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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页

 

  「嗯。」孟誉臣点点头,将书放回原位,抬头看他,一看,就愣了下,充满怀疑的语气:「你买书?」方才说不爱看书的人是他没错吧?

  「嗯,你刚刚介绍我看的那一本书很好看。」靳琰尊拎著书袋左右摇晃,若无其事道。

  「你喜欢就好……呃,你的眼眶怎么红红的?」

  糟糕!很明显吗?靳琰尊下意识地伸手摸摸眼眶,乾笑道:「可能沙子不小心跑进眼睛了!走吧,现在超市一定很多人了!」



  呃!冷气房哪来的风吹沙啊?孟誉臣跟在似乎是落荒而逃的靳琰耸脚步出去,令他感到一丝困惑的小问题很快就抛到脑俊了。

  # # #

  平常都是吃路边摊的靳琰尊根本连怎么开瓦斯炉都不知道,所以当然也不懂得什么叫「选菜」。因此,当他又将一把一看就知道快过期的不新鲜蔬菜放到篮子里时,孟誉臣终於受不了了。

  他一把抢过靳琰尊手中的篮子,在他疑惑的注视下,将里头的东西一一放回原位,然後语气很「婉转」地要碍手碍脚的靳琰尊闪到一旁去。

  「你完全没有当『煮妇』的命,所以请你在一旁等著!」

  「喔。」靳琰尊非常有自知之明,点点头,乖乖在一旁看著孟誉臣重新卷入特价商品的战场中。



  八点以後,留在蔬果超市购物的顾客几乎都是四十岁以上的中年妇女,因此两名年轻俊俏的大男孩出现在这里便显得格外引人瞩目。

  虽然被一群妈妈级的欧巴桑围著是有点「恐怖」,不过,他和孟誉臣两人都是典型的将不重要的人皆视为空气一样的存在,极端的自我意识,不会因为旁人的打量眼光而影响情绪。

  「啊!我讨厌吃苦瓜,你不要买啦!」靳琰尊站在他後头,苦著脸嚷道。

  孟誉臣淡淡扫他一眼道:「排骨炖苦瓜汤很好喝。」

  「真的?我还没喝过欵,那你多买一点!」

  「你没喝过?那你平常在家里你妈都煮些什么给你吃?」他随口问。

  靳琰尊搔搔头道:「呃,我没有住在家里,我的老家在北部,离市区和学校有点距离,所以我搬出来住。我很讨厌住在家里,读国二的时候我就一个人搬出来住了。虽然我租的公寓有个小厨房,不过从小到大我妈都耳提面命地告诫我,靳家的男孩子不可以进厨房,那是女人还有我……呃,未来老婆的工作,所以我根本不会煮东西,每餐都随便在路边摊乱吃一顿,天天吃都快吃腻了。」

  「没想到你家还有重男轻女这种观念。」孟誉臣有点意外。

  「呃,可能跟家族太庞大有关系吧!我老家在北部,从很久以前就是拥有几百甲上地还有几座山头的大地主,加上我们是个远亲、近亲加起来足足超过三百多人的大家族,所以长辈们非常注重长幼辈分,加上靳家的男人或多或少都有点大男人主义,所以重男轻女的情况很严重,家里的规矩也又臭又多,我觉得最麻烦的就是,每次一到过年的时候,光是要喊来我家拜年的亲戚称呼就搞的我头晕脑胀,分不清谁该叫姑姑、谁该叫大婶,不过,有一堆红包让我拿得不亦乐乎就是……」

  「等等,你刚刚说你的家族很『重男轻女』没错吧,那你为什么在读国中的时候後就搬出来一个人住?」孟譬臣注意到他话中的矛盾,有些想不透,靳家这种听起来有严重重男轻女观念的传统家族怎会轻易让靳琰尊国中时就搬出去住?

