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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看太多的爱情偶像剧,学日剧里的女主角,动不动就喝酒,而且还是啤酒,喝醉了还脱衣服咬人发酒疯。

  三是不懂得打扮。别提什么露肩露背装或蕾丝薄纱,春夏秋天永远那一套太空服,从头包到脚。

  还有就是下了课就直接回去,从来不参加任何聚会,男人瞄她一眼就以为人家对他有意思。

  要不就是太过大剌剌,说话粗声粗气,不懂得撒娇,不够矜持含蓄,像个男人婆,没有一点女人味……



  听到这里,谢海媚忍不住暗笑起来。

  虽然这种话多半是女人说来给女人自己听,总是女人自己在危言耸听,在揣测男人的意思,好迎合男人的需求。

  但对男人来说,倒是很受用的。

  算一算,这几项「天条」里,她犯了几桩?

  难怪,一大把年纪了,她还找不到个男人来抱。

  唉!唉!



  她喝口水。突然,后面的妹妹们讲起了一个有关男人性能力的笑话。

  她噗哧一口水给喷了出来。

  天呀,真是天才!

  她终于忍不住回头过去。几个白净清秀的女孩,正吃吃笑成一团。

  「非礼勿听,非礼勿听。」谢海媚喃喃的。

  不知道是不是她年纪「大了」,这笑话听起来太容易联想,真有几丝色情感。

  她对自己摇摇头。摇得太专注,没注意,一转身,撞到一个东方长相的男孩。

  「嘿,妳是哪里来的?」一开口就跟她说中文,跟她相同的口音。

  她头上印有籍贯属地吗?

  「地球来的。」

  「跟我一样。哪个洲哪个大洋哪个岛的?」跟她幽默起来。

  谢海媚抬头瞅他一眼。

  「蕃薯岛。」

  「好巧!我也是。我还是比较喜欢吃蕃薯,马铃薯糟透了。」

  谢海媚又抬头瞅他一眼。

  「我不喜欢吃蕃薯。」

  「没差。妳有蕃薯味,我一看就猜是蕃薯岛来的。」

  「嘿!」什么跟什么!

  那男的咧嘴笑,给她看一口凉森森的白牙。

  「我叫陈易文。」自动报上名字。

  然后理所当然等着,等她礼尚往来。

  所以谢海媚只好也那么「礼尚往来」一下。

  「妳在这里念书?」

  谢海媚点头,礼貌的回问:「你也是?」

  陈易文又笑,又露出凉森森的白牙给她看。

  「老天保佑,不,是我朋友的弟弟。今天也是被他拖来的。」

  看,吃饱闲着的人还挺多的,包括她在内。

  「妳念什么的?研究所?」

  谢海媚摇头。

  陈易文一脸很同情,没再追问下去。

  他看谢海媚捏着空纸杯,递给她一罐可乐。

  「谢谢。不用了。」

  「不必客气,反正免费,也不用我花钱。」

  他看起来也不像十七八,说话口气却一副新人类的直白。

  「我不喜欢可乐。」

  陈易文点点头,表示理解,自己拉开拉环喝了起来。

  「妳自己一个人来?」

  「跟朋友来的。」

  「其实这种聚会挺无聊的。」

  「无聊你还来!」

  「没办法,被拖来的。不过,自己一个人其实也挺无聊的。我在这里待一阵子了,无聊到毙,这地方真的整一个老人城。」

  「觉得无聊,干么一直待在这里?」

  陈易文耸个肩。

  「来看看朋友,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嘛。可不行。」摇头又摇头。

  他高中毕业随父母移民过来,有一个弟弟小他五岁。后来他老爸放弃居留权,回去赚钱,他老妈留下来照顾他们。他先念了一年英文,才进入大学就读。

  毕业后他女朋友要回海岛台湾,他跟着回去。待了三年,和女朋友分手,然后认识另一个女孩。对方要到此地留学,他再一次跟随女方的脚步回到这里,一起念研究所。

  研究所还没念完,便和女朋友完了,然后书也不念了,就在旅行社工作。都三十出头了,想改变一下环境,便辞职,打算换个工作,或干脆回台湾发展。

  他老妈和弟弟已经先回台湾,他住在叔叔家。他有个朋友住在这里,朋友的弟弟也在这里念书,父母在这里买了房子给他们,他便过来「插户」。原是打算住一阵子,看看有没有工作机会,但不行,这地方实在鸟不生蛋。

