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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爱情就像下雨,你知道它的形态固定,但你搞不清楚它何时会下,下多大。

  如果爱情在不知不觉中来临,会是怎样一个情形?

  天降甘霖的快意?还是闪躲不及,一身湿得狼狈?。 爱情对方志宇和陆璇来说,是一件麻烦事,一场措手不及的西北雨。



  但无论如何,我们还是祝福他们,毕竟爱情再狼狈,也值得歌颂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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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蓝的天,阳光亮丽地照着便捷、快速的北二高照得车头上标榜着顶级房车的标志,闪闪发亮。

  方志宇沿着公路南下。他要回家,怀着兴旧的心情回家。

  严格说来,家是他奢侈的称呼。他并没有家,奶奶过世后,他就什么都没有了;父母两个字对他来说只是羞辱。

  母亲是一个丢下两岁儿子离家的女人。



  父亲是一个失踪二十多年,早被法院宣告死亡的黑道流氓。

  是叔叔、婶婶给他一个家,让一只野雁有了遮风避雨的窝。

  叔叔,他这样唤陆静琦;李心芸,是婶婶。

  他们跟他没有任何亲戚关系,却义无反顾地养育、栽培他,从九岁的懵懂,一路到大学毕业。现在,他有一家科技公司,另外三家插股公司,百货、半导体电子、连锁修车厂,获利皆如预期。

  但,他这一路走来并没有一帆风顺。

  七年前,方志宇料到未来土地取得困难,购买土地大有可为,便不惜斥资买下一片十公顷的旱地,搞得财务几乎周转不灵。

  公司财务危机几乎拖垮他,土地冗悬多时的地目变更,也让他疲于奔命至今。

  商场朋友都说他头脑有问题,没事买那种八竿子打不着的地做什么?

  如今,事实证明,他的眼光独到准确!现在那片变更过地目的土地,现值已经超过当初买下的十倍。

  如果不是当初看得准,依那块地的现值,又岂是区区一个方志宇买得起的?

  从无到有,他只秉持一个念头:拼命做,以不死为原则。不管如何的逆境,他总是惦念着叔叔、婶婶的教诲,咬牙撑下;无论身在何处,飞得再高再远,家是他驱策自己的原动力,是所有感情的归依。

  车行不久就下交流道,沿着县道走,他看见家乡的一草一木。

  这几年变化很大。北二高盖好,带动了偏僻地方的繁荣,沿途有许多施工中的工地,重机械刨秃了山坡、田野,扬起片片黄土。可以想见,未来一栋栋崭新的房子会如雨后春笋般,陆续矗立起来。

  他那块预备进行造镇计划的地,也准备就绪,就快动工了。

  科学研究院二十几年来皆无变化,长长的围墙已显出斑驳。小时候,望之弥高的高压电安全装冒,看起来老旧而低矮。

  叔叔如今已是资深研究员,在研究院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婶婶也还在学校教书,她是教他音乐的老师,结果在他生命中扮演着母亲的角色。

  再往前行一段路就到家了,方志宇将车开进院子,泊在叔叔的车子旁。

  “志宇!”李心芸推开门朝这里走来,脸上满是欣见游子归来的喜悦。

  “婶婶。”方志宇漾起笑意唤着。打开后座拿出东西,婶婶帮着关上车门,两人一起往屋里走去。

  这东坐落山边、红瓦白墙的屋子,空气好,住起来宽敞舒服,但孩子成长后一个个离家求学,如今已显得冷清。

  “小璇,陆风回来了吗?”他边走边问。

  陆璇和陆风是婶婶的孩子,一个今年大学毕业,一个要升大三,两人读的是同一所大学。上回他到台南办事,顺道去看他们姐弟,校园里种有阿勃乐,一串串黄花飘摇在枝头,美得让人难忘。

