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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页

 

  静默中,萤火渐渐散了,缓缓向竹林外移动。

  美丽的事物终究维持不久吗?

  骆从信转头看身边的少爷,他正用一种虔诚的眼光看着流动的光芒,嘴边有一抹笑。

  “直到现在,我才信了卫叔叔说的话。只要心意不变,终有一天我们会重逢的。”韩仰玉轻轻地说。



  “兄弟,是一辈子的。”韩仰玉伸出手,搂住了骆从信的肩膀,看了他一眼,笑着拍拍他。

  骆从信则是无言以对。对不起,少爷,我的心意变了。

  那一辈子的兄弟之约,他已经不想遵守。

  “从信,你今天好安静。在想心事?”

  被韩仰玉一质疑,心虚的骆从信转过头来,看着少爷朗朗的笑容,他慌张接口:

  “不是的,少爷,我好久没有到这么漂亮的地方,高兴得说不出话来,所以……谢谢你。”



  “是兄弟,还说什么谢!”

  天!少爷,别兄弟兄弟的喊好吗?

  骆从信听着刺耳。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今天这个讨厌的字眼不知道为什么一再地出现,他别过脸去,往池塘上望。

  韩仰玉发觉他不想说话,也就默默坐着,直到天上的星点一个个亮起,与地上的萤光相互辉映。

  长久的离别没有造成任何隔阂,重新聚首的他们,短短几天就找回了旧有的情谊。这种心情就像自己长久以来守护的珍宝完好如初一般,让人由衷感动。

  韩仰玉坐在骆从信身后,将笑容隐在黑暗当中。

  几声喊叫划破长久的宁静,几只飞鸟被惊动,声音传了过来。

  “仰玉哥哥!仰玉哥哥!”清脆的少女声音在竹林外面唤。

  “是婉英。”韩仰玉欣喜地笑,拉拉骆从信。

  “走,我带你去见她,你会喜欢她的!”虽没有任何夸耀的言语,短短的几句话便显示出他对这个未婚妻的喜爱。

  “我……”骆从信没有转头,往远处望去,望着夜里升起的湿气。

  湿气朦胧地盘旋在小湖上,遮挡住前方的视野。韩仰玉不知道他在看什么,以为他没听见,又拉了拉他,但还是没有反应。

  韩仰玉听到未婚妻的声音中带点恐惧,连忙撇下发呆的骆从信去找她。外头的少女找不着人,又喊着:“仰玉哥哥,你在哪里?”林深不见人,少女绕了绕,找不着韩仰玉声音的来处。

  “来了,你别动,我去带你。”

  循着火光,找着了提着灯笼的少女,她的俏脸带着灿笑,略略撤娇道:“藏起来不见人,好坏喔!”

  烛光照在娇艳的女孩脸上,红艳似花期方盛的牡丹,韩仰玉拉住她,爱宠地哄:

  “谁知道你要来,若是知道,我去房里带你。”

  “我才跟爹说完话,你就不见了,连晚饭也不过来一起吃,真过分。你别怕捱骂,一切有我顶着。”李婉英抬起下巴,对父亲的百般纵容感到骄傲。

  “别生气,我只是带了一个好朋友回来,陪着他说说话,带他四处走走。”韩仰玉帮她顺了顺发辫,笑着说。

  “下次再敢抛下我不管,我可会生气喔!”

  “不敢了。”

  谁不知道李家小姐是个任性刁蛮的姑娘,旁人对她的任性叫苦连天,怪的是韩仰玉却从不以为苦。他好脾气地笑:“我介绍你给我的好友认识。”

  “我才不想认识人!”骄傲的一甩头,李婉英故作不理。

  “别任性,快过来。他是我一起长大的玩伴,你会喜欢他的。”

  “除了你,什么臭男人我都不喜欢!”

  牵起李婉英的小手往里走,韩仰玉心中甜丝丝的,对于她天真坦率的表露爱意,欢喜得脑袋一片空白。

  他刻意放慢了脚步,延长两人相处的时刻。

  走到了池畔,周遭却空无一人,空荡荡的池子旁,一眼望去,没有半个踪影。

  “没人啊!”李婉英率先说出了心底的疑惑,“你要介绍谁给我?”

