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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 黑夜

第 6 页

 

  「这里到底是哪里?」

  「靠近库利拜。」

  库利拜?哪里?

  欧阳萱莎两眼茫然。「有多靠近?」她念的是历史又不是地理,这种回答根本搔不到痒处嘛!



  「……最好不要问。」

  欧阳萱莎差点又呻吟出来。

  不过这还可以忍受,最可恶的是翌日午后不久,竟然刮起一阵强风,吹起浓密的沙尘来,旋转的沙子扑面而来,他们从头到脚都沾满了沙尘,能见度不到十步远,尽管如此,他们仍得顶着强风、咬紧牙关,奋力往前迈进。

  白天,强风持续不断地猛烈吹拂,沙暴尘飞弥漫,太阳早就不晓得被风刮到哪里去了,燥热的空气却依然滞闷得教人难以忍受,满身大汗彷佛刚从水里捞出来,出汗后又因潮湿而无法蒸发,嘴唇干裂,眼睛、舌头和喉咙发烫疼痛,真是令人苦不堪言。

  「我……」她想告诉他她快被风吹跑了,话还没说完,她已经被风吹跑了,幸好卡布斯及时抓住她。

  「不要乱跑。」



  「……」

  而夜晚恰好相反,冷风飕飕、寒意沁骨,汗湿的衣服使他们颤抖不已,在这种时候,卡布斯总会叫她脱掉湿冷的衣物,他自己也是,然后用他宽大温暖的怀抱包褁住她,让那些又潮湿又冰凉的衣服盖在他身上,由他来承受那份刺骨的寒冷。

  在大沙丘的下风处,两人半裸地依偎在一起取暖,在这一刻,考虑的不是贞节不贞节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活下去的问题。

  「你不冷吗?」

  「冷,但我承受得起,妳承受不起。」

  纵使她从不浪费力气去抱怨﹗﹗1反正抱怨也没用,也从不闹别扭——那只会加快她的死期,凡事依照他所吩咐的去做——他应该比她更清楚如何在这种环境中求生,但她毕竟没有吃过这种苦,就算是连打七天七夜的篮球也比不上这种辛苦的百分之一,三天后,欧阳萱莎已经连半步也走不动了。

  「对不起,我实在走不动了。」

  「我背妳。」

  然后,他不再喝水,把所有的水都留给她。

  「你不渴吗?」

  「渴,但我习惯了,妳不习惯。」

  出发后第五天晚上,沙暴终于静止下来,隔天,炙热的太阳又跑回来晒得他们头昏脑胀,不到一个钟头就把他们身上的衣物全都晒干了,而他的脚步也逐渐跟跄起来。

  他们已经没有半滴水了。

  第七天——

  「你不累吗?」

  「累,但我们不能停下来。」

  第八天——

  「你可以扔下我不管,我不会怪你的。」

  他没有回答她,可是直至她失去意识之前,她仍然趴在他背上;他也没有把她丢下不管的迹象。不过就算他真的丢下她不管她也不会怪他,真要怪也只能怪那个把她设定到这里来送死的白痴。

  他已经背着她走了整整三天,十之八九的水都喝进她肚子里,这已足够回报她的救命恩情了,她心里很明白,如果不是她拖慢他的速度,他应该早就安全的找到水源了。

  她救了他,然后又拖累他,这笔帐应该算打平了吧?

  第二章

  雨声淅沥沥地滴在耳际,蟋蟀唧唧作响,飘入鼻端的甜美空气夹杂着淡淡的清草香,薄荷闻起来是如此清新,一时之间,欧阳萱莎还以为自己是在研究院的宿舍里作了一场噩梦,现在梦醒了,一切将回复正常。

  然后,她徐徐打开眼,三秒后阖上,再睁开,用力眨了眨眼,再仔细看,片刻后,长叹。

  呜呜呜,不是作梦!

