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省钱,我都跟当地的中国团,我这「台妹」混在来自四面八方的大陆人群里,也逐渐习惯了这样的旅行方式,我认识了许多人,他们来自东北、湖南、河南、上海,北京和新疆……大家的生活方式不同,我也学到很多。比如说绿豆汤好了,台湾做的是甜的嘛!大陆居然是咸的,还有加饭,不过那东西我到现在都不敢吃。
华清池是当年唐明皇为了杨贵妃所盖的,据史书记载,公元七四二年到七五六年问,唐玄宗带着杨贵妃姊妹驾临华清池达四十三次之多。
西安女导游中气十足,用着高亢的声调叙述杨贵妃长得美若天仙、如花似玉,成为唐玄宗儿子寿王李瑁的妃子,几年之后,唐玄宗横刀夺爱,把杨玉环封为贵妃,成为他「专用」,那年杨贵妃二十七岁,唐玄宗六十一岁,就这样揭开了唐玄宗和杨贵妃的爱情罗曼史序幕。
什么?真是够夸张了!
我这大笨蛋,居然都不晓得原来杨贵妃一开始是唐玄宗的媳妇,我看我的中国历史是白念了!
搞什么嘛?原来我们的老祖宗早就在大玩这种乱七八糟的游戏,真是……那时候的皇帝,除了自己的妈妈不敢动以外,其余的女人他只要看上,大概都不会放过吧。
因为这个典故,我后来就想到《惩罚我》故事里的一小段,一开始写得真是四不像,因为我想加入夙云的风格,希望能把夙云特有的风味发挥得淋漓尽致。可是怎么写?又不能太超过、太变态,又要刻骨铭心,又要真情相许,爱得天崩地裂,希望大家满意夙云这样安排的结局。
不满意的读者别见怪,毕竟夙云的小说无法满足每一个读者,我只能力求下一本永远更完美喽!
注:这篇后记应该是《惩罚我》的后记,怎么会放在这里呢?说来怪哉,我和编编平常互传e都没问题,但九月九日当天两个人互传就硬定没收到……我自嘲大概老奶奶显灵,虽然我告诉自己不要太迷信,宁可相信是科技偶尔作怪吧!本来不想刊登,可是又觉得已经写了,只收在随身碟会让我心痒痒。写后记对我是很困难的,别看没几个字,花费的心力却跟我写小说t样辛苦。所以还走乐意与大家分享夙云生活的经历喔!
十月后记 韩国人的「好烦唷!」 夙云
关于老奶奶的石头印章,悬宕在我脑海里很久,有读者问我怕不怕鬼?我并不怕,因为我自认我很正直,绝不做亏心事!可是这问题又要先扯到世间到底有没有灵魂之说,这真的是扯不完,就此作罢吧!
若说隔好几个月,现在我心里想的是什么?老实说……说出来大家不要笑喔!
我好后悔,当时在梦境里应该赶紧跪在老奶奶面前,请她告诉我乐透的号码,然后我中了乐透的头奖,从此以后成为亿万富翁~~夙云从此消失不见,云游四海。
可惜我天生不重财,所以面对人家在梦里跟我显灵,我也忘记要跟她要「明牌」,然后现在仍是苦哈哈一个,哎,命也!幸好我天性豁达,有钱没钱,够用就好!只盼望老奶奶在天国安息!
再说说去殡仪馆的经历好了。
当我还是青涩少女时,某次到殡仪馆祭拜死去的长者,那时的殡仪馆真是阴森恐怖,窄小、黑暗,冰柜常常不够用,尸体还堆到走廊……我看了当场魂飞魄散。那时就很感叹--台湾人那么富有,可是却让死者毫无尊严,死了还没地方摆……日本就完全不同了,殡仪馆就像五星级饭店,让死者很有尊严地走完最后一程。
事隔多年,我再踏入殡仪馆时,外观全然改观,墙面都用大理石,各方面设备都设计得很好,火化现场有计算机提供你最新的讯息……我觉得很欣慰,因为台湾变得更好了,相信死者也会觉得很满意!
《公主的老大》会加入韩国人的剧情,灵感来自我那几个住在南京的韩国友人。
南京现在俨然成为韩国人的天下,随便走到哪都是韩国小吃,很多韩国人到南京念中医学院。男生的情况也跟台湾之前的逃兵差不多,在还没当兵前,就溜到中国学中文、念书,然后就不回韩国当兵了。很多韩国人在南京都待八、九年之久,落地生根,做做生意啊之类的,他们的中文好溜,中医知识也很厉害,有时还会帮我把把脉、抓抓补药给我吃,不然就是分给我一些家乡老人家亲自做的韩国泡菜,风味最道地,辣得够劲却不咸,我爱极了。
不过我那几个韩国朋友,脾气没有一个是好的!
他们的口头禅往往是--「好烦唷!真想去死」,不然就是「我真想打死我自己!」、「哎哟!我真是快疯了……」
每次听他们把这些话挂在嘴上,都让我佩服不已。我有时也会说我很烦,可是如果常常把这句「我很烦」挂在嘴里,那不就是一点修养都没有,人家会说妳太过急躁冲动,要好好的改一改坏脾气……但是,太过讲礼貌,有时真不知是虚伪还是真诚?
中国人常说要修身养性,不能心浮气躁,要心平气和,韩国人可是不吃这套,他们的脾气很冲,说话很直,也不认为这是坏脾气。一言不合,两个好友还真的会打起架来……我最坏的纪录不过就是对同事拍桌,他们却可以真的打起来!够霹雳吧!害我跟他们在一起后,脾气也越来越暴躁,动不动就发讽,要争个你死我活,不像过去那样的软弱,就算是被误会、被欺侮,还要强颜欢笑,相信雨过天青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说法。当然或许跟年纪大有关,我越来越主观、越来越难以沟通。哎!长叹一声。
下一本会介绍香港喔!香港已经荣登中国里我最喜欢的地方之一,只是这次香港带给我是超惨痛的回忆--
我刚买的最新型照相手机居然在香港掉了,在哪里弄丢的,我到现在还是搞不太清楚,问题还不只掉手机,我达戒指也掉在太空馆的洗手台上,因为看成指太漂亮怕弄坏,洗手前我拔下来放在洗手台旁,洗完就这么走出去……等到发现戒指不见,我人早已在机场里准备离开香港了。
我回国后,没时间挑新手机,就先用黑白屏幕的旧手机,上面的图案是小熊,我一直舍不得丢。我到每个地方,朋友看我在讲电话时,都会瞧一瞧我的手机,接着就以嘲笑的口气说:「哎哟!夙妹妹啊,妳好逊!妳怎么还在用这种古早手机啊!现在都是彩色屏幕,而且还有照相的功能……妳是没钱换新手机吗?」她们开始向我炫耀他们手里的机子是多么新、多炫!
一次?两次、三次没关系,到第十次……我就不太敢把古早的手机拿出来,怕什么?怕被笑啊!
可是我真的是很无辜的,我有最新型的手机,只是不幸弄丢了,但也许是因为如此,我更有机会目睹人性喜新厌旧的虚荣面。
我突然觉得,自己何必活得这么累吃?还是古早人好,以前家里有电话就不得了,还比什么外观、什么无线的,现在比家电还不够,电视还要比平面数字,冷气还要无声不滴水,手机道要比有什么照相录像功能……够不够新潮、够不够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