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谢谢判判!”常慕接过小盒子,欢喜的不得了。
“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说吧!”
“永远不要和冥界的人碰面,不要让他们还知道你还在这个世界上。”
“这个是当然。”
“然后,许点每过一世,你就到任何一座阎王庙,在我的塑像前求签,我会在签上告诉你许点下辈子会转世去哪里。”
“好!我记住了!判判的大恩大德,木耳永世难忘!”常慕真心真意的再度跪下,给判判磕了一个响头。
“好了,好了,别谢了。”判判把他扶起来,“你准备什么时候走?”
“唔……”常慕转头担心地看了看苍伶。苍伶无所谓,笑着是说:“等接到下一个降妖令,你就放心的去吧,后事我会处理。”
“小白,你真可爱。”
之后,大家和和气气吃了一顿团圆饭,就当是给常慕送行。
阎王经过朗月居,听到里头欢声笑语,禁不住爬上墙头偷偷张望,居然被他看到常慕、苍伶和判判三个人面带醉意,把酒言欢,一时间嫉妒得不得了,现在的这对黑白无常加判官组成的小团体常常一起私下活动,就是没有他的份!真是可恶极了!
正当他眼红得厉害,忽然听到有脚步声过来,便匆匆回到地面,装作若无其事的走过朗月居的大门……
第九章
七天之后,常慕和苍伶终于接到了可贵的降妖令。
临走前,常慕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串不够长的白骨鞭,对苍伶说:“小白,这是我原本要送我小妈的礼物,这条白骨鞭是由死在我手下的恶鬼左手中指指骨串成的,阴气很重,应该是一件很厉害的兵器。当初我和小妈刚担任黑白无常的时候,因为阎王小心眼,给了我一把镰刀,给了他一把掸子,他常常向我抱怨,说是我害的。所以我想偷偷地做一件很帅的兵器弥补给他,本来打算完成白骨鞭之后送给他当礼物,让他开心开心,但是现在,好像用不到了……我把这件半成品送给你,希望你能完成这条白骨鞭……”
“谢谢前辈。”
“你现在很强,我很放心,记住你说过要向我学习,学会永远的微笑。不要因为我走了就没了精神,很快就会有一个新的小黑和你配成对,判判的眼光从来没有失误过……”
“嗯。”
“还有,以后,除了保护重要的人以外,还要好好保护自己,不要像我小妈那样,让所有爱他的人伤心难过……”
“嗯,我会的。我哥哥常说我最自恋了,呵呵……”
常慕做完最后的交代,便和苍伶出门了。当然,这次他再也没有回来。
几天后,苍伶衣衫破碎,捧着常慕的镰刀和黑无常权杖从鬼门关一路哭到阎王殿,哭得整个冥界都知道了。
“怎么会这样!?”阎王被震惊到了,因为这只妖怪不强悍。
“那妖怪是很弱,可是半路跑出那只妖怪的爷爷,常慕前辈一疏忽,就、就……整个儿被活吞了,当我好不容易杀死那妖怪爷爷,发现前辈被嚼烂了,魂魄也完全消失了……呜呜……”
阎王想起了常慕有诈死之心,于是认真打量苍伶,可是他好像不是撒谎的样子,一点都没有破绽;再看看判判,他就站在一边抹眼泪,也的确是他的作风。
殊不知判判手上摸了辣椒汁,一揉眼睛就是一包泪水。
大家都相信了,只有阎王觉得这件事很诡异,不过就算怀疑也没有证据,私下里去刺探判判的口风,判判居然说心情下好,要独自出去散散心,不想再谈论常慕的事情。
而苍伶,郁郁的休息了几天之后,又开始了忙碌的工作。每次提及常慕,总是挺挺胸膛望向远方,一副逝者已逝,往事随风的态度。
派鬼差去潼州调查,结果发现许点的转世还是如往常一样生活在那户人家,监视了几天,也没有发现常慕的踪迹。最后,也不得不放弃了。
等到盯哨的鬼差一走,关家隔壁的一老头子拄着拐杖走进了关家的院子。
“小傻傻,想不想见木耳哥哥啊?”——“傻傻”是周围孩子给他取的绰号。
“想啊!”傻傻一听到木耳哥哥,立刻笑得很灿烂。
于是这老头带着傻傻走进了一个偏僻的巷子,那儿停着一部马车,等傻傻坐进了马车,老头儿精神抖擞地驾着马车离开了潼州。
傻傻很快就在车里睡着了,等他醒来,发现自己在木耳哥哥的怀里,而且还到了一个不认识的地方。
“宝贝,你醒啦?肚子饿不饿?”
