道炫艳的光芒射入娓娓的眸子,她倒吸一口气。

    蓝丝绒裏躺的是一枚宝光璀璨的红宝石白金戒指,菱型的碎钻镶在四周如众星拱月,即便是从不像一般女人贪恋珠宝的娓娓,也不由得对这枚活色生香的宝石戒指大为倾倒。

    「好美的戒指!」她张著自己那对也跟宝石一样美的大眼睛,赞叹说。

    「这是从我曾奶奶一直传到我母亲手上的结婚戒指,已经有三位美丽的新娘戴过它了。」

    「哦,真是太浪漫了。」

    「我母亲去世之前,把它交给我,要我传它下去,」李隆基缓缓道,抬头看她,「之所以赶这赵路回来,就是要你看看这枚戒指。」

    就要她看看一枚戒指?她还以为……娓娓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娓娓,」李隆基的嗓音忽然显得特别柔和。「我不知道……是不是……」

    他说话变得期期艾艾的。「我希望——这枚戒指能戴在你的手上。」说著,他便执住她的手,轻巧地把戒指套入她的纤指。那戒指圈得刚刚好。

    娓娓吓一跳,呆看那枚戒指。「可是这是你的家传之物!」

    「是的,」他肃穆而语,「我母亲要我把它交给我的新娘,我的妻子——我要你做我的新娘,我的妻子。」

    娓娓霎时间定在那儿。老天爷,他——他这是在向她求婚!

    「今天在情人巷,我肯定了一件事——你就是我一生所求的女人,我要人生裏有你为伴,有你分享!」他停下来喘一口气。「当场我就想向你求婚,可是我一定要赶回来,拿著这枚戒指正式向你求婚,我觉得这样才够诚恳,才够庄严。」

    原……原来如此,这赵南北奔波之谜总算豁然而解,娓娓难为情地发现——人与人之间的想法,差距有这么大,一下午李隆基卖力的赶路,是为了家传的戒指,而她一脑子想的是……

    那,那不管了——此刻,那枚红宝石戒指在她眼前进闪著辉芒,辉芒之下是李隆基诚挚而热烈的表情。他真是英俊!英俊而诚挚的男人如此地扣人心弦。

    他殷殷恳求,「娓娓,答应我,嫁给我!」

    娓捤不能不感到激荡万分,今天下午她才发现自己爱他——也许已经爱很久了而不自觉,或不承认——现在他就擎著宝石戒指向她求婚!

    娓娓觉得心房一阵阵喜颤,双眸一阵阵发热,感动得快掉下泪了。是的,娓娓深深凝睇李隆基,他是个值得爱、值得托附的男人,她爱他,她愿意——

    等等,眼前的男人忽然给娓娓一种奇异的感觉,她略略凑近去看,经过一天的奔忙,他的下巴冒出了点胡碴子,原本整齐的头发也显得凌乱,他——他让她想到一个人。

    诗人李斯特。

    娓娓被一股惊骇攫住,眼睛没法子眨动,热呼呼的胸口一霎凉了,她用双手蒙住面孔,突地别过身去。

    「娓娓?」李隆基诧异道,声音微嘶——连嗓子都像!

    娓娓没作声,感到绝望——她被爱冲昏了头,把李斯特给她的惨痛教训全忘了。她不是对自己承诺过?不再天真、不再迷糊,再来一次,她要肯定、确切、成熟的去爱一个人。

    怎么她一下又完全陷入李隆基爱的漩涡裏去?没错,没错,她爱他,这段日子以来她对他有了深刻的认识和了解,他值得一个女人终生与他为伴,和他分享,正因为这样,对於他,对於他们的情感和将来,格外要慎重,要细心呵护,做久远的打算。

    绝不要再重蹈李斯特的覆辙——她没办法再伤一次那样的心。

    她会答应他,嫁给他的,很快,但不能现在,不能在这种冲动的情况下。

    娓娓慢慢回过身,端凝地面对求婚的男人。「李隆基,我不能接受你的戒指,婚姻毕竟是人生大事,一时急不得。」

    李隆基闻言,就像在盛夏裏先遭一阵当头雷轰,再遭一阵暴雨凌虐,淋得满身颓丧,满腔的热情消散,人也失去了志气。

    明知今天这种方式的求婚,太冲动也太粗率,自己压根儿也没想到他会做出来。可是他再也受不了那种苦苦克制的煎熬,他爱这个女人,不想继续维持礼貌的距离了,他要完全拥有她——她的人,她的心,她的一切!他要她是真正的属於他,做他的女人,他的妻子!

    今天下午,李隆基强烈感受到她激情的波动,他不是傻瓜,这女人要他,他知道,然而他不愿占她便宜,他要以丈夫的身分拥有她。

    带著娓娓迢迢赶了回来,取这戒指,以为凭一腔的热诚,一腔的爱意,足可打动娓娓的心,不料到头来,她竟还是拒绝了他!

    「娓娓,」李隆基非常失望了,阴郁地说,「难道我们相处这么久了,你对我还不了解,还不信任——不相信我能够带给你美好的人生?」

    「不,不是的,我现在知道你是个好男人,」她马上说,然後垂下头去,略略犹豫了一下。「你让我想到一个人……」她愿意对他剖析自己的心境,使他了解。

    李隆基立刻知道她说的是谁,骤然炸了起来。「又是李斯特对不对?又是这个所谓的"诗人"!」上帝,她还没有忘掉他!

