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啦!”可乐娇嗔了一声,越过我,忙著掏钥匙开门。“他人满好的,我的摩 托车坏在路旁,他好心的帮我牵到附近车行修理,然后顺便送我回来。”
我有种感觉,可乐好像在逃避我的眼睛,什么理由呢?因为那个送她回来的林明达 吗?
“这么好,素不相识的人帮你牵车子去修理,还送你回来,他会不会对你有好感? ”我三八地说道。
“怎么可能!”可乐终于正视我,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缝。“他不过是日行一善。你 知道吗?他才三十一岁,就当上行销经理了,他的工作能力一定很强。”
“你不是才认识他吗?怎么连他的年龄和职位都知道?”
“没有啦,他送我回来的路上我们谈了一些话,无意间提到的。”可乐咬了咬下唇 ,不好意思的又笑了起来。
我明白了!可乐一定是对那个林明达有好感。真难得,可乐向来都闷闷的,看到异 性总是一言不发,像个隐形人一样,一点存在感都没有,也没有听过她对哪个男孩子有 好感过,怎么会突然就喜欢上一个人了?
我和可乐住在一起,又合伙经营生意,应该可以算是她最好的朋友吧;既然是她最 好的朋友,如果她真的喜欢某个人,我当然得尽力帮忙她。
“可乐,你是不是喜欢那个林明达?”
“哪有!”可乐惊呼。
她说话的声音一向是小小的、细细的,我从来没有听她这么大声说话过。对于可乐 的反常态度,我的脑海中突然浮现一句成语--欲盖弥彰。
“没有就没有吧!”
“本来就没有。”可乐的声音又恢复平时。
恋爱这种事情还得看两个人对不对眼,就算可乐真的喜欢上对方,也得对方也喜欢 可乐才行啊。我决定静观其变,在必要时才给子可乐援助。
第二章
第二次看牙之后,我的牙痛像是怕了我找牙医对付它,再也没有发作,我也乐得轻 松。
“今天有三束花要送。”可乐低著头,手指快速按著电子计算机的数字键。
可乐这几天做事都不怎么起劲,连吃饭都没有胃口,我想,我大概知道原因吧。才 短短的三天,她经历了一场暗恋,而暗恋的对象可能连她是谁都不记得呢!
记得柴门文在《鱼树》这本书中有一段写道:大部分的女性喜欢听到朋友被甩,而 且有助于友谊的增长。
我就是属于这大部分人之一。
挂在门上的铃铛声响起,我知道有客人上门。
“欢迎光临。”这句话平时都是由可乐开口的,不过这几天她心情不好,由我代劳 。
一个身材高大,身著棉质上衣和剪裁合身休闲裤的男人走进门,由他的穿著可以看 得出他有很好的品味,此外,他的笑容也很棒,自然而不做作。
“请问陈美里在吗?”
“美里?!”好久没听到美里这两个字了,每次听到都觉得很好笑。“美里!外找 !”我望著可乐大声地喊著。
可乐抬起头来,看到来人,她变得很慌张。
“林明达,你怎么来了?”
林明达?这个气宇非凡、风度翩翩的男人就是林明达!可乐暗恋的男人?我赶紧收 敛起三八兮兮的表情,一本正经地退到一旁。
其实我退不退后都已经无所谓了,可乐和林明达眼中只有彼此,根本也看不见我。
“刚好路过,所以进来看你。”林明达搔搔头,不好意思地对著可乐说道。
“真不好意思,应该是我亲自去向你道谢的,那天你帮了我很大的忙。”
“只是举手之劳,不过如果你想向我道谢的话,可以请我吃饭。”
“没问题。你想吃什么?什么时候有空?”可乐的脸颊上出现两朵粉红色的云彩。
“随时都有空,不过今天我想买些花回去插在办公室。你可以为我介绍吗?”
他们两个忘我的交谈著,我这么大个人站在一旁,倒像个不存在的物体似的。如果 在从前,一向不容许别人忽视的我一定会想尽办法加入话题,让在场的人都注意到我, 不过这一次状况不同,可乐是很难得才有个对象。我决定自动消失,把场地让出来。
拿起可乐前一天扎好的花束和写上客户住址的便条纸,我俏俏地走出花店。
骑上摩托车,我不禁想著,林明达这样有魅力的男人实在很少见,自认为见多识广 的我都忍不住想多看他两眼,所以像可乐这样阅历少得可怜的女人只见他一次就对他难 以忘情,这一点我绝对可以理解。但是那个林明达怎么会喜欢上可乐,还主动找上门来 ?
吸引他的是可乐的外表?不可能。可乐长得不是那种看一眼就会被吸引住的,她是 那种看久才看得出特有味道的女孩子。论身材嘛,可乐的身材也略嫌丰腴,这一点我也 常常劝她,如果她能少喝点可乐,绝对会有一副标准身材,偏偏她就是没办法拒绝可乐 的魅惑。
才花半个小时,我就送完所有的花束。上一个大问号还没有想通,下一个小问号又 出现。
不知道林明达走了吗?万一我这么回花店,而林明达还在,我岂不是坏了可乐的好 事?
照惯例,开开小差吧!
走进一间大型书店,我随手拿了一本看起来很好笑的书--《一只狗的生活意见》 ,书名看起来满有意思的,封面也不错,我就地翻阅起来。
这本书不负我所托,还满能为我带来笑果的,看著看著,我不禁为书里有趣的形容 给惹得咧嘴大笑。
在安静的书店里,突然传出夸张的大笑声,我想任何人都会移过视线,多看两眼吧 。我知道有好几个视线偷偷地看著我,他们大概觉得我精神异常吧。无所谓,反正没有 人认识我。
“蔡佳禾。”
我的名字?不会吧?!这个地方有熟人出现?我看著声音的主人,是个从没见过的 男人。
男人高高瘦瘦的,穿著白色衬衫和淡褐色的西装裤,他有一张干干净净的脸,留著 不搭调的小平头。
我肯定自己不认识这样子的人。我的男性朋友们穿著总是千篇一律的T恤加牛仔裤 ,要是被我看见哪一个朋友穿成这样人五人六的,我不当场笑翻才怪。
“蔡佳禾,你昨天没有来复诊。”小平头再度开口。他身上飘著淡淡的药水味。
我嗅嗅药水味,真是有点熟悉的味道。“复诊?”印象中好像有人叮咛过我这件事 情。
“你的牙齿再不治疗的话,可能要拔掉了。”
我盯著小平头男人。小平头……小平头牙医?!那个叫做……关……大钲的小平头 牙医!
“牙医?”因为少了眼镜和口罩,找还不能很确定站在我面前的小平头就是那个小 平头医生。
“你没认出我?我是关大钲,前几天还帮你看过牙。”
我又点头、又摇头的。怎么会在这个地方遇上牙医?最教我惊奇的是,他居然认得 我这么一张平凡的脸蛋。
“其实我一开始也没注意到你,刚才看你张大嘴巴哈哈大笑时才注意到,好像看过 类似的牙齿,才想起来你是我的病人。”
像是听到我心里的疑问,关大钲认真地说道。他话中好像有些讥讽我不该满嘴烂牙 还咧嘴大笑。
“你平时都是以牙齿来认人的吗?”在牙医面前,我决定尽量少露出牙齿,闭著嘴 发出声音就像在嘴巴里放了一颗鸡蛋一样,声音听起来浊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