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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躲在侧厅的炽雪,越听越生气,这只、这只……好色的浑球,花心大萝卜、再也不理你了。哼!被雷劈死算了。

  好不容易将这群人安抚下来送出水荷连天,芙蕖大大的松了口气:走回炽雪房间已是人去楼空,心里暗叫不妙,唉呀!该不会听到了什么?这下子糗大了,烈风啊!你的日子难过了。

  在前导侍卫的带领下,红狐烈风将硕大的蜘蛛精头颅仿佛轻物似的放在左手掌心上,一阶一阶的步上巍峨的山中宫殿。

  端坐于大殿上的王位者,正是这妻艳山——的主人土山韬。坐于珠帘之后的他,只看得见隐约的模样。



  “作得好,烈风。”嗓音温和清圣令人分不清男女,却自有一股无可言喻的王者威严感存在。

  “尔等将此颅连同本王书信带往天台呈给上界吧! 二千天兵得令后,数人扛起蛛精头颅在天将带领下告退离开。

  这是很常见的画面。

  妻艳山是天界所要捉拿的犯人审判之地,也是传达上令的地方,下界的“猎人”们由此处得知目标物,加以缉补,也将末被列为目标物却在下界为非作歹的妖物由此处呈上,若不是罪恶滔天之罪犯,则由妻艳山之主审判罪行之后,关在妻艳山底服刑;真有十恶不赦之徒,则由上界下达“缉杀令”,再由妻艳山主传达给各“猎人”,进行缉补的动作。

  “缉杀令”的意思就表示生死不论,所以通常遇到顽抗的目标物, “猎人”们也会采极端的手段—夺命。

  “猎人”的成份大多是一些下界的散仙,或修练有成的妖精。会当“猎人”的原因都不相同,有的是要将功赎罪,有的只是想当有照太保——能光明正大宣泄杀意,当然也有真心想帮忙降魔除妖积功德的,不过他们并不受上界保护,杀妖斩魔缉捕精怪之际,受的劫难照样得受,就像烈风,虽然当“猎人”已久,前阵子还是躲雷劫躲得哇哇叫,只是大半是哀给雷公听的,免得雷公大哥觉得没成就感。



  烈风当“猎人”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不想入仙籍啦!

  当神仙虽好,但也有很多不自由的为难之处,除了要天天上班之外,还得受到比凡人更严苛的重重天条束缚,天性爱玩的烈风怎么受得了,再加上认识炽雪后,不得有凡情私欲这一点更是无法办到,只要能跟小雪在一起,就算每年雷劫、火劫等等,全都吃苦当作吃补,甘之如饴。

  “好朋友,还是不愿归仙班吗?”

  悠悠嗓音可令人身上的每个毛细孔都感到畅快舒爽无比,妻艳山主的声音对长年被禁于山底的刑犯而言,是一种安定、和缓暴躁戾气的力量,也是妻艳山鲜少发生逃狱、暴动的重要原因之一。

  已由大殿进入侧殿的两人,不在珠帘之后的岳韬,卸下繁重的头冠,绵长曳地的深紫发丝用个式样简单的白玉簪盘住,只露出紫色眼眸的脸上,眼部以下覆著洁净白布,数百年以来,他未曾以真面目示人,对烈风也不例外。

  “好朋友,还是不肯让我看你的脸吗?”

  一反大殿上的正经八百,私底下的烈风又回复吊儿啷当的样子。他与妻艳山之主是认识多年的好友,不在人前时,他们是以朋友之谊交往的。

  “呵,听说你有个‘小·朋·友’”双眼随著笑意闪著紫色流光,烈风的风流韵事常在内殿侍女间耳语流传,对于这种八卦事件他通常很少过问,听过就忘,但这次似乎不一样。

  烈风苦笑了声。“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你底下的内侍们若组个情报网必是天下无敌,恐怕我身上哪儿有颗痣都知道。”

  岳韬没说话只是笑著看他。

  “好啦!别这样看我,全身毛皮都寒起来了。”

