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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了,我真怕又像上次一样等到饿昏了还不见人影。」

  她可没忘上次雯君猜拳输了,负责跑腿买卤味,结果意外在卤味摊见到一位帅哥,立刻沉迷不返,还得劳驾自己去押她回来。

  「不会啦,我已经跟他拆了,再没瓜葛。」王雯君举手保证。

  苏曼竹轻嗤一声。「有句话叫狗改不了吃屎。」



  「哎呀,反正我去买卤味啦!这次不会再迟回了,我以人格保证……好啦、好啦,我知道妳要说我没人格啦!」

  「嗯哼。」苏曼竹点头,乐得省下几句话。

  王雯君走至门前穿鞋,苏曼竹远远叫了声:「喂!」

  「知道啦,我会记得不要加辣。」怕她在自己出门时顺便把狗丢出去,王雯君动作迅速,难得不拖泥带水。

  不过苏曼竹只说了句:「记住,妳今年的生日礼物已经没了。」

  「……喔。」唉,怪不甘心的,可是为了帅哥也没办法。



  大门关上的声响传来,苏曼竹懒懒地躺在沙发上,一点也不想动。

  忽然有种毛茸茸的感觉窜过双腿间,然后一股重量压在小腹上,她抬眼,就见那只麻烦动物正张着一双无辜大眼在看她。

  「笨狗,很重,下去。」

  但笨狗若听得懂就不叫笨狗了。

  她叹息,吸了口气,大吼一声「下去!」才总算把牠吓跑。

  以后她宝贵的生活空间里真得多只笨狗?

  这份生日礼物,好像太贵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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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定会好好照顾狗狗的,绝不麻烦妳。」

  「还有,我绝对、绝对不会让牠上妳的床。」

  印象中,似有人这样跟她说过?还是她记错了?

  自那只笨狗进驻,至今正好一个月,王雯君的确有遵守承诺──但仅限于前半个月。早该知道那女人天性喜新厌旧,对任何事物的热度都不可能持久,但她竟还是那么笨那么蠢那么白痴的相信这样的人会有改过自新的一天。活该自己倒霉受罪!

  腿上的那股重量慢慢上移,践踏过臀部,停在腰际,严重打扰她的睡眠;更惨的是她才上床不到一小时!

  第几次了?连日来经历的「狗压床」!

  决定了,以后不管室内通风多差,她也绝不再留半条门缝。

  「滚开。」有气无力的话听来要死不活,无怪对方置若罔闻,不动如山。

  她咬牙切齿,火大了!「我叫你滚开!」

  腰间骤轻,她将头深深埋入枕间,打定主意就算天皇老子来叫也不起床。但当那团热呼呼的毛球钻入被窝中,开始在她怀中磨蹭时,她的决心开始崩裂。

  一阵像是哀鸣的声音呜呜响起。

  喂,她才是最悲惨的那个好吗?牠凭什么发出那种像被全世界的人辜负的鼻音?

  她痛苦地睁眼,撑不开的狭窄视线首先映入的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其眼神的可怜度直逼最高指数。

  「冤有头、债有主,去找你的主人,别烦我。」她咕哝,用力闭上眼,命令自己要置若罔闻。

  为什么?为什么不能让她好好睡一觉?为什么一个像她这样从不危害社会的良好公民,要在好不容易自赶稿地狱中爬上来、最筋疲力竭的凄惨时刻,对一只笨狗自言自语?

  对,她知道牠很可怜,被一个缺乏耐性的主人买下,这半个月来吃喝常被遗忘,没人带牠出去散步,只能每天在向晚时分非常可怜地在阳台落地窗前凝望渐渐西沉的夕阳,以落寞背影无声抗议。

  但,这一切究竟关她鸟事?关、她、鸟、事!

