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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博迪假装看到姐姐和祖母令他又惊又喜。但舟车劳顿的祖母一回房间休息,他就把洁丝拉进租金昂贵的狭小公寓的客厅。

  「该死,洁丝,这是怎么回事?」他问。

  洁丝拿起乱堆在壁炉边座椅上的运动报纸扔到炉栅,长叹一声坐到椅子的软垫上。



  从加莱到巴黎的马车旅程漫长颠簸、尘沙飞扬。法国道路的状况之恶劣,令她毫不怀疑自己的屁股青一块紫一块。

  此刻她很想把弟弟的屁股打得青一块紫一块。不幸的是,虽然年纪小她两岁,他的身高却比她高出一个头,体重则重好几十磅。鞭笞杖责使他醒悟的岁月早已过去。

  「生日礼物。」她说。

  他苍白的脸色一亮,露出熟悉的愚蠢笑容。「啊,洁丝,那真是体贴——」他的傻笑消失,眉头接着蹙拢。 「但我的生日七月才到,你们不可能打算待到——」

  「我指的是妮薇的生日。」她说。

  坚持子女和孙子女用她的闺名称呼,是潘贝里夫人的怪癖之一。她说自己是女人,妈妈和奶奶这些称谓太没有个人特色。



  博迪的表情警惕起来。「什么时候?」

  「你应该记得,她的生日就在后天。」洁丝脱下灰色的羔羊皮靴,把脚凳拉过来搁脚。「我希望她过个快乐的生日。她好多年没有来巴黎了,再加上家族里的气氛不太愉快。几个婶婶暗地里说要把她关进疯人院。我并不觉得意外,她们从不曾了解她。知道吗?光是上个月就有三个人向她求婚。我相信三号求婚者是压垮骆驼的那根稻草。范吉耶勋爵才三十四岁,亲戚们说,这简直太令人难堪了。」

  「嗯,以她的年纪算不上光采。」

  「她还没有死,博迪,我不懂大家为何要求她的行为应该跟死人一样。就算她想嫁给跑堂的,那也是她的事。」洁丝锐利的眼光看了弟弟一眼。「当然啦,那意味着她的钱将由新任丈夫管理。我猜那一点令大家担心。」

  博迪的脸红了起来。「犯不着那样看我。」

  「是吗?因为你好像就很担心,也许你以为她会帮助你摆脱困境。」

  他扯扯领巾。「我没有陷入困境。」

  「哦,那么陷入困境的一定是我了。根据替你的财务管理人说,如果我要还清你目前的债务,我只剩下四十七英镑六先令三便士可以用到年底。那表示我必须再度搬去和亲戚住或是外出工作。我免费照顾那些亲戚的孩子们十年,不打算再多花十秒当不支薪的保姆。如此一来,只剩外出工作这条路。」

  他瞪大浅蓝色的眼睛。「工作?你指的是赚取工钱?」

  她点头。「我想不出还有别的路可走。」

  「洁丝,你疯了吗?你是女生。你应该嫁人,嫁给口袋饱饱的有钱人。像妮薇就嫁了两次。要知道,你遗传了她的美貌。如果你不要那么挑剔——」

  「但我就要,」她说。「幸好我也挑剔得起。」

  她和博迪幼年父母双亡,由勉强养活众多子女的众多亲戚照顾长大。要不是食指浩繁,亲戚们的生活原本可以优渥许多。但妮薇的家族一向多产,尤其会生男生,她的子孙都遗传到这项天赋。

  这就是洁丝应该是嫁不出去的老处女时仍然有那么多人向她求婚——平均每年六人——的原因之一。但她宁可被吊死或戴上过时的帽子,也不愿嫁给有钱有爵衔的笨蛋当传种母马。

  她擅长在拍卖会和二手商店里发掘宝藏,加以出售而获得丰厚的利润。虽然没有发大财,但过去五年来她都能自行添购时髦的服饰,而不是穿亲戚不要的旧衣服。那算是一种小小的独立。但她要的更多,而且去年一直在计划如何得到更多。

