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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呵呵啊……恋武觉得很高兴,这是我的第一本BL小说耶!

  写得不是很好,一些插景和对于主角们的描述,我掌握得不够具体,但找只能说我尽力啦!

  谢谢出版社给我这个机会!



  我是在大学时代,才开始慢慢接触BL这一类的小说。

  经过以前一位高中同学藏的介绍,知道了很多日本方面的有名作家,于是在某次书展的时候,上台北去抱了一大堆的紫色小说回来啃食。

  真的是一大堆唷!提得我手都酸死了,那时候不晓得利用宅急便,还是很小孩子气的时代。

  觉得BL看起来和一般男女小说很不一样,所以一。有新的好看又有趣的作者,就会去书店借回来看,慢慢也看出一些心得来。

  会开始想写也是很突然的,想说就试试看罗!

  因为很喜欢看一些很逗趣的情节,所以会想尝试轻快一点的写法,读者大人们有什么相心陆成批评指教的话,可以来信交流一下唷!



  这是第一本,希望以后还有新作品再跟读者聊罗!

  啊!对了,忘了说了……

  “恋武”这个笔名是因为:我喜欢金城武。

  第一章

  天要亮了呢!

  我蜡缩着身体,躺卧在闸区一间麦当劳前面的长板座椅上。

  这个永远带着笑意的麦当劳叔叔已经陪了我一整夜了。

  天上那抹诡异的暗篮之中。慢慢地调进了一些乳白色和橘虹色作点缀,我知道忙碌的,清晨即将到来。

  微凉的风不断吹拂着我的身体,不,演说是刺骨的寒风吧!

  是那种吹过来就会让你觉得浑身发抖的风噢!幸好我的身上有一件薄外套,稍稍替我抵挡了一些寒意。

  不过,缩在长板座椅上的我,还是冷得直发抖。

  现在已经是十月份了,气温慢慢降低,早晚的温差愈来愈大,而无家可归的我,却只能窝在路边吹着冷风。

  我叫宋天明,今年二十五岁。

  凌晨时分,我被同居两年的女友何晓蔓给赶了出来。

  昨天晚间,她回家之后突然哭花了一张化着浓妆的脸,低低切切地对着我说:“我们之间是没有未来的。”

  我知道,那个在公司里苦苦追求她的男人,已经被她的欲擒故纵给吊足了胃口,而那个戴在她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戒就是证据。

  简单来说呢!就是晓蔓已经找到了一个老实、可靠又肯大声说爱她的男人,她决定要跟他结婚,所以我只好滚蛋,被她赶出家门。

  纵使那个男人有着一个不怎么符合四十岁男人的大肚腩,她还是决定要嫁给地,我也只能替她眼睛的下半辈子哀悼不已。

  她会这么做还有别的原因,晓蔓她今年已经三十四岁了。

  女人一日一超过三十岁还没结婚的话,脑子里一定每五秒钟就会闪过自己绑架男人进礼堂说我愿意的画面。这就跟十七、八岁血气方刚的男人,脑子里总想到做爱这档子事一般。

  她已经三十四岁了,我想她是应该要结婚了。

  而我呢?

  我只是一个二十五岁的年轻小伙子,是一个和她年龄相差悬殊的小情人。

  我们同居已经两年了。

  大学毕业之后,我当了两年大头兵,退伍之后剩现在我一直都没有工作,只是一个被她包养的小白脸。

  难怪她会说我们之间是没有未来的。

  说不难过当然是在骗自己的,尤其是在看到,晓蔓那么伤心地哭了之后,我好想抱住她安慰她一下,但是她却阻止了我。

  起码她还为了必须离开我而哭了,我应该要感到庆幸了,是不是?

  对于小白脸这个职业,我并没有很排斥的想法。别人怎么说我都不会在乎,因为,我根本很少出门。

  没有亲近一点的朋友,也没有家人,我想,在这个世界上,还认识我的人应该只剩下同居的晓蔓,和楼下那个便利商店的女店员了吧!