  没料到他会有此一问,靳琰尊一时语塞,真不知该怎么回答这个「敏感」问题,嘴巴开了又闭上,老半天讲不出话来。

  孟誉臣一看就知道他有难言之隐,耸耸肩,无所谓道:「算了,你不想说的话也没关系。」其实,他有点讶异一向不太在意旁人的自己居然会问出口。

  「你不想知道?」他不追问了,靳琰尊反而觉得气闷,有股强烈冲动想将自己的事一股脑儿告诉他。

  孟誉臣奇怪地看他一眼,「你不想说的事,我追问也没用不是吗?」

  「可是,你至少也要追问一下啊!」靳琰尊气急败坏,难道他连一丝丝想知道自己的事的好奇心也没有吗?这太……无情了!

  「你不是不想说吗?」孟誉臣有些错愕,不晓得他在闹什么孩子气般的别扭。

  「我也不是不想说……」内心剧烈挣扎一番,靳琰尊终於下定决心地凑近他身边,压低声音道:「老实跟你说吧,我妈是做小的,也就是所谓的『细姨』!我老爸他……他在五十岁高龄的时候纳了我妈……」他停顿了下,见孟誉臣神色如常地听著,大大松了口气,继续道:

  「听我妈说,我外公非常爱赌博,当时在外头欠了一屁股债,被黑道逼债逼的走投无路,外公为了还钱,就把当时号称北县大美女的我妈『卖』给我爸,刚好那时候我爸的第一任老婆患了癌症才刚死不久,我妈就这样顺利入了籍,当了我爸的续弦太太,虽然我爸非常疼她,不过,我妈的地位在靳家的亲戚眼中当然是比不上我爸第一个老婆……」何止比不上,简直视她如同从外头买来的女佣差不多!

  「本来我爸那些亲戚们都不看好我爸会老来得子,但是我妈的肚子争气,我还是健健康康地蹦出来了,嘿,结果底下一堆亲戚开始紧张,怕我这个靳家的最小儿子会最得人疼,我爸死了後,会分得到靳家最多的财产……哼!我跟我妈才不希罕!他们要就拿去啊!」靳琰尊满脸讥诮,接著道:

  「过去我真是受够了!为了不想要的财产,我跟我妈一直莫名其妙遭受一堆白眼,有时候我还会无缘无故被亲戚小孩暗地里栽赃欺负,我妈常叫我要忍耐,但是有一天我终於受不了了,升国二的那一年,我将一个常抬脚踹我、骂我妈是狐狸精,辈分比我小但是大我几岁的亲戚儿子用棍子揍到医院躺了二个月……因为我打断他的腿,然後就离家出走了。」

  「那个人变残废了吗?」孟誉臣淡淡问道。

  靳琰尊一愣,咧嘴露出得意笑容,笑道:「嘿!真可惜,答案是没有。不过,他跛脚了好几个礼拜就是。後来,虽然我爸还是将我找了回去,但是我已经坚决不想回去那个遍地满是『势利眼』的家族里去了,所以,我读到国二的时候就一个人找房子搬出来住了。完毕。」

  「非常精采的故事,尤其是你打断别人的腿然後离家出走的那一段。」孟誉臣中肯地下评语。

  「哼!他要是敢再惹我,我就再打断一次他的腿!」靳琰尊闷哼一声,随即咧嘴而笑,发觉自己会喜欢上孟誉臣还真不是没有道理,因为他很会「安慰」人。

  以往,只要向朋友不经意提起他在靳家不堪回首的回忆,他就会心情郁闷上好几天。然而,只有说给孟誉臣听的时候不一样,他随便三言两语就能逗得自己心怀大开,让他觉得自己过往的种种根本没什么大下了的,他真是个会安慰人的天才!

  「那你咧?你家里的情况如何?你是外地来的,所以一个人住外面?」靳琰尊兴致勃勃地询问。

  「比起你来,就无趣多了,不值得听。」孟誉臣中垂眼眸,轻描淡写地道。

  「没关系,就算很无趣我也想听!」靳琰尊连声追问,他不想说他就更加好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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