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说过,只要看了你的真面目就得娶你?你不是想要赖吧?乐乐娘子!”朝她眨眨眼,步浪完全一副吊儿郎当的痞子样。
悄悄深呼吸一口,袁乐乐终于明白了。
“你以为这就是我的真面目?”她似笑非笑地回睨他。
“难道不是?”步浪痞痞地反问。“放心、放心!既然你步大哥我看到了你的真面目,就一定会照规矩娶你……”
“谁要你娶我?!”袁乐乐的思路此刻比任何时候都清醒。“更何况你真正图的是什么,我和你一样清楚!”
说来说去,他还不是为了“吃”!
没想到他竟可以为了吃,就连这等大事都可以当儿戏?!
“是吗?没想到你已经这么了解我了,不愧是我的好娘子啊!”步浪当然看穿她想的。不过他并没有说破。
只怕他现在要是说出他垂涎她亲手做的食物连同垂涎她的人,她会真的把他丢在这里任他死活。
这可万万行不得!
因为现在的他可是真的连爬到门边的力气都没有,更别说要追人了。
他确实是受伤了!若不是结结实实挨她那一记,依她的精明程度,他这苦肉计那还演得到现在?
袁乐乐冷哼了声,突地跨前两步,俯身威胁地看著趴卧在床上动弹不得的步浪,美目一眯。
“你敢再叫我一声‘娘子’试试?信不信我让你饿死在这里?”她一点也不介意这么做。
让一个嗜吃如命的人最后以饿死收场,那想必非常有趣!
嗯……看来真的惹火她了!
步浪却仍是对她泛开愉快潇洒的笑。
“好!除非你否认这就是你的真面目!”
闪烁著异采涟涟的眸子盯住他,袁乐乐一咬牙,粉脸映著寒霜,突然起身就走。
“我的规矩改了。现在见到我真面目的男人,我会让他死得很惨!”
望著她头也不回走出房间的美丽背影,步浪终于再忍不住由喉间溢出一串低低开怀的笑——
好吧!你步大哥我还真是怕了你的“规矩”!
不过,乐乐妹子,你有你的规矩,难道你就不知道我也有我的“规矩”?打动我的嘴巴、我的心的女人,我会让她过得很“幸福”!
就是你了,乐乐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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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三天,步浪过著如他所计画非常美满、有如人间天堂的日子——他的饮食全出自袁乐乐的手,而且还细心地每餐烹调出适合病人伤口痊愈、养生的各式粥饭,让他简直巴不得身上的伤再加重一些;他的伤口她也一天三次亲自为他上药,至于他的内伤经过调息也恢复快速。总之一切都很美好,只除了一样……
袁乐乐已经三天不跟他开口说话了!
不论他怎么引诱她、逗她,甚至故意惹毛她,她不开口就是不开口。她似乎就是打定主意,不让他太好过就是!
幸好步浪还很能自得其乐。
他已经完全好了!
关在客栈的房里二天,他决定出门定走、舒活舒活一下筋骨。当然,这看来等他伤好便打算要离得他远远的妮子,他也得一起带著散步才行。
而袁乐乐则意外没有反对地跟著他出门。
此刻,她又换了一副容貌。
街道,热闹嘈杂、行人交织。而对于这一对混在人群中显得特异的男女,经过他们身边的人们总忍不住投以好奇探索的眼光——因为只见男人俊美异常,尤其吸引人的是他脸上那抹让人不禁也想回应他一笑的笑,和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舒懒闲适,让人更想靠近他、感受那种舒服的味道,总之,这是一个充满迷人魅力的男人。也因为他的突出,走在他身边那满脸麻子的女人,更显得令人不敢恭维了……
这一个养眼、一眼伤眼,对立如此明显的男女,就这样神态自然地定在一起,还看似关系匪浅,也难怪惹得旁人的注目与窃窃私语。
这时,他们正停在一个专卖女人胭脂首饰的摊子前。
男人兴致勃勃地埋首在一堆堆令人眼花撩乱的女人家玩意儿里东挑西拣,至于那跟著站在他身边的女人则反而一点兴趣也无地将视线转向四周。
看到有人瞧见她模样时或有同情、或有厌恶的各种眼光,她并不意外。只是,在发现一个又一个姑娘家盯著身边的男人那尽是迷醉羞答答的神情后,她的心却渐渐有种不怎么开心的感觉。
怎么了?她又不是没看过这种只要他一出现,就会有不管上至八十岁、下至八岁的女人都被他吸引、盯著他瞧的场景,怎么现在她看了竟觉得刺目碍眼?
胸口好闷!
袁乐乐瞪了这正专心在摊子上翻找的步浪一眼,秀眉一挑,她默不作声地悄悄移开脚步。可没想到,步浪的手突地往后一伸,抓住了她,并且转过身来。
“来!乐乐妹子,让我看看你戴上这发簪美不美?”步浪一边说,一边亲自动手将他好不容易千挑万选到的一根银簪替她插上她乌黑的发。
身子一僵,袁乐乐才看著他举起一手在她顶上一下动作,接著便又放下。他将身子稍向后倾打量著她,立刻露出了赞赏的笑。
“太好了!美极了!”他马上回头对老板喊:“行了!我就要这支发簪!”
至于袁乐乐,在感觉到他毫不掩饰赞美的目光之际,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竟也跟著一暖,而原来她已经碰到被他插上的发簪就要将它拿下的手指,不禁一顿。
“哈!这不是浪子吗?我没看错吧?”突然,一个大嗓门高兴地从旁边传过来。而这声音之嚣张之大,别说步浪和袁乐乐了,就连方圆半里之内的众路人想不听见都难。
一时之间,似乎半条街的人——不管正在走路的、或正在吆喝卖东西的,动作全都静止、说话的声音也都一停,所有人,不由自主皆把视线转向发出声音的方向──
街道中,由四个壮汉抬著、一顶华丽得令人咋舌、金光闪闪得差点让人眼睛睁不开的大轿子上,这时垂著的金丝帘子正被人从里面掀开,同样,跟著里面的人跨出轿,一道万丈光芒也只差没令看到的人刺瞎了眼——
那是一个比寻常人再矮上一截、身材却圆滚滚得使他远看更像颗球的男人。不过使旁观的人刺目的不是他那颗在太阳底下可以反射光线的大光头,而是他那活脱脱像是庙里供奉的佛祖金身出巡的衣装打扮——镶金的衣服、金子打的腰带、短得快看不见的脖子上垂挂的三条粗大金链,再加上粗短的十根手指上一个也没少地十只金戒指……
这是个看来若不是他的牙保养得宜,只怕就连牙也要想办法用金子打造的暴发户,同时,也是个在永昌城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人物。所以当他一出现,几乎只要是在地人都可以立刻叫出他的名字来——
金钱!
没错!别怀疑!他大爷就姓金名钱!
永昌城第一有钱的人就是他!不过永昌城第一懂得享乐的人也是他!
一个钱多得可以买下半个永昌城,却也不吝于善待自己的有钱人,金钱当之无愧。
永昌人知道金钱,就连袁乐乐一见到那顶金轿、那圆滚“金身”的正字标记也知道这家伙是谁。她只是惊讶于——他竟与步浪相识?
看著一身金的金钱此时已经跑过来,正满脸笑容地抓住步浪的手猛摇,她不免佩服步浪这男人的交游满天下。