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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页

 

  反应过来,言洛宇张手往她腰间搂去,另一手贴在她背脊轻抚,密密贴上柔唇,辗转柔吮了片刻——

  她张大眼瞅着他,直勾勾地!

  他失笑。「闭上眼睛,不要这样看着我。」

  「干么要闭?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对我怎样?」



  「要是真会『怎样』,那也一定会是妳要求的。」他没好气地。

  「那不就得了?没理由一定要闭吧?」没这么近距离看过他,她想看啊!

  「妳见过有谁接吻是这样大眼瞪小眼的?」他忍不住咬牙。

  在这当口讨论这个真的很没情调,但是——她就是有那个杀光气氛的天分!

  「闭就闭嘛,干么吹胡子瞪眼睛的?问问都不行,小器!」

  真是——够了!



  他低头堵住她的嘴,不让她再多说一句破坏气氛的话来。

  「呀——」她的轻呼声,被他全数吞没。他密密地贴上朱唇,品尝她的柔软——原来她拳头硬归硬,该软的地方还是很软,他掌心柔柔挲抚她的背脊,安抚她的情绪,等着她慢慢放松,跟上他的步调。

  那是很女人的本能,她迎上前,身躯亲密地与他相贴,张手揽住他,不自觉地启唇,想感受更多、更多属于他的气味、他给的温柔。

  「嗯……」这声似有若无的柔吟,是她发出来的吗?她不敢相信,意识昏乱地攀附着他。

  她浅促的气息与他交融,他吮着,深入探索,舌尖轻轻抵触,感受到她青涩的响应,身躯微微颤抖,不知是无措还是期待。

  怜惜泛满心胸,他更加抱牢她。

  她没想过自己也会有这么软弱的一天,虚软得几乎站不住脚,只能由着他支撑自己的重量,心脏跳得好急、好狂,呼吸急促——

  「妳看起来快窒息了。」他浅浅退开,抵着她的额轻喘,眼眉含笑。

  「是啊,交过女朋友的人就是比较了不起嘛!」她凉凉道,用话酸他。

  他没回嘴,笑笑地拨了拨她已经留过肩的发。「妳的第三个愿望是什么?」

  她身体一僵,挣开他怀抱,别开头淡哼:「你不是说第三个要放在心中,不能说出来?」

  「偶尔例外一次没关系。」

  「我没有例外的意愿。」口风咬得死紧,就是不说。

  他深深看了她一眼,微笑带过。「没关系,那就别说了。许完愿,拆礼物吧!」

  丁群英动手拆开包装,打开纸盒,看清里头的东西时,讶然地仰头。「你这个人心机好重!」

  他居然送她一条裙子,还是白色的长裙!

  他笑笑地,接受她的指控。「我依然觉得,妳穿裙子会很有淑女气质,买白色可以阻止妳动作粗鲁,而且妳身高够高,穿长裙会很漂亮。既然妳不听我的话,那我只好自己买,别人送的生日礼物是心意,妳不可以不穿。」

  听听看!这是什么话?

  心机重不重?恶不恶劣?贱不贱?

  「男人婆要有什么淑女气质?脚长是为了踹你这种死小孩方便,不是穿长裙用的!」

  「可是我真的很想看啊!」

  「你想看我就该穿给你看?你算老几啊!」

  他不死心地做着最后挣扎。「真的完全没有商量的余地吗?」

  「有,你让我一脚踹到墙上去挂着,我就考虑。」

  他瞪她。「妳很固执耶!」

  「你又干么一定要我穿裙子?」

  「女人味啊。不要以为外表不重要,就算长相已经回天乏术——」

  「你、再、说、一、次!」她抡拳,眼神阴阴地逼近他的脸。「回什么东西?」

  「呃,我是说,外表是改变不了的,但是穿上裙子会让妳多些女人的韵味,比较容易让男人爱上妳,不管妳信不信。」

  她沉默了,无声收回张牙舞爪的串头,低着头不晓得在想什么。

  「群英?」他成功说服她了吗?

