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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什么事了?难道被抢劫了?!」

  一旁的张巧婷一脸惊慌。她比杏杏年长两岁,既是杏杏工作上的前辈,更是大学时的学姊。只是身高一五八、又有张娃娃脸的她站在一七二公分高的杏杏身旁,看起来反倒较年轻,两人相处时也不分大小,像同龄的姊妹淘一样麻吉。

  外宿的她三不五时就来杏杏家吃个便饭,简直快把这当自己家了,一听见这凄厉的哭声,紧张得差点没破门而入。

  「怎么可能?」



  相较于巧婷这个紧张大王,杏杏可就镇定多了。她早听出屋里人在哭嚷些什么。试问哪个白目的受害人不喊救命,而是一直哭喊着「我就是要、我就是要啦!」

  「林桑桑,妳可以哭得再夸张一点!」

  杏杏开门进屋,果然看见国一的妹妹坐在沙发上,抱着小猪抱枕在那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像受了多大委屈似的。

  「就算男朋友跟人家跑了,也用不着哭得这样死去活来的吧?一公里外都听得到妳恐怖的哭声,比杀猪还吓人!」

  「杏杏!」

  巧婷白了好友一眼。刚走出失恋阴霾的她可是最了解这种椎心之痛的。



  「桑桑……」

  巧婷以同是天涯沦落人之姿,挨坐在才十三岁的桑桑身边,同情地搂搂她的肩。

  「唉,没想到妳也跟我一样被男人甩了,真不晓得这年头的男人眼睛都长到哪里去了?像我们这么好的女人他们竟然舍得不要,实在是太没眼光了!没关系,下一个男人会更好,下次联谊张姊带妳一起去。」

  「喂、喂!」杏杏好笑地提醒好友。「有没有搞错,我妹才十三岁,是个未成年的小女生,妳带她去参加什么联谊?当心我妈宰了妳!」

  「不过是参加联谊嘛,我干么宰了巧婷?」

  刚过四十岁生日、看来却像三十出头的王淑晴,刚从厨房忙完走进客厅,一听见女儿和巧婷的对话,马上笑盈盈地接口。

  「不过?」杏杏一脸不以为然地说:「妈,桑桑才十三岁耶!」

  「对呀,已经十三岁了,谈恋爱很正常嘛!」开明的淑晴笑嘻嘻地说。「想当年,我十一岁就看上了妳爸──」

  「那是妳太早熟了!」

  对于老妈从那么小就倒追死去老爸的恋爱故事,杏杏早就背得滚瓜烂熟了。

  「会吗?我一点也不觉得,倒是妳都二十二岁了还没交过男朋友,才肯定是太晚熟了!」

  她歪着脖子,用十分惋惜的眼光望着这个明明长得还可以的大女儿。

  「奇怪,到底是哪里出了错?不然妳怎么会没人要呢?」

  没人要……

  「什么没人要?!是妳女儿眼光高好不好!」

  杏杏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没好气地指着妹妹转移话题。

  「说真的,桑桑到底在哭什么,该不会被我随便说说也说中吧?」

  淑晴边脱下围裙边说:「她是在哭她要不到Josh的签名啦,已经哭了十几分钟,劝都劝不停,我也拿她没辙了。」

  杏杏听了更胡涂。「Josh的签唱会不是今晚六点开始?桑桑,妳明明昨天下午就跟朋友去排队了,怎么可能没拿到?」

  「呜……因为……因为……」

  「因为歌迷暴动嘛!」淑晴替泣不成声的小女儿解释。「听说是为了Josh的安全着想,主办单位临时取消签唱会。现在刚好在播整点新闻,妳打开电视看看,一定有当时的现场转播。」

  杏杏随手拿起电视遥控器一按,电视正好在播这条新闻。镜头里,签唱会现场万头攒动,尖叫声此起彼落,台上的活动主持人拿着麦克风声嘶力竭地维持秩序,台下排队的人潮却像海浪似的不断向前涌进,彷佛一大群饥饿的食人鱼般骇人。

