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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须臾之后,下意识的摸摸自己的嘴唇,感觉还在做梦。就在一个晚上,他失了两次神,一次是差点破扎死吓的,一次是突然被亲吻惊的……

  他看着苍伶可爱的睡颜,不知不觉伸出手抚上他的脸,心里开始幻想他长到十八岁时的模样。幻想之下只感觉自己的脸越来越烫,拿镜子一照,才发现睑红得像下蛋的老母鸡。

  “糟了……我怎么好像……”对一个孩子动了心!?

  这种话苍晟说不出口。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横加指责:“苍晟啊苍晟,你怎么可以对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起歹念?你虽然不是人,可是你是良禽啊!”



  其实,苍伶到底是十二岁还是十三岁,没有人会知道。苍晟把他认定是十三岁,一年之差,也可以稍稍减轻心头的负罪感,这是他惯用自欺欺人的手段。

  漫漫长夜,苍晟有点沮丧,他不敢质疑心里的感觉,他不想知道答案,但是在伶又叫了几声“阿洛”之后,又突然担忧起来。这个阿洛到底是谁?为什么伶伶总是在叫唤“阿洛”?而且还带着别离的伤感……

  如果有一天他想起过去的事情,会不会义无反顾地回到那个阿洛的身边?那可不行!

  苍晟万分舍不得,自私心作祟,双手按住苍伶的太阳穴,尝试窥探他的记忆。

  苍伶的记忆很凌乱,只有一些零星的片段,依稀看到有一座雪山,有一片绿林,有一个斯文的书生在蓝天白云下微笑。也许这个人就是阿洛吧,果然很有卖相,一眼看上去就知道他是属于那种狐狸精喜欢勾引的对象。

  苍晟有点嫉妒,不过只烧了一小会儿就熄灭了,因为他看到那个书生……死了。



  记忆里只有这些,快乐的,悲痛的,全都是这个书生的片段。

  苍晟松开手,万份同情地望着苍伶。谁说少年就不懂得爱?可怜的小伶伶一定是受刺激太严重得了失心疯……

  如果是这样,留着这种残破痛苦的回忆也没有用,还不如彻底忘了它,做一个快快乐乐的孩子。虽然修改他人的记忆有点过分,但是,苍晟不忍心丢弃他,不想再让他茫然的飘荡,如果可以的话,让他成为苍家的孩子就是最好的选择……相信阿洛的在天之灵,也不会忍心看到伶活在悲伤的回忆里。

  于是,他按住苍伶的天灵盖开始默念咒语。苍晟自认学艺不精,他不懂得怎样彻底抹去一个人的记忆,他只知道一段虚构的、但是完整甜美的记忆可以掩盖住原本残留脑海中阴暗的记忆碎片,这样可以使他恢复正常人的生活。

  所以,苍晟接下去所需要做的,就是给苍伶一个甜美的梦。

  苍伶在一个梦中就度过了欢乐无忧的童年……

  童年时光,有着爹娘的宠爱,有着哥哥保护,无忧无虑的生活在雪山脚下的村庄里。爹娘都是老实的农民,哥哥懂一点法术,靠这个贴补家用,那个梦一直延续到三年前那次不幸的山崩,之后便是一段空白。然后就在昨日,两人在雪地里意外的重逢了……

  匆匆一梦如漫漫十几年,当太阳升起的时候,苍伶揉着眼睛醒了,一看到苍晟亲切地坐在床边,立刻甜甜的笑了。“哥,你已经起来啦?”

  看来效果非常好,这孩子看上去一切正常,丝毫没有察觉到脑子里的记忆有什么问题。

  苍晟整晚的疲惫在看到伶伶的笑颜之后一扫而空,心里惊叹:好漂亮……原来小伶伶笑起来是这么的甜美可爱,昨晚的辛苦真是没白费!

  一看到美人颜,就想到昨晚的吻;一想到昨晚的吻,就期待朝夕相处的未来,虽然现在不应该企图可以和他什么什么的……但是小孩子也会长大,自己又不会老,还是有那个什么什么的可能的嘛!呵呵呵呵……

  “哥?你在笑什么?”

