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真,他是懂我的,真不愧是我的哥儿们。只是,看着他闷声不语,抿着唇,直往校门口走去的模样,突然间我觉得自己实在是太不识好人心了。
“对不起,仲儒。”我豪气地一手环住他的肩,管它一身的臭汗会不会令人嫌恶。“我不是……”
“我知道,是我太多事了。”他的声音听起来闷闷的。
“别这样,仲儒,我晓得你是因为关心我。”我用力握了握他的肩头,表示感激他的关心。“不过,你知道的,事情没你想像的严重。吃烧饼哪有不掉芝麻的?打篮球的,偶尔被球打一下又会怎样?礼尚往来嘛!是不是?哈……”我幽自己一默。
但是,我忘了这位T大的才子根本没有幽默细胞。
他转头看着我,文人气质满溢的眉宇一拧,用着无比慎重的语气回应我的幽默感,说:“你被打昏了。”
噢——旁边若有一堵山壁,我真会一头撞过去!不过,我的修养终究教我压下那股冲动。
“我是暂时昏厥过去,不过,不到五分钟就醒了。”我耐着性子。
“九分钟!你昏了九分钟!”
他帮我计时?
除了不可思议地瞪大眼,我真不知道还能有什么更恰当的回应。可是,在不可思议之余,我的心口陡地一阵惊愕——他老兄竟用一种担忧夹杂着哀怨的眼神回视着我?
哀怨?如果这让我在影影眼里发现,感情丰沛的我铁定会感动得不惜以身相许——如果她要的话。可是,仲儒……好暧昧呵!
不!这一定是我的错觉,一定是我过于渴盼影影能在繁忙中拨点零碎的心思关注我的缘故。
为了掩饰我的胡思乱想,我放开他的肩头。耸耸肩,我拿起右肩上的毛巾胡乱地抹抹脸,好似满头大汗般。
所幸,这时候我们已经走出了后校门,我也才有机会转开话题:“你车停哪里?”显然我转得不够高明,因为头一偏我已经看到了仲儒那辆喜美雅哥停在旁侧;虽然已夜幕低垂,我仍一眼就认出他的车。
仲儒也知道我转得太硬,什么话也没说便径往他的车子走去。
我跟在他身侧,偷瞄了他一眼——
虽是面无表情,但我知道他生气了。气什么呢?说真的,我并不知道;有时候我是真的不了解仲儒这个人的。
仲儒和我,是两种不同典型的人。他俊逸斯文,少言少怒,举手投足间自然散发着一股文人气质,可以称得上优雅了;再搭上他颀长的身子,那股学者风范自然天成,是典型做学问的人——他这样一个俊美男人,是很多女孩子心中的白马王子人选。
以上的描述,转自T大企管系高材生秦影影的口中;不过,她强调自己不属于很多女孩子里的其中之一,因为,她爱的是我这型的。她这么说时,我当然毫不吝啬地给她一个激情的拥吻,以兹奖励。
我又是怎样的一个人呢?爽朗、乐观,心地善良又富正义感;聪明、有自信却不骄纵——不消说,这些看法全是出自我那漂亮又有智慧的未来老婆。不过,那些还不足以概括整个“我”;据说我最迷人的地方是一口白牙,笑起来像骄阳般,浑身是劲!所以常不知不觉中吸引住了旁人的注目——当然,这也是影影告诉我的。
影影是我见过的女孩中最善良的一个了,尽管我知道自己也是有缺点的,但影影全数包容了下来。
也许是补偿心态作祟吧!我是十足欣赏仲儒的;他的特质和优点是我最为欠缺的。
也因此,我很重视他这个朋友;是以我不喜欢他微蹙着眉心,尤其是因我引起的。
车子“平稳”地行走在景美溪河堤旁的路径上,行驶方向是往我家——说“家”,好像夸张了一点;六十多坪的大屋子只住了我一个人,也许说它是“宿舍”会比较恰当些,虽然这是老爸特地为了我上学方便而购置的。
我的家乡在台中,爸妈的事业和社交圈也以中南部为重心,虽然爸爸也在台北设了分公司,但毕竟只是分公司,请人管理就行,爸爸只有在视察业务或开会时才会北上。因为极少在台北夜宿的关系,所以老爸从没想到要在台北购屋,一直到了四年前我考上大学时。
“宿舍”在河堤旁边的一栋十六层大厦里,从后山校门口走到家大概二十分钟就到了;开车的话,那就要看是谁驾驶了。快慢跟性子有关,我和仲儒就有明显的差距。
就像现在——我偷瞄了一下仪表,公里时速指针指在二十公里上下。哈!也难怪它平稳了。
车子停在我家大楼警卫室旁时,我看了眼车内时间表,七点三十五分。真服了他沉稳的性子了。从学校后门到我家,我的纪录是四分钟;四分钟可以到达的路程,他竟然花了十七分钟?!显然,他的心情跟车子的马达一样——沉甸甸的。不过,我决定忽略它。
“饿了吧?等我一下,我上去冲个澡,很快就好了……”我边说边打开车门,下了车,关上车门前又加了句:“你先把车子停进我家停车位。”停车场在大楼地下室。
我直接往花园中庭的镂花大铁门走去,才要推门进去,隐约间,感觉到身后的仲儒好像没啥动静;一回身,仲儒的车子果然还在那里。我往回走去。
“叩叩——”我敲了敲驾驶座的车窗。
仲儒将车窗降了下来——
“怎么了?是不是车子——”我楞住了。老天!我又看到了仲儒哀怨的眼神,不仅哀怨,更是满含忧郁……
我站在空气清新、人车稀少的河堤旁路径,夜风轻掠,我却感到一阵窒息——仲儒那样的眼神,竟教我感到无来由的一阵心悸,只觉有团火般直迫着我胸口而来。
“仲儒——”我强挤出一丝笑意,强力挥去那股不该有的心悸,强迫喉头迸出些什么话语好化去这窒人的氛围。
不过,仲儒截去了我的话——
“阿杰,我想我们以后还是别见面的好。”
“啊?”我又怔住了,不懂他的意思。
他将视线掉向前方,抿了抿唇,说:“我们并不适合做朋友。”
“为什么?”我被他搞迷糊了。认识将近一年来,我从来也没怀疑过我们的友谊,我向来拿他当兄弟看,也知道他对我的看重,但现在他竟莫名其妙地说我们不适合做朋友?听听他的口气,好像……好像受了什么伤害似的。“我做错了什么吗?”
“没有。你没错,错的是——”他突然顿住了口,情绪有些微的浮动。
我不语,只拧眉等着他接下的话。
过了片刻,他依然没开口,只见他吸了吸口气,再拧了拧眉,然后将排档杆打到“D”档——
“再见——”他重踩下油门,车子疾射而去。他甚至没再看我一眼。
“怎么回事?”我不禁呆呆地自问着,看着他消逝在尽头的车尾灯,一头茫然。
仲儒到底怎么了?什么事情让他觉得我不适合当他的朋友?因为今天我被球打到了却还死要面子地不肯看医生?会吗?……机率很渺茫,不过如果真为这件事的话——
可恶!都是叶忆琳太小题大作了,如果她真对我有意思的话,我也决定不再给她机会了。
***
依照我们这大半年来的习惯,每回仲儒来看我打完球之后,便送我回家冲个澡,冲掉一身黏腻的汗臭味;然后再一起到他们学校附近的公馆夜市找个餐厅吃饭。运气好的话,饭后我们还可以到他们学校的图书馆找到正埋首案桌的影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