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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没什么!”她迅速收回目光,故作镇定地僵笑两下,却又忍不住多瞄了他几眼。

  对方微蹙着眉斜睨她,然后跨了进去,“砰”地把门关上。

  非常好奇的如茵往后返几步,翘首张望;奈何围墙太高,她踮起脚尖或甚至跳了几下,都无法窥得二三,只好作罢。

  “原来那科学家有家人一块儿住呐!”她对着波比自语道:“这个男生该不会也是个怪人吧?对了,波比,”她忍不住开始兴师问罪:“你刚才真是失礼,把人家的裤管鞋子都尿湿了!你从来都不曾这么冒失,今天是怎么搞的?啊?”



  “汪!”波比似乎丝毫没有愧疚之意。它张着嘴,伸舌吐气;那咧嘴的表情,看起来像是在微笑。

  何明威一进入前厅就听见后面那间房传出了“碰!”的爆炸声。

  又来了!他不禁皱皱眉。

  他走到那间上端挂着“研究室”牌子的房室前,径自推开虚掩的门,随即靠在墙边,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偌大的研究室里满着各种稀奇古怪的科学仪器和实验用品。一个身穿白色实验长袍的老人背对着门,站在一架机器前,一手握着修缮器具,另一手对着机器上方冒烟的地方挥呀挥。

  一个转身,他发现了何明威,立刻大大地露出了笑容;这一笑,便能清楚地看见他缺了一颗上门牙。



  “嗨,明威,你回来得正好!”

  “好在哪儿?”他温吞吞走了过去。

  “我的实验有了重大的突破哪!你瞧瞧,这玩意儿够正点吧?”他双手叉腰,信心满满地望着那具机器。

  “这是什么?”何明威实在瞧不出它究竟有什么奥妙之处。

  “说出来你可别吓到,这是一架能超越时空限制的‘时光机器’!”老科学家一派得意洋洋:“这机器完成以后,你就可以回到过去,跟你崇拜的史怀哲医生见面 。呵呵!”

  “爷爷!”明威努力耐住性子:“不是我要泼你冷水,你的发明,没有一样成功的,你何不干脆收手、享享清福,别再自找麻烦了?!”

  “什么找麻烦?”何爷爷不依地嚷:“你这小子懂个屁!浩瀚的宇宙有多少未知的东西等着被发掘,我们人类既然身为万物之灵,就有义务去探索新知、追求无限的可能!你别小看爷爷喔,总有一天我一定能发明出令你拍案叫绝的东西!”

  “是吗……”明威十二万分地怀疑,不由得发出牢骚:“我明白你对科学研究的狂热,可是爷爷,因为你古怪的行径,咱们已经被这一带的人视为异类了!”

  “哎,别管他们!”何爷爷不以为然地挥挥手,转身继续对付他那台机器,一面碎碎念:“我在自个儿家里做实验,又没碍着谁,他们凭什么干涉我们!”

  “是不至于干涉啦!只不过会有异样的眼光……”明威埋怨道:“像刚才我要进门时,就有个冒失的女孩子用一种‘不得了’的表情看着我,好像我是怪物似的。”

  “女孩子?”老爷爷漫不经心地鸡同鸭讲:“你泡的那些女孩子我没一个看得顺眼的,全都俗不可耐到了极点。”

  “你在胡说些什么啊,爷爷!”他又气又好笑:“刚才那个女生不是我女朋友,我甚至不认识她!就算认识,我也不可能去追她。”

  “为什么?”何爷爷虽然心不在焉,但他仍多少感觉到孙子的语气显得颇不悦。

  “哼!”他闷闷地嘀咕:“我才和芬娜约会完,心情正好,凑巧遇见那个女生和她的狗在溜,那只笨狗……居然莫名其妙地在我脚边洒尿!”

  “哦?”爷爷不以为意地呵呵笑了几声。“所以你就迁怒到主人身上?”

