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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属下什么都没说。”长孙纪长了一身冷汗。

  想来,叶不凡觉得长孙纪说得也并非全无道理,自己是太宠天赐了点,但是,每每看着他的笑脸,总觉得就算要他把天上的月亮摘下来给他,他也会去做的。

  忍不住,就是想宠着他!

  唉……



  天赐呀天赐,你说我上辈子是不是欠你的,所以这辈子一定要还?

  叶不凡是个习武之人,更何况他是天下一等一的高手,就算在胡思乱想际,也同样眼观四路,耳听八方。

  忽地一声细微的声响破空而来,叶不凡伸手抓住来物,锐利的目光射向发出声响的地方,屋脊上站着一个人,此人全身如墨,看不清面容,只有一双眼睛露在外面,如同燃烧的火焰一般,闪烁着不一般的光彩。

  那人正是夜火!

  夜火如火如焰的视线与叶不凡如冰如刃的视线在半空中交会。

  叶不凡炯炯有神的目光紧紧锁住夜火。



  夜火高深莫测一如烈火的视线盯着叶不凡同样不放。

  良久过后,夜火转身,走人。一如他来时悄然无息,走时也是无声。

  一旁的长孙纪见势要追,但是叶不凡把他挡了下来。

  因为屋脊上的那个人,那一身装束和那奇特的眼睛,令叶不凡想起一个人,一个天赐曾经描述过的人──他那个从小就在他左右保护他,却从不在人前现身的贴身护卫,夜火。

  天赐跟了叶不凡十年,夜火也贴身护卫了十年,但是叶不凡和夜火从来没有照过面。不是叶不凡不想见,而是,夜火从不见人,夜火除了天赐从不见他人。

  夜火突然现身,虽未见到真容,但是,他出现了,这意味着什么?

  按捺心中的疑惑,叶不凡拆开手中的信封,熟悉的字迹映入眼帘。

  上书同样二十四个大字:

  心烦心烦,

  不想不想,

  不归不归,

  就是不想,

  就是不归,

  你奈我何?

  叶不凡看完这几个龙飞凤舞的大字之后,嘴角抽搐,英俊的五官扭曲成奇怪的表情。

  一旁的长孙纪践战兢兢,贴着墙小心翼翼地往外走。

  谁都看得出来,现在的叶不凡已经气晕了头。他半天没有动静,那是盛怒的征兆。快溜为妙,免得被怒气波及,体无完肤!

  叶不凡把信捏成一团,刚要发作,信封里却掉下一样东西。

  他眼明手快,接个正着。

  一股奇特的香气便在四周浅浅散开。

  情草!

  叶不凡一看便知!天底下只有天赐的师傅青泉才会种这么奇怪的花草!

  情草!不老峰!天赐!

  豁然开朗起来!

  好一个天赐!

  难怪天都城五千属下找不到你人,因为没人知道我是把你从不老峰上带下来的,更没人知道你是来自那个满是传说的不老峰!

  天赐,你等着,我来接你了!

  “哈哈哈……”

  刚溜到门口的长孙纪没听到意料中的暴怒之气,却意外地听到叶不凡爽朗的笑声,他满头雾水。

  也罢,也罢,只要没有雷霆之怒,就该谢天谢地了!

  长孙纪抹着一头冷汗走远了。

  半个时辰后,天都城大门,一人骑着一匹枣红色俊马,飞奔出城。

  马上那人,神采飞扬,精神熠熠,看上去心情十分舒畅,那人正是叶不凡。

  第三章

  两日后。

  天云山脚下。

  叶不凡大驾光临!

  怀着急切又有些许焦躁的心情,施展最高层的轻功,急奔在崎岖的山路上,蹬上不老峰后,山路变得异常陡峭,成垂直型的悬崖加剧了攀登的艰难,焦躁的心情化成对天赐的埋怨,想着看到他人后,一定要狠狠地吻他,吻到他喘不过气来为止,才能解恨!

