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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掉电话,一瞬间,孟穗重新跳回他的膝问,甜甜的酒窝里漾满蜜汁。

  「我听到道歉啰,就说你是最最讲道理、脾气最温和的好男人。从小啊,我爸爸常说我命好运好,将来随便嫁都能嫁到第一名的棒老公,好准哦!我果然嫁到你耶……」

  她还有满肚子废话没出口,嘴巴就让「最最讲道理、脾气最最温和」的男人封住,甜甜的撒娇,在他唇间化成呢哝软语。

  第五章



  夜深人静,万籁俱寂,偶尔两声从街头呼啸而过的汽车声,打破些许寂静。

  名扬睁开眼睛,借着昏黄光晕,低眉凝视怀中女子。

  结婚将近两个月,他始终治不了她的「无法独眠症」,只要他忙过头,回不来饭店,她就坐在电视机前熬夜,开水一杯一杯喝,直到他回来,看见她红了双兔子眼、涨起蛙肚。

  面对他,孟穗没有出口委屈、没有抱怨半句,跳上身,挂着、悬着,直到满足的轻喟声响起,她笑容映面,他却满腔不舍,他的心让蠢老婆制约了。

  于是,莫名其妙地,他变成居家男人。

  他不再逼员工陪他加班熬夜,六点钟一到,下班,陪她吃饭、听她废话、看她没事却笑得一脸春风。



  不过,笨笨孟穗很体贴,她不白目,见他打开计算机要工作,便合作地闭上嘴巴,抱着满堆从台湾寄来的言情小说和漫画,看着看着,笑笑骂骂,像半个疯子。

  十一点,她打出第一个呵欠,他自动关上计算机,躺到她身边,一阵昏天暗地的激狂之后,她在他怀里睡得安然。

  名扬的生活常态因她起了重大改变,这改变曾让公司员工恐慌过,甚至公司即将倒闭的谣言四起,最后是他的冷脸和更严厉的工作要求,缓和大家的紧张情绪。

  这段期间,公司的麻烦解决,元老把该吐的钱吐得干净,股票收购也进行到最后阶段,原则上,情况已上轨道,他就算立刻回台湾也不至于发生问题,但名扬习惯完美,习惯看到结局,于是他打算多停留十天再回去。

  起身,悄悄下床。

  他的睡眠时间,一天最多五小时,和孟穗要睡上十小时才能餍足,入睡便要七级地震才能震醒的习惯有极大差异。所以,他会在清晨四、五点起床工作,直到八点,把她吵醒,才出门上班。

