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绕过母亲,走到门口穿上鞋子准备出门。
岑母赶紧跟在后头,不死心地念道:「妳这是什么脸?我当妳妈,说妳两句就要跑了是不是?」
岑茵平静地看着母亲,说:「没有,我都按妳的交代做了。下午我接了一个家教,不去不行。」
既然是去赚钱,岑母也感觉不能刁难,于是缓下脸问:
「回不回来吃饭?」
「不用等我。」
岑茵拉开门,头也不回就走。
离开家,彷佛鸟儿离开囚笼。她抬头迎着湛蓝天空深深呼吸,继续往前走。
其实岑母没有骂错,岑茵的确是受不了母亲叨念才决定出来的,根本没有家教这回事。
她叹口气,慢慢走向公车站牌处,准备搭车到附近的书店逛逛。
公车几乎是立即就来了,她招手,爬上摇曳的车箱里。
母亲尖锐的咆叫似乎造成某种程度的耳鸣,不然为什么离家愈来愈远,耳里还绕着嗡嗡的声音呢?
岑茵皱起鼻子,微微苦笑。
她才二十八岁,并不是母亲说的三十好几。
当然她也没有羞辱双亲的意思,且不能理解,为什么她不嫁人,母亲颜面就挂不住了?
她的人生难道不属于自己吗?
话说回来,她也不是没有努力,她试过了。
那年,言放宇用最后一吻告别后,她又陆续交过两三个男朋友。只是大家无缘走到白头,该怪她吗?
她更不是什么老处女,早就不是了。
又是淡淡一笑。
公车嘎然停止,她扶着扶手慢慢下车。阳光直直射进视网膜里引起不适,她赶紧低头避开,匆匆走进骑楼,绕进一家书店。
强烈的冷气带来一记寒颤,神经立即获得舒缓。公车的臭味、母亲的叨念,闷热的阳光空气统统消失了。
她露出今天第一个真心的笑容,习惯性的走到摆设大众小说的柜子前,拿起一本网络爱情小说。
其实当个女光棍有什么不好?水瓶鲸鱼笔下的男主角是好是坏再迷人,也不会弃她而去。
翻了几页,慢慢看出一点兴致来了,她转头想找个舒服的位于坐下,因而游目四顾。
可是她错了。
这个举动错了。
早知结果如此,她应该乖乖站在原地埋头把书看完,甚至留在家里接受母亲的咆哮--
但,现在说什么都迟了。
此刻,她的脖子向左旋转六十五度,目光正对着财经杂志区。
杂志区有一张熟悉的面孔,正定定注视着她。目光冰冷。
她脸孔一下子刷白,手脚奇异地发颤。
她不能说话,不能动,呼吸停止。
而那张脸孔持续冰冷,也没有响应。
没有响应,是因为他无法做到。
是的,他无法,因为他只是远见杂志第一七八期的封面人物。
言放宇从来不喜欢照相的,因而对着镜头总是浑身冰冷。那冰冷,并不是针对岑茵,然而岑茵确确实实感到一阵莫名的寒意。
她放回小说,扭捏不安地绞动手指,怔忡着,不晓得该不该过去拿起杂志。
他……怎么会出现在杂志上呢?
迟疑地,她近乎僵硬地跨出第一个步伐,又害怕的缩回,眉心皱成一团。
瞧她笨的,只是本杂志啊!
