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爱上一个人的甜、酸、苦、辣,龙潜算是尝够了,坐在酒吧的角落里狂饮着苦酒,却不足以麻醉痛彻心扉的疼,要怎样才能忘却一份深入骨髓、植进体肤的感情呢?
一杯又一杯烈酒下肚,龙潜痛恨自己的酒量怎会如此的好,至今仍无法醉倒在酒乡中。只一个劲的埋头于自己心情当中,龙潜完全没有感觉到身外事的转变。
一直都是人声沸嚷的酒吧忽然变得寂静无声,舞动的人群也停下跃动的身影,只余下热闹的音乐声在播放着。除了仍没有发觉的龙潜外,在场的每个人都不由自主地把视线投向同一个地方——铜制的大门前。
半掩的大门前站着一个男子,过肩长的金发用同色的丝带圈起,虽说金发在美国很常见,常见得引不起人们的丝毫注意。但男子的金发却能令在座的男男女女为之羡慕又妒忌——那流金般的色泽,在微暗的灯光照射下闪闪发光,还有被风吹起时的柔顺发丝,让人忍不住想一把捉在手中感受它的触感。
在美国很难找到纯金色的发色,就算小时候能有纯金色,但长大后大多已经变成了暗金色,所以能看见如此漂亮的发色,那些自命高人一等的美国人怎能不羡慕又妒忌呢?
好,就算不提男子的发,就拿他修长的身高来说吧,起码六英尺的高度就让那些男人们恨得牙痒痒,更不用提在紧身牛仔裤下那修长有力的长腿,线条完美的臀部。再往上,宽肩窄腰,倒三角的完美体态在黑色的棉质衬衫下更形潇洒俊美。只要看到这幅好身材,女人就算倒贴也愿意。男人们也要质问自己为什么拥有不了这么好的身材?那样想泡妞不是容易多了吗?
最后,令男男女女会为之惊叫的是那男子的脸孔,那简直只能用美来形容。那是充满了魔性的美……
在金发衬托下的眼睛竟然是一对如紫水晶一般清澈见底的紫眸,散发着魔性的眼眸半眯着,邪魅的风情让人心痒得很;看着那挺直的鼻梁,就算是以挺鼻为主的外国人中也没有几个可以挺得这么好看的;再到红艳的唇瓣,那简直是诱人犯罪,女人也没有那么好看的红唇,就像是樱桃一样,无时无刻引诱着人来尝一口来来看是不是甜的;更不用说那雪白无瑕的肌肤了,那会让女人羞愧得低下头或向前询问在哪儿保养的皮肤在灯光下好象会反光似的。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稍微苍白了一点,有点像病态的白让人不敢举步向前,当然其中一个原因也是因为男子身上所散发出的冰冷气势让人近不了身。
兰森·帕隆·韩尔斯微抬起线形优美的下巴,紫眸环顾四周,最后把眼光停在了龙潜身上。他是唯一一个不受自己进来影响,仍独自喝着酒的男人。
一个东方男人,一个外形完全符合他要找的东方男人。
走到龙潜身旁,兰森张开红唇,吐出略微低沉但十分好听的声音。
[你是潜·龙吗?]
看到他这个举动,一直注视着兰森的众人都同时泄了气……
在酒吧的女人看见他走向龙潜都发出一声叹息。唉!看来想要把他是没希望了。在这个酒吧中就属龙潜和这个刚进来的男人最耀眼,在这里想渡过一夜疯狂的人们都曾经向龙潜搭讪过。
龙潜虽然是东方人,但身高也几乎有六英尺,东方人特有的神秘气质和俊秀的脸孔在女人堆里十分吃香,可是龙潜出现在这酒吧多次却从没跟女人发生过任何纠缠,每一个上前引诱他的女人都无功而回,所以大家都猜测他是不是同性恋呢??
