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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好高兴,还咧嘴笑了。

  一看见我笑,警察局里的叔叔伯伯阿姨都过来摸我的头,夸赞我好勇敢,说我「真是坚强」。

  突然间,这句话让我有了不好的预感。

  果然,才过没多久--根据警察伯伯的说法,距离我被他们英勇地从歹徒的手中营救回来的时间才一个小时不到。



  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我的父母从「西线无战事」变成「战地钟声」--他们把我丢到一旁,在警局里就大吵起来。

  「我把女儿交给你照顾,结果呢?一个好端端的孩子,你照顾她照顾到让她被绑架!你是这样当人家爸爸的吗?」

  妈妈离婚後是不是又去练声乐了,不然声音怎麽愈来愈拔高了?

  我不由得掏了掏耳朵。

  「光会说我,那你又是怎麽当人家妈妈的?楚歌今天被绑架全是我一个人的错吗?也不想想自从我们离婚以後,你回来看过她几次?我每天忙著工作赚钱养家,我给她吃好的、穿好的、住好的,难道还不够吗?」

  爸爸的狮子吼也愈来愈厉害了。都跟妈妈分开那麽久了,不但没有一点退步,反而还精进了不少。不晓得是不是私底下有在练习?我不禁猜测。



  警局里的警察叔叔伯伯阿姨们都被他们这突来的争吵给吓愣了,一时间竟没有人去劝架。

  好奇怪,有事情为什麽不能坐下来,两个人心平气和地谈?

  印象中,他们也曾经有过和平相处的甜蜜时刻啊。

  还是根本没有这回事,是我记错了,这只是出於我的想像?

  大人的事情,我不懂。

  可他们又老是告诉我说,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如果我已经不是什麽都不懂的孩子,那麽我应该也是个「大人」了,可为什麽他们的事情,我还是不懂?

  他们继续堂而皇之地在别人的地盘上演「战争与和平」。

  妈妈冷哼一声,不屑地说:「你以为我不想看女儿吗?我是不想见到你!我们才离婚不到一年,你就另结新欢;不到一年,又多了一个儿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怎麽想的?有了儿子,你心里还会有你女儿的位子吗?」

  爸爸胀红著脸吼说:「『你女儿』、『你女儿』,我女儿就不是你女儿吗?你还是没半点长进,凡事就只会怪我,如果你觉得女儿跟我,你不放心的话,乾脆楚歌就去跟你住好了!」

  「那好啊,楚歌以後就跟著我啊,我再也不信任你会好好照顾她了!等我把我那里打点好,我就把她接过去,你一辈子都别想再见到她!」

  「不让我见她?你最好省省力气,当初是你自愿放弃楚歌的监护权的,就算我真的让楚歌跟了你住,我爱什麽时候见她就什麽时候见她!」

  「你--」

  呃……我才刚历劫归来耶,有必要这麽急著吵架吗?

  我专心地喝著警察阿姨倒给我的牛奶,不想看到警察叔叔伯伯和阿姨不时朝我投来的同情眼光。

  杯里的牛奶喝完了。我抬起头,把空杯子拿给警察阿姨。

  「我可以再喝一杯牛奶吗?」肚子好饿。

  好心的警察阿姨点点头,立刻从我手里拿了空杯去倒牛奶,这次还多带了几片苏打饼乾回来。

  我一边啃著饼乾,一边喝著牛奶。

  想要关起耳朵,但耳朵不像眼睛,可以说关就关。

  如果耳朵可以像眼睛一样关起来,那麽就可以选择要听什麽、或者不听什麽了,多好。

  为什麽上帝造人的时候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呢?

  这个世界上一定有很多声音是我们不想听见的吧?

  我想一定是亚当的错。

  假如夏娃真的是亚当的一根肋骨,难免会遗传到亚当不良的基因。

  我听见妈妈尖声地喊:「楚浩远!你是个混蛋!」

  耶,爸爸是个混蛋,那我不就是个小混蛋了?

