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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页

 

  我的头好痛……那么美丽的人儿,那么美丽的微笑,那么美丽的温柔……我看着他……那么动人的温馨,那么动人的快乐,那么动人的回忆……我头脑中无数的记忆碎片在旋转……我的头好痛!别逼我啊,求求你。

  窗外,来回巡视的人似乎有所增加……或者还是那些,我不知道!我从来都没留意过!天哪,我从来都没理会过身边四伏的危机!因为有兰瑟,因为兰瑟一向站在我身边的!所以我像只猪一样等待着明天。

  我只知道他的决定不会错,相信他不会伤害我,我以为我很伟大的,能把自己全部交托给他,可是我根本就没想过,他会替我——更替他自己——安排了怎样的一条路

  “做了这么多,你不过是为了送一个蠢货离开……你可真是活回去了,你他妈白活了,兰瑟!”我坐倒在地上,背靠着床边。明天……想起来就让我很泄气。我心里很乱,一边,我在考虑如何脱困,另一边,我很不满意,对自己,也对兰瑟!我不该这么迟钝的,我也早已怀疑过,只是我以为付出一个肾来离开,这代价已经足够大,不应该还有更惨烈的可能了——应不应该好像不适合这个地区——好吧,我承认我知道兰瑟心里有事情瞒着我,可是我没深究,我以为他跟我一样为的是即将到来的别离!而他,他凭什么就替我做了这样的选择?他以为我会接受,接受以他的死为代价的回家?大错特错!我不能,我做不到!



  一起死吧!那就这样吧!

  一起,生死与共!

  “不是为了你,欢欢,不来这里也是条死路,大概可能多支持两天,然后饿死或者被俘……还可能伤口溃烂而死。”兰瑟轻笑道,摆弄着我的头发,“而你,也不是个蠢货。你只是不熟悉这个地区的求生法则。”他用的是一种我说不上来的语气,凝重的,但却……并不沉重。

  那么他的意思是,这是我们唯一可走的一条路,一个人想要活命,需的另一个人牺牲,是不是?

  好吧,我咬了咬牙,“你更熟悉这个地区不是吗?”我抬头看着床上坐着的兰瑟,“你也有更大的把握离开对吧?让我们换一下角色。我做那个掩护的。你听着,我不是在跟你商量,你明白么?”让我来,我去充当这个牺牲的角色,这样可以吧!

  我们两个人中,我更愿意自己去死。



  “欢欢,你还不明白么?”我的话音未落,兰瑟已然厉声道——他从未如此声严色厉地对我说过话。但此刻我已经什么都听不进去。“够了,我已经厌倦了你的安排!我会自己选择!”我毫不客气地反驳道,“要么,你走我留下,要么,我们都留下!”够了够了!我不想再跟随着任何人!不像在顺从让我心痛的选择!

  他半晌无语,但手指还是在我的头颈摩挲着,而这摩挲让我感觉舒服又烦乱。

  “唉,”他长叹了一声,有些无奈,亦有些……似乎是感动。“欢,你的心意我知道;可是我的意思……”他顿了一顿,接着柔声道:“你却还不能领会。我是把你我二人的性命托付到了你手上,你明白么?”

  我赫然一惊,坐直了身子。不对不对,我刚刚的思路似乎是不对!

  “我不是说我们两个有一个活下来便够了……我是说,我们两个有一个活下来,另一个才有希望!”他俯下身子,在我耳边轻轻地道,“我把我的性命交托给你,我知道你能赢了这场游戏的,只要你肯拿出全部的勇气和智慧面对它!”

  黑市的老板要杀我们两个灭口;倘若有一个逃跑了,那么他还敢对另一个人动手么?如果放我们安全离开,他也许不会被灭口——相反的,他杀了一个的话,疯狂的报复则避无可避!

  所以,只要我逃跑得及时,他便不敢杀掉兰瑟——至多取走事先说好的肾,只要我能在他对兰瑟下毒手之前逃离!

  也就是说,只有我逃跑成功,我们两个才可能活命,反之,两人一起被灭口!

  我猛然从自怜自伤及突入其来的震撼中醒过来。兰瑟——他是兰瑟,不是言情小说的女主角,亦不是冲动感性的我——聪敏机变,智计百出,更不惮兵行险着、败中求胜!

  此刻我身上虽然挂彩,但都是皮外伤,并不影响行动;而兰瑟这两天虽然腿上的红肿渐消,可奔跑跳跃也难免受到影响。明天唯有他接受麻醉我才能拿到现金逃跑。即便我一百二十万分的不想他涉险可也别无他法。

  我微一犹豫,便点头道:“好吧,这一次放你‘断后’,下一次我来作主!”被人摆布的无奈和痛苦我已经 尝够,下一次,如果有下一次,兰瑟,你要听从我的安排!

  兰瑟不语,只是握住我的手,微一用劲儿将我拉到床上。我躺到床上,顺手抱住了他。

  我们相依偎着。

  想到明天,我热血澎湃,同时,亦觉得无比的心痛。

  倘若我能逃走,才能使他免遭分尸厄运,而且,我必须在他们下手之前逃走。可我能做到吗?

  而无论如何,他将失去一个肾,这是我原本想要替他付出的,可现在,除了痛苦,我还能做什么?

  依偎了良久,他才道:“睡吧,明天会很长。”

  这场景依稀经历过,我的思绪似乎又回到了在坑洞里度过的那日。“还会数我心跳吗?”我问道。

  兰瑟忽地仰起头,似在黑暗中细细地端详我,抓着我衬衫的手指越收越紧,然后,他将头靠在我的肩上:“会。每夜都如此。”

  那一刻,心跳忽然有力了许多。“我一定能逃脱的,”我把他搂紧,“藏獒也不是我的对手。”说到这里,我忽然明白了他为什么总是穿我的衬衫去逗狗——不过是想让藏獒习惯我的气味,在追捕的时候为我赢得一点时间。

  “我知道。”他的声音渐渐低沉,依稀带了些鼻音,“只要你脱身,他们不敢杀我,我自然有办法脱身。离开就不要再回来。不要回头,不要回头……”

  不要回头。

  不回头……

  我们的缘分到了尽头了吗?我们的生命到了尽头了吗?

  我生命中最长的一天是个大晴天。我几乎是看着太阳一点一点升起来的。这一夜,我们没拉窗帘。

  兰瑟好像是睡得很熟,他窝在我的臂弯里。就着晨光,我一次又一次地仔细端详他——这是我最后一次记住他的机会,无论我们的计划成功与否。

  他的眉毛很整齐,也很长,在他熟睡的时候,眉毛自然弯弯的惹人怜爱;这些天他真的没睡好,眼睛周围带着淡淡的青黑色,看得我好生怜惜。他睫毛真的很长,一丝一缕的阳光透射进来,把他睫毛的投影拉得极长。他的鼻子很精巧,鼻梁很高,嗯,这是他全身上下最像外国人的地方,但他的鼻子却没有西方人那么大。他的唇本来是很温润诱人的,但此刻却苍白得很。他冷吗?不舒服吗?我把他抱紧些,他皱了皱眉,看样子不太习惯在睡梦中跟人这般亲密。可他这一宿都那么紧紧地抓着我的袖子,不曾放开过。

  “为了你,我得活着。”我无声地对他说,“祝我好运吧,我的男孩。”

  八点整,穿戴整齐的我们被带上一辆汽车。车子很破旧,但车速却极快——我们没办法跳车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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