    娓娓很吃惊。「你——你知道他?」

    他冷哼。「他在我的地盘出没,我对他了如指掌。」事实上,这话一点也不夸张。

    「可是我和他的事,你怎么……」

    「这不是机密,你和那家伙胡搞瞎搞的事,你三姊早知道了——她告诉我的!」推给娉娉去担责任。

    娓娓张大嘴巴,没法子合上来。她一直以为她和李靳特短命的恋爱事件是个天大的秘密,家人全不知道,而且——「我没有和他胡搞瞎搞……」她受伤的咕哝。

    李隆基瞪著娓娓。那你为什么让他亲你、抱你、脱你衣服?他咬著牙筋说:「那家伙是个痞子、骗子,不切实际、虚幻的人物,根本不值得一顾——提他做什么?」

    李隆基粗暴的口吻有点吓人,娓娓嗫嚅道:「他没那么槽啦,他只是……」

    是什么?娓娓其实也搞不太懂,但是她要说的是,「他让我成长,给了我很宝贵的经验。」

    给了她很宝贵的经验?她是什么意思?她和那家伙上了床吗?提到这男人,娓娓的语气为什么这么温柔婉约?难道说她还对这人恋恋不忘?

    那抓狂的情绪在李隆基体内翻江倒海,他咆哮:「他什么都没有给你,一切都因为你太傻、太天真,你活在想像裏,自己塑造出一个梦幻人物来,现实中活生生这样一个人,你不会喜欢,也不会爱上的!」

    李隆基一番话说得太粗鲁,太不客气了,娓娓不明白他何以这么愤怒,他的怒意刺激了她,她的倔脾气也出来了。

    她抬起下巴,反唇道:「他不是梦幻人物,他确实存在过,也确实打动过我,再遇见他——我很可能会再爱上他!」

    「你不会!」

    「我会!」

    李隆基的妒火烧得比摩天大楼还要高。这女人太不知好歹,太不懂得借福,她根本分不清好坏。今天他非要让她从她那个荒谬可笑的梦中醒来不可!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腕,狠狠拉起人来。

    「好,我带你去见他——看你还爱不爱这个混蛋!」

    林宝坚尼从临海别墅一路直奔荒凉的海边小屋,娓娓被李隆基拖过石板道时,仍然惊魂未定。

    「你带我到这裏来做什么?」她在跟呛中问:「他——他在这裏?他回来了?」

    「没错——马上你就会看到"他"!」李隆基不怀好意道。

    他拖著娓娓像拖著一具布娃娃,撞进空无一人的屋子,把她一丢,他自己则大步跨入後头的小房间。听得一阵乓乓碰碰拉柜门摔柜门的声响。李斯特是还有些琐碎的东西丢在那儿。

    一套发绉的旧米黄衣裤换上身,头发用手一阵横扫,整个地扫乱,脸上的胡髭是早先就已经冒出头了,袖口一高一低卷上来,衣领松垮垮半敞著——李隆基带著冷笑,走了出去。

    娓娓骇然看著他,双手死紧地抓在自己的喉咙上。「你——你是——」小屋分明只有一个男人,而这个人像李隆基,但……也像李斯特——天哪,这是怎么一回事?

    「不必怀疑,就是我——我既是李隆基,也是李斯特,服装造型不同罢了,」这个高大凌乱的男人一步步向娓娓逼近,吼著,「现在告诉我——你还爱不爱我?还爱不爱?爱不爱?」

    娓娓逐步往後退,整个人跌在冰凉的墙上,浑身瑟瑟抖颤。李斯特就是李隆基,李隆基就是李斯特,所以她见到这一个就想到那一个,见到那一个又想到这一个,这两人根本就是同一个!

    「你假扮戍另一个人来骗我!」娓娓把话逼出嗓子,眼泪同时滔滔滚下来。「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子耍我、戏弄我?」

    「因为这就是你想要的——一个空洞不真,只存在於幻想裏的人物!活生生的世界,活生生的男人你不要,你在想像裏找爱情,你逼得我出此下策!」

    「你没有权利这么做,你没有权利——我恨你!」娓娓哭著对他嘶叫。闪身想要跑走,被李隆基一把抱住,她在他怀裏猛烈挣扎,他箍得越牢。

    「娓娓,我这么做,至少让你分清楚现实和虚幻!」

    「我不需要你来教我现实和虚幻!」

    「如果不是我——你到现在还活在虚幻裏!」

    娓娓大声呜咽。

    他让她觉得她是个傻瓜,是个呆子,没有一点头脑的任人愚弄。她先是傻呼呼的迷恋上他假扮的那个人,然後,最後——爱上他。整个地上了他的当。

    李隆基看她脸都胀红了,哭得没法子喘气,他堵满在胸膛的火气蓦然消散下来,心先软了,对她疼借起来。

    「娓娓,」他的嗓音放低柔,含著叹息。「我这么做,一切都是为了爱你。」

    「你自私,你自以为是,你可耻又可恨!」

    他抱著她用力摇撼。「难道爱你是这么可恨,这么不对吗?」

    「没错!」

    李隆基重重叹气。

    「你到底要我怎么做?」他无助的质问。

    娓娓抬起泪痕狼藉的脸看他。「你什么都不必做,因为我这辈子再也不想看到你,和你有任何关系!」

    她陡然挣脱他,颠踬地冲出小屋。

    李隆基闭眼,抬手使劲抓过一头乱发。太好了,这下整件事完全被他自己搞砸了。接下来老天爷会怎么惩罚他——

    屋外的黑夜裏突地传来一声尖叫,李隆基一震,脸色变了。是娓娓!

