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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突然开口说对不起,要她不觉得奇怪都不行。

  “没事!我要走了,掰啦。”

  “等一下!哥、哥!|”她对着话筒吼,“你说清楚呀!哥!”

  回答她的是电话断线的嘟嘟声,不知道为什么?他那句“店里的事我都处理好了”就是让她非常的担心。



  文海婧坐在吧枱前,柔和的灯光笼罩着她,十五坪大的玛琪雅朵里流泄着的Nat King Cole温暖的歌声。

  她拿着麦克笔,一笔一画的用着可爱的少女字体,制作征求工读生的海报。

  因为文海乔的临时开溜,她不得不找个人手帮忙店里的杂事。

  她没有办法一个人煮咖啡又招呼客人。

  平常觉得哥哥对店里一点贡献都没有,他一不在她倒也真的忙不过来,连生意都受了影响。

  那群明显是为了哥哥而来的上班女郎……唉,三天没来啦!叫她少卖了好几杯现煮咖啡。



  “怎么样,去不去?”袁艳雪托着腮,看着她在海报旁画上可爱的卡通人物。

  文海婧连头都没拾,“去哪里?”

  “我刚刚讲了那么多,你都没听进去吗?”她假装作生气,鼓起腮帮子。

  “你刚刚有讲话吗?”

  袁艳雪瞪她一眼,她只能耸耸肩。没办法,她一专心起来就会浑然忘我,有如老僧入定。

  “厚!元宁的红叶系列展呀。”袁艳雪用一种异常崇敬的口吻说:“这是他最后一次的公开展了。”

  “是喔。”文海婧有点讥讽的说:“他终于觉得他赚得太多啦!”

  袁艳雪的语气显得有些悲伤,“他要退出摄影界了,你还这么说。”

  “这么可惜呀!”这话听来有些敷衍,“那你赶快去看,免得错过就遗憾啦。”

  “我已经去过三次了。”她伸出手指头来强调。

  “那很好呀。”文海婧依旧埋首于海报中。

  “文海婧!”明显的感受到自己的偶像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钦佩,袁艳雪有些不快,“你到底识不识货,知不知道元宁的重要?”

  “老实说。”她耸耸肩,换过一支黑色的麦克笔,线条简单却生动的大麦町就出现在海报上了。“我跟他不熟。”

  她只知道那个叫元宁的是个玩摄影的家伙,据说还是个天才摄影师。

  袁艳雪从念大学时就很迷他,去年还特地飞到日本去参观一个国际摄影比赛,她的偶像夺得最大奖项,然后她得意了整整一个月。

  “噢!你怎么能不知道他?”袁艳雪的语气充满责备,仿彿好友的无知到了令她无法忍受的地步。元宁耶,又不是别人,你不是去过美术馆吗?”

  “是去过呀,被你硬拉去的那一次。”

  文海婧是标准的走马看花,晃进去什么都没注意看就出来了。

  “他的作品北美馆有收藏呀!他还在上海第五届国际艺术摄影展拿金牌奖耶!还有呀,上个月刚结束的Nikon国际摄影比赛,他才刚拿到金牌赏……”

  一说起元宁,袁艳雪永远没完没了,因此文海婧是一边敷衍着,一边寻找胶带准备把海报贴到外面去。

  “这么有才气的男人要离开摄影界了,唉……”用力的叹了一口气,感到无限的惋惜。

  文海婧拍拍她的肩,安慰着,“放心吧,有才能的人是不会被淹没的。说不定他一离开,就有生力军加入了。”

  “问题是,他们都没有元宁性感、迷人哪!”袁艳雪痛心的说。

  自从高中暑假到纽约游学,在一间艺廊见到元宁本人之后,她就成为他最忠实的粉丝。

  “那你到底是喜欢他的作品,还是喜欢他的人呢?”她推开玻璃门,走到外面去贴海报,袁艳雪亦步亦趋的跟了出来。

  “当然是因为他长得帅,我才会喜欢他的作品。”