  拿起落在床边的T恤,他从未穿过这类衣服,就是念书时代也没有,他总是一身整整齐齐的衬衫、西装裤,合合宜宜的衣着装束,不像一般年轻人老是穿T恤、牛仔裤。

  T恤是孟穗到风景区时买的,同样的衣服,她买了八件,要分给姊姊、妹妹、名扬的爸爸、妈妈、奶奶,连楼下的房东林太太都有一件,还说下回办家庭聚会时,可以当制服。

  衣服上印着可爱的卡通图案,他不认为父母亲会收下这种怪礼物,不过见她那么兴高采烈,他不想浇她冷水。

  套上T恤,这件衣服他适应了许多天,才能不去在意它的质料有多粗糙、图案有多滑稽,拿来当睡衣穿已是他所能容忍的最大极限,他绝不可能穿这个走到人前。

  打开计算机,看几份文件,改改审审,时间分秒过去,天亮起,闹钟响,他刷牙盥洗,换得一身整齐后,走到床边,把孟穗唤醒。

  「起床。」

  冷冷的语调没改变,孟穗却老说从他冷冷的声音里听到热情,很怪的说法,却是她真真实实的感受。

  「不要。」她把棉被拉到头上,盖住。

  「珍娜马上过来了。」

  珍娜是她的新导游,陪她玩了一个多月,该走的地方全走遍了。

  「我可不可以不要出去玩?」拉开被子,她可怜兮兮。

  「累了?」

  「我不舒服。」半睁眼,小小的鼻子皱高。

  「哪里不舒服?」

  「脚很酸。」

  伸展两手,她把自己挪到他怀里,又是双手双脚扣紧,标准的小无尾熊姿势,这动作,她才能把那么大只的他给抱进怀里,抱满满。

  「妳想留在饭店?」

  「不想,我想和你去上班。」

  「我上班很无聊。」

  「我可以帮你。」

  「我的公司还不想倒闭。」屌吧!从不说笑的他,幽她一默。

  「要不,我带棋灵王去看,你忙的时候我看书;你烦的时候我陪你说话解闷;你生气的时候,我唱歌给你笑。我保证乖乖的,绝对不吵你,绝对只做对你有好处的事情。」举三根手指头,她是宣示的童子军。

  「不行。」名扬想到办公室里的四起流言,和搞不清楚状况,三不五时闯进来的瑞秋,他不想孟穗搅进一团浑水。

  「拜托拜托啦,我们试一天,如果我真的很糟糕,闹到你不能工作,明天就罚我关在饭店里,哪里都不准去。」

  「不行。」他不认为她招架得了那些好事员工,尤其是馥湘。

  这段日子下来,他领教了孟穗的笨,这种笨到近稀有的动物,应该把她关在家里好好照顾,带出去容易染上瘟疫传染病,他玩她玩得正上瘾,不打算为她买金宝山。

  「你很不通情理,孟姜说,你求人家一次,人家不答应,就诚心诚意再求两次,到最后,诚心感动天,你一定会被我打动。」

  「不行。」他坚持她的工作是观光购物,回台湾后带一大堆战利品回娘家,告诉她的娘家,虽然嫁得仓促,但老公对她很好。

  「你很不好商量,这么固执、这么不通情理,会让你的人缘变得奇差无比,知不知道,若不是我太喜欢你,说不定我一生气,转身离开,你就后悔莫及。」

  赖在他身上,孟穗恋上他的温暖、恋上他的气味、恋上他的全部全部,包括他的固执与难商量。

  她说太喜欢他?在她认定他是伟人、好脾气男人之后,又说了太喜欢?孟穗的太喜欢动摇了他的坚持。

  「我不一定都待在办公室里。」

  他不在,喜欢捋虎须的馥湘,说不定会跳出来搅局,孟穗太笨,万一认真馥湘的挑拨,她会伤心。

  伤心?他竟然不是在考量被误会的麻烦,而是在考虑她的伤心?看来,他对她的喜欢,一如她对自己。

  「你出去我也跟啊,我喜欢坐你的大车子,可以在大车子里面看书,等你办完事,好不好?」

  说她笨,这个建议倒是很迷人,只要时时把她带在身边,就不怕别人欺负她。

  见他有丝丝松动,孟穗加紧劝说。

  「我觉得你比布什帅,参观他的白宫倒不如去参观你的白宫;我觉得哈佛没有你吸引人心;马路上的白种男人,不像你那么有魅力。前几十天,我在美国走来走去,不管走到哪里,都觉得没有比待在你身边好玩。」

  孟穗很笨,但对于讨好名扬,她有独特能力,于是,她每句话都说到他心底。

  「妳保证不闹脾气、保证乖乖配合我的工作?」

  「当然,大姊说,我们讲过的话要当成承诺,认真做到,不行只是随口说说,我答应你的事,一定会尽全力去实行。」

  「好吧,妳去换衣服,我等妳。」

  他答应了!史上第一个和他讨价喊价的女人占到上风,孟穗强、孟穗棒、孟穗孟穗呱呱叫。

  一阵乱亲,他的脖子上,两颗草莓成熟,叫价多少?很抱歉,天价也不卖。

  「我去刷牙、洗脸,你帮我挑衣服,我们分工合作,三分钟后出发。」

  从名扬身上跳下来,她的跳跃功夫很有进步,进步到下一次雅典奥运有机会代表国家参加立定跳远,打破旧纪录、缔造新世纪,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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