    他翻身往外跑。

    夜太黑,李隆基一时视线不良,立在木板道高喊:「娓娓,你在哪儿?发生了什么事?」

    他觉察身後有动静,不及回身,一只冷硬的东西已抵在他背心上。有个男声嘿嘿冷笑道:「别乱动——我这把改造手枪手工是粗了点,不过照样可以打死人。」

    一把枪抵在他的背心上,老天爷的惩罚来得可真快。李隆基冷静道:「老兄,有什么事不能用嘴巴说的,要用一把枪来替你说话?」

    这一问,後头那枪手似乎愣了一下,答不太上来,好在也不必伤这脑筋,他的夥伴从黑暗中把娓娓扭了过来。娓娓在喘息挣动,然而双手被反翦在後,使不上力。

    李隆基极力要看清楚娓娓是否受了伤,一边发问:「你们是谁?有什么困难?说来听听。」

    扭住娓娓的那一个答了腔,很像是事先拟好的台词,「最近经济不景气,我和我兄弟想向你借点资金。」

    「可以,」李隆基答应。「先把女人家放了,我们男人再来谈我们男人的事。」

    这一次,两个歹徒一起舌头打结——他们下手的这目标好像有点难搞,他说的话老让人不太知道怎么回答。那枪手回过神,恶著声叱道:「你不要把我们当傻瓜——我们不是傻瓜。」

    大约觉得自己这句话说得很得体,这枪手趾高气扬起来,向夥伴示了意,枪口用力顶李隆基的背脊,命令道:「进屋于去!」

    李隆基一进屋,即刻审视娓娓,她一张泪脸满是惊惧之色,但似乎没受到什么伤害。李隆基当然还不能放心,目光转而打量歹徒。

    歹徒看来只有两人,一瘦一胖,瘦的那个好像从小他妈就没帮他调养好,身架子瘦得像根树枝:眫的那个不知怎地,生得像颗放了太久发了霉的馒头。两个猥琐小人,不怎么聪明,但是很危险。

    李隆基企图影响他们,开口道:「这裏不是商量事情的好地方——」

    话末说完,歹徒之中的胖子,突然瞠大眼珠子瞪著李隆基,怪叫起来,「这家伙是谁?」

    瘦子掉过头,讶异道:「蓝星的少董李隆基呀!」

    胖子狠狠啐道:「他娘的,这家伙如果是蓝星的少董李隆基,那我就是美国总统河林顿了!」他放声大吼,「他不是李隆基!瞧瞧他这副德行——这家伙看起来比我们两个还要倒楣!」

    真的吗?李隆基忍不住瞄自己一眼——这胖于批评人可真刻薄,他也不过就是邋遢了点,加上身上有点酸味,那是因为这套旧米黄衣裤扔在衣柜,和一双破鞋腌在一起…

    瘦子这时候很惶惑。「可是我们明明是从他那栋别墅,跟了他的车一路到这裏的呀,怎么会——怎么会——」

    胖子恨得猛跳脚,气呼呼指著李隆基,手上的枪直乱抖,「你是修车工人是不是?开大老板的车载妞儿出来胡兜的——你为什么不早说?害我们兄弟俩白干一场!」

    李隆基很无辜的咕哝:「事先你又没问我。」

    胖子把李隆基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露出厌恶的表情,肯定没法子从这穷酸身上捞到半点好处了。眼珠子一滚,滚到娓娓身上,瞅了丰晌,忽然眯起眼睛。

    「咦,这妞儿越看越面熟……」他拿一只藏污纳垢的黄指甲刮著下巴,沉吟思索。

    有一件事,通常让胖子自己很感得意,没事儿他就搜集社会名流,混得好发了财那些人的照片资料,把他们记得清清楚楚,随时准备向他们筹点创业资金,同行中像他的研究功夫做得这么实在的,那没有几个。

    跟他搭档的瘦子一向依赖他,现在看他目露精光,情不自禁问:「她是谁?」

    胖子的记忆在他的名人录裏翻找,然後猛拍大腿一记,兴奋大叫:「我知道她是谁了!」

    OO0

    晚上九点多,娉娉斜坐在起居室,捧著管家太太刚送上来的,那盅黑抹抹的药汤啜了一口,立刻苦得咋舌,忙不迭把它搁下。

    她深知大姊、二姊为了仇霄之事,对她很是恼怒,一致认为她败坏家风——可是她们也没必要天天教人熬这些药汤来毒死她吧?

    她才不要死呢,娉娉支颔微笑——肚裏的小玩意儿一天天在成长,现在常可感觉他顽皮的踢动,每回他一动,娉娉就有一种非常满足、非常快乐的情绪。她要等著这小可爱出世,做他的妈咪,疼爱他,他一定会长得很像他的父亲……

    念头才这么一转,就见到那个要命的冤家不知什么时候又来了——大刺刺堵在起居室门口瞅著她看,被他那副眼神那样看著,她怎么也制不住自己的心跳。

    娉娉手按著心口,叹道:「仇警官,你现在把赵家当戍你的办公室了,要来便来,要走便走,门警和佣人都拦不住你——难道没有王法可以管你吗?」

    「我很快就不会再来了。」

    娉娉听他说得断然,心跳为之一停。

    「等我把你弄回我家之後。」他补充说明,「我住的地方简陋归简陋——但那是你属於的地方。」

    娉娉的心跳又回到跑百米的速度。她真搞不懂这男人凭什么这么大言不惭?

