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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届渡海泳冠军。

  「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

  「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

  「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



  「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

  「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

  「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

  「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

  「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

  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

  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象是迪之。

  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军?」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军,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 ,我也有四个A 。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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