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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没有搞错?晚上这么重要的应酬,你居然缺席?要是开发纽西兰的土地计画延误,谁要负责?」他边说一边烦躁地走来走去。

  这家伙实在任性透顶!兴致一来,想做什么就去做,天王老子来了也不管,老是要他在后头擦屁股,这回他实在忍无可忍啦!

  「因为我知道有你在,所以我才放心离开。」饶子炆用漫画人物般晶亮的眼,闪啊闪地看着饶镇伦。「你的责任心让我安心,所以我才敢放手去做其他的事,我对你的信任,你能明白吗?」

  他如泣如诉的声音充满哀怨,饶镇伦却听得鸡皮疙瘩掉满地。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我代替你出席,这总行了吧?」饶镇伦虽然答应了,但是仍满腹牢骚地嘀咕:「我会告诉纽西兰M&F的总裁,你严重拉肚子入院吊点滴,无法出席!」

  「辛苦你啦!」饶子炆可一点都不在意他的诅咒,只聊表心意地拍拍他的肩,很敷衍地安慰道。「为了犒赏你,我请你吃饭吧!你喜欢吃什么?烧鸭?饮茶?葡国鸡?」

  「哼!我要吃Felix!」饶镇伦冷笑着睨他一眼,准备海削他一顿。

  「喔……算你狠!」饶子炆捂着胸口,装出心痛的表情。

  Felix是香港最顶级的餐厅之一,还上过英国美食杂志前十大排行榜,贵得理直气壮。

  「少装了!吃一顿Felix的钱不过是你资产的千万分之一,连帐户的零头都比这些多,别装得一副穷酸样!」饶镇伦真想踢他一脚。



  「唉,被你发现了。」既然不能装穷,那就认命点请客吧!「你想什么时候去吃?」

  饶镇伦想起刚才那通电话,故意让他为难。「选日不如撞日,就今晚吧。」

  「只要你舍得抛下M&F的总裁。」饶子炆干笑。

  「别说得好像我和他有什么暧昧似的,我爱的可是娇滴滴的女人!对了,刚才打电话来的人是谁?没见过你这么爽快答应女人的邀约,况且她喊你子胤,可见与你关系匪浅,快从实招来!」

  「她啊?」想起晓雨,饶子炆不由得笑了。「她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和她相处很愉快。」

  「你是不是喜欢上人家了?」饶镇伦用手肘推推他,暧昧地朝他挤眉弄眼。这颗花心种子!

  「你太会联想了!亲爱的镇伦堂哥,你不该屈居在本公司当副总经理,应该去好莱坞当编剧,包你写的剧作本本畅销!」

  「哈哈!我还是喜欢当副总经理,对编剧没兴趣。」他敬谢不敏。

  「那个女孩只是比其他人稍微有趣一些,所以引起我的兴趣罢了!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不可能对一个身高一六五以下的女孩感兴趣。」

  高挑明艳、兼具知性与感性、聪明敏捷、宜嗔宜喜,偶尔会耍点小手段讨他欢心的女孩,才是他所欣赏的。

  贝晓雨个儿太矮,憨厚有余却精明不足,不会撒娇,也不懂得讨男人欢心。一串缺点列出来,样样都与他欣赏的条件不符,所以堂哥怀疑他与贝晓雨?

  哈哈,真是天方夜谭!

  「是吗?真有这么简单吗?我一提到她你就笑了,可别到时自打嘴巴,那可是不太好看哪。」饶镇伦比他还了解他。

  「呵呵!放心吧,不会的,我和她只是朋友。」

  好玩、好利用的朋友,仅此而已,别想太多!

  第四章

  贝晓雨站在海鲜餐厅的玻璃窗前,瞪着水槽里不断吐着泡泡的大闸蟹,只只鲜猛肥美,看得她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下午饶子胤亲自打电话给她,和她约好晚上七点碰面吃饭。她就顺道问他想吃什么,他又反问她喜欢吃什么,她就老实回答是螃蟹,谁知道他就径自敲定了这间海鲜餐厅为碰面地点。

  她掂掂自己的荷包,心想带出来的钱,应该够吃一桌丰盛的海鲜大餐吧?