  我看着马路上慢慢多起来的车潮,想要起身离开这里,麦当劳好像是早上六点半开门的吧!

  他们一定不会喜欢看到有一个流浪汉睡在他们的店门口。

  但是,我应该要到哪里去呢?

  晓蔓把我赶了出来,我只匆忙地抓了一件外套就离开了,身上好像一毛钱也没有的样子。

  我翻翻大衣口袋,居然幸运地摸到一张一百元的钞票。

  真LUCKY!

  我看到麦当劳店里头有人影在窜动着。

  透过玻璃门投射而出的,好像是不怎么友善的目光呵!

  我这个缩在外头躺椅上状似流浪汉的人,身上居然还有一百元呢!

  缩着身体冷冷地挨到六点半,我推开麦当劳的大门,决定点一杯热咖啡来暖暖我的肚子。

  坐在最外头靠窗的一排单人高脚椅上,我端着咖啡一口一口地啜饮,眼神无奈地望着那片擦得发亮的玻璃窗外。

  外头闪过一个接着一个的人影,他们那匆忙的脸上不是还没睡醒的迷糊,就是面无表情地用尽全速往前走着。

  他们在拼命往前走的时候,脑袋里头都在想些什么呢?

  是今天早上那该死的早餐会报,还是昨夜身边那个和自己温存不已的美丽身躯啊?

  我盯着他们一个接着一个走过去的头和脸,陷入自己的沉思之中。

  直到咖啡都凉了,我才低下头来,让自己趴在桌面上头。

  我在外头吹了一夜的冷风,双眼酸涩肿胀得好像两颗核桃一般。

  我真的好想睡觉呵!

  慢慢眯上眼睛,很快就无意识地那样趴着睡了过去。

  管他的呢!就这样先睡一阵子吧!若店里头的人真要把我赶走的话,也得等我把那杯咖啡喝完吧!

  * * *

  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手臂已然酸痛麻痹地失去了知觉。

  外头的大马路上车水马龙依旧,太阳散播了满地的白热光线,我到底在这儿睡了多久呢?

  时间应该还没过中午吧!

  我缓慢地移动自己的手,想要揉揉我那迷蒙的眼睛,并抹去嘴边不小心流下的口水时,右手却被坐在旁边的人给扯了过去。

  “手麻了吗?”

  一个比早晨的寒风还要冷冽的中低音男声,在我的耳边响起。

  我知道我曾径听过这个男人的声音,因为那是个很热悉的噪音,熟悉到令我有一点害怕。

  几年前我还在营区里当大头兵的时候,就是这个声音每天对着我们大声怒吼,命令着我们存几分钟之内要跑几圈操场,命令着我们练习几回合全套的炮操,甚至命令着我们在一个小时之内,洗完全营区一千多人的午餐盘子。

  我不自觉地浑身发着抖,转过脸去望了望身旁那个正抓住我在手的男人。

  果然是他,孙家朗,我当兵时期的长官。

  “你睡迷糊了吗?”孙家朗那方正的嘴角扯出了一抹微笑,但是我却看不清他真正的情绪。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的手替我的手按摩着,不过,我的手经过一阵僵直的刺麻之后,变成很敏感的状态,我并不想要他替我继续按摩下去,所以我试图缩回手臂。

  但是他紧紧按住我的右手,不让我缩回去。

  “你怎么会在这里睡着了?”

  孙家朗继续开口问我话。

  此时此刻我才意识到我还处在见到他的震惊当中,根本忘了回答他刚刚问我的那些问题。

  在军中,如果有长官问话而你没有及时回答的话,之后可是会被操得很惨的,只有刚入伍的菜鸟天兵才会犯这种错误。

  虽然我早就遇伍了,孙家胡不再是我的长官,但是一看到他的脸,还是会令我感到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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