  「喝,这未免也太恐怖了吧?我看那舞台都快被挤塌了,换成我是Josh也不敢上台,就怕被人给生吞活剥!」杏杏看得冷汗直冒。「桑桑,妳能从那阵仗里完好无缺地活着回来就该偷笑了,还哭呢!」

  淑晴跟着点头附和。「是吧,我也这么劝她,可是她就是不甘心,哭得我头都痛了。」

  「我当然不甘心!」桑桑哭肿着一双泡泡眼,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人家排了二十几个小时耶!不但拿不到签名,连Josh的面都没见到,我死都不瞑目啦!」

  「要不要那么夸张?还死不瞑目哩!」

  杏杏啼笑皆非地摇摇头。她承认从电视里看来,高大俊美,蓄着飘逸的栗色中长发,有着深邃五官和一双琥珀色迷人星眸的Josh,的确活像是从漫画中走出来的王子,相信在这世上绝对没有女人能不被他吸引。

  不过,像他那种名人跟她的距离,就像地球跟月亮一样,根本是两个世界。她会举头望月,但绝不会傻得要去水中捞月,那可是会溺死人的。

  「看一眼又怎样?」超理智的她没好气地说:「像那种天王巨星,跟我们这种普通人根本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妳再喜欢他也没用,小孩子就去喜欢小孩子,你们班上那个班长不是长得挺帅的?搞不好人家长大会变本土天王呢!妳干脆去当他第一个fans,先去跟他要张签名照好了。」

  桑桑不服气地噘起一张小嘴。「我才不像妳有恋童癖呢!那种臭男生妳喜欢,我帮妳介绍好了。」

  「说我有恋童癖?!妳──」

  「也许能要到Josh的签名喔!」

  巧婷突然冒出的一句话,打断了她们姊妹俩的争吵,桑桑更是立即当她是如来佛祖般崇拜。

  「真的吗,张姊?」

  「笨,人家哄妳也当真。」

  「我是说真的喔!」巧婷否决了杏杏的说法。「妳还不知道吧?听说今年Josh会是我们尾牙的主秀喔!」

  杏杏一脸不信。「怎么可能?我听服务台的前辈说,我们董事长可是出了名的铁公鸡,之前尾牙竟然寒酸到发自己公司的美食街餐券敷衍了事,年度旅游还小气到叫人家去免门票的台中都会公园健行,那种铁公鸡哪有可能花大钱请Josh来表演?连模仿秀都不太可能呢!」

  「当然可能,妳忘了我们今年有个善良又慷慨的董事长夫人吗?听说她可是董事长的克星,专门让他这只铁公鸡心甘情愿吐钱的。」

  巧婷信誓旦旦地接着说:「据可靠消息来源,我们人事经理正好是Josh经纪人的表姊,董事长夫人刚好又是Josh的歌迷,董事长拿他新婚的老婆没辙,她提出要求,他也只能叫人事经理去谈了。Josh好像也爽快地只拿了个友情价,所以就谈定了。而且尾牙会场听说是包下董事长夫人娘家新开幕的餐厅,大家都很期待呢!」

  「太好了!」

  刚才还萎靡不振就像个活死人的桑桑,一下子又满眼闪着星光,精神抖擞了。

  「姊,我也要去参加你们公司的尾牙,妳一定要带我去喔!」她马上巴着大姊讨好。

  「不可能。」杏杏答得也干脆。

  「妈……」

  「妳喊妈也没用。」杏杏悻悻然地双手一摊。「不是我不带妳去,只是妳姊不过是在服务台里对顾客鞠躬哈腰的小员工,哪有资格携伴参加呢?」

  听她这么一说,桑桑顿时又像泄了气的皮球,颓坐回沙发上。

  「嗯,要带她去的确是不可能,不过要到签名的机会就大喽!」巧婷插上一句。

  「好,妳帮她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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