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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磊……”张传和头痛的扶住额头,几乎是求饶的唤道。

  “你……你……”李茵茵被戳到痛处,气得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一双玉手握了再放,放了再握,太阳穴旁青筋猛跳,“我销售量每况愈下又怎样?你还不是因为运气好的得了几个奖才能当天王制作人?十年风水轮流转,我倒要看看你能够在唱片界横行多久。”连珠炮似的吼完,李茵茵掉头就走。

  “茵茵、茵茵。”张传和连忙追了上去,险些被那猛然摔上的门板砸得喷鼻血。

  心有余悸的望着那扇冰冷的桧木门扉,张传和放弃了开门再追的念头,摸摸鼻子掉回头来,懊恼地道:“这么多年不见,你还是得理不饶人!茵茵好歹也算是天后级的歌手,就算过气了些,可也还有一定的销售量,你又何必让人家那么难看呢?人家到底是个女孩子。”



  那一头,商磊看李茵茵一走,立即把歌谱往旁边一丢,翻出才作到一半的曲谱,修长的五指在琴键上敲出一连串优美的乐音。

  “职场上没有男女之分,只会一味沉溺在往日的光辉中,一味盲从流行的人活该被市场淘汰,如果她没辨法认清现实,就别来浪费我的时间。”

  “算了,我说不过你。”从十九岁认识商磊起,论口才,他向来就不是商磊的对手,即使阔别了十年,他也不会天真的认为自己辩得过这个毒舌小子,只是──

  “茵茵总也是我们唱片公司的大牌歌手,现在被你气走了,回头又不知道要怎么哄才成了。”

  商磊撇了一下嘴角,不把他的抱怨放在心上,“气走了就气走了,这种货色也值得当宝?”

  “你商大制作合作过的国际级天王天后多不胜数,小小一个本土天后当然不放在你眼里,可是,我开的不过是个小小的经纪公司,大牌得罪不得。”张传和一脸的哀怨,突然又眼睛一亮,“你这么看不起这些歌手,为何不自己出唱片?凭你的长相、歌喉,再加上我的经纪能力,保证会让你红遍全亚洲……不不不!是红遍全球。”他越说越兴奋,声音也跟着高扬了起来。



  只可惜听的人当他是在说梦话,自顾自的弹琴修谱,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把他的声音当作衬底音乐。

  所幸张传和被他拒绝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想当年,他在美国偶然间听到商磊的歌声,在惊为天人之下,当场将他列入明日最最闪耀的那颗星,力邀他跟唱片公司签约。

  虽说最后因为太过死缠烂打而被商磊赏了一记熊猫眼,外加一记佛山无影脚,不过,要不是他的锲而不舍,今日他也不会认识这位美国流行乐界的当红炸子鸡。

  “你现在没有兴趣没关系,想当年,你不是说对流行音乐没兴趣吗?瞧你现在已经是流行音乐界的天王制作人了。人的观念是会改变的,要是你改变主意想出唱片,记得通知我一声,我随时等着你,我是当定你的经纪人了,咱们可是有快十年的老交情,你可不能你下我,找别人当经纪人喔!我保证,凭我张传和的本事,一定能把你捧成国际超级天王,让麦可.杰克森、瑞奇.马汀靠边站。”张传和越说越兴奋,仿佛商磊已经在他超强的经纪能力下变成了超级国际巨星。

  而商磊连理都懒得理他,修长的十指不曾停顿,在琴键上舞动出清脆的音符。

  第七章

  再相逢──

  总觉得,

  心像空了一块,

  有点寂寞、有点感慨,

  仔细想想,

  仿佛自你走后,

  就再也不知什么叫作爱。

  夕阳余晖晕染开半边天际,微弱的光芒将站在校园角落的两个人影拉得老长。

  男孩拉着书包的肩带,不耐烦的看着女孩道:“你叫我来这里到底有什么事?”

  女孩突然红了脸,低头看着鞋尖,久久不曾开口。

  “你再不说话,我就要走了。”男孩拍拍书包,果然转过身去,迈步便要离去。

  “等一下。”女孩立即抬起头,急急地叫唤。

  男孩撇了一下嘴角,不耐烦的转过头来睨着女孩,一副“你究竟想怎么样”的神情。

  “我……我……”女孩深深吸了一口气,猛然扬起下巴,“我喜欢你。”

  白色的肯特纸上,墨水痕迹未干,女孩略带红晕的脸,显得分外精神奕奕,那句“我喜欢你”说得理直气壮,完全展露出少女积极勇敢的精神。

  云巧拭干笔尖上残留的墨渍,顺手放下沾水笔,关掉描图桌的灯光,放松的往椅背一靠,揉了揉僵硬的肩膀。

  校园爱情故事向来是云巧最常描述的情节,认识她又看过她作品的人,往往会惊讶于她竟会画出这样的作品来。

  少女漫画通常是以女主角作为发展的主线,在云巧的作品里,她的女主角永远是积极、乐观的,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也勇于表达。阅读云巧的漫画的漫画迷,总将她幻想成同样积极乐观的爽朗女子,殊不知,云巧跟“积极乐观”四个字完全八竿子打不着,如果让她们看到云巧的真实模样,那些美梦幻想怕不碎了一地才怪。

  好友乔修丽就曾这般说她──

  “真不知你是怎么画得出这样的故事,完全跟你的人无法联想在一起嘛!”

  云巧仅是但笑不语。

  爱上漫画,是在那一段最惨淡的时候,那时,父亲因为外遇,成天与母亲吵着要离婚,但母亲说什么都不肯,家里每天不是吵,就是闹,她只能无助地躲在屋角,等待暴风雨平息。

  怀着那颗不安、恐惧的心,是漫画帮她找到了宣泄的出口,她还记得第一本看的漫画是《小叮当》,小叮当那装有千奇百怪东西的口袋,将她带进了一个奇幻的世界,让她忘却现实生活中的种种不如意。

  肚子咕噜咕噜地叫了起来,提醒着她,她已经虐待自己的胃很久了。通常,她在工作时会极专心,一拿起画笔,忘了吃饭是常有的事,所以,一旦饿起来,也就特别的厉害。

  走到楼下厨房打开冰箱,拿出鲜奶,仰头先灌了好大一口,安抚一下饥饿过了头的胃。抬起头来,屋里静悄悄的,只有她一个人。

  说也奇怪,搬进来住已经近半个月了,可是她和屋主居然连碰个面都不曾。

  身为一个漫画家,她的确有些放纵自己的生活,总是到傍晚才开始动笔画图,画到天色将明才入睡,一睡便是午后才醒来,如此周而复始。

  而屋主的生活比她更乱,他回来的时间总是不固定,有时候是一大早、有时候是中午、有时候又是深夜,甚至有时一回来,便再匆匆出去;有时候却又闷头一睡,睡上足足十二个小时之久。

  云巧总是会在厨房的流理上看到一只陌生的杯子,或是在桌上看到一份隔天的报纸时,才后知后觉地明白屋主回来过了。

  有几次她也曾在工作时听到屋主回来的声音,但她工作时向来不爱被外务打断,等她工作告一段落,想去和屋主打个招呼时,偏偏人家房间的灯已经熄了。

  而屋主似乎也从来没有跟她打声招呼的念头,也正因为如此,云巧住在这里,就像是一个人独居般,若是换作旁人,知道自己跟一个“隐形人”住在一起,恐怕会心惊胆跳,万般不自在吧!

  但云巧天生比别人少一根筋,又习惯了离群索居的生活,倒觉得这样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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