    她告诉他有一千一百次了——她有自己的人生,自己的打算,她不属於他,也不要跟他搅和,更不要做他老婆……

    「我今天来不是为这目的,」仇霄跨进起居室说,娉娉近看才觉察他神色裏带著紧急。「我在找蓝星的李少董——你知道他人在哪裏吗?」

    「隆哥儿?」娉娉讶道:「他应该在中部的红石饭店。娓娓上周去找他,两个人都在那儿。」

    仇霄摇头。「我们和红石联络过,饭店说今天下午他带著令妹临时开车回北部来了,并没有对员工交代回来做什么。我打电话到他家,佣人说一个小时前他们回到家,不到半小时又匆匆出了门,我联络蓝星,蓝星那边也不见他去——现在到处找不到他。」

    娉娉慢慢坐直起来,眉头打了个结。「他们并没有回这裏,我一整天在家,也没有接到他们的电话——怎么回事?为什么找他找得这么急?」

    仇霄浓眉一压,面色严肃。「局裏接到线报,有两个家伙在酒家裏喝酒放话,说今天晚上打算做一票,找上的人就是李隆基——我已经派人追查那两个家伙的去向,一方面要赶快联络上李隆基,好做防备。」

    仇霄对这件事格外重视,固然因为李隆基是个要人,但更大的理由是他对他抱有特别的好感。同时他也知道李赵两家关系匪浅,种种原因,使他不能轻忽。

    娉娉已经立起身,匆匆往外走,「我打电话去问问大姊、二姊……」

    很陕她回来,绞著手忧虑的说:「她们都没有隆哥儿和娓娓的消息,她们都担心死了,我也问过佣人,都说没有见到人或接到电话。」

    仇霄迈大步往外走。「我会找到他们的。」

    娉娉匆忙间抓了一条花丝巾系在颈上,急急追出大门。仇霄人还未上车,她已先一步跳上车。

    「你跟来做什么?」他惊问。

    「跟你去找人。」

    「这不关你的事——这是警察的工作。」

    「一个是我妹妹,一个很快会是我妹婿——你说不关我的事?」

    「女人,你忘了自己是个孕妇吗?你要到什么时候才学会保护自己?」他咬牙道。

    娉娉那双艳眸忽然朝他一瞟,娇媚地说:「我不要学,反正有你,你会保护我。」

    仇霄听了这话,只觉得心头一荡,霎时滚热起来。他就知道,二肋斗栽在这女人手裏,这辈于他别想再翻身了。

    666

    娓娓眼见那胖子歹徒步步迫近来,她再怎么强自镇定,身子仍不由自主簌簌发抖。她可以感受到在一旁的李隆基姿态十分绷张,像头准备要扑过来的豹子——然而他不能妄动,那死胖子手裏一把枪也不知他对准的是谁,随时拿著它指东指西,在这种情形下,谁都会被他射中,包括他自己。

    胖子跳到娓娓面前,枪在她鼻前方抖著。「你就是——你就是——」

    「就是什么呀,老大?」扭住娓娓的瘦子在後头问,由於他负责这工作,他没办法拐到前面来审视娓娓的身分,只能乾瞪著她的後脑勺,感觉非常烦恼。

    胖子像国庆晚会的司仪一样高喊:「上一届的港都小姐第一名!」

    所有人盯住上一届的港都小姐,包括李隆基,瘦子恨他自己——几时才能站到前面去?

    胖子继续兴高采烈说:「不过你後来被取消资格了对不对?为了……为了……」他搔著下巴。「你拉过皮!在身上动过手脚被发现,人家不让你当了!」娓娓肯定自己绝没有做过这种事,可是她什么都还没说,胖子却怀疑起来,「你怎么会落得和这穷小于混在一起?怎么说你也该搭上几个大老板才对。」

    一旁李隆基嘎笑道:「老兄,你认错人了,她哪裏是什么港都小姐?她是码头茶室新来的小姐,身上不太乾净,第一个客人叫过她之後,现在已经毒发——没人敢碰她,我叫她出来,是因为她便宜,我也不敢碰,听人家说做什么措施都没用,照样毒死人。」

    娓娓掉过头去狠狠瞪李隆基——只要她今晚侥幸不死,他就别想活了!

    扭著娓娓的瘦子听了很不自在,他也听过飞沫传染、接触传染之类的名词,他咽著说:「老大,这两个人没什么搞头,还是算了——」

    说著,他擅自把人放开,娓娓闪到一边,揉她被扭红的手腕。

    胖子突然眼睛一张,问道:「她手指上那是什么?」

    李隆基的家传戒指!娓娓一惊,把手缩到背後。

    胖子却命令瘦子:「看看她手上是什么东西?」

    瘦子毕竟力气比娓娓大,她不敌,又被抓回去。他高兴地叫起来,「一个红宝石戒指!」

    「摘下来,摘下来!」胖子暍道。至少值些钱,否则今晚真够衰的,碰上这两个。一个穷,一个毒。

    「不!不!」娓娓剧烈挣扎,脑子只有一个念头——绝不让人把李隆基套到她手上的这枚戒指抢走!

    李隆基人在胖子的枪口下,粗著声喊:「娓娓,戒指给他,那不算什么!」看娓娓与歹徒对抗,他渐渐失去冶静,手心涔涔出汗。

    娓娓依然反抗,猛地扭过手背,用戒指狠狠刮过瘦子的腮颊,他惨叫,一怒,扑上来把娓娓压倒在地。

    李隆基已经不能控制自己,哪怕是一把枪对著他。他就要窜起时,小屋那扇门「碰」一声陡然被撞开来,一个女人厉嘶:「放开她!」

    胖子来不及回头,便被一具滚圆的躯体使足了劲给撞上,整个人扑到对面墙角去,慌乱中开了一枪,他听见瘦子像猪一样嚎叫起来,「我中枪了!我要死了!」

    在屋外,正要潜向小屋後方的仇霄,忽闻娉娉的嘶叫,大吃一惊,冲回到窗下。他目睹娉娉闯进门去,用怀孕的身子去撞击歹徒,霎时吓得心脏衰竭,然後——勃然大怒。

    这女人一点脑筋也没有吗?就算她不为自己著想,也得为肚裏的孩子著想!那孩子不止她一个人的——那是他们两个人的!