  「嗨!」有人轻拍她的肩,贝晓雨转头一看,原来是饶子炆来了。

  饶子炆下了班,若没重要的事,通常就是一身轻便,棒球帽、太阳眼镜、休闲T恤、低腰牛仔裤和舒适的运动鞋。

  对他来说,西装是上班时的工作服,至于把马子的时髦服装则是游戏人间必备的戏服,真实的他,喜欢轻松舒适的帅气服装。

  贝晓雨今天碰巧也穿着同色紧身T恤和牛仔裤,两人乍看好像在穿情侣装。

  「你来了!」见到他,贝晓雨立即笑瞇了眼。「那我们进去吧,我肚子饿了,赶快叫东西来吃。」

  「好啊。」

  进入餐厅之后,饶子炆立即转头环视四周,幸好没看见熟识的人。他知道有些认识的人会常来这间餐厅,遇到熟人是不要紧,若被晓雨发现他其实就是饶子炆,那才真是麻烦。

  「饶子胤,你要吃什么?」贝晓雨拿着菜单问他,他们一起点了几样海鲜,其中当然有贝晓雨最爱的螃蟹。

  不一会儿,热腾腾的菜肴开始送来,鲜艳的色泽和诱人的香气令人食指大动。

  首先是炒青菜,接着是清炒干贝甜豆,然后是醋溜鱼片,再来是龙虾生鱼片,最后是重头戏清蒸螃蟹和辣炒螃蟹,还有一碗甘美的海鲜浓汤。

  才几样菜,价钱并不便宜,幸好贝晓雨带够了钱,不怕付不起。

  每道菜都很好吃,她忙着将食物送进嘴里,又烫又美味的菜肴让她大呼过瘾,当她看到螃蟹上桌时,毫不犹豫把最肥美的蟹脚挟进饶子炆碗里。

  「这支蟹脚肉最多最好吃了。吶,给你!」为了报答帮助她的好朋友,她不藏私地将螃蟹最好吃的部分让给他。

  饶子炆停下筷子,盯着自己碗里的蟹脚,许久不发一语。

  「你怎么不吃?」贝晓雨发现他突如其来的沉默,有点不好意思地问:「你是不是介意我用自己的筷子挟菜给你?」

  她一时忘记了,应该用公筷挟给他才对。

  「不是的!」饶子炆笑着摇摇头,轻声说:「我只是有点惊讶。」

  他惊讶居然有人挟菜给他!

  生在豪门世家,餐桌礼仪是从小必修的课程,在外是如此,在家也是如此。对他们这种阶层的人来说,挟菜给别人确实是种不卫生又不礼貌的行为,而且也没那必要性。

  如果吃西餐,一人一份没必要分来分去。而就算是吃中餐,也自有佣人将菜肴分好到他们盘子里,所以从小到大,不曾有人挟过菜给他。

  贝晓雨挟菜给他,他觉得惊讶,但是倒不觉得脏,反而有点感动,因为她把最好吃的部分留给他。

  她的不自私,更加深了他的惭愧。

  「谢谢妳!我相信这支蟹脚一定很美味。」他诚心领受这份礼物。

  他啃着蟹脚一边问:「一直忘了问妳,妳是从台湾来的?」

  「对啊!你怎么知道?喔──我真傻,你一定是听口音嘛。」台湾人说中文的口音不难辨认。

  「的确没错,我认识一些台湾的朋友,所以多少辨认得出来。妳住在台湾的哪里?」

  「台北。我是从台北来的!」她一面咬着鲜美的蟹肉一面回答。

  「台北我去过几次,还满好玩的。」几位朋友带着他从早玩到晚,逛逛吃吃喝喝不说,还在夜店流连到天亮。

  「真的吗?可是我不觉得特别好玩。」一些纪念馆、博物馆对她来说已经没有吸引力,一些需要花钱的昂贵场所她也几乎不去,所以台北对她来说,只是一个让她居住、搭车、念书、生活的城市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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