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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在我的面前摆着十几个钱夹。长的,方的,新的,旧的,皮革的,帆布的,男式的,女式的,颜色各异,以黑色居多。

  我满意的将它们堆到一起,开始逐一检查。

  我并不是一个钱夹收藏爱好者,我只是一个小偷。



  这些钱夹里面有时会有许多钱,有时会有许多故事。这是我刚入行不久就已发现的有趣现象,所以我不会像其他同道那样取出钱就将钱夹丢进垃圾篓。通常,我都会把它们带回家,然后再仔细翻看,寻找让我感兴趣的故事。

  比如,我会在一个初中女生的小熊荷包里找到一打杜蕾丝和几张提供援助交际的服务卡片。试着打过去,那边就传来一个稚嫩却粗鄙的女声:

  “老板,随便你说多少钱都好,今天刚丢了钱包,衰的很!”

  有些钱夹的透明夹层里,会摆一张小小的照片,上面一对璧人,郎才女貌,笑的默契。抽出这张照片,会发现原来底下还藏着一张更小的,通常是单人照,有时是男人,有时是女人。后面总是写着“永远不会忘记你”或“我永远爱你”之类的话。

  小小的钱夹像一个小小的魔术盒子,有时会藏着一叠欠费几个月的账单,有时会夹着一张没有名字的电话号码,有时会掉出一颗粉色的可爱糖果,其他还有撕掉票根的电影票,早已过期的招待卷,一张不足一元的购物收据……

  不知它们的主人留着这些没有用的小东西要做什么,或许只是遗忘了,或许有我不知道的秘密。



  今天的收获丰富,但并不多彩。这些钱夹中规中矩,内容与外表高度统一,让人失望。入行多年,我早已不再将当日有多少进帐作为让自己快乐的目标,我的工作很刺激,却也很单调,使我几近厌倦。可也不能辞职,我是自己的老板,也是自己的员工,无论谁炒掉谁,我都会被饿死。

  最后一个钱夹是个外形纤长,做工精良的纯皮女包。我打开它,看到令我眼睛发亮的东西。

  里面有一封信。

  我如获至宝,捧在手中仔细端详。信封上是娟秀的小字,与那钱夹很配,信寄往R区117号,收信人叫钟洋。

  透过灯光,可以看到里面那张薄薄的信纸,字太小,写的很密,辨认不出。于是我到厨房烧开一壶热水,把信放在壶嘴喷出的蒸汽上熏。封口的固体胶渐渐融化,微微翘起一角,我小心翼翼的把它揭开,取出信纸。

  信的内容果然没有使我失望,一个叫申小雅的女人用极其婉转的口吻向这位钟先生提出分手。

  我越看越觉有趣,迫不及待的想知道这位钟先生看过信之后的表情。R区?虽然不在我的活动范围,不过偶尔换换环境也是有益健康的。

  就这样决定吧,明天去做一回邮差。

  我闭上眼睛,携美梦入睡。如果此时有月光透进窗来,便会映出一张微笑着的脸。

  早上,我打开衣柜,取出一套运动服和一个棒球帽。既然去R区,就决定今天扮作学生好了,再背上我可爱的牛仔包包,一天都会有好心情!

  到R区去要乘地下铁。

  上班高峰时人很多,我坐在车厢里,东瞧细看,本没打算犯案——这里人生地不熟,做生意会很不明智。可是在R区的前一站,上来一个人。

  他站在门边,个子很高,身材匀称,显然勤于运动,头发削的很短,眼睛颜色很深,看上去忧郁而心事重重。

  我想,既然古语说破财免灾,那么我应该帮帮他,于是站起来,给旁边的一位老人让座。老人非常感动,不住道谢,我笑的很乖,腼腆的说:

  “你不要客气,我下一站下车。”

  挤到车厢门口,离他很近,近的可以闻到他身上,那淡淡的肥皂香味。进站时车猛地刹住,我随着人群向前扑倒,正好撞在他身上。

  “对不起。”我说,满怀歉意。

  他笑了一下,说:“没关系。”

  然后,我的手被人用力捏住,“咔嚓”一声铐上手铐。他从我手里拿回钱夹,亮出证件,笑呵呵的说:

  “跟我走吧。”

  我被带到R区警局,他脱掉穿在外面的长风衣,露出里面的制服。

  “警官,我这是第一次作,你放过我吧……”我哀求着,眼看就要哭出来。

  他不为所动,指着审问室中央的一把椅子,说:“坐吧。”

  我无奈坐下,低头看脚,双手绞在一起,样子楚楚可怜。

  “名字?”

  “席安。”

  “性别?”

  “男。”

  “年龄?”

  “21。”

  “住址?”

  “C区127号。”

  “身份?”

  我倏的抬头,语气激动:“警官,请你不要通知我的学校,我会被开除的!”

  “你在哪个学校上学?”

  “警官——”

  “回答问题。”

  “N大。”

  “把身份证和学生证给我看看。”

  我从包里掏出钱夹,取出伪造的证件,毕恭毕敬的放到他的桌上。他忽然一把抓住我拿钱夹的手,质问道:

  “你说自己是第一次作?”

  我不知所谓,下意识的点头:“是的,警官,请你相信我。”

  他冷笑一声,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照片,丢在我的面前,说:

  “失主上个月报的案。”

  我看了一眼照片,上面拍的正是我拿在手里的钱夹,右下角绣着一个“Ann”字。我当时正是因为这个绣字才把它留作己用,没想到会正好撞上枪口。

  该死!我暗骂。

  回去以后一定要好好检讨自己,此后万万不可如此感情用事。

  我讪讪的换上一副被人戳穿后的羞怯:

  “警官,我只做过这两次,请相信我。”

  他看了看我的学生证,问:“N大的学生,为什么干这个?”

  我终于等到机会讲述早已编造好的故事,开始声泪俱下的控诉:

  “我父母皆不在本市,独自一人在此求学,难免被人欺负。有一群小流氓天天堵在学校门口向我敲诈,学校还怕是非也不愿为我出头。我的生活费都被抢走了,家里生活有很拮据,走投无路才出此下策,今天才第二次就被你抓住。警官,我父母对我期望很高,如果我因为行窃被学校开除,他们一定会痛心疾首,所以求你放过我吧,我以后绝对不会再作了……”

  “N大……”他想了想,问:“是长毛阿胜那伙人吗?”

  长毛阿胜?谁呀?名字可真够逊的!

  我想,不管你是谁,反正这次对不住了!连忙点头:

  “对,就是他们。”

  “那群混蛋!”他好像很生气,“下次一定要好好教训他们一下才行!”

  我无暇顾及他人安危,只求快些脱身,泪水涟涟的哀求:

  “警官……”

  他叹了口气,说:“你在这里签个字,走吧。”

  我闻言欣喜若狂,没想到这个小警察这么好骗,赶忙签上自己大名,拔腿便跑,却又被他抓住:

  “等等。”

  怎么?要报酬?真是天下乌鸦一般黑!

  “警官,你要在这里……”

  我半推半就,顺势靠上他的肩,他向后退了一步,说:

  “你放心回去上课,以后不要再作了,长毛阿胜那边我会解决!”

  我看见他眼里的清澈,不禁一阵感动。

  如果你不是警察,也许我会爱上这双眼睛。

  从警局出来,我开始沿街寻找117号。R区布局如棋盘,纵横清晰,很快就给我找到,是一套中古的公寓。

  按门铃,很久也没有人应答。我恍然大悟,现在刚刚下午2点,凡有正当职业者均应在辛勤工作,唯我等游手好闲之辈才会到出闲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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