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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主要是令妹的情形不适合移植,而且她本身也没有足够的皮肤可以移植,挖东补西不是最好的办法……」

  「不,我是指移植别人的皮肤,最好是幼儿到十五、六岁少女稚嫩的皮肤,我出得起钱购买。」为了妹妹的将来,薛圣哲不惜牺牲别人。

  「嗄?!这个……」主治医生愕然得说不出话,被他凌人的气势震慑住。

  年纪轻轻不过二十五岁的薛圣哲已有未来企业家的气势,沉稳的气度和冷厉的眼神颇有大将之风,叫人不容小觑。



  薛氏企业是建筑界的翘楚,以房地产和炒作上地起家,累积三代的人脉逐渐往政界发展,政商关系良好,奠定不败的龙头地位。

  而从小刻意被以接班人栽培的他自有一股浑然天成的领袖气质,一投足一举手都散发出不凡的光华,引领别人的目光跟随他的意志而动。

  「人体皮肤的来源由我负责,你只管给我找来最好的整形医生,我不要看到她身上有一丝一毫的疤痕。」

  「薛先生……」这根本是强人所难,强将腐朽化神奇。

  年过半百的主治医生才想开口安抚家属的情绪,要他打消如此荒谬念头,哪知本应麻醉昏迷的病人忽然大喊好疼,痛苦的泣音由烧烫伤加护病房传出,薛圣哲立即越过他奔入病房。

  虽是不合规定,但谁阻止得了呢!死而复活本是件不可思议的事,何况伤重的病患居然还能抗拒麻药大声喊痛,身为医者也只有睁一眼闭一眼由他去,家属的忧心他们能体会。



  只是一向亲密的兄妹并无恍如隔世相见的喜悦,薛宝儿迎面一句「你是谁?」让呆立当场的薛圣哲有种遭雷击中的感觉,那双清灵如水的黑白大眼太纯净、太晶莹,一点也没有他所熟悉的清冷、淡漠。

  「我……我是妳大哥,薛圣哲。」

  「那我是谁呢?」原来她有个哥哥,真好。

  她也不知道好在哪里,只觉得自己似乎从未有过兄长。

  「妳是我妹妹薛宝儿,我们薛家最重要的宝贝。」也是大火中仅剩的幸存者。

  一场火毁去薛家的快乐,包括厨师、女佣和女主人,还有一对同父异母的姊弟,一共九人罹难,还有一具尸体不可考,直至两年后仍查不出那人是谁。

  第二章

  「巫斯叔叔,你开这间店很阴森喔!你卖鬼是不是?鬼里鬼气放着鬼音乐,你冥纸收不收?我叫些好兄弟来捧捧场,包管你天天高朋满座,收钱收到手软,来日到了下面铁定是大财主……」

  喝!我闪,没打到。二十几年的相处可不是假的,他由小鬼变成精了,想暗算他没那么容易,人是会随年纪的增长而长进,绝不可能老像小时候一样动作迟缓。

  铿!铿!

  啊!话收回,他错了,姜是老的辣,他被老家伙骗了,他使诈找帮手,他要提出严重抗议,老欺少不要脸,会娶不到老婆。

  摸着被弹珠弹中的后脑勺,已长成卓尔青年的云清霈恨恨的瞪着他喊一声叔叔的中年男子,态度像孩子似的不甘心遭到偷袭。

  「什么鬼音乐,小孩子不懂事不要乱说话,这是我们巫界的巫乐,如同佛教的佛经,有清心静魂的作用。」使烦躁的人心得到平静。

  他挤眉弄眼的指指自己的身高,「巫斯叔叔,我这个子还叫小孩子吗?发育也未免太好了。」

  老婆都拐到手了还叫他孩子,那哪天孩子蹦出个孩子又叫什么,大小孩一起手牵手去踏青,提着野餐盒边唱快乐颂。

  呵--那很驴耶!一点都不庄重,不符合他一族之长的身分。

  一想到此他就哀怨了,想他奸诈的老爸当没几年的云氏族长,一句要陪老婆去德国看小舅子就把重责大任丢给他,与他亲爱的继母双宿双飞逍遥去,全无顾及儿子的「年幼无知」,虽然那年他已年满二十。

