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是够,可是人多好办事啊。走吧!”王佩茹不由分说地拉了范文森就跑。
“喂!哪有人这样的?”杏子用手肘推着席明嘉:“你不去把他抢回来吗?”
“抢什么啊!他又不是我的,而且他那么大的人了,他不去,谁能勉强他?”席明嘉鼓起脸颊,心里老大不高兴。
“我觉得范文森什么都好,就是这点没主见不好,人家叫他做什么,他都好,他字典里到底有没有‘不好’这两个字啊?”林惠美问。
“一定没有。”杏子很肯定。“嘉嘉,你要小心,有这种男朋友,你不只要和他谈恋爱,连带地还要和他周围一大票的女生谈恋爱。”
“你在讲什么啊!”席明嘉瞪着杏子。
“我是在帮你做情势分析,好让你有心理准备嘛!”
“不用啦,你自己留着用吧!”想到要和一大票女生一起谈恋爱,席明嘉就觉得头皮发麻,再想到那票女生里还包括王佩茹……她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看着不远处班上的摊位,席明嘉开始为范文森默哀,他这一入虎穴,恐怕是尸骨无存了。活该,谁教他没主见呢?
“我们继续吧!”席明嘉左手拉着杏子、右手勾着林惠美,继续逛下去。
下午五点,园游会近尾声,她们才回班上的摊位,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她们到时,康乐已经去交点券,摊子整理得差不多、垃圾也倒了,一些烤架器具也收好了,只剩桌椅还没拿去还。
“对不起,你们再等等,我把桌椅还回去,就可以载你们回家了。”范文森看到她们来,随即交代。
“我们还没要走啊。”杏子说。
“对呀,我们要留下来参加舞会。”林惠美也跟着说。
范文森看向席明嘉,她点点头。“你不参加吗?”
“对不起,我忘了晚上还有舞会。”范文森恍然记起。“舞会是几点开始?”
“六点半,应该会开到九点多吧,去年好像快到十点才结束。你不参加吗?”席明嘉又问一次。
“对不起,我晚上有事。”范文森抱歉地看着席明嘉。
“原来他也是会说不好的嘛!”杏子在席明嘉耳边小声地说。
席明嘉瞪了杏子一眼。“没关系,你有事就先走吧。”
“可是这样就没人送你们回家了。”
“我们可以自己坐车回去。”
“不好,女孩子晚上自己坐车不太安全。”范文森想了一下。“我看这样好了,舞会结束你们要走时打电话给我,我再来接你们。”
“好体贴哦!”杏子又来咬席明嘉的耳朵。
席明嘉把杏子推开。“这样太麻烦了。”
“不麻烦。你提前半小时打电话给我,这样你们就不用等太久了。”
“好啦!你就让他来接我们嘛,跳完舞很累,还要等公车更累,万一等不到还得坐计程车,我不要坐计程车。”林惠美说,她向来对计程车司机赶着投胎似的开车法没好感。
“那好吧,你把电话给我。”席明嘉也很容易妥协的。
范文森抄了一组电话号码给她。席明嘉一看,长长一串十几个数字,他到底是要叫她打到哪里啊?
“你这个号码有没有抄错啊?”
“我看看。”杏子凑过头来。“哇!这么多码?这是哪里的电话啊?”
“我的电话。”范文森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小巧轻薄的行动电话。这是他在美国时用的,来台湾后大部分在上课,就比较少用了。
“行动电话也才十个数字而已,你这里不止十个耶!”杏子又说。
“喂!”席明嘉把范文森拉到一旁小小声问:“这个号码该不是打到美国的国际电话吧?”
“对呀,你好聪明。”范文森笑笑。
“拜托!国际电话费很贵的耶!”亏他还笑,一点常识都没有。
“对喔。”范文森又想了想。“那不然我电话借你,到时你用我的电话打这个号码给我。”他又抄了另一组号码给她,一样是十几个数字的国际码加行动电话号码。“这是我朋友的电话,电话接通后,你说找Vincent就行了。”
席明嘉收下电话,范文森才离开;范文森一离开,杏子又来席明嘉的身边转转转的。
“干嘛?”席明嘉被杏子瞧得浑身不自在。“他只是借我电话而已。”
“我什么都没说哦,”杏子笑得无辜,拉过林惠美。“走,我们去吃饭吧。”
十二月三日,这天席明嘉觉得很累,只写了一小段日记。
晚上,舞会快结束时打电话给范文森,那个电话号码是一个女生的手机的,当她说“hello”时,我吓一大跳,心也跳得好快。
不知道这个女生是谁?听她叫范文森来听电话,那个语气好亲密……
校庆隔天补假,但是席明嘉还是在早上七点准时起床。
没办法,今天是星期一,生理时钟告诉她要起床上学,所以时间到她就睁开眼睛了。
“这么早?”席妈妈看着一早下楼来的女儿。“不是说很累吗?怎么不多睡点?”
“时间到就自己醒来了嘛!”席明嘉坐到餐桌前,拿起馒头配豆浆啃。
“既然醒了,等一下换衣服一起到店里帮忙好了。”席妈妈说。
“啊?不要啦!”席明嘉撒着娇。“人家只是早起而已,又没有说不累,而且我下午还要去看画展。”
“看什么画展?”席母可好奇了。她女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气质了?
“学校规定的作业啦。我们美术鉴赏的老师规定这学期要去欣赏一场艺术活动,画展啦、音乐会都可以,看完后要交一篇心得报告。”
本来她是想去文化中心随便看场免费的画展,然后再随便胡诌篇三千字的报告交差——不是她随便哦,本来嘛,这种充堂的科目大家都是随便应付应付就算了。
不过她突然改变想法了,虽然只是充堂的科目,但也是必修,分数一样照算,既然照算,她就不能马虎,因为她决定要和王佩茹比个高下了。
她气不过嘛!这几天王佩茹都当她是隐形人,故意和她唱反调,根本不把她这个班长放在眼里,昨天还当着她的面抢走范文森!既然王佩茹做得这么绝,那她也不必给她留什么面子了,她要更加用功,每科成绩都要比王佩茹好;以王佩茹最在意的成绩来比个高下,让她知道,她席明嘉也不是好欺负的。
既然决定了,一分钱一分货,下足本才会有好成绩,她决定要去国立资产文化保存研究中心看Victor Van Morrison的画展,这几天报纸上报导得沸沸扬扬,她是不晓得这个外国人是什么来头,但是看报纸上写的“当代最伟大的画家”、“跨世纪巨献”、“世纪末最后一次震撼”……这些耸动的标题,她就知道,选这个准没错。
“妈!这几天的报纸呢?还没丢吧?”既然要看画展,就得先作功课,而最快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把这几天的报纸看一下。
“客厅的桌子底下找找,应该还没丢。”席母回答。
席明嘉拿着馒头和豆浆到客厅,把桌底下的报纸全翻出来,果然找到很多关于这次画展的报导,大略看过一遍后,她有了几点结论:
第一点,这个画家很有钱。因为他随便一幅画就要台币好几百万;虽然很贵,但是收藏家还是趋之若骛。
第二点,这个画家是同性恋。今年年初死于爱滋病,享年四十岁,因为是同性恋,所以没有结婚、也没有小孩,不过他收养了一个小男孩;但是据说这个小男孩不是养子,而是他的秘密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