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正好相反,或许是我的基因里有爸爸的性格成分,我几乎算是没怎么适应就爱上了那种等待和追逐,连爸爸都说我很有天分,八成是得自他的遗传呢。」
她发自内心热爱动物,醉心于用镜头记录它们的生活,只除了她一直隐藏在心灵深处的不忍。
「看得出来你在那方面是个天才,相信以你的技术要拍出得奖的作品绝对绰绰有余。」他在杂志和录影带上看过她的作品,假以时日,她的成就绝对在夏经纬之上。
「待会儿我带你去台北的酒吧瞧瞧。」
前天他带她见识过夜市的人潮和道地小吃,昨天是去KTV,今天他打算带她到暗欲浮动的酒吧。
置身在那份暧昧的氛围里,也许可以给他带来一些好运,为他们俩制造一些恋爱的情愫,开启爱情的大门。
「哦。」夏妍无异议的回答。「对了。」她回忆起昨晚,「真抱歉,昨晚扫了你的兴。」逛了不到一半的夜市,就因为她的呵欠连连、眼皮沉重如山而不得不打道回府。
蒋励阳停下手,不在意的耸耸肩,并露出一个欣赏的笑容。
「早睡早起,这个习惯不错,难怪你的皮肤那么好、气色那么好。」他盯着她泛着光、显得性感的薄唇。「你应该继续保持。」他甚至忘了自己是个完全的夜猫族,除非应工作需求,他几乎不曾在中午前起床。
「你真体贴!」夏妍感慨地说:「也不知道这算是好习惯还是坏习惯,每天晚上一到十点,我就像是被施了魔法一样,完全无法控制自己,除了睡觉什么事也不能做。」所以她的记忆库里没有夜生活,她的作品中也鲜少夜行动物,因为她总是九点半就准时上床,否则十点一到,无论在哪里,无论坐着或躺着,她绝对是立即睡着。
「哦?」多么特别的女孩,多么浪漫的习惯啊,蒋励阳情不自禁地在心里惊叹。「搞不好……你就是传说中的睡美人。」
夏妍闻言,响起了一连串银铃似的笑声。
「我不知道你除了摄影之外,还有说故事的才华。」她优雅地吃下口中的食物,不经心的润了润朱唇。「如果我真是睡美人,那你肯定是吻醒公主的王子罗!」
她毫无心眼、纯粹开玩笑地说。
她无心的话让蒋励阳的血液如同着火般的急窜,浑身的细胞都在摇旗呐喊,眼看心脏就快要无法负荷。
这算是某种暗示吗?他兴奋得连吞了好几口面,燥热已经延烧到头顶,他拼命的压抑心底的狂喜。
「晚上顺道绕去买些餐具吧,我知道有一个专门在卖餐具的地方,他们的东西口碑很不错。」
他指指简陋得不像厨房的厨房,「我这里从没开过火,你用起来一定很不方便。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待会儿我带你去挑些锅碗瓢盆什么的,以后你煮东西的时候就方便多了。」
「不用麻烦了。不瞒你说,我也只会这么一百零一道料理,何况,这几天的拍照过程让我很有心得,应该不会再打扰你太久的。」
以人为焦点的拍摄方式和她以往的经验截然不同,她本以为野生动物的生活多采多姿,姿态千变万化,如今把焦点放在人的身上,才发这现原来人是造物者最巧妙的创作。
一张不过巴掌大小的脸孔,透过心底所表达或变换出来的表情和情绪,简直是其他生物所望尘莫及的。
蒋励阳一听,心情由云端直坠谷底。
「你已经选好参赛的作品了吗?」不是说她没有拍摄人物方面的经验,还要他在旁多加引导,怎么会这么快就有结果?
「还没有。」夏妍不在乎的说,「你是这方面的高手,应该比我清楚,要拍出一张能让自己满意又能感动观众的作品,有的时候是需要一点运气的。我只是想通了。」
「想通什么?」她明明好端端地坐在他对面,为什么他却觉得她离自己好遥远。
「我母亲说得对,我太划地自限了。人也算是动物的一种,而我以前却连一张人物的特写作品也没有。所以,我决定回瑞士,好好的拍些人物照,之后再说服母亲让我重返非洲。」
她要回瑞士,那他对她的感情该收回哪里放呢?
「你难得到台湾来,我们也算有缘分,你为什么不在这里多待些日子,或许接触多了这里的人事物,你会觉得台湾是个好地方,会决定留下来呢!」他乘机说出心灵深处的期盼。
夏妍连想都没想便弯起嘴角。
「不可能的。」她的态度云淡风轻,口气却斩钉截铁。
「难道台湾连一个让你留恋的人或地方都没有吗?」
「什么人?什么地方?」也许是因为她才刚来接触不深,可是她实在想不出来。
蒋励阳紧张的深呼吸,「好比……」好比我。
「好比这个厨房啊!」他意有所指。
夏妍讶异的睁大眼睛,吞下口中的食物笑了起来。
「这算是台式的幽默吗?」她不疑有他,坦率的看着他,「原来你是在跟我开玩笑。」
玩笑?为他留在台湾,这在她的眼底算是开玩笑?难道是他会错了她刚才的譬喻吗?还是她根本就是在开他的玩笑?
蒋励阳欲言又止,终究没有勇气向她表白,只能低头翻搅着失去味道的通心面。
唉!她竟不懂他是在邀请她做这个厨房的女主人,暗示她为他永远的留下来。
第3章(1)
台北 夜侠pub
原本是想藉微醺的醉意为彼此增添气氛,没想到从小品惯酒的夏妍,酒量出乎意料的惊人。除了两颊的红晕加深她的魅力之外,她依然神采奕奕的眨着碧眼,流连在各个角落捕捉镜头。
若不是摄影机挡住了她部分的丽颜,若不是在这家 pub小有影响力的蒋励阳紧随在她身后,用他带剑的利眼逼退一群虎视眈眈的男子,只怕 pub里的「有志之士」早已蜂拥而上。
震天的贝斯声和心跳声合为一体,烟雾弥漫在身体和身体之间仅剩的距离,周围不时传来高谈阔论和各式各样的嬉笑声。
夏妍感到有些新奇、有些兴奋、却也有些晕眩。
忽然间,一切人的活动都静止了下来,只剩下小提琴悠扬的乐音飞舞着,与pub里纷乱的摇滚音符在空中短兵相接。 pub里所有的人和夏妍一样,好奇的搜寻着乐声的来源。
最后,大家的目光不约而同地停留在夏妍身上。
「干嘛呀,来闹场的啊!」一位染着红发、身穿中空装,存心露出肚脐眼的女孩首先回过神,重新衔起手指间的烟不屑的骂道。
「要听音乐不会回家听啊!」怕人家不知道你的音响好、格调高呀!
「耍酷也不是用这种方法。」来这里就是想要放纵情绪,轻松一下的嘛,听那么严肃的音乐干什么。
「制造噪音!」旁边的人纷纷跟着起哄。
夏妍既困惑又无辜地回头望着蒋励阳。
「声音好像是从你背包里传出来的。」蒋励阳指了指她背上的背包。
「怎么可能,我……」夏妍无辜的想辩解,脑子里却突然闪过一个面孔。
是他!那个叫霆轩的男人,是他的手机在响。
她急忙把相机塞给蒋励阳,伸手从背包里取出手机。
「霆轩!」她兴奋的叫着,「你还好吗?我……」她几乎要把这件事忘了呢。
「你是谁?」手机里突然传出三个字,硬生生的打断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