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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娣,你这些年都到哪儿去了啊。我到处找你……”

  “我对不起你,我没脸见你,这么多年我一直躲在乡下。直到听孙儿说你病重快不行了,我才赶过来……可惜还是迟了一步!”

  “是我不对,我当初不该为了清誉,狠心把你们娘俩赶走。我内疚了几十年,直到现在才有机会向你道歉,昭娣,你能原谅我吗?”

  “原谅,我什么都原谅你。”



  老夫老妻如此情深意重。让在场的人看得都不禁羡慕连连。只是,看着有点别扭。毕竟那不是老太守的身体。

  既然已得到妻子的原谅。老太守便问起其它事情。“昭娣,我们的孙子在这儿了,那儿子呢?”

  “儿子在京城做官,已经告了假,路途遥远,但过两天就该到了。”

  “真难为你一个人把他们都培养成材……”老太守感慨良多,扶住妻子的肩膀,仔细的端详。“昭娣,你还是很漂亮。”

  “你在说什么呀!?老都老了还说这个……”老婆婆娇羞一笑。脸上泛起一层红晕。

  “我说的是实话,最爱的人永远是心中最美的……”



  “哎哟我的妈呀……不行了。不行了!晕了,晕了,”苍晟捂住自己的眼睛,实在是看不下去了。瞧着自己身体和一个老婆婆打情骂俏,这滋味真是说也说不清楚,跑到后头找伶伶,却见他已经一手捂嘴巴一手捂肚皮,滚在地上笑到抽筋。

  “你这个死小孩。居然笑成这样!”苍晟扑过去打他屁股,可是苍伶已经笑不动了,只好任由哥哥打屁屁。

  看着苍伶“咯咯咯”的笑,苍晟越发觉得他是多么的可爱美丽。也许在旁人看来,伶伶一头白发和浅色的眼眸有点怪异。但就像老太守说的,最爱的人是心中最美丽的……

  “伶伶,你真是我的宝贝啊!”苍晟常常会禁不住像这样有感而发,突然抱住苍伶抒发一下心中情感。但又不敢说得明白透彻。

  苍伶也习惯了,眨着水灵的眼睛,依偎在哥哥怀里,顺手玩弄他的头发。“哥,你的头发分叉了。”

  “哎,老了……想太多事情,想得头发都分叉了。”

  “哥在想什么?”

  “想你。”

  “想我什么?”

  “以后再告诉你。”

  “哼。那我也以后再告诉你我在想什么!”两人互瞪了一会儿之后,又打闹起来,像两只打架的野兔子那样在草地里滚来滚

  嬉闹一阵后,苍晨过去收回自己的身体。

  小太守和老夫人邀请他去府上做客,小住一段日子,其实说穿了就是想让苍晟做灵媒,在老太守和活着的入之间传话。苍晟欣然接受,有吃有喝有人伺候着,能不去吗?

  待到老太守断七的那一天,老夫人突然逝世了。但是府里没有悲伤,反而充满了美好的祝福。

  苍晟说,老太守和老夫人相互搀扶着走出了大门,让小辈们不要担心,一定要好好为民为国,好好过日子。小太守捧着包糕点冲出来,要苍伶交给奶奶,说这是奶奶最爱吃的杏仁糕。还有一个红包,要塞给鬼差大人,拜托他们一路上照顾一下两位老人。

  苍伶立刻追了出去,还好两位都是高龄。行走有点缓慢,他很快就追上了,而且身旁果然多了两个人,一个穿着黑衣服,一个穿着白衣服。难道说,这是传说中的黑白无常?可是,这两个人都好漂亮,一点都不像阎王庙里郡两尊丑丑的塑像。

  苍伶顿时有一种大开眼界的感觉。

  “小兄弟,有什么事情啊?”黑无常嬉皮笑脸的打量着苍伶,见他长得可爱,便摸了摸下巴问,“怎么不说话?难道是我太帅,你看呆了?”

