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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页

 

  「是吗?我不知道我的电话有这么大的魅力。」

  「你才知道哦!她这个人个性超酷,很难接近耶,你到底是怎么办到的?」

  「她独来独往惯了,但是没有恶意的,请别放在心上。如果——嗯,我是说,她在这里工作的状况还好吧?可以帮个忙,关照她一下吗?」

  「这么关心她啊?你是她男朋友?」



  他笑笑地吸了口可乐,没否认。

  「我就说嘛!丁群英还说不是!男朋友这么帅,又不是带不出门,干么怕人家知道啊!」活似狗仔队嗅到新闻气息,决定明天拿来当头条,散播八卦散播爱!

  「妳确定妳还要继续兴奋吗?群英好象在瞪妳了。」言洛宇很抱歉地泼来一盆冷水,浇熄她的亢奋。

  女同事吐吐舌,赶紧闪人,继续拖她的地。

  等了半个小时,她下班了。等她交完班,他和她一起走出快餐店,手里还拿着没喝完的可乐。

  「渴不渴?」他将喝一半的可乐递到她嘴边,她三两口吸光,丢进垃圾桶,一起走向她停车的吔方。



  等红绿灯时,他无言地伸手握住她。她轻轻一颤,抬眸对上他,而后,将他才拿过可乐,微微泛凉的指掌——牢牢交握。

  回到家,才刚停好车,他低低唤了声:「群英——」

  她一回头,便落入一道温热的胸怀。她听到一声浅浅的叹息,然后,唇上一阵酥麻,他低头封住了她的讶异。

  他的吻,有些迫切、有些狂热,这接触对她来说还是很陌生,她懊恼自己有些拙于应对,紧张地揪紧了他胸前的衣服。

  而后,他稍稍退开,搂在她腰间的手还是没放,灼热的视线盯视着朱唇,水嫩,微肿。

  「今天——不是我生日。」她声音微颤。

  「我知道。」

  「那是你生日?」

  「不是。」

  他轻抚着她留长的发,低低叹道:「原来,全世界,真的只有我不知道——」

  爸、妈、她的同事,身边所有的人,都知道。见到他的那一刻,她眼中的喜悦、热切,从来就不是秘密。

  「不知道什么?」她一脸迷惑。他学到她没逻辑的说话方式了吗?

  他俯下头,轻吮了下粉唇。「知道吗?群英,吻妳的理由,不是只有生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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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吻妳的理由,不是只有生日而已。

  只是简单一句,他懂,她也懂,不需再说更多。

  这一句话,成了每个思念的夜里,最温柔的甜百,最暖心的蜜语。

  她依然忙兼差、忙赚钱;而他也依然忙课业、忙社团、忙家教……两人见面的次数,并没有比以往增加多少,但是夜里,拖着疲惫的身躯,从电话那一头听到对方的声音,便能感觉心暖暖地、踏实地律动。

  每隔一阵子不见,他又会不期然地在电话里问起:「妳要不要来台北走走?我可以带妳到处玩哦!」

  拐哄利诱到最后,甚至不知所云得连这种话都出来了——「想不想看现场活春宫?我同学告诉我,哪里常有车床族出没哦,妳不必再向同事借『爱情动作片』了。」

  他把她当什么?世纪女色魔吗?

  后来问的次数一多,她恍然领悟到——

  他,是不是想看看她?

  大三下学期的某一天,当他们又讲起电话时,她在另一头听出他声音有些沙哑,还不时夹杂几声轻咳。

  问他怎么回事?