    晚上他们已联络过所有亲友,若有李隆基消息,立即通知警方。他们跑了几个地方找人,一路仇霄千方百计想把娉娉送回去,都不得要领。

    後来娉娉提到海边小屋,仇霄心裏嘀咕,蓝星少董个人的兴趣真奇怪,泡马于什么地方不好去,偏挑上荒凉海边的破屋子。仇霄还是决定过来看看。两人小心地来到靠海最近的那座屋子,从窗外瞧见屋裏的一幕,几乎都不敢相信——李隆基和娓娓竟然真的落入歹徒手中,一个被枪所制,一个和歹徒在扭斗!

    眼看情势紧急,仇霄要娉娉躲在屋侧别出声,自己拔了枪打算从後门攻入,出其不意制伏歹徒。对方只有两个人,一把枪,他有把握。天知道娉娉突然决定做女超人,挺了个大肚子冲入现场营救人质——

    干了这么多年警察,仇霄到这一刻才领悟手铐最大的用处是什么——它可以用来铐住像赵娉娉这样的笨女人,可惜他没有提早三分钟想到!

    屋裏,娓娓把压在她身上中了枪的瘦子推开,昏昏地想爬起来。对面墙角的胖子举起枪,迷迷糊糊的要应敌,枪口对著的正是娓娓,扳机往下扣——李隆基见状,魂飞魄散,什么都顾不得,整个人飞身过去把娓娓护住——娉娉尖叫起来。

    窗外,仇霄当下瞄准胖子开火。

    轰然枪响,两颗子弹同时射出。

    仇霄於三秒钟之内冲入现场,地板上躺了中枪的三个人,胖子和瘦子都在哀鸣,李隆基倒在娓娓怀裏,胸口血流如注——已经没有了声息。

  第十章

    李隆基伤重不治。

    尽管仇警官当场即做了急救措施,在半小时之内把人送入医院急救,然而李隆基代娓娓挨的那颗子弹,依旧夺走了他一条宝贵的生命……

    娉娉的叙述尚未完毕,躺在病床上的李隆基便挣扎著叫停,「慢著,慢著,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你又要叫我欺骗娓娓了是不是?」

    娉娉坐在床前一张椅上,双手交叉放在隆起的腹部,已经是准妈妈,仍然是一脸慧黠;八天前冲撞歹徒身上留下的瘀青,已渐褪去了。她说:「这是要替你挽回娓娓的心,不这么吓她,她根本不用你,说到你她理都不理。」

    「上次当诗人,这次居然要当死人……」李隆基语带苦涩,一古脑儿摇头,「不——不——」

    他由於受伤失血,脸色仍略显得青苍,动过手术的肩头扎著白色绷带,沁著黄药液和红血丝,各方送来的鲜花慰问卡直排满私人病房的走廊。一整个礼拜,他还没有从头条新闻上下来。

    然而娓娓一次也没有来看过他。

    在手术室裏一恢复清醒,头一句话便问:「娓娓怎么样?」在病床上,在浑浑噩噩的意识裏,心心念念的还是她。

    然而她不原谅他。

    他不怪娓娓,他怪自己——他粗鲁又乏耐心,爱情手法拙劣,伤害了娓娓,更伤害了他们之间的感情。

    这一连串自责,不要说来探病的表弟大卫不忍卒听,连娉娉都听不下去,全力阻止他,因而又开始为他出计谋——但是他拒绝了,他说再也不要对娓娓有任何欺骗,他要完全坦诚地面对她,重新赢得她的心。

    唉,隆哥儿真可怜,娉娉心裏想,他根本不知道——娓娓一倔起来,什么也改变不了她。即使人家当时舍命救了她。

    一点没错,娓娓第二次发誓再也不原谅李隆基,她是说到做到。

    出事之後,她在医院守了两天,直到李隆基从加护病房推到私人病房,她看一眼他,默不作声,然後就走了。

    一出医院,马上泪流满面。

    她不能待在这个欺骗她、愚弄她的男人身边——看著那张苍白的俊睑,那双合起的睫毛还是浓密得使人惊异,她依然想在那上面放两根火柴棒试试看……她想轻抚他的胸瞠、他的额头,吻他肩膀上那充满刺鼻药味的伤口,好让他不再痛苦喘息,她想为他做一切事,她想——

    就此原谅他。

    不不,娓娓激烈地挣扎——她不要原谅他,不要去爱一个把她当成儍瓜的男人,纵使她的心没能够抗拒他,那份受伤的自尊心也要把他排拒在外。

    她拒不去探望李隆基,不去想他,人家把他的情况告诉她,她板著睑掉头走了。躲回房间裏哭泣,一颗心像李隆基受伤的肩头一样流下血来,晓得自己是爱这个人的——也许打从碰见他的第一次就已经是了。

    可是一开始对李隆基那样蛮暴的抵拒,真是因为把他视为一个那么没有晶级的男人吗?娓娓後来诚实的承认,不是那回事——这男人一来就拨动她的心,把她吓坏了,他完全不是她爱情梦裏那一型的男人,她却爱上他!娓娓不能原谅自己,认为自己背叛了二十多年她对爱情的理想,因而凶猛地诋毁他,与之对抗。