  然后逛完德国又去美国,听说他一样下负责任的亲妈约他们去大峡谷游玩,顺便看看荒野上的大野牛,借口人生苦短要及时行乐。

  一晃眼他们竟然跑去非洲大草原和犀牛赛跑,一下子又出现北极与白绒绒的北极熊比赛捉鱼的技术,两个大雪人根本玩得忘了家中嗷嗷待哺的「小孩」。

  以前科技不甚发达的时候只寄几百张相片来炫耀,一来宣告他们尚在人间,二来故意表现他们的自在惬意,以「惋惜」的口吻抱歉他不能同行。

  现在可就神气了,直接由卫星视讯传送,两道恩爱非凡的身影在樱花树下吃樱饼、喝清酒,落英缤纷衬托出那碗冒着热气的拉面有多么美味。

  真是太没天良的父母,两人世界过得优游轻松,却从不考量儿子的苦处,责任一放海阔天空。

  「少嘻皮笑脸打马虎眼,地扫干净了没?」果真上梁不正下梁歪,他也有不正经的潜质。

  嘴角一抽,清逸的脸庞露出一丝无力。「巫斯叔叔,我不是来打杂的,请不要把我当免费的小弟使唤。」

  以他现在的地位多得是跑腿的人,用不着他纡尊降贵亲自动手,除非事关他亲亲老婆。

  「那你来干什么?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当门神嫌碍眼,扫个地又碍手碍脚,我实在看不出你有什么作用,活着当废料实为父母的不幸。」他还是小小的比较可爱,人一大全变调了。

  厚!有够毒,他为自己默哀……三分之一秒。「我来冲人气嘛!免得你们生意萧条,门可罗雀。」

  瞧!他多有心呀!长辈开店特来捧场,还不忘呼朋引伴带些鬼来消费,就怕他们勒紧皮带喝西北风,年纪一大把还两袖清风。

  云清霈的眼角扫向被一群年轻女子包围住的「店主」,视线不自觉的落在那只他曾拿来骗美眉的银戒上,雷米尔的指环实至名归的回到原主人手上。

  「我看你是别有用意,小心眼睛看到抽筋,我没法向你们云氏一族交代。」司马昭之心,人尽皆知。

  他干笑的呵呵两声。「好奇嘛!一直只见大名不见人影,难免心痒痒的想一睹庐山真面目。」

  好吧!他是小人,他承认,二十年来老听那个鬼魂女挂在口中,念念不忘的不肯去投胎,怀念的眼中有着令人心疼的悲伤,身为凡夫俗子的他当然也要凑上一脚瞧瞧。

  其实这些年巫斯叔叔一直不放弃寻找往返过去与现在的时问路,但时间一长大家早不抱任何希望了,以为他终其一生就这么过了。

  没想到皇天还是长眼的,不辜负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有心人,让他瞎猫碰到死耗子的意外发现另一条「时间路」,顺利的把失魂落魄的失心人拉到现代。

  雷米尔的指环是一则传说,它成就了两对有情人的结合,也打造出爱情的传奇性,叫人不由自主的为这则未完的故事动心,想看看是否有美丽的结局。

  再怎么说他也很关心童年玩伴的「幸福」,毕竟她陪他度过不少欢乐时光,对她倾心所爱的男子是一名什么样的人,他始终放在心头上猜测着,期望有一天她的爱人能与她重聚。

  他算是任重道远、情深义重了,百忙中还抽空来一窥究竟,聊表一下朋友之情。

  「现在看到了,你可以走了,大门的位置在你左手边别走错了,不要占空间影响我们刚开幕的生意。」巫斯咒语一念,将他身后两只张牙舞爪的鬼镇入黄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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