  “啊?”被苍伶这么一叫,苍晟这才发现自己犯了花痴走了神,不好意思地回答,“没、没笑什么。”

  苍伶掀开被子坐起来,舒舒服服的伸了一个懒腰,看上去伶俐极了。“哥,铭儿呢?”

  “在我房里睡着呢,我过来看看你睡得怎么样。”

  “我睡得很好啊!”苍伶抓起衣服准备穿上,才发现昨天墓穴里捡来的衣服成了碎布,抬头问哥哥,“哥,这是怎么回事啊?”

  “这个……我昨晚想帮你改尺寸,结果……呵呵……就这样子了。你先躺一会儿,哥给你去打一盆热呼呼的洗脸水来!”苍晟心情甚佳,可爱的小伶伶一醒来就连叫了四声“哥”,听得他整个人都轻飘飘的,飘啊飘的,就飘下了楼。

  这家客栈的小二是条懒虫,这么晚了还没起来,苍晟只好自己生了炉火烧壶开水,等水开的那个空闲里,他不停的对自己说:先要做好一个哥哥!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等他端着脸盆飘上来,却发现一件让他吃惊不小的事情——苍伶已经把衣服改好了!穿在身上左右照着镜子。

  天!他不会这么能干吧!?

  苍伶穿的端端正正的跑到他面前,认真地说:“哥,这个衣服的颜色好花俏,而且,这还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我不喜欢,可不可以给我买一套新的?”

  “行、行。”

  苍晟一搁下脸盆,苍伶就扑进他的怀里乱蹭,“谢谢哥!你真是我的好哥哥!”

  既然是弟弟扑进哥哥怀里撒娇,那做哥哥的意思意思也是理所当然的,苍晟乘机摸了摸他的头,亲了亲他的脸颊。这感觉,简直比作神仙还要幸福啊!

  这种幸福的日子,从这一天的早上开始。

  苍晟看着他整理房间,看着他给铭儿梳洗,看着他大口大口的吃着馒头,看着他牵着铭儿的手走在大街上,看着他在布庄里挑衣服,看着他和老板讨价还价,又看到他对文房四宝流露出极大的兴趣。反正,视线里有苍伶,心里头就有幸福。

  幸福洋溢了一整天之后,从苍伶的举手投足中总结出一个讯息:他非常的精明能干,不太像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或许,他已经十四岁了。如果是十五岁那就更好了!

  刚判定苍伶是个聪明的孩子,就让苍晟看到了他傻乎乎的一面。

  回客栈的路上,他突然拉住哥哥的衣服赖着不肯走了。他指着一个卖烤番薯的小摊说:“哥……我想吃番薯……”

  苍铭也跟着凑热闹:“阿爹,我也要吃番薯!”

  想吃就买咯!苍晟毫不吝啬地买了两个最大的,可是他发现接下去的情况有点不对劲,苍伶一捧到那个大番薯就开始傻呵呵的笑,白天那种伶俐机智的感觉可以说消失得无影无踪。

  苍昆虽然有点疑惑,但是只要小伶伶依旧叫他哥哥就行了!

  傍晚,仙乐镇又飘起了雪花,家家户户都在忙碌,准备过一个好年。苍晟靠在窗边,摸着系在腰间的玉璜,出神的望着镇上的万家灯火。

  又是一年的年底了,今年看来又是带着孩子在客栈里度过……

  真希望有一个小小的家,不一定要多精致,但一定要舒适,院子里一半种花,一半种菜,最好屋前还有个池塘,岸上养一群白鹅,水里养些鱼儿虾米,想吃的时候就捞一点上来。每天早上送铭儿和小伶去私塾念书,然后自己找点活干,研究古墓古玉,或者躺在阳光下美美的睡一觉,到傍晚等孩子们回来之后就弄几个小菜,一家子开开心心的聚在饭桌前共进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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