“饿、饿。”十五岁的许点,言行举止还是像一个六岁的小孩,很好骗,也很好哄。
常慕打开一个包裹,里面全是香喷喷的糕点,看得许点都不知道先吃哪一块。常慕挑了一块松仁糕送到他嘴边,含情脉脉的喂他吃。
“好吃吗?”
“嗯、嗯!”
常慕看着许点吃得这么欢,摸着他的头发喃喃自语:“小妈,从今往后,木耳再也不会离开你了。”
许点不知道谁是小妈,只是看到木耳哥哥有点不开心的样子,咽下一口糕点之后,扒在他身上甜甜的说:“木耳哥哥,傻傻好喜欢你。”
常慕笑了,也许小妈只有在呆呆傻傻的时候才会主动说“我喜欢你”……“从今以后,你不要叫我木耳哥哥,直接叫我木耳,你呢,也不叫傻傻,叫点点,知道了吗?”
许点摇摇头,没听懂。常慕无奈的笑了起来,“算了,算了,以后我慢慢教你。我们有的是时间。呵呵……”
马车里还有好多箱珍宝,都是常慕做鬼差的期间在富人家搜刮来的,到下一个城镇找家当铺当掉几件,换点盘缠,从今往后,就要开始过两人的世俗生活了……
第十章
“洛之遥,霁雪,火云。”
记得常慕曾经在听到苍伶的时候说过“火云山”这个地方,判判相信冥冥之中,自有注定的缘分,这种缘分不是天庭可以安排的,那是真正的“天”所赐予的。观音所说的“火云”,有可能就是常慕说的火云山。所以挑了个有空的日子,一大早骑着小三到了这座山脚下。
火云山的风景好的令人意外,没来到访过此地的人还真会被他的名字骗到。这儿一片片的青松绿竹,一处处的清泉幽涧,一声声的虫鸣鸟语,云雾绕足,清露心,丝毫没有“火”的感觉。
判判跳下狗背,决定自己随处走走。这一阵子心里很难受,想念固执别扭的许点,想念捣蛋无耻的常慕。虽然知道世事变幻无常,劝自己学着释怀,可就是做不到。
沿着一条山泉慢慢往上走,横在水中的一块会发光的鹅卵石吸引了判判的注意,因为这块石头特别大,特别的惹眼。于是他卷起袖子把它捞了起来,奇怪的是,它并没有外表看起来那么沉。
“奇怪的石头!嘿嘿,捡回去放进我的池子里。”判判搜罗破玩意儿的恶癖又犯了,想把石头收进他的乾坤袖,就在这时,很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这块石头上浮现了一排密密麻麻、书写工整的小字,判判顿时兴奋起来,凑近了轻声念起来。
“我是居在火云山的无名,有两位好友身遭不测,魂飞魄散,我于心不甘,研究古老的灵魂重生法,只要一魂一魄尚存,就能重新还其完整的灵魂。我希望此种法术能够让好友重生,但因时间有限,无法完成,便将这未完成的法术写在这块续缘石当中,它会帮我找到有缘人完成这种法术。你若愿意继承我的遗志,并发誓助我好友重生,滴一滴血在这块石头上。你若不愿,请把石头放回原处。毁石者自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