  爸爸口不择言地吼回去。「我若是混蛋,那曾嫁给我的你--高盈月,你也好不到哪里去!」

  哇,真相揭晓--原来我们一家都是混蛋!

  妈妈一气之下,往我冲了过来,一手用力地捉住我。

  吃了一半的饼乾没抓牢,掉在地上。

  「楚歌,你跟妈妈走,以後妈妈照顾你。」

  妈妈捉得我的手好痛。

  「笑话!你自己都照顾不好自己了,还想照顾女儿。」

  爸爸捉住我另一只手,也好用力,好痛。

  牛奶杯掉了,也没有人管它。

  「跟妈妈走!」

  我被拉往右边。

  「爸爸带你回家!」

  我被拉住左边。

  右边。

  左边。

  痛--

  我皱起眉,细声道:「不要拉了……不要拉了好不好?」

  没有人理我。

  我只是他们吵架的筹码。如果没有我,他们还吵得下去吗?

  啊,难道说……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

  原来……他们都没有错,错的人是我。

  「楚歌,你一向独立,你自己决定,你要跟爸爸,还是跟妈妈住?」

  「楚歌,你说,说你喜欢跟爸爸住,你喜欢你的新妈妈,她比你妈妈好多了。」

  这是个迟来的问题。当初离婚时,他们从没问过我的意见,现在突然问,没有心理准备的我,有些措手不及。

  让我想一想……

  「楚浩远,你不要做人身攻击!」

  「记住!这一切是你开的头--」

  吵吵吵,只会吵,也不看看这是什麽场合,丢不丢脸啊!

  「都不要说了!」我大声叫了出来。

  我决定了。

  我把右手从妈妈手里抽了出来,再把左手从爸爸手里抽出来。

  「楚歌……」他们俩讶异地看著我。

  我深吸一口气,缓缓地说:「没关系……我跟谁住都没关系。」

  「楚歌?」

  对,真的没有关系。

  最好都不要理我,让我一个人住。我不需要人照顾。

  我仰起脸,看著他们,有点哀伤,但是很确定地说:

  「没有关系,不要为我的事吵架,我没有哭,我很坚强。」

  ☆  ☆  ☆ 

  一直以来,他们都说我坚强。

  总算,我慢慢地长大了。

  上国中的时候,我被分配打扫厕所,结果一扫就扫了三年,原因是因为我比较坚强。

  或许坚强的人注定要多灾多难,不过我觉得纳闷,扫厕所跟坚不坚强有什麽关系?

  这个问题我一直想不通,但我知道,当一个富同情心的男孩同时爱上两个女孩时,最後被放弃的,总是比较坚强的那一个。

  十七岁的纯纯初恋就这样无疾而终 因为我比较坚强。

  他的说法是:「楚歌,你一向坚强,没有我,你还是可以活得很好,但是她不行。」

  想当然耳,这个「她」,就是另一个女孩。

  分手时,我只是耸耸肩,佯装不在乎地说:「没有关系,你走吧,我会坚强活下去的。」

  其实并没有活不活得下去这种问题 我这样说,是不想伤他的自尊心。他看起来很需要我向他挥一挥衣袖,好让他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顺了他。

  对我来说,分手这件事就像跌倒一样,不管有没有人扶你,最终你还是得爬起来,毕竟不能因为没有人扶就一辈子趴在地上!

  会这样想,也许是因为我真的像大家说的,很坚强。

  也或许是因为,我可能不是很爱他。

  当初与他交往主要是一时新鲜,而且有人陪的感觉很好,短短几星期的交往过程里,还是有放进一点点感情的,至於有没有爱,我不知道。

  这个问题问我最不适合。

  有没有人可以回答我,什麽叫做「爱」?

  我不知道什麽叫做爱。

  所以我可能有一点爱他,不然不会答应他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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