    可是,可是,那虚空的理想到底敌不过这热烈真实、有血有肉的爱情。

    再不能抗拒,不能躲避,不容否认——有生以来第一次她真正尝到爱情的滋味,她真正爱上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李隆基。

    这种种的曲折,点滴的心迹,原都要亲口向他表明的,然而如今已经是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再说了……

    有些错误不能在爱情裏犯著,一犯下就收拾不了。

    梶娓日日受著自我的煎熬,幽怨伤心,人也消瘦了,一张娇滴滴的脸小得可怜。镇日不说话,独自坐在花架下,花园裏有任何动静,她也没心没绪的全不理睬。

    有人走过来了,步子有点沉,移近了些,又顿住了,就此停在那儿。一个坐,一个立,坐的人没回头,立的人也没开口。紫藤的花枝在风中轻簌簌摇著。

    忽然一声叹息,是熟悉的,深沉而带著痛楚。娓娓震了震,僵坐在那儿,一样没回头。

    「我说过要为你写诗,」叹息的那人幽幽道:「始终没有成就任何诗句,因为我所感受到的一切,太深刻、太强烈、太汹涌,一时难以诉诸笔墨,诉诸形容……」他缄默了一下,说下去,「现在,我终於把要献给你的这样一首诗完成了,它的名字叫"海誓",也许,你愿意听听。」

    娓娓坐著,一动未动。

    风裏,这男人用著浑厚、充满浓情的嗓音缓缓咏起:

    你拥有海上的奇珍异宝太多

    笑时的贝齿嗔时的晚云如雾起时魅人的星眸

    和一片波澜曼妙使我时喜时忧的心波

    我宁做一名最狂放的水手

    张帆鸣笛抛出爱的网罗

    在风裏浪裏向你航行向你搜索

    我愿将一生投入情海的追求为你冒险为你浮游

    从日升到日落从青春到白头

    诗咏到最後,已见娓娓的身子明显在颤抖,然而不知她脸上的表情为何。

    身後那人唤了声,「娓娓……」她霍地起身,举步欲去,後头却突然传来咕咚一声——有人倒了地。非常符合现场剧情需要的。

    娓娓这时候再无力驾御自己了,她猛回头,看见李隆基倒在柱子下,一手按著肩头,满脸都是痛苦之状。

    她奔过去,蹲跪下来搀扶他,自己的脸更是苍白得厉害,颤声问:「你怎么样?怎么样了?」上下瞧他,他上身只套了件黄条纹大衬衫,也未扣上,半敞出包扎住的左肩头,绷带上血丝渗透。

    他藉机伸出一条胳臂搂住娓娓半个身子,同时以咻咻的喘气来做配音。当然他记得赌咒过不再欺骗娓娓这条誓言,故而老实说:「我……我不要紧。」

    娓娓哪裏相信?质问他:「你怎么离开医院?是谁让你离开医院的?都没有人管著你吗?」

    李隆基自暴自弃道:「反正我这条命也保不住了,有人管没人管还不都一样。」

    「你在胡说什么?」娓娓惊叱。

    「我吃不下,睡不著,成天无精打彩,闷闷不乐——医生说这样病好不了,既然好不了,岂不是死路一条?」

    娓娓咬唇不语。

    「我自己也无所谓了,如今我只有一个心愿——」他慢吞吞说:「希望你好好收藏我家传的戒指,把它传下去,不要有闪失——它永远属於美丽幸福的新娘。」

    娓娓闻言,吓了一跳,苍白中脸红了起来——她一直把李隆基的红宝石戒指戴在手上,丝毫没有褪下来的意思,也不明白自己是什么心思,这会儿被他这么一说,热气直泛到耳根,越发答不上话来。

    李隆基半垂著眼皮觑她神色。「还有,」他挣扎从口袋掏出一张对摺的纸笺,塞给她。「留下我献给你的诗,别忘了它字字出自我的肺腑,句句都是我的衷肠。」

    她垂著头,手捏紧那纸。

    「还有,」他继续说下去。「我跟那两个乌龙歹徒说你是茶室小姐,不大乾净,只是要唬住他们,绝没有侮辱你的意思——这点我必须郑重向你澄清。」

    娓娓定住了许久的身子,又开始颤抖起来——她想到那天晚上与歹徒对峙的惊险,想到歹徒举枪指住她,在扣下扳机那一霎,李隆基——她恨著的这男人,奋不顾身地扑来将她护住,子弹在他身上爆出血花。他不是不知道他会因此而送命,然而那一刻他愿以他的生命来保住她,没有一点迟疑……

    娓娓连脸蛋都在抽搐了,她把头垂得更低更低。

    「娓娓,」他以极低的音调唤她,双手掬起她小巧的下巴。他的脸庞变得凝肃,眼眸幽深得像入夜的海水。如果说前面他说的那些话,多少带著点玩笑意味,现在他则是绝对的严正、言笑不苟了。他说:「从一开始,我就用最极端的手段来追求你,不借改变自己,以你向往的形象出现在你面前,博取你的好感,在当初你对我那么强大的排斥下,这是我唯一的希望,我不能不做最後的尝试,然而——我是错了,这么做是太过分了,当我发现你真的喜欢上我假扮的人物时,我无力改变局面,只好一走了之,一切弄巧反拙。我绝无意欺骗你、作弄你,可是却让你感觉受欺骗、受愚弄,我自己从这件事得到一个最大的教训——人不能硬要去做别人,人只能好好的做自己,用自我、真我来赢得爱,那也才会是真爱。」