  “从信?从信?”

  韩仰玉喊了几声,以为骆从信调皮,躲在竹林内,要吓他们一跳。

  他笑着激对方现身。“从信,再不出来我就要生气?”

  “他不出来就让他躲着。凭什么要你找他?!”李婉英看到韩仰玉脸上渐渐浮出着急的神色,不觉对这个消失的人恼怒起来。

  “我们走,别理这个不识好歹的家伙,最好让他在这里躲上一晚,喂饱我家的蚊子!”

  韩仰玉没理会李婉英的催促,沿着池畔绕了一圈,一边唤着好友的名字。

  “从信?从信?你在哪?”声音从疑惑变为焦急,韩仰玉放大声音,回答他的仍只是夜里寂寥的风声。

  就在他转身而去的同时,骆从信不发一语地走了。

  第三章

  “想住在咱们李家,得工作才行。”李婉英撂下一句话。

  “住人家、吃人家,工作也是应该的。不打紧,我去就是了。”骆从信很潇洒,二话不说就接受了这个条件,每天早上跟着一些佣人打扫庭院、房子,连拔草、挑粪也没有丝毫怨言。

  只要在一天的工作之后,能回到房里,跟少爷一起吃饭、说话,其余的一切他都不在乎。

  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个对韩仰玉最重要的人对彼此的存在都有着敌意,能不见面就尽量不见面,让韩仰玉当中间人传话。

  他几次想拉两人见面,或一起吃个饭,但总是被两人拒绝。李婉英摆明着不喜欢骆从信,也要韩仰玉别理他;而骆从信则是一脸客气地说,以他的身分不配跟千金小姐走在一起。

  李府的总管将他丢给一个叫苏醒的怪人使唤。

  骆从信初次见他时,他背上正扛着一捆巨大的木柴,弯着身子看他。

  “你就是那个韩少爷带回来的小孩?”

  苏醒的皮肤黝黑,身材高大健壮,最初一看果然勇猛骇人,吞了一口口水后继续走近,发现他有一双锐利如刀的眼睛与刚硬深刻的轮廓。

  难怪每个人都怕他。

  骆从信已经十六岁,处在少年与成人之间,最忌讳人家叫他小孩。

  骆从信也学着苏醒冷冷的口吻:

  “我不是小孩,我叫骆从信,熟识的人叫我从信,不熟的叫我姓骆的或浑小子、王八蛋,你随便选一个好了。”

  “难得!一个跟在女人裙子后头跑的大少爷居然养得出这么个勇敢的下人。”发觉自己都快将鼻头顶到骆从信脸上了,骆从信还是直直瞪着他,苏醒终于笑了。

  “不准说我家少爷的坏话,否则吃我一拳!”骆从信装模作样地挥着拳头说。

  虽然他也不喜欢少爷对待李婉英的态度,不过那是私人因素,他暗自眼红是他的事,在外人面前,他要维护少爷到底。

  “年纪小小的,颇有志气。好!我不骂你家少爷了。不过你有空提醒你家少爷几句,那个女人不是他要得起的,还是早日撒手吧。”

  如果能讲,他早就讲了!

  骆从信皱皱鼻子,不以为然。

  苏醒并不像外表那般的凶恶,他很少说话,对骆从信也没有多余的关爱照顾,跟着他搬柴、砍柴、做些杂役,工作吃重得很,却不用跟其他人啰嗦,有利有弊。

  在李府最下层工作后,骆从信逐渐看清李府的一切。

  李成书五年前痛失爱妻,留下了一个爱若性命的独生女儿,所以上上下下都得看李婉英的脸色,偏偏李婉英任性娇蛮,稍有不如意,轻则惩罚一顿,重则撵出府去,所以众人对这个大小姐莫不是战战兢兢的。

  李成书之所以没把家道中落的韩仰玉丢到街上去,下人们之所以没敢对韩仰玉有丝毫怠慢,都是托了李婉英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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