  “养狗不教主之过!”明威振振有词。“虽然她很心虚地赔不是,还嚷着要替我洗裤子,可是我并不想领情!”

  “喔……”闻者虚应一声。

  明威望着爷爷,知道他已没在专心听他说话,于是无趣地走出实验室,蛮不高兴地把长裤脱下,扔进洗衣篮里。

  他随便找了件休闲长裤,正要穿上,电话乍然响了起来,便停下穿裤的动作,拿起了听筒:“喂?”

  “明威啊,我是绍成。”

  “绍成,什么事?”

  “美术部的人在抱怨啦,说最近东西太多了,他们熬夜加班都做不完,还冒了满脸痘痘。”

  “发外稿嘛,还不简单!”

  “何总英明,我明天就去登人事广告征外稿人员。”

  这几天熬夜加班的人明天开始先让他们正常下班。公司赚钱固然重要,员工的健康更重要。”“何总万岁!”绍成不禁由衷赞叹。“你的心意让他们知道以后,铁定感动到不行!”

  “嘿,像我这种老板,打着日光灯都找不到。”何明威故意臭屁地说。

  但绍成并不觉得那是吹嘘之辞。“的确如此,你是我们心目中的好东家。”

  “少来了!”明威以诙谐的口吻道:“听你称赞还真是有点不习惯。”

  哥儿俩又哈啦几句轻松的玩笑话后便收了线。

  去年,何氏夫妇移居美国,把已经颇具规模的童书出版社交给独子明威。年仅二十八岁的他非但未负双亲所托,甚至把公司经营得更加有声有色。

  明威能力卓越且知人善任,他看出好友周绍成是个人才,便延揽过来,予以主任一职,让他尽情发挥所长。而绍成也克尽其职,成为明威在事业上得力的助手。

  对于这个好友兼老板,绍成是服气得很,惟独感情方面比较令人不敢苟同。

  明威似乎喜欢艳丽型的女生。他所交往的对象,无一不是追求时尚潮流的时髦女性;绍成觉得,其实外表的装扮还在其次,重要的是彼此能否“交心”。但是明威所交过的历代女友不但爱玩,而且言之无物。

  甚至,这些女孩似乎并不真正关心明威。

  有一回,绍成忍不住问他:“你交过的女朋友当中,有没有人是可以跟你‘深入交谈’的?”

  “深入交谈?”他一时还未意会过来:“什么意思?”

  “就是彼此能够‘心灵契合’那回事儿嘛,你知道的。”

  “我——”他懂了,并努力地思索了一下。“好像……没有吧。”

  “那你还跟她们交往?!”

  “有什么关系?”明威蛮不在乎地:“谈个恋爱罢了,又不代表一定会天长地久。”

  “‘谈个恋爱……罢了’?”绍成简直啼笑皆非。“我真怀疑你究竟懂不懂爱情!真正谈起恋爱的话,别说是天长地久,你甚至会恨不得两人能朝朝暮暮在一起。不但如此,如果你面对的是真心喜欢的人,你一定会希望彼此心灵相通,因为你‘在乎’!”

  明威看看他抑扬顿挫地说完,竟噗哧一声笑出来:

  “瞧你一副十足‘爱情专家’的样子!你老兄才需要被开导呢,前几年被女友背叛后,直到现在都不敢再碰感情,没想到你这么脆弱。”

  由于两人交情匪浅,所以他不必忌讳地直言。而且,他其实明白绍成对那场失败的恋情早已云淡风轻,偶尔自己还会提起、自我解嘲一下哩。

  “我才不是脆弱!”绍成理直气壮地辩白:“目前我还没遇到心仪的女孩,如果遇到了,我一定会展开攻势的!倒是你,别再游戏人间了,好好谈场恋爱才是正经。”

  “唔……”明威耸耸肩,含糊道:“或许,我也还没遇见令我心动的人吧,所以我无法体会那种想要朝朝暮暮的感觉。不过,套句徐志摩的话:‘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这种事要看缘分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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