    他停顿了一下,做一个深呼吸,慢慢把睑凑近去,接近娓梶的唇,低低的、切切的耳语,「我爱你,我从没想过会爱上像你这样的女孩,然而我不知道上天是怎么安排的,第一眼见到你,我就不可自拔了,从那天起,我整个脑子只有一个想法——我要爱这个女孩,这一生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我要给她欢笑、给她快乐,我要和她携手共度幸福的一生,下辈子还要再来与她相聚,与她相爱!」

    李隆基一席话尚未说完,娓娓眼底已进出晶莹的泪珠,滚过两人的唇。她却陡然挣脱他,往後跳开,站在那儿冶若冰霜对他说:「李隆基,任凭你说什么都没有用,你做了的事就是做了,伤害已经造成——我是不会原谅你的!」

    「娓娓……」李隆基颤巍巍立起来,绝望之至。「你先是欺骗了我,然後又用这枚结婚戒指擅自把我订下,」娓娓拾起圈著红宝石的手,一如他前一刻的严正,说著,「现在,如果你不设法赶快安排婚礼,把我娶回家,我绝不会放过你——我们家也是!」

    「娓娓!」李隆基像个在最後一刻得到解救的罪人,大喜若狂,整张脸进出光彩,一步冲上前把娓娓拥住。「我就算卖了命,也要把你娶回家!」

    「你得把命保著,」她对他流泪笑道:「我要嫁一个真正的男人——我爱的也是这个真正的男人。」

    娓娓把香唇送上去,她负伤的英雄如饥如渴吻著她。

    突然间,她撤离嘴唇,一只按在李隆基肩伤上的手翻过来,手心染了血,她惊叫:「你的伤口流血了!」她回头朝屋子大喊:「管家太太,快叫救护车——这儿有人需要送医院!」

    666

    一个月後,李赵两家再度联姻,不只亲家高兴,外界也传为美事。

    结婚酒会设在蓝星大饭店雍雅的天悦厅,本预定为私人性质,只招待至亲好友,然而闻风来贺的各方人士,却把大厅挤得水泄不通,仇霄所支援的警力也格外的忙碌。

    新娘身著一款冰蓝色云纱礼服:心型领口巧妙地微垂,银霜色的珍珠一路从胸前洒到裙尾。双手戴蕾丝蓝手套,指上那枚红宝石婚戒,璀璨生辉——光芒映到新人的眸子,新人的双颊,新人喜艳的笑靥裏。

    大卫今天也打扮得极为花俏,款款来到新娘的面前,执住她的玉手,看著她,爱慕她,用无限惋惜的口吻道:「你本来是属於我的——」

    一语未毕,便被一旁的新郎用手肘给顶开。李隆基扮出最绅士的笑容,却压低声嗓,凶狠对大卫说:「去顾著宝琳——她手上戴了你那颗价值八十万的钻戒!」

    大卫走後,李隆基转而把娓娓的双手捧起——他一身深蓝,与娓娓相搭配,人是英挺而焕发。两人相对微笑,在纯然幸福的感觉裏,醺醺然迷了,也醉了。

    娓娓凝望她的新郎,知道他不是艺术家,但是她爱他胜过世上任何一个艺术家;李隆基痴看他的新娘,她不是贾桂琳,然而他只要一个她,不要十个贾桂琳。爱情的际遇教人难以逆料,却又安排得如此巧妙!

    李隆基望一眼高张在厅头上闪红的喜喜字,笑道:「咱们两家又结了一门亲事——咱们爷爷天上有知,一定大为开心吧?」

    娓娓含娇带笑的点头。别说爷爷了,就她大姊二姊在席上满面的笑容,看来不知有多欣慰、有多满意,而她三姊这几日喜孜孜忙进忙出,竟比自己结婚还要兴奋几倍。

    新人赶度蜜月,要抛掷新娘花东了——待嫁女宾纷纷簇拥过来,人人巴望接下新人的好采头,成为下一个众所瞩目的新娘,因而个个都摆出争先恐後的姿态。

    娓娓娇滴滴对众人微笑道:「祝福接到这东捧花的人,有情人终戍眷属。」

    那东花像道彩虹高高飞过钻动的人群、捕抓的手把,不偏不倚落在立於人群後方,值勤的仇霄身上。

    马上,他成为众女交相指责和抗议的对象——一个大男人跟人家抢什么新娘捧花嘛!这个大汉抱著千娇百媚的花束站在那儿,尴尬得无法辩解——又不是他去抢的,是这花自己掉进他怀裏来的!

    新人飞来到中部的红石饭店,选择这裏度蜜月。他们不约而同都认为,这地方对於他们的爱情具有特别的意义。

    饭店精心布置出一间充满旖旎情调,玫瑰紫的新房;床边镂花几上的水晶瓶插著大东的紫玫瑰,柔黄的灯下沁出了一缕缕甜香。

    娓娓羞人答答坐在床沿,著一袭镂薄的缎子睡衫,秀发如云堆在粉红的颊边,新郎情不自禁低首吻她。

    她在吻裏面轻声说:「我要送你一份结婚礼物。」

    「哦?」他搂著她,很感兴趣。

    娓娓伸手从枕下摸出早置在那儿的东西——是一本崭新的书,有淡红色的美丽封面,烫象牙金的字,简约的一行书名:[b]李隆基诗集[/b]

