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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页

 

  「入赘啊!」

  简短的几个字使他皱起眉头,皇阿玛的话言犹在耳,纵使她有了他的骨肉,他还是不可能入赘。

  「我九弟替我想了个办法。」

  「什么?」章绮伊好奇的问。



  「等你阿玛从归化回来再说。」

  「胤祉——」

  「乖!」他搂著打算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她,让她靠在他温暖的胸膛上,「到时你就知道了,最後我们一定会在一起的。」

  她还是好奇,但她听话的没有多问,只是依偎在他的怀里,轻轻点头,她相信他,若他说可以,就一定可以。

  尾声

  章霄汉看著眼前的年轻人,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反应。



  这个男人轻薄了他的掌上明珠,他该找他算帐,但他的身份却是个阿哥、亲王,怎么也碰不得,所以两人就这么对看著——

  「章总镳头!」胤祉大剌剌的坐了下来。

  「不敢!」章霄汉看著他嚣张的样子,恨得牙痒痒的,但碍於胤祉的身份,还是虚应了声,「王爷。」

  「我知道你对我的不满。」胤祉犀利的眸光直视著章霄汉,「但我已决定迎娶伊伊入诚亲王府,你——会同意吧?」

  能不同意吗?冷著脸,章霄汉没有回答。

  「你怎么用这种口气跟我阿玛说话?」原本打算小睡半刻的章绮伊看到葛理哈守著她的房门,知道事有蹊跷,所以不顾葛理哈的阻挠坚持出来一看,果然如她所料。

  看章绮伊出现,胤祉的眼底闪过一丝懊恼。天不怕地不怕的诚亲王爷,就独独怕一人,而这人却现在出现。

  「三爷,我——」

  「我知道。」胤祉打断了葛理哈的自责,伊伊要做的事,葛理哈怎么有可能挡得住。「你退下吧!」

  「喳!」葛理哈依言退了出去。

  「阿玛,你别理他!」章绮伊挺了个肚子坐了下来。

  她的肚子大得好像随时都有可能要生似的,可实际上,她不过怀孕五个多月罢了。

  「伊伊——」

  「这就是你想的好办法吗?」章绮伊瞪著胤祉,「逼我阿玛将我嫁给你,你还真是小人啊!」

  「对我说话别这么不客气!」胤祉警告她。

  「我这么说还客气了呢!」她脸上带著明显的不悦,「你明知道我阿玛要我帮章家传宗接代,你现在是怎么著?以为我怀了你的骨肉就一定得要嫁给你吗?别忘了,我表哥可巴望著娶我。」

  「放肆!」胤祉的手用力一击桌面,发出砰然巨响,他什么都可以无所谓,就她说要嫁给别人这事不行。

  章绮伊吓了一跳,章霄汉的脸色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我皇阿玛不同意我入赘,」他火大的道,「但我执意娶你,所以我决定——你的双亲随你移居京城,而你生的孩子可以择一过继章家,你章家便有人可以传宗接代,我又不用入赘,这总行了吧?」

  章绮伊一楞,这倒是一个好办法,可是——她看了她阿玛一眼。

  「若伊伊现在肚子里的孩子是男丁,就过继到我章家!」章绮伊的出现壮了章霄汉的胆,於是先发制人,所谓先抢先赢,他一点都不客气了。

  胤祉的脸色一变,也有所坚持,「不行!不管伊伊这胎是男是女,都得姓爱新觉罗!」

  「这样的话,我就不准伊伊嫁给你!」

  「你敢!」

  「我为什么不敢?我可是伊伊的阿玛!」

  「我是诚亲王爷!」

  「那又如何?伊伊,你说说话。」

  「我没意见。」章绮伊对天一翻白眼,抚著自己的小腹,看来这个孩子还真是抢手,还未出世就让人抢翻了天。

  不过,胤祉还真是提了个两全其美的方法。

  她打了个哈欠,想睡了……至於内堂的两个男人,就让他们吵吧!她要带著肚子里的「抢手货」去休息。

  反正她在乎的是可以对章家列祖列宗交代,又可以跟自己所爱的男人相伴终身,至於其他的就由他们决定吧。

  后记

  育儿日记 子纹

  家里有两个「番王」是什么感觉?就是你很有可能会被气到吐血。

  一个三岁加上一个刚满周岁,三岁那个是有一大堆的问题,总是问为什么?那是什么?单单想答案回答他,就够你呛的了。至於周岁那个现在在学讲话,在学著认识环境,跌倒、碰坏、摔坏小东西是小Case,每每一闯祸,就是哭著叫——妈咪!然後我就得火速赶到帮忙善後。

  就在赶稿进行得如火如茶中,要存稿时,才发现软碟机不知何故坏了,对我这个电脑白痴而言,当然找不出原因。然而就在当天晚上,我看到了一幕,而我想,我知道我的软碟机为什么坏了!就见我那两个番王儿子合作无间,一人从我书桌的抽屉里拿出铜板,一人爬到桌子上,把钱往软碟机里头送,我真是难以相信,而他们的下场当然不会太好……

  买了个新的换上,而在旧的软碟机中,我们果然发现了他们塞进去的零钱,而现在坏掉的软碟机就成了他们的玩具,不过现在是废物,因为变成他们的之後,他们根本不碰了。

  就在我还未遗忘他们毁了我的软碟机前,他们又喂我的电脑滑鼠喝可乐,滑鼠当然就此寿终正寝,我能怎么办?!最後他们当然又多了个新玩具,我也只好再买个新的。

  如果我以为教训过他们之後,他们会明白我的书桌四周是禁地的话,那我真是大错特错,因为隔天我不过上个洗手问,回到房里时,就见我那两个「番王」又在我的书桌前翻来翻去。

  霎时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有事发生。果然,走近便看到他们两兄弟再次发挥无上的兄弟爱,小布丁将徐姊补寄的合约撕成一片片,而那个总是吃个不停的小果冻,这次更是不挑,将他哥哥撕下来的纸给吃了下去。

  看到这个情形,我只有发出一声尖叫,不过这次我没有打他们,因为我连打他们的力气都没了,我只是将大的给训一顿,将小的嘴巴里的纸给掏出来,再来就是打了通电话请徐姊再补寄一份。

  当徐姊寄来时,我不敢有迟疑,纵使懒得要死,我还是过了个马路将信给投进信箱里回寄,我当然不想再叫徐姊寄第三次,就算徐姊无所谓,我也会羞愧死。

  我不知道是所有家的小孩都如此,还是就我家的小孩这么皮得无法无天,走到哪里,他们都有能耐成为众人的焦点,真不知道谁能救救我?!或许当他们大一点,他们就能懂事了(本人迫切希望中)!

  小布丁有个英文名叫Anderson,小果冻则叫Laurance,小布丁说英文会让大人都傻眼,这当中也包括我,不过我傻眼的原因不是我听不懂,而是他存心耍我。

  一日,他问我兔子是什么?我想了半天,兔子就是兔子,哪有什么!於是我就这么回答了他。他很不高兴的看了我一眼回答,不是!兔子是Rabbit!我楞了好一会儿,然後只有点点头,承认他没错,错的是我!

  所以当他再问我,妈咪,狗狗是什么的时候,我自信满满的告诉他——Dog,他又老大不高兴的说,不是,狗狗是波波(有个儿童节目里的狗叫波波),我的妈啊!怎么回答我都是错!

  Anderson看著我的目光好像我是个白痴,有没有搞错,我是他妈耶!他怎么可以用这种眼神看我,更严重的是他现在动不动就这么看我!就算我不会回答他的问题又怎么样,我总是他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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