  就是对他没办法,烈风轻咳几声,“上回我送蛤蟆精来时,不是跟你说捡到个白狐族的小孩,就是他啦! 他叫映月炽雪,炽热的炽,白雪的雪,很可爱的孩子。”

  “又是映月族的——”岳韬低声自言自语说著,跟著眯起眼笑了。

  不用掀开白巾子也知道岳韬笑得很开心、很欠揍。真是开眼界呀,这红狐小子的脸都红透了。

  “别这样笑,我很认真的。”烈风知道自己花名在外,不被人信任也是应该的,但这次,小雪儿是真的掳获他未曾安定的心,他是认真的。

  “我没说你不认真,只是很好奇怎样的人儿能让你认真,打个商量,改天带他来妻艳山作客,让我瞧瞧烈风好友放下真心的人物是个什么模样。”

  见烈风直瞅著他,岳韬又笑,“怎么?怕我抢了你心上人?”

  “这么可爱,难说喔!”

  “你想太多了,我是没情没欲的山神,不懂情爱为何物更不可能爱人。”

  烈风不以为然的看著岳韬紫眸下的一抹孤寂一闪而逝,“那是你还没遇上可爱之人罢了。算了,说了你也不懂。“搔搔头,想起了炽雪,总觉心头不安急著想离开。

  “好了,想走就说吧,我叉不会强留你,下回记带你那可爱的小朋友来玩,我会准备很多有趣的小玩意儿。”

  “他没这么小啦。”话还说著,脚步已向外,“咱们后会有期啦。”一摆手,人已在十万八千里外了。

  岳韬望著烈风消失的方向,喃喃自语,“没遇上——可爱之人……吗?”

  第五章

  树荫下,一旅商队正休憩午餐,缕缕炊烟中传来令人食指大动的香味。

  “小老弟,肚子饿了吧!赶快过来吃,不然让大伙儿吃光了。“留著黑须的大汉喊著亦祺,他应了声,慢慢的踱过去盛了饭吃;他现在是往西域的商队中的一员,也是里面年纪最小的一个。

  小狐儿已经失踪好多天了,也曾在小屋附近找了很久,就是不见白狐踪迹,虽然不想丢下它,可是行程一耽误就赶不上商队了,终是无可奈何的踏上路程。

  不知道小狐儿的伤好了吗?是不是平安无事呢?

  闷闷地想著,脚步有些沉重,小狐在怀中的温暖令他想念,还有那双圆亮黝黑的眸子……奇怪!才相处不过半天,怎会如此想它,想是自己寂寞太久,忽然有了伴,才会如此印象深刻吧,而且这个商队,跟他想像的完全不一样,唉!

  削瘦的肩膀忽然被人重重拍上,亦祺向前微微踉抢了两步,那人一把捉住他的手臂以免他跌倒;亦祺向后一看,原来是刚刚招呼他吃饭的黑须大汉。

  “对不起,你没事吧!”大汉不好意思的抱歉著。

  “没事,不要紧。”亦棋揉揉肩膀,这人力气真大,还真的有点痛。

  两人并肩走著, “呃……有什么指教吗?”亦棋一脸疑惑。

  “哈哈哈……”爽朗地笑著, “指教不敢当,不过想同你交个朋友。”

  这个人真的是很豪爽啊!亦祺心想,终于有人可以说说话了,觉得很开心。

  互报姓名后,大汉好奇地问,“看你细皮嫩肉,一点也不像做粗活的人,分明是个书生,怎么不留在中上准备秋试?”

  “我无意于功名,在家乡时曾听闻西域风光,圣贤书有云‘读万卷书不如行万路’,所以我想前去增广见识,顺便学著作生意看看,只要不致饥寒便可。”提起志愿,亦祺的两眼闪闪发亮,让黑须大汉一时失了神。

  “咳咳,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宏大的志向真了不起。”察觉自己的失态,咳了几声作掩饰;“那家中双亲可有人照料?”无心提及,却让亦棋咬唇红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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