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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克宇说了“谢谢”便把相机交给那个男生,没有多作解释;离他们较远和小玲站在一起的晓晴也不便说什么,只好眼睁睁看着秦克宇来到她身边。

  “靠近一点。”拿相机的男生说。

  秦克宇挨近晓晴,晓晴几乎无法保持微笑,怕他会听到她如雷的心跳声。

  “笑一个。”活泼的大学女生在她男友背后伸出双手,比两个V,然后把她比V的四根手指作势往她男友头上插,逗得在拍照的三个人全笑出声。



  从无尾熊馆出来后,他们找不到餐厅,只好买些包子、热狗、肉粽里腹。这回秦克宇没有跟她争,由晓晴付账。

  一边吃东西,秦克宇一边说他们在拍摄“野外搜奇”时发生的趣事给她们听——他们遇过野猪、毒蛇,和黑熊隔了十几公尺打过照面、被野生猕猴丢过石头;最惊险的一次,是一位工作人员不小心招了一窝虎头蜂。

  下午,他们又在非洲动物区和沙漠、澳洲动物区流连许久,直到小玲说她脚酸走不动了,他们才结束这趟动物园之旅往出口走。

  秦克宇抱着累得昏昏欲睡的小玲,晓晴走在他身边,她的手机突然响起。她以为是心萍打来的,连忙接听,没想到是个男人的声音。

  “请问是吴晓晴小姐吗?”

  “是的,您哪位?”



  “我是林世豪。”

  她眨了眨眼,花了三秒钟才想起林世豪是谁。

  “喔,林先生,你好。”

  她的眼角瞥见有东西在动,略微侧头去看,是走在她旁边、离她不到三十公分的秦克宇换了一手抱小玲。他的脸上没什么表情,但她感觉他在注意听她讲电话。

  “昨天我们见面,我对你的印象非常好。我们可以再约个时间吃饭、聊一聊,增加对彼此的了解吗?”

  “嗯……”她犹豫着,不自觉地去看秦克宇,高挺的身材、俊逸的侧脸,百分之百的帅哥。

  如果她想玩爱情游戏,当然应该选择他;但是她太生嫩、太脆弱、太正经,玩不起爱情游戏。刚才他只被两个年轻的女孩左右夹缠一下子,她似乎就已有些许醋意,将来她如果在爱情游戏中阵亡,那岂非将痛苦得如下十八层地狱?

  “吴小姐。”林世豪催促她回答。

  “好。”她毅然说。

  “太好了!这个礼拜五晚上六点半方便吗?”

  “嗯……”早上秦克宇说过,这次他礼拜一出门,最晚礼拜四会回来。“礼拜五晚上,可以。”

  “你住哪里?我到时候去接你。”

  “你不用从新竹赶来接我,告诉我在哪里,我自己去就好。”

  等他们讲好地点,通讯结束,秦克宇刚好打开车门。他请她先上车,然后把睡着了的小玲抱给她,他再关上门,走向另一边的车门。

  等他坐上驾驶座,钥匙插进钥匙孔里,他并没有马上发动车子,沉默着一动也不动,像是在思索。

  晓晴困惑地看他。

  他转过头来面对她,嘴巴张开,却什么都没讲就又闭上。她好想摘掉他的太阳眼镜,看看他的眼神能不能透露出他没讲出口的话。

  他看回前方,发动车子。“谢谢你提议带小玲来动物园,她今天玩得很高兴。”

  她不禁感到失望,他要讲的只是这句话吗?不然,她又期待他讲什么呢?一分钟前,她以为他猜到打手机给她的人是她相亲的对象,她以为他的笑容因而消失,她以为他也许对她有点……没有,是她自以为是,自作多情。

  今天在他们相处的六七个钟头里,他待她很好,好得令她几度错以为他们的关系不只是邻居,不只是因为她是小玲的保姆,他才那样温柔地对她讲话,那样细心地照顾她,那样慷慨地不时对她微笑。

