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有吗?”我小声地问他,睨见他猛地拉下的俊脸后,才唉声叹气地跟他道歉。“对不起,我想我下午错怪你了。”我想跟他解释自己与苏敏敏之间的情结,但总觉得电话被窃听,号码与专线被人擅改这几件事不能混为一谈。
“下回你若有任何疑虑,请找我求证。”他说完,从箱子里抱了两瓶酒递给我后,直接推开铝门窗往厨房走去。
我望着他蹒跚的背影,瞄了一下他塞给我的酒瓶,不可置信地看着这两瓶粉红泡沫香槟,傻傻地问他,“我……可以吗?”
“当然可以。”他的声音从里头传来,“你可不可以帮我几个忙?”
我飞奔似地来到厨房站在他旁边,问:“什么忙?”
“我换衣服时,可不可以请你将香槟丢到冷冻库降温一下。”
我马上照办,开了三次冰箱门总算找到位在最下层的冷冻库,一八五先生也换上一身短裤与T恤回来了,我诚恳地问他,“还有呢?”
“有没有用刀切过菜?”他问。
我谨慎地告诉他,“我切过皮蛋豆腐。”那是我在美国读书时最常吃的一道招牌懒人菜,因为只需淋上酱油和洒上肉松就好,配干饭与稀饭是两相宜。哦,差点忘了提,我不是用刀切的,是用线。
但骆伟似乎很满意。“太好了。不介意当我的二厨吧!”
我眉一拧,好惊讶,“你会做菜?”
他好笑地看着我。“我从青少年起就来台北求学了,不自己学着做,恐怕要饿死。”
我也是啊!可是为什么我就学不来做菜!但为了能当他的二厨,我隐藏自己远庖厨的弱点。
“这里有一件围裙,你披上吧,免得我炒菜时油渍溅到你。”
我还来不及反应,一件HelloKitty围裙就往我头上罩过来,他甚至顺手在我业已纤细的柳腰后系上一个活结。天啊!他这个动作也太不经心了吧!让人有一点吃不消。
我腼腆地对他一笑,问:“介不介意我问一个问题?”
“请问。”他将食物从箱子里一一取了出来,送至砧板,一粒中型洋葱和八颗鲜红的番茄请我切块。
我研究那个洋葱数秒,不知如何下刀?“这件围裙是你第一任女朋友留下来的吗?”
他摇头,从我手中接过洋葱和番茄,一一示范给我看后,才说:“不是。这是我妈留下来的,我以前的女朋友不擅家事,所以被我妈赚没用。”
我一听,赶忙用心切番茄,后来听他补上一句,“但我喜欢我未来的老婆不擅家事,起码我下厨时,她不敢批评我的手艺不佳。”于是,我又心安地放缓我手中的刀。
我将洋葱切成不规则的丁状,又泪眼汪汪地将番茄分尸,心怀好奇地问:“你打算煮什么?”
“意大利海鲜面。”
他将锅碗瓢盆全部各就各位后,蒜头一压,快刀斩成末状与碎洋葱一起丢进不沾锅里,五分钟后再丢番茄进去熬成番茄酱汁,同时间将奶油丢进另一个热锅里,奶油一溶后马上邀请生猛海鲜下去爆跳一番,白酒一洒,锅盖一压将火转灭后,不慌不忙地将一把意大利面丢进加了盐的滚水锅里,接着两臂一搭,闲闲地回眸对我笑。
“差不多了,只要再等八分钟,菜即可上桌。你想不想到客厅稍坐一下?”他说,嘴往客厅那头一努。
才不想!看一八五先生炒菜是一种视觉、味觉的双料感官享受,但我的眼睛被洋葱熏得难过,于是点头卸下围裙递还给他。“既然主人这么说,我就不在这里碍事了。”
来到客厅后,我挑了双人椅落坐,转着两眼打量室内陈设,基本上就是很男性化的家具,巡过一回后,我的视线定在陈列柜上的一块石头,那石头黑到几乎发亮,诱人神秘的光泽让我忍不住凑上前瞧个究竟。
嗯!是一颗被风化成鹅卵状的黑色大理石。
“你手上捧着的是我的大老婆,高中毕业旅行时从花莲捡回来的。”
我被他的声音吓了一大跳,连退了两步,瞄了一眼他口中的大老婆,问:“你养了快十年了吧?”
