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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每一件事都有原因的。我送你回去。」

  「你不摘下帽子,我也不回去。」我赌气。

  「你真的不回去?」

  「除非你摘下帽子。」



  「那我自己回去,再见。」

  他竟然掉下我离开!我气得在路上哭起来。

  那顶鸭舌帽可能是一个女孩子送给他的,所以,他不舍得摘下帽子,他仍然怀念那个人。

  我坐在路边,我不敢相信,他竟然掉下我。一辆汽车划破夜街的死寂,在我身边飞驰而过,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林方文突然再次出现在我跟前,我低着头偷笑,抬头看他的时候,发现他并没有戴着鸭舌帽。

  他的头顶没有洞,也没有伤疤,他的头发乌黑浓密。



  他拿着帽子,向我行了一个礼,弄得我哭笑不得。

  「你回来干什么?」

  「你是不是最喜欢把男人气走?」

  「你是不是最喜欢把女人丢在街上?」

  「求求你不要再跟我抬杠,我没有戴帽子,好象没有穿衣服!回去吧!」

  「你为什么摘下帽子?」

  「没有想过为什么。」

  我渐渐明白,林方文便是那样一个人,他长久以来戴着帽子,没有原因。他突然摘下帽子,也没有原因。他爱上一个人,说不出原因。不爱一个人,也不会说原因。他原来是一个不值得依赖的男人。

  「你可以戴回你的帽子。」我跟他说。

  他回头,向我笑:「不用了。」

  迪之也有新恋情,对方是唱片公司录音室的技师,迪之把他们两人用保丽莱拍下的照片给我看。

  「他不象你一向的选择,不够英俊。」我说。

  「我现在是返璞归真。」她认真地说,「他是攀山高手,我跟他学攀山。」

  「攀山很危险。」我说。

  「你说攀山危险,还是恋爱危险?」

  想不到光蕙也有新恋情,他是牙医,替一位私人执业的牙医工作。

  「你们跟男朋友做了那件事没有?」迪之毫不避忌地审问我和光蕙。

  「你老是关心这个问题。」我骂迪之。

  「就是嘛!你不脸红的吗?」光蕙也骂她。

  「你们不要这么纯情好不好?早晚你们会跟一个男人干这种事。」迪之懒洋洋地说,「那真是一件美妙的事!」

  「来!我为你们两位处女干杯!」迪之举杯。

  她对性的渴望和开放,也许是与生俱来的。

  「你有兴趣做兼职吗?」迪之问我。

  「是什么兼职?」

  「在一间杂志社做校对,月薪有一千元。」

  「好呀!我讨厌补习。」

  那家杂志社出版一份高品味生活的月刊,校对只有我和另外一个男孩子,每天要花数小时看原稿和印刷稿,眼睛十分疲倦。一千元薪水,并不容易赚。

  但,我有一个目标,林方文的那支口琴已经很残旧,乐风牌又不是什么好牌子,我要送一支新的给他。

  我把三个月兼职的薪水储起来,午间只吃一个面包。

  日本蝴蝶牌口琴在当时是很好的牌子,价值是三千二百元,我从来没有买过那么昂贵的礼物给别人。我在琴行里仔细地将口琴检查了一遍又一遍,卖琴的人都嫌我挑剔。

  口琴放在一个个小小的木盒里,十分精致。我用花纸把它包好,扎上一只金色的蝴蝶,悄悄放在林方文的床上,把那支残旧的乐风牌口琴拿走。当林方文回到房间,看到我送给他的口琴,一定很感动。

  三个小时后,他在校园里寻找我,当时我正站在储物柜前面。我以为他会情不自禁跟我拥抱,他的样子却很吓人。

  「我的口琴呢?」他怒气冲冲问我。

  「什么口琴?」我有点不知所措。

  「我的乐风牌口琴。」

  「我送了一支新的口琴给你,你没看到吗?」

  「是你拿走我的口琴?」他的样子很凶。

  「那支口琴太旧了,所以我--」

  「把我的口琴还给我。」他的目光很可怕。我打开储物柜,把那支口琴拿出来,重重地放在他手上。我的眼泪都涌出来的了,何以爱一个人,会如此心酸?口琴有什么秘密比爱情重要?

  「还给你,都还给你!」我流着泪说,「我用了三个月薪水买那支口琴给你,你一点都不领情!」

  「你用不着这样做。」他竟然可以说得如此平淡,象对一个普通朋友说话。

  众目睽睽,大家都目睹我是这段爱情的失败者,我还能选择留下吗?

  我在家里呆了两天,什么都提不起劲。最可笑的,是在痛恨这个男人的时候,却热切盼望他打电话给我。电话没有响过,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个傻瓜,他为我做过些什么?不过写一首歌,摘下一顶鸭舌帽而已,我却变得如此卑微。在晚上,我扭开收音机,播的尽是情歌,还有林方文送给我的歌:

  「告诉我,我和你是不是会有明天?

  时间尽头,会不会有你的思念……」

  渐渐,我发现音乐不是来自收音机,而是来自窗外。我走到窗前,不敢相信林方文正在楼下吹奏着他送给我的歌。在电影或小说里看到这种场面,我一定会嗤之以鼻,认为太老套了,如果我的男人那样做,我一定会把他赶走。可是我那时完全没有将他赶走的意思。

  我把屋里的灯全关掉,我不能走下去,他以为我是什么?随便让他骂,也随便让他哄吗?接着,他吹奏一首我不认识的歌,哀伤低回,象一双将要分手的情人。曲终,我再听不到口琴的声音,我走到窗前,已经看不见他。

  我跑到楼下,想寻找他,却看不见他的踪影。他便是这样一个人,喜欢令人失望。回头,他却在我后面。

  「你为什么不走?」我冷着脸说。

  「你的台灯还没有关掉。」他说。

  是的,我故意亮着一盏灯。

  「恼我吗?」林方文问我。

  我努力地点头。

  「真有这么恼我?」他很失望。

  我作了一个九十度弯身的点头。

  「口琴是我爸爸留给我的。是他留给我唯一的东西。」

  「你爸爸不在吗?」我惊异。

  「他是个潦倒的海员,寂寞的时候,他站在甲板上吹奏口琴。一年里,他只回家两三次,对我和姐姐来说,他象个陌生人。一九八零年,他工作的大洋船在巴拿马遇上暴风雨沉没,没有一个船员生还。警察在船舱里发现这支口琴,口琴放在一堆衣物当中,竟然丝毫无损。他们把口琴送回来。这是一支奇怪的口琴,沾了腥气、遇过沉船,外表残旧,音色却依然完好。」

  「你妈妈呢?」

  「我已经很久没有跟她说话了。他是一个美丽聪明的女子,嫁给我爸爸,也许是她此生最错的决定。爸爸死后,她重操故业,经营一间小餐厅。」

  我从来没有想过,林方文生活在另一个世界。

  「还恼我吗?」他问我。

  我吃力地点头,他捉住我,我向他微笑。

  头三个月的薪水用来买了口琴给林方文,第四个月的薪水,我答应请迪之和光蕙吃饭。

  「原来他有太太。」迪之惨笑,「我在街上碰到他,他牵着腹大便便的太太买婴儿用品。」

  「那个录音室技师?」

  「男人都是这样,象邓初发这种好人,早就死光了!」迪之说。

  她在手袋里,拿出一包登喜路,点了一根烟,手势并不很熟练,意态却是沧桑。那份沧桑过早出现在她脸上,她两次都没有遇上好男人。

  「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我问她。

  「几天前才学会的。一个人无所事事,抽一根烟,时间会过得快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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