现在看见有个这么漂亮的男人找他,大家都不由得印证脑中的猜测,一时间叹息声充斥酒吧——为什么两个如此耀眼的人居然是同性恋?
已有八分醉意的龙潜直到听见身后传来悦耳的外国语言才抬起头回望了发出声音的兰森一眼。
这是哪来的外国人?真是烦人!!
[我是。你是谁?]不耐烦的应声,龙潜把兰森当做是他在酒吧喝酒时上前搭讪的人了,脑中烦闷的他哪还会注意来者的身份样貌。
兰森有些惊讶龙潜的态度,自从他懂事以来,没有任何人在看了他的绝世美貌后仍能无动于衷的,就连生他出来的父母也不例外。
这个男人——龙潜,的确有些不凡。
[我们想请你帮我们研究一样东西。]说出来意,兰森很好奇这个在黑道上有名的药剂师究竟有何能耐,“神风”这个组织居然肯为他把韩尔斯总部炸了来防止韩尔斯家族把他捉走,甚至连兄长出动了好几批人也被人暗中干掉了,现在连凶手还找不到,不过想来也应该是“神风”的人干的。结果弄到兄长和家族中的长老要请他出马来捉他,因为这已经不是单纯的要龙潜为他们研究药物,而是面子问题了,总不能让道上的人取笑他们的无能。
[请我?哼!没空,没心情。]两句话说完,龙潜又拿起酒瓶继续喝。反正又是些琐事,这时的他不想理会这些工作上的事!
被拒绝的兰森有点恼了,眯起迷人的紫眸盯着龙潜:从没有人敢无视他,看来这个龙潜真的应该好好教训一番才是。
兰森一手搭在龙潜肩上,用力按住龙潜,另一只手想抓住龙潜放置在吧台上的手,让龙潜无法再动弹。
[放开。]龙潜一个侧身,闪开兰森伸出的手,全身进入防御状态。
看来这个龙潜也有两下子。兰森眼神闪烁不定,试图找一个不用惊动大众的办法把龙潜捉走。现在许多人的眼光都聚集在这边想看他们做什么,让他无法随心所欲的行动。
真是无聊,如果不是帕文再三交待不要惊动其他人,他早就出手把这个不知好歹的男人捉回美国分部了。他竟敢小看他们韩尔斯家族!!
[好了,你就不要那么烦人,要不然陪我喝一杯吧。]龙潜拉住兰森棉质的衣袖,硬把兰森按坐在旁边的坐位上。看来龙潜真的醉得差不多了,连来捉他的人也要陪他喝酒。不过,依他现在的心情,只要有人作陪他可以完全不理会来者的身份。
很不错的主意!!等龙潜醉得连意识也没有时,他就可以不用出手也能把龙潜手到擒来。
兰森心中盘算好后便不再说话,坐在龙潜旁边殷勤的拿来一瓶又一瓶浓度强劲的烈酒跟龙潜对喝,只不过酒的三分之二都会进到龙潜的肚里罢了。
Ps:对不起,我上次说过龙浩晖会出现的,但现在却变成了龙潜做主角,而龙浩晖连影子都不知所终。他到底到哪去了呢?我想他应该去充电了,因为接下来他还要迎接他的弟弟的到来(注:是真的弟弟),而他的弟弟带给他的冲击应该不小,所以他特地跟我请假,他说下次再跟大家见面,他要我向大家说声抱歉。我想大家应该会体谅的,对吧?
扶着已经醉得不醒人事的龙潜走出酒吧,没有耐心地把龙潜粗鲁地塞进车里,兰森习惯性的眯起眼睛。
听了一晚上龙潜说醉话,至今他仍不知道那个“晖”是什么人?竟可以让一个大男人为“她”在酒吧里买醉,连命都不要。
[晖。]龙潜一把抱住刚坐进车里的兰森,有晖的味道,那清洌的味道只有龙浩晖才有。不住地磨蹭着兰森的脖子,一个劲的对兰森诉说对龙浩晖的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