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翻开友谊的一页 徐姊
第一次见到毓华是在台中一位作者的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她送了一大捧的紫玫瑰给那位作者,时间过得真快,一晃眼也近九年了。
那个夏日的午后,大家在一起天南地北的闲聊,好不惬意,我躺在观景窗旁,仰望著天上飘移的白云,轻柔的音乐流泄四周,这个情景在多年後的今天,回想起来,还是一段美丽的回忆。
这几年,除了工作繁忙外,随著时间的流逝,心境也不一样了,再也不曾这么随兴、毫不拘束的跟作者闲话家常了,有的只是写作上的话题,全然放松的聊天已很少了。
跟毓华的相处一直像个老朋友,哪怕在多年後,她成为「新月」的作者,我跟她还是像朋友一样,什么话都可以谈,虽然她很少北上来出版社,但是两个女人的热线总是少不了,从生活聊到工作,以及对许多人事物的看法。
毓华是个很谦虚的作者,她会花很多时间看许多作品,她的包容性很广,对许多作品都不吝赞美,她都看到别人的优点,不会做任何恶意的批评,每当创作一本作品完毕,在开下本稿前,她一定会花时间跟我讨论,我最喜欢毓华取的书名,都好特别好浪漫,这点必须提出来,因为书名完整,编编才好作宣传,毓华在取书名上,绝对是个乖宝宝,都不会让编编头痛。
也有两三年没见到毓华了,每次都叫她结束一本稿,来出版社我要请她吃饭,结果都是一本拖过一本,这次又黄牛了,看看天气转凉能不能请动她,最近实在是热疯了,虽然每天待在冷气房中,可是一看到外面的高温,我觉得自己快要融化了,好想去埔里玩玩,毓华住在这么个好山好水的地方,真是羡慕她,等秋高气爽时,要是杀到埔里去,一定要给毓华一个惊喜,希望能延续那年的感觉,虽然早已物换星移,可是我一直深信,人一定要保持一颗纯净的心,来看外在的一切,那你一定会生活得很快乐,才不会被不好的事打败。
今年是「新月」迈入第一个十年,前五年毓华虽不是跟著「新月」一起成长,但我跟毓华的情谊却要迈入第十年了,愿我们的友谊长长久久。
你还记得那年的夏日午后吗?
岂是一个乱字了得 陈毓华
不知道要怎么来形容这个暑假,兵荒马乱的。
可等假期结束,心里又有说不上的失落。
本来满满的人一下又走光了。
剩下我这万年顾家的门僮继续孤家寡人的过日子。
从来没住过院的人,今天夏天打破了纪录。这种纪录其实不要也罢,是因为七月没有拜拜的原因吗?
其实是身体变迟钝了,发烧到四十一度多穷打摆子,身上裹了两件大毯子还没有意识到严重性。
後来是女儿打电话把她所有的阿舅都叫来这才去了医院。
最搞笑的是到了医院还满头大汗嫌弃人家医院的冷气不够冷,真是够了……
这一住,五天就去了,回到家,发现自己变成了纸人,整天头是晕的,走路轻飘飘,每做一件事都要坐下来歇息很久才能继续。
我真的变阿婆身体了~~呜呜……
当然,弟弟们见我又能吃东西了,又会看电视了,这才不客气的开骂。
破病的人只好随他去念,谁叫我把大家搞得鸡飞狗跳。
後来回医院去复诊,医生竟然夸奖我的免疫系统还不错,恢复情况良好。
告诫自己以後要学著灵敏点,再也不搞这乌龙了。
女儿,幸好有你在家,有你真好。
把稿子交出去,如释重负。
拖过整个暑假,实在不是我愿意的——
很久没写这种调性的故事,真是怀念。
从来没用过恶魔当书名,感觉上很刺激,基本上不知道会有几本,哈哈,阿华老实招了,因为想不出书名。
没有书名,我不会写。
我果然不适合当魔鬼。
其实呢,每个人的心里都住著魔的,只是看我们豢养的程度。
连续剧里,坏人通常都很能匪夷所思的活到最後一集,至於好人……不长命,夭折的可多了。
所以说咧,当人是门很大的学问,要把学问做足,并不容易。
本来呢,新的开始人物也该全部换新,不过呢,对白光的印象挺好的,又觉得梁家三姊妹剩下她一只,乾脆也把她出清,免得说我偏心。
暑假呢,把「灌篮高手」又看了一遍,呵,还是觉得樱木花道超可爱的。另外呢也看了「怪医黑杰克」的剧场版。现在有点了解每当租书店的小姐介绍我看天才神医之类的故事我都没兴趣的原因了。
原来黑杰克的印象太深,已经无法拿别人来跟他比较了。
这两天又预告了「三眼怪童」,啊,幸福到爆了啦。
阿华承认对古文明有著无可救药的狂热,死守四行仓库啦——
第一章
「哼!那个怪物!」
「嘘,噤声。」
「怎么,都隔著好几道门了还怕他听见?最好他的本领有那么强!」
「就算以讹传讹你也没什么可选择的。」
「什么?!你竟敢无礼!」
「礼貌不适合用来接待你这种人的。」
一百二十度景观窗前站著两个大男人正在等待电梯。
身穿传统阿拉伯服装的男人皮肤黝黑,腰际别著几枚勋章,弯刀更明目张胆的一边一个。
耀武扬威的味道很重,真不知道他所为何来~~
「我家大人不会喜欢人家给他乱安绰号。」
质疑他家主子的人很多,不过坟前的草也都满长的了,而且,就算门里面那主子的声誉真的实在不怎么样,也轮不到别人来批评。
护短?那当然,大人可是他一生要相随的人,他绝对不许别人污蔑。
「我要不是找不到人帮我……我绝对不会来找他的。」声音终於发出落水狗应该有的颤抖。
有求於人又死爱面子的人,也不想想自己的恶名昭彰,并不受欢迎好不好。
「你来我也很麻烦。」
来一个死一个,来一对死一双,唉,老是要他处理动也不动的尸体,感觉好低级。
「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人的才能要是不佳,最好别干没把握的事。」
「什么?」
看在收了钱的份上,他好心解释,「我说,老大哥,您要见我家主人,姿态摆得越低就没错。」
这阿拉伯佬,是炸弹自杀客,在欧洲某重大城市连续犯下丢炸弹的案件,得手後想偷渡回国,国家却不承认他的存在,紧锁的海关、航空逼得他走投无路,不得已前来低声下气的要求偷渡。
看不起他是基於……缺乏职业道德嘛,既然是自杀客,就应该跟著炸弹一同殉难,他竟然无耻的活著。
「放屁!收钱办事你最好记得这一点!」
还吠?!气焰很高哦。
「我是知道啦。」但是里头那个可就要看心情了。
他只是仆人,生杀大权不在他手上。
而且按照他家主人那嫉恶如仇的个性,他掏出手机计算了下,这家伙的幸运机率有点低呢。
阿拉!请保佑他喽。
打开门,这世界上最美丽的男人就闲散的坐在待客的沙发上,身陷网路对战游戏中的他正在对战厮杀,萤幕上,横尸遍野,血流成河,赤壁之战,赢家不是羽扇纶巾的诸葛孔明大爷,是他化身的无名小卒。
下方的聊天方块频频传来孔明网友的哀嚎,要他手下留情。
他完全不为所动,一把玄天宝剑杀红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