  「穿上裙子就会让男人爱上我,你们男人的爱情居然只值一条裙子。」真是廉价得悲哀。

  他绝倒!「丁群英,妳快让我生气了!」

  「你才莫名其妙咧!快一辈子没穿裙子了,你现在叫我穿,我会别扭到连路都不会走,信不信我马上跌得狗吃屎给你看?」

  「妳——」瞪了她数秒。「算了,我投降,反正妳连只值一条裙子的价值的爱情都没本事拿。」

  「错,本小姐是不屑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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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结论到底是什么?他忘了,只记得丁群英穿不穿裙子的问题让他们争论了快两个小时。

  凌晨三点,她睡着了。

  言洛宇下楼来,想倒杯水喝,客厅隐约传来的谈话声让他止住步伐。

  「他们这次——会在一起吗?」言孟春忧心地问着妻子。

  「你没看到他们刚才亲成那个样子吗?我发誓,刚才他的手绝对有伸进去群英上衣里的意图,只是怕被扭断而已。啧,你儿子比你热情多了。」他们也真够活宝了,前一刻才亲得难分难舍,下一刻居然可以为了裙子的事争得脸红脖子粗。

  言洛宇脸孔微微发熟,他应该先关好门的!

  活到二十岁,现在才发现父母原来有偷窥的不良嗜好。

  「那个不是重点,而是,小宇到底明不明白群英的心意?她已经爱了小宇很多年了,再让她这样没有结果地等下去,连我看了都好不忍心。」言孟春轻轻叹息。

  「怪谁?任何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群英有多爱他,偏偏小宇就是感觉不到啊,你能去跟他说吗?这种事还是要他自己有感觉才行,半点都不能强求,如果他还没有那样的认知,你去说了只会造成他的心理负担。」

  「可是我觉得……」言孟春心虚羞傀地坦承。「我们好象在护短,让群英委屈了。」

  踩到这个死穴,叶初晴无力地趴在丈夫腿上。「这孩子也太让人心疼了,想到小宇刚交女朋友的时候,我看她明明心痛难过得想放声大哭,还硬是强撑着笑脸和他打打闹闹。什么好哥儿们,只有小宇才会相信这种鬼话,那只是她的保护色,让她可以无顾虑地亲近小宇,而不必怕为难了谁。她啊,把小宇看得比什么都还重要,他开心,她也就开心了。」

  「小宇去台北读书的日子,她一有空就往这里跑,牺牲了自己交友的权利,其实她要真有心,哪会没人追求?但是她情愿放弃那些,代替小宇陪伴我们,父亲节、母亲节从没少过礼,贴心得不输自己的儿女,有时我都在想,不知该把她当女儿还是儿媳好。」言孟春附和,因为这样,更觉得愧对群英。

  「那要去问你儿子啊!」

  「问题是,小宇自己真的搞得清楚吗?」

  ……夫妻俩对视,以一声无言的叹息作结。

  唉!当人父母真命苦,小时候把屎把尿,好不容易拉拔大了,又要为孩子胡涂的感情帐操一堆心,上辈子下晓得欠了多少儿女债没还。

  言洛宇在楼梯口静静伫立了好一会儿,如来时那样,放轻了脚步往回走,没惊动任何人。

  回到房里,他拉开抽屉,底层压了成叠的信纸,一张张都写满扭曲字体!那些曾经让他看了很想死的字体。

  一张又一张,她揉成团,他又一一摊平,一一细读,然后收藏。

  他也意外自己居然会一留就留到现在,每次整理东西,总想着这是她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值得纪念,也就舍不得丢了。

  不还给她,是因为以她粗线条的性格,大概没两天逆让她拿去喂了垃圾桶,他才想替她保存下来,也许很多年、很多年以后,她再看到,会很怀念那段年少时,纯纯的初恋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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