    「我的天,你真的帮我把书出了?」他惊诧道,忙把书接过来,又惊又喜翻看起来。内文所见,一页页都是雅致的编排,都是他一字一句写下的诗篇,而压轴的正是他献给娓娓的那首「海誓」。

    他捧著新书,为娓娓的心意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咽喉裏有点哽,最後才用微哑的嗓音问:「你是怎么办到的?」

    「利用了点关系,交给报社的出版部门出的。」她轻轻把新婚丈夫结实的腰环抱住,问他,「你喜不喜欢?」

    李隆基亲吻那本书——爱的不是自己的作品,爱的是娇妻的心意,和她支持他的意志。书给小心搁到几上,旋把娓娓圈进怀裏,吻她的秀发,动容道:「以前也有人赞扬我的诗,喜欢我的诗,但是像你对我这么激赏、这么鼓励的,却再也没有别人了——为了这点,我几乎想改做一个诗人了。」

    「不——做你自己,你自己才是最好的。」娓娓却温柔坚定的这么说。

    他望著她微笑了。很高兴他们在这方面有著共同的见解。

    他灼热的唇游移到她耳边,吻她那儿,挑逗著她,悄悄道:「我也有份结婚礼物要送你……」

    娓娓有点轻喘了,说:「可是你已经送过了,你买给我的那些——」

    「那不算数,」他的唇贴在她香软的小嘴上,一边吻她一边说:「我今晚要送的才是真正的结婚礼物……」

    「那……那是什么?」

    李隆基忽然把身体一使力,他的新娘倒在席梦思上,他压覆住她的娇躯,深深看著她。「那就是我自己——我对你一生下变的爱。」

    娓娓眼底泛出泪光,轻声道:「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结婚礼物了。」她送上渴慕的吻,与他耳鬓厮磨。

    伞晌,新郎忽然挣动起来,有个问题不问清楚,他实在不能放心。「你老实告诉我,你究竟真正喜欢的是李斯特,还是李隆基?」到现在,他对李斯特依旧带著妒意。

    娓娓用一对如梦幻的美眸凝望他,「说句真心话,虚幻的李斯特真的很迷人——一他双臂突地一勒,害她喘不过气来。「不过——」她轻吁,顿了顿。「现实的李隆基魅力要更大。」

    灯色变得幽柔起来,幽柔裏,充满这对誓言要携手共度一生的男女那说不尽的浓情蜜意。当娓娓用整颗心、整个人、整副娇躯迎纳做丈夫的他时,他感到生命裏前所未有的满足和狂喜。

    这个女人终於真正属於他了。

    OOO

    蓝星的结婚酒会近了尾声,宾客有渐去的,却也有逗留的,仿佛舍不得这场热闹似的。警方的工作准备告一段落了,仇霄一面对手下做最後的吩咐,一面目光仍绕著大厅巡回——赵娉娉媚丽的影儿在渐稀的人丛裏时隐时现。

    每一瞥见她,仇霄便感到心头一阵滚热激荡——谁能相信一个有五个月身孕的女人,还是俏生生的像风裏的一枝花?那些个冒失的男人,还是一个个苍蝇也似的绕著她打转!

    仇霄双手抡起拳头来,这场婚礼给他造成更大的刺激,他惊悚的想到——不出几个月,娉娉肚裏的孩子就要落地了,娉娉会成为未婚妈妈,他的孩子会成为无父的娃儿。而他是绝不能、万不能眼睁睁见这种事情发生,他仇霄不做这样不负责任的事!

    他咬牙下了决心——今晚,就是今晚,势要把娉娉抓来,逼她、迫她,对她施压也好,用强也好,一定要她答应嫁给他,一定要——

    仇霄猛一定住——才一眨眼的工夫,娉娉人哪裏去了?

    他四下张望,正好就瞥见那条披红丝绒披肩,手裏荡一只镶亮片皮包的俏影子,闪身从厅侧的拱门出去了——她想开溜!

    或许娉娉也觉察仇霄今晚的情绪特别紧迫,一双眼眸特别盯人。一整晚,娉娉躲著他远远的,视线一次也不敢和他对上。酒会将尽之际,趁他一个大意,偷偷地便跑走了。

    仇霄觉得一股冲动涌上来,急急把收场工作交给手下,便像飓风也似的卷出大厅,直追那道红影于出饭店。

    娉娉已先一步跳上一部香艳的樱桃红跑车,当他面前驰骋而去。仇吞整个的热血沸腾起来——

    她以为她是谁?挺著五个月的便便大腹,玩命开跑车!

    仇霄发一声怒吼,气腾腾街上他的警车,立刻把警笛高鸣起来,用著鬼哭神号的马力,朝那阵红色香风追了去——发誓要、决心要、舍命要追到她。

    ——矢言这辈子不爱女人、绝不结婚的仇霄,现在以整个人全副精神,所有力气,在呼啸的滨海公路上追逐一个女人,一个他不知在什么时候,为了什么,已经狂热爱上的女人!不把这个女人弄到手,娶回家,一辈子爱她,他绝不会罢休。

    爱情,就是这样于奇妙,这样子让人意想不到。

    OO0

    夜深了,也浓了,人在极端的温存裏倦了,也困了。

    相拥而眠,鼻息渐匀。

    阑静裏,新郎欲睡未睡,忽然低低唤了声:「心爱的?」

    「嗯?」

    他在幽暗中迟迟疑疑悄问:「如果你觉得现实的李隆基比虚幻的李斯特好,为什么又一定要出诗集?」

    新娘把娇楚的身子深深偎入丈夫怀裏,呢喃道:

    「因为,我要实现我的爱情梦。」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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