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庭长相平凡,虽然留着一头长发,但也没给外貌加上多少分,但是她的气势和姿态却相当凌人,一开口就让人感觉自信十足,和他恰好成了十足十的对比。
她毫不客气地上上下下将他打量了一遍,又说:“你们男生哪,懒到极点,天生又少根筋,除非是苦命的上海男生,否则怎么会突然想要学做菜?你老实说,是不是为了想引起别人注意,还是被女朋友威胁,要是做不出像样的东西,她就要甩掉你?”
温宁被她这问题一吓,心中无数个念头闪过。
被女朋友甩掉?难道他以前就是因为不会做菜才被人甩掉的吗?如果他还是连锅铲都不知道怎么拿的话,程晴是不是也会甩了他?
但,等等,程晴又不是他女朋友,他这么担心做什么?
可是既然不是他女朋友,人家也没硬要求他学做菜,他又为什么这么眼巴巴地跑来拜师学艺?
就生怕不能讨她欢心,生怕她讨厌自己吗?
“喂!你想什么想这么久?是不是觉得我说的话很有道理?”豫庭眉毛一挑,双手擦腰。
“也许是吧……”他若有所思的说。“总之,能不能就看在大家都是台湾人的份上,救救我这无可救药的厨艺吧!不然,我真伯阿晴会把我赶出家门。”他低声下气,厚着脸皮恳求。
“阿晴?晴学姐?原来你就是晴学姐的男朋友?”
“我?我我我我不是——”他马上急着辩解。
“哎!早说嘛!学姐之前照顾我不少,要教她男朋友做几道菜有什么难的!”豫庭很阿莎力用力拍了拍比她高一个头的温宁的肩膀。
温宁这才知道,国外的台湾人圈子,不但小,大家几乎都彼此认识,而且还会常常传着一些还未经过证实的八卦,每个人传给下一个人的时候不忘加点油添点醋,结果往往最后当事人听到的版本绝对和事实相差十万八千里。
他和程晴真的一点关系都没有啊!
可奇怪的是,脑袋里虽然不断这样对自己解释着,他却没有在豫庭面前做出任何的反驳,照理说,当事人自己来厘清事实是最有利的,可为什么他不但不反认,还有些心虚地讪讪笑了起来?
也许,在他心里的某一个角落,竞希望这样的传言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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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笨蛋啊!青菜邹有人这样切的?你平常怎么炒青菜的?”
“你在干么?油放那么多做什么?”
“喂喂喂!你往锅里倒水干么?”
“姓温的,要不是看在你是我同学的份上,看我不拿菜刀砍了你!看你把我家厨房搞成什么模样?!”
“你给我出去——”
在豫庭的厨房里被咆哮了三个小时后,温宁终于被踢了出来,没多久他的背包和书本也二飞了出来,通通落在他身上。
“你真是没天分,要好好特训才行。晴学姐也真可怜,竟然能忍受你这么久,天啊!你做出来的东西只比学生餐厅好一点。你明天再过来,我今天已经受够你了,你再留下我家厨房恐怕要烧了!”
厨房的大门很不客气地被用力关上,隔着一道门还可以听到豫庭在满是油烟的厨房里咳个不停的声音。
温宁摸摸鼻子,自知理亏,把散落一地的书一本本捡起来,然后心里重重又叹了一口气。
唉,在同学的见证下,他终于了解到自己的手艺差到如此地步,可为什么程晴从来没抱怨过呢?
想了又想,只想到一个可能性,可之前才在感情路上重重跌过一跤的他,此刻却又有些不敢承认那会是真的……
那天晚上,温宁从超市下班时特地买了一个大号的海鲜披萨和两瓶水果凉酒,准备回家好好让程晴吃一顿。
回到家里,却发现家里空无一人,这才想起这几天她好像特别忙,晚上总在图书馆待到很晚,然后赶搭最后一班公车回来。
他烤热了披萨,一个人坐在厨房慢慢吃着。
尽管客厅里的电视开着,喧嚣声带点沙沙的声音传进厨房,但他心里还是有一种莫名的寂寞感觉。
以前他一个人在台北工作的时候,不也是常常这样自己一个人吃饭,那时候也没觉得特别寂寞啊?
……其实是有的吧。
只是那时候就是一个人,只能要自己习惯,别再去多想。
有时候,以前的女朋友会陪他一起吃晚饭,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即使只是吃着干篇一律的速食或是泡面,但他心底总有一股暖暖的感受,觉得能有个人陪在自己身边,真好。
食衣住行,“食”字明明就摆在最前面,很多人却往往把它放在最后头,一点都不在意,真是奇怪。
简简单单一顿饭,自己吃和有人陪着吃,那感觉硬是不一样。
他又拿起一片披萨,喝了口水果凉酒,然后百无聊赖地看了看时钟。
已经快十一点了,程晴怎么还没回来?转念一想,说不定是不想吃他做的饭,所以才故意混到这么晚的吧?
这么一想让他更加沮丧,手里的那片披萨吃了一半便再也没有胃口,他突然怀疑自己是不是一个很失败的人?
细细回想起过去与程晴相处的每一刻,其实她足个很体贴、很为别人着想的女孩,只是她总做得不着痕迹,不想让人知道。
在英国的第一个夜晚,他因为冷得睡不着,她半夜摸黑不声不响便丢给他一床棉被,事后也没再提起这件事。
他带来的那把小伞坏掉后,她后来送了他一把可以折叠起来的黑伞,虽然不起眼,但却非常耐用,到现在都没坏过。
有时候家里有碎玻璃垃圾,她也会特别包好,不但上头写了字,还会一大清早起床等着收垃圾工人来收走。
他有次好奇地问,既然都已经特别分开装了,上头也写了“玻璃危险”的字样,为什么还要亲自交给收垃圾的工人?
她只是笑笑,说有的工人可能不认识字,还是自己亲自交代比较安全,免得碎玻璃刺伤了人。
和程晴比起来,他还真是个一点都不在乎别人感受的差劲男人,总以为别人对自己好是理所当然,很少想过要回报对方。
妹妹这时跑了过来,一脚踩在他脚上,抬起头来望着忧郁的男主人。
温宁见到它漂亮的黑色眼睛,心里又一阵惭愧。
他什么都不会,光只会给程晴找麻烦,当初申请学校的时候要不是她那么费心费力,他怎么可能会被顺利录取?
还有妹妹,要不是程晴,它现在老早被送到流浪动物之家,或是被莫妍那个奇怪的大陆朋友给宰了炖汤喝吧?
“妹妹啊……”他拿起玻璃瓶子,放在地上让它滚着玩。“你会不会觉得我是个很差劲的男人呢?”
妹妹用小鼻子顶着玻璃瓶子,一路滚到客厅去,似乎完全没听到他的哀叹。
程晴回到家的时候,温宁已经睡了。
她打开冰箱,意外看见吃剩的披萨,还有一瓶还没开的水果酒。
是有客人来了吗?不然平常节俭到家,只会挑超市当天卖剩的蔬果,从来舍不得买披萨这种“高级食物”的温宁,怎么会这么大方?还附送一瓶水果凉酒呢!
仔细看看,那酒还是水蜜桃口味的,正是平常自己爱喝的。
她从冰箱里抬起头,望望温宁的房间。
灯光已经暗了,应该是睡了吧?那……偷吃一点披萨应该没关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