  姐弟俩亲昵、开心的笑容,也让他舍不得走。

  “回来了。知道你今天要回来,正在等你去爪山!”李心芸喜孜孜地说。

  “好久没去爬山了,刚好等到这个机会。”他一边进门一边说。

  “小璇就猜到你会么说。”李心芸笑着。

  “她和我有着绝佳的默契。”方志宇开心地说。

  进屋里,陆静琦正好自楼上下来,也是一副兴奋的神情。

  “叔叔。”方志宇唤着。

  陆静琦伸手在他肩上拍拍,他反握住他的手;比腕力是两人的默契,但随着叔叔年岁渐增,他使出的力道也愈来愈减。

  “手劲还是一样大,叔叔愈来愈勇了!”他故意夸着。

  “哪里!你看头发都白了。”陆静琦指着头发给他看,表情令人捧腹。

  岁月无情,他的头上果真有些许白发,方志宇又安慰: “现在流行这种发色。好多人特地去把头发染成这样哩!”

  “你的意思是说我英俊不减当年?”陆静琦一边陶醉一边睨着一旁的妻子: “怎么愈来愈少女人看我了?奇怪。”

  “又来了!”李心芸给他一下狠打。

  他们一向如此,结婚二十多年,恩爱不减,孩子没在身边,两人培养出互相消遣的嗜好。

  “妻管严,您敢吗?”方志宇也戏谑。_ “就是不敢。还是志宇聪明,没有找个女人绑着自己。”陆静琦掀着眉,开玩笑: “你一定是看见叔叔的下场,才不敢结婚的对不对?”

  “喂,志宇都迟迟不结婚了,你还在乱说什么?”李心芸又打了他一下。

  “我在等着娶您的女儿啊!”方志宇也开起玩笑。

  娶陆璇,这是个老玩笑,从她出生的第一天,叔叔就这样揶揄他;只因为当年他爱怜地看着裹在粉红毯子里嫩嫩的小女娃的模样。

  现在的陆璇是个美丽大方的女孩,两人无话不谈,只是一南一北,见面机会少,只在电话里聊天联络感情,彼此也只有兄妹情分。

  不过,他喜欢提这个笑话,消遣人家的女儿让他快乐,尤其陆璇总会翻翻白眼、嘟嘟小嘴,让人发嚎,忍不任想笑。

  “好啊!找个日子来下聘,我把女儿嫁给你。”陆静琦也不让半句话。

  “真的喔!”方志宇忍住笑,咬住话不放: “君子一诺千金,不能反悔喔!”

  “志宇哥!”陆璇从楼上下来,一边缓步走一边唤着。

  她的长发绑在脑后,笑颜像花般灿烂,眼睛尤其清灵。方志宇以他十几年的社会阅历评定:很漂亮的女孩!尤其她这种单纯、开朗,更是少见。

  值得一提的是她走楼梯的方式,自从八岁那年从楼梯滚下后,她就以蜗步的方式来走楼梯。

  步伐看起来优雅,但真相让人不忍卒听。

  那次她摔得鼻青脸肿、耳朵裂伤,还跌掉了两颗门牙。

  那两颗是乳牙,换牙换得残忍,幸好,耳垂的疤位置不明显,只是, “惧高”成了她无可抹灭的梦魇。

  “志宇哥。”陆风也随后下来了。

  陆风魁梧的身材和脸上稚气的笑容很不搭调。方志宇还记得他出生时,秋风巍巍地吹,所以叔叔给他取名陆风。

  他的个性随和、率真,像婶婶,但开起玩笑像叔叔,既谑且虐。 ’

  “小璇,志宇说要找个日子来下聘,你不用找工作,就等着当老板娘好了。”陆静琦开起女儿玩笑。

  陆璇白了白陆静琦。都已经老掉牙的笑话了,以前在志宇哥还没离家上大学时,爸爸总喜欢这样揶揄,虽然这句话已经睽违很久了,但听起来还是一样讨厌。

  哪有人没事就拿女儿来开玩笑的?

  “志宇哥,不用下聘了,我东西收收就可以跟你走了。”她故意这样说,果然全家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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