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明月脸上的泪痕干了又湿,干了又湿,她衣衫单薄,此刻竟已湿透,囚室穿堂风一吹,愈发摇摇欲坠。她嘲笑道:“你这才知道么?你答应了他什么?你得到了什么?不是富贵金钱,不是江湖地位,自从你接过吴钩剑,就已经注定了这一辈子都不会再有开心的一天!”
她口气极是凄厉,声音嘶哑,彷佛在诅咒。君奕非面无表情,只是站着。
这一刻,薛明月才忽然发现他们确实是兄弟,他淡然无语的样子,又骄傲又冷峻,像极了沈白聿。她心头一痛,道:“为什么你要来,若你不来,就没有人再被‘问剑山庄’和‘吴钩’所缚,让沈家到此为止,有什么不好?我别无所求,只希望能够看他到最后,却连这样也不可以……”
君奕非忽然道:“你想说的,就是这些?”
薛明月一怔。
君奕非又道:“你说得没错。我自从进了问剑山庄,就再没一天开心过,那却不是为了吴钩,而是为了你。”
他盯着薛明月,眼睛清明坦荡,道:“我不可能变成沈白聿,但有一件事,我和他是一样的——只要是我们想做的事情,就绝对不会错过。再过几天,沈夫人就过世一年了,正好沈庄主卧病在床,你我准备成亲冲喜。”
薛明月看着他,看了好久好久,像是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这个人一样,终于道:“你果然是沈家的人。”
君奕非悠然道:“你难道不是?你身上流着沈家的血,自然该懂得。沈家的人,可以输,可以死,却绝对不会认命。”
一轮红日自东方升起,园中鸟语花香,身后是那座埋藏了沈家所有秘密的阴暗地室,两厢比较,恍如隔世。薛明月苍白着脸,眼神恍惚,君奕非忽的拉住了她的手,并用了力不让她挣脱,柔声道:“明月,你不久以后就是我的妻子了,你要习惯。”
薛明月怔怔的应道:“习惯?”
君奕非微微一笑:“是。昨日之日已随他们而去,今日的你,已经是我未来的妻子。”
薛明月反问道:“那么你是谁?”
君奕非笑道:“我自然是沈白聿,吴钩剑的主人,问剑山庄的少庄主,也是你的未婚夫。”顿了顿,他望着远处,又悠悠的道:“不论从前种种物事如何怎样,这一点,已经再也不会改变了。”
——兵器谱第九
——吴钩剑
——问剑山庄第五代少庄主沈白聿,年二十七,擅使家传百忧剑法,擅轻功。年初战“金面虎”贺蒙,胜。后陆续战胜青城掌门陆阗机,“铁钩子”李恩。
——注:其剑法凌厉辛辣,剑招奇诡,隐有以刀入剑,刀剑合一之势。颇似乃祖“问情剑”沈放天,问剑山庄代有人才,实不愧武林世家之名,余深服之。
第一折 尾声
醉仙居一向有天下第一楼之名,它也真的像是它的名声一样,出产好酒、好菜,还有江湖上最新鲜的传闻。
“喂,听说没有?问剑山庄的沈公子上个月在果老山又赢了富贵金枪。”
“听说了,这已经是旧闻了,最近武林的第一大事是沈白聿和风流小剑江匀祯约战渭水之东,苏老板已经开了盘设赌,赔率1赔2,怎么样,有没有兴趣?”
“得了吧,黄大哥你还不知道小弟我,平时手里有两个钱也要花出三个去,哪里来的闲钱啊。”
“嘿,你没钱?当我不知道吗?你不是没钱,是钱都长脚跑进了迭翠坊的小银手绢里。”
“咳,黄大哥别笑话我了,我们喝酒、喝酒!”
两个大汉坐在醉仙居二楼中间又是吃又是喝,不停讲些武林掌故,听得小二都有些发楞。
“小二?小二?”旁边一个青衣的书生用手里的扇子轻轻拍了好会儿,小二才反应过来:“呃,客官,对不起您了,您想要点什么……”
“就着你们的招牌菜给我来两个清淡的就好。”
“……要酒吗?”
“不用,清茶一杯就好。”书生一笑,眼睛又黑又亮,容色十分和善,嘴角眼尾有纹,显是常笑之人:“我一会儿还要赶路,怕喝多了误事。”
“哎。您稍坐,菜一会儿就来。”
厅中的两个大汉还在闲聊,声音颇响,但言语有趣,众人都听得津津有味,也不觉刺耳。那坐在角落的书生遥着扇子,唇边带笑,也听得出神。不一会儿小二就将饭菜放好,却不退下,站在旁边不住的用眼睛打量他。
书生一皱眉,笑道:“小二哥,你一直看着我,莫非我长得像是你的旧识?”
小二连忙挥手道:“不是不是,我哪里能有那样的旧识……不过公子您的长相,倒真像我见过的一位公子。”
书生诧道:“哦?”
小二笑道:“就是刚刚那两位爷说的问剑山庄少庄主沈白聿沈公子,他跟温公子来过小店好几次,我也有幸见过他,虽然神情气度不像,不过眉宇间倒真有几分相似。”
书生又笑了,他笑起来的时候很平静也很温和,再看看他一身素衣,不会武功的样子,哪里像一个刀口舔血的大侠,这一看之下,小二倒有些讪讪的:“其实……也不是十分像,或者是我看错了。”
书生道:“无妨,人有相似,物有相同。想我百无一用书生一个,要是真能跟沈大侠凑上点边,也是天大的幸运。”
小二也笑开了:“公子您真会说话,哎,茶不是没了,我给您再添?”
书生看着小二慌慌忙忙的背影,举箸展颜一笑,慢条斯理的吃起菜来。忽然有一个大汉叹了一句:“这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书生眼光微动,从栏杆间望出去,只见外面晴日方好,江面上烟波浩淼,水光嶙峋,只听涛声不绝于耳,一阵一阵的、滚滚而来。
拿起茶杯,见一叶浮面,清香扑鼻,只待人细细去品,慢慢去尝。
他一笑,举杯,一饮而尽。
第二折 序
大同县首富胥大善人死了。
钟快腿是大同县衙的捕头,也是这附近几个县最好的捕快。他原名钟郐,因为轻功了得,所有人都叫他快腿捕头,时间一长,原名反而被人忘了。钟快腿很以这个名字为荣,他最出名的故事是和一匹千里马赛跑,跑了一天一夜以后,那马倒在地上死了。
累死的。
十几天前邻县出了桩离奇杀人案,钟快腿奉命去协助追查,才回家来没一个时辰,就被仵作老余带着去胥家看尸体。胥大善人胥宝定做粮米买卖起家,平时行善积德,是这地方上有名的商贾,故而虽遭刺暴毙,却没有在县衙停尸。地方上向来仰赖胥家颇多,县太爷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夏日里天气湿热,尸体容易腐烂。一掀开胥家准备好的棺木,大股的恶臭味就涌出来。钟快腿虽然赶紧捂住了鼻子,还是脑中猛的一晕,退后几步,他皱眉道:“怎么烂的这么快?”
老余倒是先罩好了口鼻,上前翻检尸体,边答道:“确实奇怪,胥家昨天夜里来报的案,本不该这么快腐烂。”
钟快腿站远了些,问道:“难道时辰错了?”
老余摇头道:“看着肌肉颜色与血块,也未见得,天气湿闷,尸体坏的快也是应该的——胥老爷大概死了八个时辰,不会超过十二个时辰,这应该没错,只是坏的也太厉害了些。”
钟快腿道:“死因可看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