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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问:「这是什么意思?」

  「你在低声软气的央求他。」老头笑,「继续下去,你会成功的,你求他什么?」

  我记得我笑了,笑得如此地不好意思。

  我求你什么?我忘记了。与我在一起?不会吧。我不会作这种要求,我一定在说别的,或者只是想引你笑一笑。



  然后在街上,我们又碰到这个老头,他说:「很好,我希望将来见到你们,你们已经有孩子了,小小的孩子,跟在你们身后走。」

  那是滑稽的,我知道我自己的命运,我逃不过什么。

  但是我喜欢握住你的手,它们暖,暖和的手。

  我们吃了最后的一次冰淇淋,你付的账。我们坐着,你低着头,我看着别的方向,不过那冰淇淋的味道实在已经不像从前了。

  我奇怪你有否对爱神的故事厌倦,一般男人还是比较喜欢听话的女人,一天三顿的饭菜,看电视,然后上床。我的生活有异于此,但是我说的故事很好,只是我要晓得你还愿不愿意听。

  我回来了,一切还是一样,我胖胖的侄女儿在旁边问我是不是写情信给谁。我说没有。这不过是一封信。一封比较长的信。我想说我的心情不一样了。对于其它我不再关心,但是我一定要写给你一封信。



  你最后对我说的话是什么?你好象说,你好象问我:「你要什么?我送一样东西给你。」

  我看着你,我笑了,「不要这样问。」

  「为什么?是不是你要的东西我负担不起?」你说。

  「你负担得起。」我说。

  你犹疑了,我知道你猜到了。

  我坦白的说:「我要你,把你给我。」

  你说:「我不可以那样做。」

  所以不要再问我要什么。

  星期日的三藩市是寂寞的,在山顶上,风把我的头发吹得不亦乐乎,天上一片云都没有,清朗得可以看出去一百哩。你说:「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难得有五天这样的三藩市,我的运气好。」

  运气。但是我的运气在哪里呢?

  我喜欢那个山顶,这样的路,我把手放在下巴上。我们总是坐得很后,我可以看到你的脸反映在玻璃窗上。我开始向你诉说我的历史,一点不漏,我奇怪我怎么会告诉你这么多,从来没有人知道这么多啊。

  然后你也告诉我关于你听回来的谣言。我竟不知道有这么多的谣言飞来飞去,我不生气,我觉得我自己颇有名气,真是可笑的。

  我真的对你像一个十年的友人。我也告诉你关于我的女朋友,我的蒋芸、西西,甚至是乔爱斯。我家的女佣,我的兄弟,我的侄女侄子,一切。

  你一定熟我。

  但是我知道你什么呢?我什么也不知道。你的名字,你的地址,你的家庭,你的过去。我不知道。

  我讨厌听黄色笑话,但是你说得总是很可爱,我们常常交换这样的笑话,你问我是从什么地方听回来的,我说我弟弟用打字机打给我的,你惊奇,但是我们的家人是自由的,终于有一天,我们兄弟姊妹会坐在一起看一部蓝色小电影。

  我与你在一起很快乐。在你的手中吸一口烟,好象抽的是大麻。我常常想你是否习惯这样,我想不是吧。

  为什么看脱衣舞的时候你总是瞌睡?你说你是看厌了。

  我要与你在一起。我在等你会回来的日子,我不介意这些日子会过得很慢。日子总是要过的,快与慢都一样。

  我不知道我还剩下多少个日子。

  等你是一种享受,如果你回来得太快,我就没有时间缓缓想以前的一切,毕竟这样快乐的日子,一个人在一生之中,不可以常常遇到。

  我遇见了你。

  我喜欢听麦克连的歌,他是一个诗人。他写:早上来了早上去了,一点后悔都没有;只余下了回忆,不能忘记。在飞机上我们一直唱歌,不过那是很久之前的事。都是记忆,一页一页,满布着小小的字,看不清楚。

  蒋芸如果知道了,她大概会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子呢?这是她对我的口头禅。

  我哥哥写给我一封长信,真是长,他写:你之所以快乐少,痛苦多,是因为你完全没有嗜好之故。但我是有嗜好的,他不知道而已,我一直想好好的爱一个人,只是我从来没有得到这样的机会。

  我走在街上,西西会在大丸门口等我,我们将会去喝茶,这又表示什么呢?我所有的女朋友都待我这么好,甚至是孙若云,她说嫁不出去也算了,我们两个人租一间屋子,然后开始养猫。

  我哥哥说:再买一套银的茶具,每天下午喝茶。

  西西笑:我们会穿丝的衣服,打扮得漂漂亮亮。

  这些主意都不坏,我喜欢,我真的喜欢。

  你问我:乔爱斯结婚没有?

  我说没有。

  你问:为什么你的女朋友都没有结婚?

  我答:结婚如果只是为了结婚,恐怕没有嫁不出去的女子,我的女朋友,只是想找一个真正的……我实在难以形容。

  但是我将一辈子记得三藩市,我不相信我将来会把猫养得很胖,我做其它的事,老是心不在焉,魂飞魄散。

  我无聊的出去买了几件衣裳。只有在香港我才买得到衣裳,我穿的尺码小。我看到一条YSL丝巾,我喜欢圣罗籣。丝巾是丝巾,你是你,一个人不是一条丝巾。我苦笑了。现在我一个人,我可以胡思乱想,你不会打电话来说:「不要想太多。」

  我看到了皮带,我想送你一条皮带,我会到诗韵去为你挑一条。鳄鱼皮,彼埃卡丹。我甚至希望送你一只康斯丹顿,我说:「很可惜我不是女明星,不然我会送得起。」你抬起你的眉毛,你答:「可惜我不是男妓,不然我一定收下你的表。」

  我抿起嘴,我微笑。

  我不生气。

  我永远不会生你的气。

  你说的话总是有道理,对答如流。

  就算你指着我一点道理都没有的大骂一顿,我也不会说什么。不过我想告诉你,从来只有我发脾气,但是当我发一点点小脾气的时候,你就对着我做鬼脸。

  我想你。

  我喜欢想你,我把你的照片夹在一本诗里。拜伦的两章诗当中,拜伦的诗坏。但是我把你的照片放在什么地方好呢?我想不出来。

  当然你会回来,我会来看你。一次,二次,三次,我不知道多少次,直到我不能再见你了,但是我会来看你。

  我不会说什么。

  你是最好的。我常常知道什么是最好的,我分得清楚。

  我觉得风很好,我一直冒汗,但是我心里舒畅,我高兴,我在等。

  我常常说:「别说我傻,我有点笨,但是我不傻,我只是有点笨。」

  这是一封信,印出来之后,我会寄给你,或者到那个时候,你已经忘掉我了,然而那是更好的,记忆就是如此保存下来的,为了这个理由,我希望我在你记忆中已经消失了。

  分手

  美丽的态度变了。她不再喜欢我了。我并不怪她,我的意思是,每个人有变心的权利,说变就变了,我只好默默的看着她渐渐对我冷淡。开头还不容易发现,直到她不肯让我拉她的手的时候,我知道一切已经太迟了。

  我认识美丽,是两年前,那时候她的父亲刚去世,虽然留下了一点钱,生活不成问题,但是这世界上有什么可以代替父亲呢!她有两个哥哥,都是结了婚有子女的,因为生活忙碌,很快忘记了痛苦。但是美丽是一个女孩子,她是掌上明珠,一旦失去了父亲,只会抱住母亲哭,无心上课。我去探访她,大概感情就是这么开始的,我是一个好耐心的人,美丽若不是突遭此变,我保证她正眼也不会看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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