  他刚说完这句话,旁边的白无常眼睛一瞪,一把揪住黑无常的耳朵往死里拧。拧得可怜的黑无常连连求饶。“哎哟!小妈!好痛好痛!木耳再也不耍帅了!”

  白无常这才放开他。

  好凶啊……苍伶又傻了。

  还是老夫人间了话:“小天师,还有什么事情吗?”

  “有、有。这是您孙儿给您的杏仁糕,让您带着在路上吃。”苍伶回过神,奉上一包糕点,却被黑无常一把抓去。

  “这样子老婆婆没办法吃的!”说着,他一把火烧了这包糕点,然后抖一抖,再交给老夫人。“这样就可以了,老婆婆慢用。”

  说罢,他又对苍伶说:“没事了吧?”

  “还有,”苍伶掏出了红包,“这一点心意请两位大人收下,劳烦二位路上照顾一下两位老人。”

  黑无常接过红包,轻轻触碰到了苍伶的手指,顿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但还是笑着说:“知道了,那我们走咯!”

  苍伶点点头。“嗯。”

  可黑无常似乎还有点恋恋不舍,死盯着苍伶看,“我可不可以问一下小兄弟你的姓名?如果有缘……”

  “木耳,”白无常大声喝住他,“除特殊情况,不准和阳间的人交流,你忘了吗?”

  “没忘、没忘……”黑无常一脸抱歉,朝苍伶挥了挥手,转身雕去,可心里还在纳闷,因为刚才和他手指触碰的那一那,的确感受到了师傅狐右残留下的味道。

  可惜苍伶起劲地说了半天,苍晟却不以为然,说那不是真正的黑白无常,只是一般的低级鬼差,因为真正的黑白无常是正神,不会那么无聊出来勾魂,说得苍伶挺失望的。

  太守家的活儿一干完,苍晟发现好处来了。除了得到一笔可观的收入以外。还被潼州城的百姓尊称为“天师”。看来从偷鸡摸拘的盗墓者转行到降魔驱鬼的天师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再加上自己一头奇怪的白发,八卦傅着传着,就把苍晟传成了神秘的“银发天师”,马上就有人高价请他去做法事。苍晟感叹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工作,和伶伶赶制了几套天师道袍,开始出去接生意。苍伶和苍铭也华丽登场,做起了天师的小跟班。

  苍家先是为百姓看看风水,驱魔画符,过一段日子就开始招风唤雨,捉鬼降妖,没多久就成为了全能职业的天师,威名远播,搞得庙里的和尚都没活干。

  做天师,大部分的时候都是招摇撞骗,出钱请天师的人,有时候寻求的只是一种心理安慰,这种钱最好赚,做做法事、卖卖符咒就行了;如果百姓要求雨,只要贿赂一下江龙,配合着呼风唤雨的阵势,让他们灌点毛毛雨下来。从中赚取一点差价,意思意思即可,也很轻松;不划算的活儿就是真的遇上法力高超的恶妖,斗智斗法斗拳脚,累死累活才赚那么点点钱。这也就算了,最可怕的是见到苍伶越战越勇,他体内原本就拥有的能力渐渐的暴露出来,身手干净凌厉,像是一个身经百战之人。

  苍晟心里有鬼,总是竭尽所能在第一时间把妖怪铲除了,不留给苍伶出手的机会,他怕灌输给伶伶的记忆出现问题,使他回想起真正的身份,那就糟糕了!不过,这样反而迫使自己把功力练得越来越好,一招之内定轮羸,而最后的结果,是把银发天师的名声搞得越来越响,生意来自四面八方,想挡都挡不住。

  虽然苍伶屡次提出出去独当一面,可是苍晟就是不同意。每次都找些理由拒绝他独自外出办事,一直都把他当小孩一样拴在身边,视线里永远有一个苍伶的身影似乎已成了他的习惯。

  苍伶也不固执,渐渐的就习惯了哥哥的“过分保护”,心里作祟的时候,还会故意拉着哥哥的手装瞻小,让哥哥充一回英雄,因为哥哥似乎很喜欢做英雄。就这样,天师一做就是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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