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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页

 

  夏明眸听著听著便动容了,对於沈博文的父亲生出另一种异样的感觉。他曾经如此耐心地等待著一个愿意上进的孩子,用著像父亲的目光,关注眼前这位严谨温和的男人。

  「他是个工作很投入,和竞争对手较劲时很狐狸,对朋友很诚恳,对家人很用心的人,如果,你愿意放下成见,慢慢地你会发现。」他笑了笑,推推眼镜。「第一次和你见面,除了你态度上的冒犯外,他其实还挺欣赏你的,不然,他不会答应再次和你见面。」

  垂下头,仔细回想,她的态度的确有够差劲的,像个迫不及待想宣告自己主权的激进份子。

  「谢谢你告诉我这些。」



  「我烤了一堆,大家一起吃吧!不熟的话就请自己去加热。」沈方远端了两大盘放在长桌上,特别递了一只烤花枝给夏明眸。

  夏明眸对上他的眼,那里头写满慈爱。她站起来接过,将它放在盘子里,忍不住行动过去搂住他。「伯父,对下起。」

  她的感情一向不外露,但是,她却好想将内心的感觉忠实地传达给他。她对自己的父亲完全没有印象,此时,她将沈方远当做自己的父亲,那种小女儿想向父亲撒娇的姿态表露无遗。

  沈方远愣了一下。「没事,乖……没关系的,是我不好,伤害了你。」

  夏明眸在他怀里直摇头。「不是这样的,伯父,是我误会你,是我太冲动。」

  「那我们都原谅对方,重新认识彼此,好下好?」



  她含著泪,点点头。

  沈方远又感动又喜悦地差点老泪纵横,抚著她的肩膀,扬著嘴角。「我就说嘛,女儿绝对比儿子贴心。」

  一时冲动做了这么令自己羞怯的举止,夏明眸趴在老人家肩头,不知道该如何退场,一个脸蛋红得像刚烤熟的虾子。

  「她不好意思了。」沈博文走过来指指一直不肯将脸抬起的夏明眸,将她的头移往自己怀里,带回座位,而她还是羞得不敢抬起来。

  一家人热闹地上演你争我夺的戏码,沈博文出声唤回大家的注意力。「我这里有三件事想向大家宣布。」

  「第一件事是我不打算继承老爸的事业,只想单纯在公司做一名业务员,以後多留点时间陪老婆还有妈妈,协助基金会的运作。」

  「什么——」沈方远站了起来。「那我哪来时间陪自己的老婆?!」

  「博文,你继续说。」邱淑琴丝毫下理会老公的反应,反而欣然认同儿子的想法。

  「第二件事当然是将我的老婆介绍给大家认识。」说完,偷瞄还低著头一脸羞怯的夏明眸。「第三件事是,我们不打算生孩子,以後,我会把育幼院的孩子当成自己亲生的来照顾。」

  话说完,四周一片静默,转头等待另一位当事者——夏明眸的反应。

  这些声音似乎还没传达到她脑部,所以来不及有反应。

  沈博文十分紧张地等待她发言,这种神不知鬼不觉的求婚方式,夏明眸应该会傻傻地就莫名其妙地被他娶回家。

  静默持续长达五分钟之久,蝴蝶在七个静止下动的雕像旁飞舞。

  就在沈博文打算将「沈默」当作「默许」结束这段发言时,夏明眸突然大叫「不可以!」她站起来抓住沈博文的衣领。「怎么可以这样?」

  「你不想嫁给我?」他拭拭额上的汗,计划出现问题,得用替代方案。

  「不是!怎么可以没有小孩?」

  「你不是希望能给育幼院的孩子完整的爱?」

  「可是,我想要一个你的孩子,我可以爱你、爱我们的孩子,也爱育幼院的孩子们,那种爱并不冲突啊!」她纳闷地说。

  「如果你想生,我当然全力配合。」他坏坏地笑著。「那你是答应嫁给我喽?」

  「呃……啊?」她这才反应过来,要生小孩之前,得先嫁给他,难道……他刚才是向她求婚吗?

  沈博文从口袋里拿出一枚戒指,连忙套上她的手指。「夏明眸小姐,答应嫁给沈博文先生,大家请掌声鼓励。」

  夏明眸皱皱鼻头,伸出粉拳往他胸口意思地槌两下。「你这只扮老虎的猪。」

  「小子,真有你的。」大哥赞许地比出大拇指。

  「恭喜喽!新房看好了通知我一声,让我来帮你们布置一个爱的小窝。」

  羞死人了!被他们这么一闹,夏明眸只好又将脸埋进老公的怀里。

  「等等……等一下……」沈方远虚弱地呼唤陷在喜悦里的家人,小儿子不打算继承,最後一个希望也落空,那他什么时候才可以退休啊?

  大家回头看他,眼里写著——「你有什么意见吗?」

  沈方远缩了一下肩膀,合上嘴。突然像想到什么,缓缓将狐狸眼调向陆铭隆。

  陆铭隆敏感地往後退一步,充满防备地盯著他。

  沈方远骤然大笑。「没事、没事,今天真的是双喜临门啊!所有的问题都不再是问题,开心啊!博文,去把冰箱里的啤酒提出来,今天咱们一家人不醉不归,不是,应该说不醉不休,哈哈!」

  这次,他才不会又打草惊蛇,就设好陷阱,让猎物不知不觉中……嘿嘿!

  邱淑琴也感染了老公的喜悦,偎向他怀里。知道他终於找到了最合适的接班人,儿孙自有儿孙福,他们分隔两地十多年,也该好好享受两人独处的甜蜜生活了。

  【全书完】

  后记

  看过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访问王月及李国修,想知道王月是如何「勾」上当时是她的老师的李国修。王月坦然说出了她的必胜绝招——无时无刻出现在他身边,两眼放电,等著他将视线对上她时,开始大量释放出「爱的讯息」。

  她边解说时,李国修立刻配合她演出,一群人围上李国修假装讨论剧本,而王月就站在不远的地方,视线一刻也没离开过李国修的眼睛,当李国修想到要找个什么人来帮他的忙时,一抬头,便对上了王月迷人而深情的眼眸……

  我已笑倒在沙发上,这招……太绝了!

  被盯上的这个男人,肯定会在心里暗暗思量,为什么我总不自觉地在搜寻著她的身影呢?殊不知,是这个女孩一直刻意站在他的视线范围。

  故事中的男主角也采取了这种攻势——死皮赖脸加死缠烂打,—步—步加深自已在女主角脑中的印象。

  喜欢是一种无形的电波,当你不由自主地关注一个人的时候,习惯一抬头便用眼角搜寻那个人的身影,听到有关他的消息,精神就会马上处於一种亢奋状态,他随口说的一句话或一个眼神,会在自己脑中重复演练、下断美化。对方只要在你的视线范围,就能感受到被注意的电流,当他转头对上你的眼睛时,千万别急著含羞掉头,送上一个大方迷人的微笑吧!下次,对方会下意识地再度寻找那股奇异的电流。

  听见空气中「嘶嘶」的电波声响了吗?

  我已经发出十万伏特超强电力,有没有感觉到手心麻麻热热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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