  耶诞过后他就打算先回他叔叔家,然后新年过后回台,也许就留在岛内工作。

  「所以趁现在还可以花天酒地就尽量花天酒地。」自动自发,三十分钟内交代完他的个人断代史,还加注释。

  这样也可以夸张的用「花天酒地」形容,可见这里的生活多苦闷。

  「这里除了学生,多半就是退休的老人,不比大城市,工作当然不好找。」

  「其实这还在其次,主要是生活的步调,老牛拖车得让人受不了。」

  小城市娱乐少少,商店七点不到就关门,漫漫长夜也不知往哪里逛去,真的是无聊,还真没有冤枉它。

  见识过亚热带海岛台湾那愈夜愈金光流灿、仿佛不夜城的景象,对照这种安静到近乎废墟的死寂,一个不小心实在会给闷死。

  「只能自求多福,要不就拍拍屁股走人。」陈易文扮个鬼脸。

  三十岁多的男人还这种举动,难怪被这种小城的寂静闷坏。

  「这样好啊,适应不了这种生活形态,证明你还年轻,还不够老朽。」

  真的,她没有开玩笑。

  能在这种「荒城」过得安适的,大概非老即衰,正当花花年岁的,谁不多少觉得有点「苦闷」。

  「说真的,这里的生活真的不是普通的无聊。」

  所以要读书,不读书就谈恋爱,生活才不会更无聊。

  谢海媚吞吞口水,把这充满常识但没脑袋的话吞回去。

  「嘿,耶诞节时妳有节目吗?我朋友要开个party,妳也来吧。」邀她到朋友的耶诞舞会。

  「耶诞?还有两个多月。」

  天晓得到那时地球是不是还在自转,有没有彗星跑错了轨道撞上地球。

  「还有两个多月,很快的。」

  「再说吧。」谢海媚不置可否。

  「那妳把妳的电话给我吧,我再打电话给妳。」

  啊,问电话了!

  才碰面、半生不熟的不到一个小时,她不认为陈易文对她有意思或什么的,或许就只是无聊,多个人好聊天凑热闹。

  但这种「自来熟」的速度未免骇人——啊啊,也许就是这种心态,她才会耗到现在还找不到一个男人来暖脚。

  她想想,还是把手机号码给他,看他输入他的手机。

  到时要是真没地方可去,搞不好就真的跑去凑凑热闹。

  想想,无聊啊,人生!

  摊开看,通篇的无病呻吟。

  还好,周末快到了。就以周末又近一天的心情过下去吧。

  第五章

  一早,谢海媚蹬上凉鞋,套上一双两天没洗、变得有点灰灰的白袜子。她闻了闻,还好,还没发出太熏人的气味。

  宽松的裤子,一不小心一扯,真有落下来的危险;上衣外加件不相称的短袄,缩水过短,露出一截肥翘的屁股。

  真的是愈来愈邋遢了。

  早些时,她还有心思梳妆打扮,为着随时可能的浪漫邂逅做准备。但老是没人看,自己看看高兴过一阵后也就没多大意思了。没有男人的日子愈过愈邋遢。

  这日子再这么过下去,怎么是好!

  不必油烟熏,她就先黄了脸。

  但梳妆打扮太耗费精力时间,既然没人看,那就省一省。

  反正邋遢有邋遢的慵懒性感——

  性感?

  呃,嗯,虽然她没有唐娜那么高挑,五呎五多一点,也不算矮了。而且,她的腿不短,又不像有些减肥过度、简直严重营养不足的女孩那样,一摸只摸到一身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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