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街道的小公园里,背靠着扶手长椅,望着远处大街上一群群的男女簇拥着进出于各种PUB、咖啡屋,提着各式包装袋从商场门口满足的离开。
昨天晚上还在PUB里一起笑闹的朋友们,今天不约而同的不接电话,关掉手机,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毕竟要在这个世界上打拼,谁都不容易。
只是……目光久久的驻留在灯光闪耀的地方,心却从来没有如此寒冷过。
到了夜里两三点钟的时候,大街上的人渐渐稀少了。商场的明亮灯光也熄灭了,只剩下巨大的探照灯投下的各色光晕,在黑夜中勾勒出建筑群的轮廓。
很冷,冻得睡不着。我站起来,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
沿途的玻璃橱窗映出我的影子。
瘦削的身材,修长的腿形,再配上这张称得上相当不错的脸,走在大街上的回头率从来不低。这大概是我这辈子最自傲的几点之一了。
至于值得骄傲的其他地方本来也不少,比如说学生时代傲人的成绩履历,再比如说进公司一年就取得的长红业绩。
只不过其他这些原来让我很骄傲很自豪的东西,现在看起来,全都是狗屁。
我对自己的影子笑了笑,然后视线突然被橱窗旁的大幅广告海报吸引了过去。
黑色风衣的男子悠闲侧靠在栏杆上,琥珀色的眼睛凝望着远处,风吹起的浅褐色头发随意的飘扬着,不经意的显露出自然而然的男子魅力。
“自然本质。”这就是季风最新代言的Versace服饰广告的系列主题之一,也是这个系列里公认拍得最好的一张。
近距离的望着那张真人大小的海报,高解晰度的镜头完全再现了拍摄的瞬间,季风的神情间,眼睛里,满足属于明星的挥洒光芒。
就在刹那问,心里突然抽动了一下。
明知道不可能,却仍然忍不住的幻想着,如果在镜头前展露自信微笑的是我……
身体无意识的贴过去,头靠在橱窗上,手指抚摸着平面纸张上的人影。
同样是男人,同样是二十多岁的年纪,为什么这个世界上的人会如此的天差地别一道刺目的白光突然闪过,耳边传来喀喳一声,我的动作被人瞬间定格。
是谁这么无聊,半夜三更跑到大街上偷拍良家少男?
连日来累计的怨气突然爆发出来,我迅雷不及掩耳的转过身去,愤怒的目光在一秒之内锁定肇事者——或许只用了千分之一秒,因为肇事者实在非常醒目。
带着墨镜的年轻男人长腿倚在敞篷跑车的车门前,对着手里的数位相机端详了很久之后,抬起头来,居然对我微笑,“Boy,很棒的P0se。”
我差点晕厥过去。似乎在很久之前,就已经过了被人称作Boy的年纪了。
我沈着脸走过去,“把照片删了。”
路灯映亮彼此面孔的时候,男人轻轻吹了声口哨。虽然墨镜遮住了后面的眼睛,但那道目光似乎可以穿透一切有机物质,直达我的脸部表皮。
直觉告诉我,这个男人动机不纯。
我的眼睛里写得满满都是警惕二字,男人的神情似乎有些诧异,“你不认识我?”
我老实不客气的反问,“我为什么要认识你?”
男人盯着我看了半天,然后笑起来。说实话,他笑起来的时候声音很具磁性,相当的好听。
:“这样吧。”他随手将遮住大半面孔的墨镜摘下,迎风晃了晃略长的头发,微笑的向我的方向注视过来,“现在呢?”
“……”我眨眨眼睛,看看跟前那张俊挺的面孔,又忍不住回头看那张海报。
浅褐色的头发,微微上扬的嘴角,和海报中完全相同的外形轮廓……
“天底下没有第二个人比我长得更像他。”男人向我的方向伸出手,琥珀色的眼睛中满是促狭的微笑,“季风。如假包换。”
上帝。我的偶像。
我有点僵硬的握住他的手。“何御。”
季风对着照片又看了几眼,然后上下仔细的打量了我一番,最后很满意的点点头。被报纸评论为电压过万伏特的迷人笑容就在我面前绽开,他轻松的问,“Boy,想不想进演艺圈?”
“……”偶像光圈的无形压迫之下,我的大脑还没反应过来,小脑已经指挥身体服从偶像的要求,自动点头。
“很好。”季风满意的笑了,“那我们现在就走吧,我会跟你谈详细情况。”
坐进他的法拉利跑车的时候,我还在发呆。
上帝,这一定是梦,比昨晚那个更加荒诞的梦。
× × ×
拉风的跑车在宽敞的大街上呼啸而过,我顶着一头被风吹成鸟窝般的乱发,坐在副驾驶的位上,和季天王的对话宛如问卷调查。
“你在做什么工作?”
“我没有工作。”
“还在念书?”
“不是,是失业了。”
“OK,这样你正好有时间了。你住在哪一个地区?我送你过去,找家附近的咖啡店进去详谈。”
“呃,我没有地方住。”
车子猛然煞住。我猝不及防,差点撞上前面的挡风玻璃。
季风偏过头来,不难猜出墨镜背后的那双眼睛肯定在上下打量着我。“没有工作,没有住处,半夜还在大街上游荡,难道我捡到了一个外星人?”
我叹口气,“我又没求你捡我。”如果有选择,谁愿意沦落到这种地步?
他又看了我几眼,耸耸肩,“好吧。”
重新发动引擎,掉了个方向,重重一踩油门。跑车立刻以恐怖的速度狂飘出去。
两边的建筑树木飞似的倒退,平均半分钟超一辆车,我被迎面扑来的风刮得几乎窒息,眼前金星乱闪。
饿了一整天的人,实在经不起这样的精神肉体双重虐待。
不知道过了多久,剌耳的煞车声响起,跑车没有任何预兆的猛然停下来。
我向前重重一倒,过了好久才挣扎着爬起来。
如果季风的目的不是为了显露法拉利的性能卓越,那么只能说,深夜以每小时一百八十公里的速度在大街上纫车,他开车的方式实在太过恐怖。 。
勉强压住反胃的咽心感觉,我有点脚软的下车。
这里是本城着名的富豪住宅区,风格各异的高级公寓和别墅群零星散布在大片草坪间,银白的灯柱在夜色中泛起柔和光线,照亮了前方一座别墅的大门。
我望了半天,回头问,“季……季风,这是哪里?”当面直呼他的名字,感觉真是奇怪。
季风直接把跑车停在门外,拿着钥匙走过来,“我家。”
“啊?”愣了两秒,我大叫,“你怎么把我带回你家了?”
“带你来这里不好吗?反正你又没处可去。”
他说得理所当然,我听得丧气不已。
好吧,能和季天王住在一起,这可是那些十七八岁的高中小女生们做梦也梦不来的事情。这样的好事我为什么要拒绝?
季风的颀长背影就在前面几步的地方,周围的光线很暗,很像他第三张专辑的封面造型。
心脏突然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
我摸摸自己有些发烫的脸,又望望自己刚才和季风握的手——自从碰到他以后就陷入呆滞的反射神经,好像终于重新启动了。
“愣在那里干什么?进来吧。”季风当先走进大门,随手打开了大厅的灯。
眼前猛的一亮。
几百坪的挑高式别墅,设计却相当简洁,深深浅浅的米色系构成房间的主色调,看起来相当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