  她挺身坐起来,环顾四周,这是一座已被烟熏得昏黑的帐篷,地上铺着色彩鲜艳的毯子,炉火上的尖嘴水壶冒着沸腾的烟,几张羊毛坐垫置于炉火远处,典型的贝都因人帐篷。

  看来卡布斯并没有扔下她不管,而且终于带她走出沙漠了。

  她想起身,就在这时,门帘掀开来,一个女人端着盘子进来,蓝袍、蓝头巾、黑面纱,只露出两只眼睛和两只手,标准的阿拉伯妇女打扮。

  「不,妳还不能起来!」见欧阳萱莎想起来,女人连忙放下盘子赶过来扶她坐回去,「阿拉保佑,」她摘下面纱,露出温和慈祥的脸,原来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女人。「妳昏睡了两天,得再多躺两天,尽量多吃点东西补充营养,还有妳身上的晒伤也得再抹两天药,然后才能起来。」

  「两天?原来我昏睡了两天?」一出声说话,欧阳萱莎才觉得喉咙仍然很痛,声带沙哑得好象刚用砂纸刮过。

  「是啊!整整两天呢!」中年妇人漾出和蔼的笑容,把盘子端过来给她。「我叫朱玛,是阿拉威部落酋长的妻子。」

  「我叫……」

  「阿伊莎。」朱玛又递给她一把铜制的汤匙。「卡布斯告诉过我们了,愿阿拉保佑他,他说妳是他的未婚妻,感谢真主,我们都替他高兴,原以为他终此一生不可能会结婚,但慈悲的阿拉不忍看他孤独一辈子,于是把妳送来给他,赞美真主的睿智!」

  「为什么他不想结婚?」欧阳萱莎漫不经心地随口问,瞪着盘子里的炖菜,总觉得和妈妈煮给她吃的不太一样,看上去有点恶。「是讨厌女人还是怎样?」

  朱玛失笑。「不,他不是讨厌女人,是自认没办法跟女人相处。」

  「怎么会?他和我就相处得很好啊!」应该算是吧?

  「那是妳,不过……」朱玛想了一下。「老实告诉我,妳认为卡布斯是个怎样的人?」

  「他呀?他是我见过最好看、最有魅力的男人,如果我不是女人,一定会嫉妒得恨不得宰了他。」欧阳萱莎直率地说:「不过,他的脑袋跟外表完全不搭,我原以为他不是很酷就是很浪漫,但偏偏都不是,他的个性出乎意料之外的严肃,像个老头子一样,真是令人失望……」

  她夸张地叹了口气。

  「幸好在必要的时候,他也懂得要变通一下,不然我一定受不了!」

  朱玛听得吃吃笑个不停,「没错,就因为他的个性很正经,才会自认没办法跟女人相处。」说着,拉了张坐垫在一旁就地坐下。

  阿拉伯人是没有椅子那种东西的,无论走到哪里都是铺上毯子就可以坐下,但一般还是会有座垫,富裕一点的也可以享受又松又软的厚丝绒靠枕,软绵绵的比躺在床上更舒服。

  「为什么?」欧阳萱莎又问,一边用汤匙舀起一杓盘子里的羊肉炖菜来看了半天,再小心翼翼地尝半口。

  朱玛无奈地叹了口气。「因为打从小时候开始,女孩子们就爱缠着他不放,那还不要紧,但那些女孩子们只要有一个以上在他身边,用不着几句话就会吵起来,甚至大打出手,如果是男孩子打架他还可以硬分开他们,但女孩子打架他实在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也不懂得要哄哄她们,只会一本正经的告诉她们女孩子打架不好,那样当然没有用,她们照打不误,最后他只好躲开……」

  唔,味道不错嘛!比妈妈煮的还好吃呢!

  欧阳萱莎大口吃起来。「然后呢?」

  「等他长大以后,女孩们又催促父母向他父亲提亲,他父亲要他自己挑四个妻子,而他一想到结婚后天天都会有四个女人在他身边打架头就大,于是干脆向他父亲要求跟商船出去,说是渴望到远方看看,其实是想躲掉这些麻烦。」

  「所以他就在外面流浪了一年?」

  「不,四年,他出去了四年,前年才回来,感谢阿拉保佑他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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