“正确的说,是十一年又三个月上。”他上前,随意地将手往棉衫上抹两下,才取过黑色大理石,摩掌几回后,呵护有加地搁到我手上。
一股暖意从我的掌心顺着血液扩散出去。他如此大方地将他的“大老婆”引见给我认识,我也对他透露我心里的一个小秘密,“我小时候也养过一颗石头,是我外公给我的,那鹅卵石很寻常,淡水河边随便捡都强过它,但我却视它如珍宝。”
“可惜我出国念书时忘记带走,回国探亲时却怎么也找不着了。我想,它大概是被我母亲清掉了。”我很少在别人面前埋怨我母亲,这大概是多年来的第一次。
他见我对黑色大理石爱不释手,顺手取下柜上另一颗白色鹅卵石,送到唇边呵一口气后,抓起衣角轻拭几回,转递到我面前。“既然碰到一个有经验的养石人,你非得收下这一颗不可。这一颗是我的小老婆,最后一任,自从有‘她’之后,我乱捡石头的嗜好也戒掉了。”
也就是说,这一颗才是他的最爱。了解这一点,我马上拒绝,“这怎么成?”
他好笑地反问我,“怎会不成?我就要出国了,虽然只有半年,但听了你的故事,我还真怕我妈趁我出国时,将这些石头清掉。”
那代表我有好些时日见不到他。我望着白石,心里总觉得石头在他手上比在我手上来得有生气。如果这颗石头真有灵性的话,可要开口怨叹他了。
我抚着朴润的石头,建议着,“那我帮你照顾好了,等你半年回国后,再找我拿。”
他闻言无可无不可地耸肩,大方地说:“随你意。但你日后若改变主意,‘她’随时随地是你的。”
☆☆☆
“随时随地”这四字他说得很轻松,却令我的心情沉重。因为我知道一旦出国后,他会如断线风筝一般,随时随地都不可能是我的。我现在才知道“属于我的”
这个独占字眼在得不到手时最为强烈。
我斯文地卷着他为我煮出来的海鲜面条,强颜欢笑地称赞他的手艺。
撇开我低落的心情不谈,这意外的一餐其实算得上有趣。
一张木桌两个人,他坐头,我踞尾,桌上没有罗曼蒂克的花束与芳香腊烛,有的只是眼前两副不中不西的盘子与叉子,香槟汽泡在高脚杯里不停地往上怒冒着,进食二十分钟后,我酒过三杯,盘上的面还是维持在二分之一左右。至于他呢,恰恰相反,他轻松解决两盘面后,酒杯里的香槟却还是八分满。
我瞪着自己盘里发红的面条,他则敬畏地打量他的粉红香槟,我们心存狐疑地互望彼此一眼后,忍不住噗嗤笑出来。原来我们彼此都在算计自己的实力,只因为我怕胖,他怕醉。
他油嘴一抹后,将我的盘子取走,打破僵局,“吃不下就甭吃了,我又不是虐待狂,一意要把你喂胖。”
我忍不住揶揄回去,“我也不是色情狂,你干么怕喝醉酒到这种地步?”
他走到我身旁,弯下身子纠正我。“你说错了,我并非怕,只是不想喝醉罢了。”
我仰头冲着他的鼻头说:“怎么?防着我欺负你?”
“你又说错了,我只是想确定明早醒来自己记得来龙去脉。”他说着将我拉离餐桌,走到客厅,大手搭在我的肩头,要我放松地坐在沙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