  他要是长得丑的话,她哪有那个闲工夫去搜集他的资料,把每本报章杂志的相关报导都剪下来收藏。

  元宁虽然是个杰出的摄影师,但他本人却不怎么爱拍照,她有的只是一张侧面,而且还不怎么清楚的照片。

  那还是前几天某影剧报的记者,在路家豪宅外拍到的。

  当时纽约帝国交响乐团在国家音乐厅成功演出之后,乐爱音乐的宣蒙路劲在自家豪宅,为乐团举行庆功派对。

  一直以来,乐团首席小提琴魏薇琪和元宁间若有似无的情愫,就是媒体好奇的焦点,因此记者们纷纷要求两人合照,却都被委婉的拒绝了。

  元宁从来不拍人物照的,一年前却拍了一系列以魏薇琪为主角的作品,还盛大的在纽约某知名医学中心的文化艺廊展出。

  那也是他唯一一场不收费的个展,想当然耳,那次他的粉丝可把那家医院的文艺走廊给挤爆了。

  不过当魏薇琪还在接受访问时,元宁却和一名女子坐计程车走了。

  那张照片拍到的就是这样的画面——他扶着那个全天下最幸福、最令人嫉妒的女人进车子里。

  镜头只拍到他的侧脸和英挺的身材,而那个天杀的女人则有一双美腿和瀑布般的长发。

  “帮我扶一下。”

  早已习惯好友说起元宁时的陶醉模样,文海婧从来也不会认真听,迳自的张贴她的海报。

  她撕下一段透明胶带,牢牢的贴在海报上。

  “你到底去是不去?”

  袁艳雪突然发现自己过去这一个小时所说的话,恐怕有九成半没进入她的耳朵里。

  “我没空呀,待会要开店了。”文海婧退后几步,满意的欣赏起自己的作品。

  星期天下午是生意最好的时段,她怎么能够舍弃赚钱的机会,跑去看什么元宁的告别特展?

  她不像好友那么热中,除了在欧洲、英美那边,因为展览地点太远,艳雪没有闲时间去看,只要东南亚有元宁的作品展,她就一定去看,还会大买他的摄影集当名产分送亲朋好友。

  “反正也不会有客人。”瞧这里弄得像资源回收站一样,能吸引什么人上门光顾?

  流浪汉吗?

  “袁艳雪!你给我闭嘴。”

  文海婧的杀人眼光让她赶紧改变说词。

  “呵呵,你是老板嘛!自己开店是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高兴的时候就开门,不高兴的时候就不做生意。”

  “太不负责任了吧!”文海婧看了她一眼,笑着摇了摇头。“如果不是我很相信我妈的话,我一定要怀疑你才是海乔的妹妹。”

  “别把我跟你那痞子哥哥放在同一个天秤上。”袁艳雪撇了撇嘴,“我才没那个荣幸。”

  文海婧笑着推开门,顺手将营业中的牌子翻过去。

  艳雪是个很动人的美女,而哥哥这辈子最热中的就是追逐美女,她不禁奇怪,怎么这么多年了,他始终没注意到艳雪呢?

  “拜托啦。”袁艳雪不死心的追着她,“去一下,一下就好。”

  “我又没兴趣,去了只是浪费门票而已。”

  明明一堆免费展览可以看,她就要看花钱买票的,她觉得一点都不值得。

  偏偏艳雪老说天才是有这个身价的。

  天不天才她不清楚啦,毕竟她压根就不懂摄影。

  她只觉得这个元宁临别秋波,还要再捞一笔真是有些缺德。

  “我帮你出嘛!才六百五十块而已!”

  “六百五十块?”文海婧难以置信的大叫,“我一杯Coconut CappuCCino卖你八十块,你说我是土匪,他几张烂照片,还只能看而已,收六百五十块,你却觉得很便宜?”她实在不能不因为好友的偏心而感到气愤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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