  「关我鸟事啊!」终于无法再忽视那只畜生的存在,她大吼一声坐起身,跟身前趴坐的狗大眼瞪小眼。

  很好,看样子她再怎么凶也没用了,显然牠已免疫。

  对峙片刻,她冷冷道:「装可怜是白费力气,我可是出了名的铁石心肠。」

  回应她的,是一声悲戚低鸣。

  将心一横,她拿被单将自己从头到脚包得密实,打算以此杜绝所有外来骚扰。

  「滚开点,我要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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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好大,天空万里无云,蓝得刺眼。

  女人走在路上,未睡醒的双眼不堪阳光折腾,快瞇成了一条线。

  手中牵着一只横冲直撞、因重见天日而兴奋不已的笨狗,加上她昏昏沉沉、被牵着鼻子走的模样,实在很像盲人与导盲犬的组合。

  在险些吻上一根电线杆之后,她用力甩头,想使自己清醒。

  「笨狗!走慢点!」忍不住咒骂出声。

  明明下定决心要蒙头睡自己的,偏偏那一咪咪尚未死绝的善心作祟,可恨!

  这只笨狗究竟想上哪儿去?穿越马路,她决定再过五分钟,无论牠想去哪,她都要使高压手段将牠带回。

  所幸五分钟未到,一人一狗已抵邻近公园。

  公园,原来是公园。喔,对,差点忘了,雯君当时说什么来着?她为了那个什么什么的,要每天到公园遛狗?

  「汪!汪汪!」

  几声狗吠入耳,她低头瞄眼脚边的狗,奇怪那声音怎么显得有些距离?下一秒,另一抹金黄矮影窜至眼前,她定睛一看,才晓得那是另一只博美狗的叫声。

  两只狗像是旧识,一见到彼此,兴奋地奔前,使她险些拉不住系绳。

  「喂!安分点!」她拉紧系绳,很不温柔地命令。

  然后,耳中忽闻疑似招呼的男声。「早安。」

  谁?她抬头,一道修长身影入眼。

  男人身着一件红黑格子长袖外衫,里头衬着件纯白T-shirt,下身是深黑牛仔裤,整体打扮大方又不失帅气。他的发打薄削短,发长未过眼,显得精神;五官端正,最引人注目的该是他翘长的睫毛,无需凑近也能清楚见到;他左耳上戴着一只银色耳环,为休闲感添了分时髦。

  她瞇了瞇眼,一大清早见到这种人物,跟太阳的刺目度难分上下。

  他右手牵着绳,绳端系处显示他是那只博美狗的主人。

  男人本来垂眸望着爱犬,此时才抬头,看清她的面目,明显一愣。

  她则脸色微沉,显然已明白他是何方神圣。

  雯君肯定就是为此人才养狗……不,该说是买钓男工具。而她此刻不能与周公相会,得在此苦命地遛狗,也跟他脱不了关系。

  对,她也承认他是个帅哥,且还是个清爽有型的帅哥,但他同时也是间接的罪魁祸首。她的起床气向来不小,迁怒功力更是一流,此时脸色自然难称友善。

  「妳好。」他很有礼地先开口。

  好?她哪里好了?她困得很。虽然很想发狠骂他一顿,却缺乏力气,当下看也不看他一眼,扯扯手上绳子示意走「狗」。

  「妳是王雯君的朋友?」他问。

  并不打算回复他的好奇,她又拉拉狗绳,才发现那只笨狗根本无视于她的指示,正跟另一只狗好生亲热。「……你的狗,公的母的?」

  「母的。」

  「原来如此。」怪不得这只公狗等不及要来这公园,原来跟买牠的人一个样──发情无界线。

  「喂!走、了。」

  她的不高兴任谁都看得出,男人微感有趣。自初见面起,这位小姐对自己就隐约展现敌意;若他没记错,他们的对话明明不超过五句吧?

  他不着痕迹地打量她。

  深蓝色套头上衣,灰色棉裤,白色运动鞋……是比先前那位小姐有遛狗的样子。第一次见到王雯君时,他惊奇竟有人穿那么高的高跟鞋遛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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