  她终于存够承租店面的钱,并开始进货。她的店将非常高级典雅,只招待最上等的顾客。经常参加社交活动,使她深切了解有闲有钱的上流社会人士,不仅清楚他们的喜好,还知道什么方法最能有效吸引他们。

  她打算一救弟弟脱困就开始吸引顾客上门,然后她务必要使他的错误不再干扰她有条不紊的生活。博迪是个不负责任、不可信赖、喋喋不休、脑袋空空的笨蛋。她不敢想像如果继续依靠他任何事,她会有怎样的未来。

  「你很清楚我不需要为钱结婚。」她告诉弟弟。「我只须把店开起来。我已经挑好了地点,存够了——」

  「那个旧货店的愚蠢计划?」他嚷道。

  「不是旧货店。」她冷静地说。「我向你解释过至少十次——」

  「我不会让你开店的。」博迪挺直身体。「我的姐姐不可以当生意人。」

  「我倒想看看你要怎么阻止我。」她说。

  他威胁地皱紧眉头。

  她往后靠向椅背,沉思地望着他。「天啊,博迪,你把双眼挤在一起的样子看来真像猪。事实上,自从上次见面,你变得和猪愈来愈像。你重了至少三十磅,甚至四十磅。」她的视线往下移。「而且全胖在肚子上。你使我想到我们的国王。」

  「那个大胖子?」他尖叫。「我才不像!把话收回去,洁丝。」

  「不然呢?你要坐到我身上把我压扁吗?」她大笑。

  他大步走开,用力坐到沙发上。

  「如果我是你,」她说。「我会比较担心自己的未来,而不是姐姐的言行。我可以照顾自己,博迪。但是你……我认为你才应该考虑和口袋饱饱的有钱人结婚。」

  「只有懦夫、傻瓜和女人才结婚。」他说。

  她露出微笑。「真像某个醉鬼蠢蛋在掉进酒缸前会对另一群醉鬼蠢蛋说的话,夹杂在男性常说的那些关于奸淫私通和排泄作用的俏皮话之中。」

  她不等博迪搞懂那句话的涵义。「我知道男人觉得什么好笑,」她说。「我曾经和你一起生活,还带大了十个堂表弟。不论酒醉或清醒,他们都喜欢拿他们和女人常做或想做的事开玩笑,他们始终很迷排气、排尿和排——」

  「女人没有幽默感,」博迪说。「她们不需要。上帝创造她们来开男人的玩笑,由此可以合理地推断上帝根本是女人。」

  他的语气缓慢而谨慎,好像那些话是他辛苦背下来的。

  「博迪,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深度?」她问。

  「你说什么?」

  「那些话是谁告诉你的?」

  「我不是醉鬼蠢蛋,冷嘲热讽小姐。」他自鸣得意地说。「我或许没有世上最灵光的脑袋,但我看到蠢蛋时还认得出来。丹恩绝不是蠢蛋。」

  「的确不是,他似乎是个聪明人。他还有什么高见,亲爱的?」

  博迪停顿良久,想要判定她是不是在讽刺。一如往常,他再次判断错误。

  「嗯,他确实很聪明,洁丝。我就知道你看得出来。他说的话——哦,他的脑筋随时都在动。真不知道他哪来的动力。他没有吃很多鱼,所以不可能是那个。」

  「我猜他的动力是琴酒。」洁丝咕哝道。

  「再说一次?」

  「我说,我猜他的头脑像蒸汽机。」

  「想必是。」博迪说。「他不只能言善道,还很有赚钱的头脑。据说他炒股票像拉小提琴,只不过丹恩演奏出来的音乐是金币的叮当声。而且是很多的叮当声,洁丝。」

  她毫不怀疑。根据各种说法,丹恩侯爵是英国的首富之一。负担得起不经大脑的挥霍与浪费。但可怜的博迪,根本没有能力奢侈,却决心仿效他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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