  “我今天也玩得很高兴。”她的语调与她的话语不协调。

  “你——”他这一声拖得好长,害她又深切期待,只要他给她一点暗示,她就不去和林世豪约会。“你累了吧?我们今天走了好几个钟头。你可以睡一下,到家我再叫你。”

  “好。”她抱着上半身倚在她怀里的小玲,找了个较舒服的姿势,闭上眼睛,心情莫名的低落。

  难道是她会错意?虽然她缺少和男人相处的经验,但她看过不少爱情小说,当一个女人感觉一个男人在宠她,随时在注意她,以他的肢体语言在保护她,她该怎么想呢?当他只是习惯做绅士,对每个女人都那么好,并非对她情有独钟?

  她不由得怀疑,如果不是出自真心的“欢喜受、甘愿做”,一个男人会体贴入微的呵护一个女人吗?

  刚才小玲被前面的人群挡着,叫嚷着看不见时,秦克宇立即举高小玲跨坐到他肩上,让她抱着他的头、高人一等的小玲笑嘻嘻地看个够。当晓晴正在羡慕小玲如此得宠时,秦克宇竟然叫她踩在他的慢跑鞋上增加高度。

  当时她连忙推辞,即使她穿着平底鞋,也可能把他踩痛。可她实在受宠若惊。

  “来,踩上去。”他一手抓着他肩上的小玲,腾出一手来抓她的手臂。“快点,食蚁兽很少见,错过了可惜。”他诚恳地邀请。

  不容晓晴多想,她仿佛被他举高了些,脚不得不踩到他的鞋子上。令她动容的不是罕见的食蚁兽,而是他的这分心。

  他宠她的例子不是只有这个,随便举都找得出四、五个。他剥好茶叶蛋才招呼她吃,还叮咛她要慢慢吃,别被蛋黄噎着了;她知道他是说给她听的,因为他们都知道小玲不吃蛋黄。

  她的手不小心被竹筷子细如针的竹屑刺进,他握起她的手,凝神把竹屑挑出来,一再关心地问她:“还痛不痛?”显得比她还紧张。

  他是个即使再挑剔的女人也无法不承认的完美玩伴,尤其到了下午,她已经习惯他的陪伴,能以较轻松的态度面对他。在看白犀牛时,她知道他靠得很近,手臂碰着她手臂,她的心跳居然没有过于剧烈,能够颇自在地跟他笑谈在一部电影里看过犀牛救火的一幕。那时候她几乎以为他们是一对相当亲近的男女朋友。

  直到她接到林世豪的电话,她才觉醒,回到现实来,痛苦地警告自己:她对他的迷恋已经太严重了,应该尽快画上休止符。

  而尽管理智叫她要踩煞车,她仍然偷偷地希望,他对她好是因为他喜欢她。如果他喜欢她的程度多到对她有感情,那么他就应该阻止她去和别的男人约会,但是他没有。

  他们之间的气氛因为林世豪的那通电话而产生变化,他对她的态度变得太客气而显得生疏。

  她沮丧得想哭,却不得不告诉自己,她决定和林世豪约会是正确的选择。她本来就不该对秦克宇有非分之想。

  他太亮眼了!他一直戴着鸭舌帽没有拿下太阳眼镜,但今天动物园里几乎每个看到他的女人和女孩仍对他行注目礼。如果他以真面目示人,他可能会被包围得寸步难行。

  只要他愿意,将来他无疑可以成为更知名、更出色的明星,而她吴晓晴只是个毫不起眼的教会学校的图书馆管理员。

  她跟林世豪不必有结果,她也不一定得照心萍说的,诱拐一个帅哥去参加同学会。但是现在,她需要和林世豪约会,以转移自己对秦克宇过多的注意力。

  第七章

  生平不识相思,才识相思,便患相思。

  她可能是世界上最痴最傻之人,人家根本不知道她的一厢情意,她却日思夜想的都是他和煦的笑容、亲切的语调、温柔的眼神,和俊帅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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