  想到他每每被自己几乎咬出血来,撅着艳红的双唇,埋怨自己的情景,叶不凡坚毅的五官柔和起来,笑容在脸,甜在心。

  半盏茶的工夫,叶不凡顺利到达山顶。

  入目的景色依旧,一座小草屋,屋前有个小小的院子,院子里种着可花异草,最醒目的当然还是‘情草’。

  大步流星走到小草屋的门前,一把推开草屋的大门,大剌剌地走了进去。大门因为天赐先前的一脚已然颤颤悠悠,加上叶不凡大力一推,万般无奈地说了一句:“你就不能轻点?真是跟什么人,学什么人。”

  “天赐人呢?”

  “急什么?人也不会跑了。”

  “就是怕他跑了。”

  “怎么才来?早该把他带回去了,省得我麻烦。”

  “一时没想起这儿来!”叶不凡不好意思地笑笑。

  “你第一个就应该想起这儿来!”

  “没办法十年来,天赐没提过这儿一句,我都忘记了!”叶不凡实话实说。

  “……”

  “他人呢?”叶不凡又问,眼睛四下张望,却不见天赐踪影。

  “不老峰下百米处的药泉!”

  “在那干么?”

  “能干么?泡澡!”

  从天都城到这需要三天,夜火走的那天就是第十六天,他止定会赶在第三天正好到达天都城给不凡送信,不凡的话,应该两天就到吧,呵呵,他才等不及三天呢。

  天赐躺在热腾腾的泉水里想着叶不凡收到信时,先是抓狂,后又要来抓人的情景,嘴角翘了起来。

  天赐计算着叶不凡的脚程,估计这会儿也该到了,拿起和衣服放在一起的小瓷瓶,轻轻拧开,饮下一滴,浓郁的芳香从口腔里蔓延开来。

  能否真的生个小宝宝就姑且一试吧!

  药呀,药呀,现在就看你的了。

  心绪电转间,远远地就听见一阵急奔而来的脚步声。

  脚步声止,一声情深款款,饱含思念的呼唤从身后传来。

  “天赐!”

  幽幽的呼唤声飘进天赐的耳际,温暖从心底扩散,连带的全身都暖暖的,不是因为这热腾的泉水,而是因为呼唤他的那个人。

  天赐转身,黑色的长发在泉水中激荡出一片涟漪。

  看着泉边站着的叶不凡,天赐张开双臂,露出风情万种的一笑,风华绝代的一声,然后用甜蜜的声音说道:“不凡,你来了……”

  接着天赐在心底把话说完:“我们来生个宝宝吧。”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那么三十一个日日夜夜不见,又是多少个春夏秋冬呢?

  思念把心窝填得满满的,满到都溢了出来,堵在胸口里,闷闷的。

  看见那个人的时候,思念全然爆发,胸口仿佛被撑破了一般,一阵撕裂般的疼痛,这疼痛带着丝丝的甜蜜,也带着丝丝的忐忑不安。

  不知道那个人这几天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再去小梅那里?即使他是去看那个小孩,但是那天那幅如此融洽的情景已如匕首,深深刺进心里。

  说不担心那是自欺欺人的说法,自己是真的担心,真的很担心!

  谁都不知道天不怕地不怕的天赐公子,其实最怕的就是叶不凡,谁都不知道!

  天赐是个男人,叶不凡也是个男人,是个男人的叶不凡在众人的眼里气宇轩昂,他是天都城的城主,他是江湖的一方霸主,他的大业需要有人继承,他需要一个继承人,作为男人的天赐无法达成这个心愿。

  天都城的人从十年前天赐跟着叶不凡回来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众人诚惶诚恐地接纳天赐,所有的人都小心翼翼地避开这个话题,天赐知道他们不是为了他,而是为了叶不凡。

  天赐虽然不说,天赐虽然假装看不到,但是天赐明白。

  尤其在小梅回来了以后……

  因为爱,所以担心。

  因为爱,所以害怕。

  十年如一日的爱,爱得极其深、极其重,深重到把对方看成自己的一切,自己的所有,默默地爱着,很少说那个爱字,但是他把能给的一切全部都给了,身子给了,心也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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