终于,她跨出第二步,好象近乡情怯的旅人,远远停在家门不远,原是犹豫,可一举足,却比谁都迫不及待。
甚至轻微碰撞了别人,也没有稍稍转头或缓下脚步。
她近乎奔跑地到达放置财经杂志的架子前,停下,轻喘,伸出食指,轻轻刮过杂志表面的光蜡,刮过男人的下颔。她盯着他光洁的下巴,顿了顿,才下定决心拿起它,仔细捧在怀里,翻开第一页。
密密麻麻的财经信息混乱地拂过眼帘,她微微皱眉,翻过一页页与她永远扯不上关系的报导,很快找到她要的那一节。
标题似乎就是景气、股市、投资那一类,虽然使用中文书写,但排列出来的效果也不比失落的蒙古文好到哪儿去。
标题上方有一张宽约十公分、长约十六公分的相片。
目光的冰冷被隐隐的不耐烦取代了,嘴角扯着不由衷的僵硬微笑。
她对着他微笑起来,似是非常了解他的怒气。
买下它,她走进书店附设的咖啡座坐下,对着照片里的微笑微笑。
「请问可以点餐了吗?」
服务小姐不知何时走到她身边。
「……一杯咖啡,谢谢。」
「我们的咖啡有许多种类,需不需要为您介绍呢?」
「呃……」岑茵迟疑地摇头。
迟疑源自于她根本无法分神听见别的声音。
万千世界,彷佛缩小到只剩她和这张照片而已。
她飞快瞥了桌上的立牌一眼,说:「焦糖玛琪雅朵。」
「好的,需要搭配下午茶套餐吗?您可以选择一块蛋糕跟两块饼干,只要一百七十八元,很划算唷!」
岑茵几乎动怒了。这无礼的女孩,难道看不出她急欲独处吗?
「不用了,谢谢。」
女孩终于走了,留下她和他的照片。
她让自己趴在杂志上,脸庞贴着他的脸,以为可以得到他的体温。结果是,照片确实温暖了,一颗眼泪滴在他眼睛旁,彷佛是他为她流下的。
她一个人享受重逢的喜悦和苦涩,静静的,感动着,激动莫名。
这么遥远,又如此熟悉。
「铃--铃--」
手机铃声骤响,吓了岑茵一跳。她手忙脚乱地掏着帆布袋,掏了老半天,终于结束那可怕的噪音。
「喂?」
「岑,妳猜我看到谁了--」
「谁?」
「言放宇,他明天要回来了唷--」丽儿斗志高昂的声音传来。
她在某周刊当娱乐记者,永远一身干劲。
「不过不是我去采访他,妳知道,我不是搞财经的嘛。哎,总之明天他就回来啦,妳的机会又来了,要好好把握啊--」
「神经。」岑茵疲弱无力地苦笑,不晓得该拿她怎么办才好。
「怎么?我说的不对吗?」
没什么不对,只不过--
「他有妻有儿。」
虽然财经新闻她不懂,但看个人资历表还没问题。
「噢,原来妳知道啦--」丽儿挫败地顿了一下,马上又燃起熊熊斗志。「反正已经分居啦,此时不下手,更待何时?妳不是一直忘不了他吗?」
「忘不忘得了,也是我自己的问题,我不想去骚扰他。」岑茵说。
「老天爷!」丽儿忍不住地数落她。「妳想当一辈子女光棍吗?说实在,妳真的不是当女光棍的料。就像布莉琪琼斯--BJ单身日记的女主角--说的:妳要是再不改变,就会跟一个酒瓶共度余生,孤零零的发胖老死,最后尸体还被野狗吃掉。妳连社交圈都小的可怜,就算酒瓶也不愿跟妳共度余生呀。」
「妳,呃……」岑茵愤愤不平的咿呀半天,想不出什么漂亮辩驳。「……反正酒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是喔--」丽儿伸伸懒腰,转着原子笔,换个姿势,同时话锋一转:「妳要是不去追回他,就实在太可惜了。」
「为什么?」
「你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丽儿的声音飘忽起来。「我记得……那时候很多人都很羡慕你们,后来你们也不是因为有什么不愉快才分手的呀!」
「丽儿,」岑茵轻叹:「他的孩子五岁了。」
「啊?」丽儿听得一楞,五岁?「那又怎样?」
岑茵又叹了口气。「他出国七年,孩子五岁,也就是说,他才出国一年就结婚,第二年就生下儿子。」
「咳……」
「可是我呢?我一直隔了两年,妳才帮我介绍其它男朋友。妳最清楚不是吗?这期间我没有一天忘记他,可是他早就把我忘了。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