  他说最近日夜温差大,不小心感冒了。

  「有没有去看医生?」她关心地问。

  「有,还打了两支针,刚刚吞了药丸——」说到一半,旁边隐约传来开门与男孩子的说话声——

  「言洛宇,你还在讲哦?刚刚才吊完点滴,『破病』的人还不早点睡,真那么想她,不会叫她上来看你?」

  话筒好像被掩住了,对话声变小,她必须很仔细才听得到。

  「好啦,你先去睡啦,我还没讲完。」他刻意压低了音量。

  「真是受不了你。」室友翻翻白眼,哼着歌离去。「爱情的力量,小卒仔有时也会变英雄……」

  这绝对是调侃。

  言洛宇任人取笑,拿回话筒又继续。「我们刚刚说到哪里?」

  「说到你该睡了。」她没好气地。都生病了还逞强,任性的死小孩。

  「哪有?我还没告诉妳,那个护士有多残暴,把我手臂戳到瘀青了,现在手还肿一块,室友说要帮我热敷,结果差点把我手臂烫熟,这些人都好恐怖……」

  丁群英静静听着,唇畔泛起浅笑,头一回有股冲动,好想飞奔到他的身边,紧紧抱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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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到走出台北车站,她都还不太敢相信,自己真的做了这么冲动任性的事。

  嗜钱如命的丁群英、从不请假的丁群英、要她放弃全勤奖金简直要她的命的丁群英——这次居然发狠地一口气请了四天假,店长、同事的下巴全掉了下来,扶不回去。

  在她告诉言婶,她要到台北找洛宇时,言婶欣慰地笑了,对她说:「妳早就该去了。」

  她,真的该好好的,正视自己的渴求,顺着心意认认真真地争取一回。她,想要牢牢地把握住他。

  依着言洛宇来信所写的寄件人地址,她对照了一下门牌,按下八楼A栋的门铃。

  开门的是一个长相还算帅气的男孩子,年龄和言洛宇相近,他打量着她,眼神困惑。「请问妳找谁?」

  「言洛宇是住这里,没错吧?」

  「找洛宇?」男孩又多看了她两眼。「哦,我知道了,妳就是那个让他没日没夜抱着电话、用拳头谈恋爱的『野蛮女友』!」

  丁群英斜瞥他。「那你现在是要自动请我进去,还是要让我的拳头开路?」还野蛮女友咧,电影看多了!

  「啊,请进请进!我对妳好奇很久,早就想见见妳了!」

  她一移动,他这才看得更清楚,瞪大眼意外道:「咦?洛宇不是说妳从不穿长裙的吗?」她穿啊,而且还很好看。

  丁群英脚步一顿,回过头。「他到底把我形容得多野蛮?」死小孩,真的是皮在痒了。

  「呵、呵呵!」比言洛宇机灵一百倍的男孩立刻倒退一大步,绞尽脑汁想转移注意力。「啊,我想起来了,难怪我老觉得这条裙子很眼熟,就是去年他发神经,突然把一票人挖出去,叫我们帮他挑来送妳的生日礼物嘛!妳知道他怎么说吗?他说他没帮女孩子挑过衣服,不大会选,要我们帮他出主意,免得挑丑了,让妳有借口不穿,还说什么我比较禽兽,女朋友一大堆,挑衣服这种小事应该比和女人交配还简单。妳看过这种人吗?有求于人还不忘倒打我一靶,太狠了!」

  丁群英轻笑。「你要习惯,他这个人一向只说实话,不懂虚伪那一套,如果谁觉得中靶,那……」她耸耸肩,语意不言自明。

  「……妳更狠。」他闷闷低哝,转身倒了杯水给她,在她对面坐下,细细审视了她半晌,冒出一句:「坦白说,妳没毓雯漂亮。」只能算得上清秀而已,没有让男人在第一眼就倾倒的本钱。

  她喝了口水。懒懒挑眉。「那又怎样?」

  「洛宇常提到妳,那时我们都对妳很好奇,连毓雯那种漂亮又大方的美女都被比了下去,现在看到妳,再回想洛宇形容过的那些,我发现,妳在某部分的气质上,与毓雯有异曲同工之妙,说不定他被毓雯吸引的,就是这分熟悉的感觉,进而交往。说穿了,他不自觉用变相的方式在爱着妳,只是那个笨蛋自己都没发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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